• 税法
  • 贺佳
  • 997字
  • 2021-04-01 00:22:46

前言

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税法是国家权力机关及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调整在税收活动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税务机关征收税款和纳税人缴纳税款的法律依据。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完善的情况下,无论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还是个人,均应依照税法相关规定进行税款的征收与缴纳。为此,税法广泛应用于各种经济活动之中,其法律地位在社会上不断提高。因此,“税法”课程已经成为经济类专业、管理类专业的核心课程。

本书作者结合多年的教学工作经验,立足于构建全新的税法课程教学模式,即基本内容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基本内容教学包括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实践教学注重素质教育与创新人才的培养,力图探索出一条具有普适性的税法教学模式。本书特点如下。

(1)每章均设“学习目标”。这是分析教材和指导学生行为的依据,对学生了解预期结果具有明确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是教学活动的出发点与归宿。学习目标的达成与否是对教师教学评价的主要内容和标准之一,也是对学生学习评价的主要内容和标准之一。

(2)每章均设“引入案例”。在教师的精心策划和指导下,根据教学目的和教学内容的要求,运用具体生动的典型案例,将学生带入特定事件的现场进行案例分析,引导学生参与分析、讨论、表达等活动,通过学生的独立思考或集体协作,让学生在具体的问题情境中,进一步提高其识别、分析和解决某一具体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学生理论学习的热情。

(3)每章的内容主要阐述基本理论知识,并与本章实践技能操作相对应,学生可以以最短的时间掌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并将所学的知识应用到实践中。

(4)每章后都设“自测题”,采用理论题与实训题的方式对所学的知识进行检验。其中,实践技能操作可使学生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与实践充分结合,从而增强学生的综合技能。

本书由贺佳(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担任主编,由王佳(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王锐(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王梅生(哈尔滨金融学院)任副主编。具体章节分工如下:贺佳负责编写第1~4章,王佳负责编写第5~7章,王锐负责编写第8~10章,王梅生负责编写第11章和第12章。贺佳负责全书的统稿、定稿工作。

本书在编写过程中参阅和借鉴了大量的相关书籍、报刊、学术论文和网站,在此表示感谢。

由于时间仓促,加之编者水平有限,书中难免存在疏漏和不足之处,恳请读者批评指正。

编者

201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