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创业管理:理论、方法与实践
- 秦勇 陈爽
- 7100字
- 2020-06-24 17:18:28
2.1 企业概述
2.1.1 企业的概念
企业是指依法设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的营利性社会经济组织。作为一个企业,必须具备以下基本要素。
1.企业须拥有一定的资源,如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等,这是企业设立和运营的基础。
2.企业须有开展经营活动必要的经营场所,如办公地点、生产车间、销售终端等。
3.为实现盈利目的,企业须开展一系列的研发、生产、流通等活动。
4.企业的设立和经营须遵守相关的法律,企业的活动要受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法律的保护。
5.企业须具有独立运营的自主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1.2 企业的特征
与其他类型的组织相比较,企业主要具有以下四大特征。
1.企业是一个营利性组织
企业是社会经济的细胞,从其生产的原始动机到现在人们创立、经营企业,主要目的是要获取利润。
财富是人们生活的物质基础,人们要生存,就需要物质财富。一般而言,拥有财富的多寡对人们的生活质量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为了取得财富,人们需要开展生产活动。在生产活动中,会产生对原材料、工具、能源、人工等要素的耗费,这些构成生产成本。如果生产出的产品的价值超过成本,超出的盈余部分就是利润。利润意味着财富的增加。企业作为一个经济组织,将人们和其他生产要素组织起来,就是为了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更多地创造利润,从而获取更多的财富。
2.企业是一组资源的集合
企业为了获得利润,需要将资金、设备、劳动力、管理才能等生产要素组织起来。这些要素就是企业用于生产经营的资源。
资源是经济学的一个基本范畴,一般分为有形资源和无形资源。有形资源就是能被看到并且易于测量的资源,如物化资源(包括生产设备、原材料、办公用具等)、财务资源(资金、有价证券等)、组织资源(企业的组织结构和它的管理系统)等。无形资源则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智力所有权,也包括个人所掌握的或较为主观的有关技术诀窍、网络技术、组织文化和良好的声誉,还包括组织特有的公共关系(如与公司内部员工之间、与外部供应商以及顾客之间的关系)等。有形资源和无形资源对企业来说都很重要,但单独的任何一种有形资源或无形资源都不能创造出产品,我们只有把各项有形资源和无形资源整合在一起,形成公司特有的资源,才能为企业构建竞争优势,创造出价值和利润。
3.企业是一组利益关系的集合
企业是各方利益相关者所组成的一个系统。如股东、经理人和企业员工等。由于出发点和目的的不同,这些利益相关者构成了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如股东与经理人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企业高层决策者与基层管理人员的利益关系,企业管理者与工人之间的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的制衡关系。这些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的存在,就要求企业必须妥善处理这些关系,以便上下一心,共同为企业的发展而努力。
4.企业是依法设立的经济组织
企业作为社会的基本经济细胞,其行为对社会有着重大的影响。除了企业内部的利益关系外,企业与银行等债权人、与税务局等国家机构、与消费者等客户,与同行竞争者之间等,存在着更多的各种复杂关系。如果这些关系得不到恰当的处理,将会给社会造成极大的混乱。所以,国家对企业的设立有严格的法律要求。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法律的规定设立,才能取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合法资格,得到国家相关法律的保护,享有其独立的企业权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2.1.3 企业的分类
企业的形式多样,划分方法各异。如按照资产所有制性质来分可以分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和混合所有制企业。按照资本来源的国别分类,可分为中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按照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的性质分类,可分为工业企业、农业企业、商业企业、金融企业、建筑企业、交通运输企业等。以上几种分类都易于理解,下面详细介绍一下较为复杂的、按照企业制度的形态构成分类的企业形式。
1.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以下简称《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法》中所讲到的自然人是指中国公民。《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资人必须是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作为自然人的一个中国公民。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个人独资企业名称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公司”字样,个人独资企业名称可以叫作厂、店、部、中心、工作室等。
(3)由投资人申报的出资;对于出资数未做出限制,只是规定要有出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为出资,但不能用个人劳务作价出资,也不能用个人信誉或者名誉作价出资。采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等作价时要折算成货币数额,投资人申报的出资也要与企业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投资人可以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以家庭财产作为个人出资,但要在设立或变更登记说明书上予以注明。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即要有与生产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个人独资企业的优点在于设立门槛较低,工商部门对资金没有什么要求,经营场地的要求较为宽松;企业主拥有完全的自主权;税负较低,企业主可独享全部净利润;同时,企业信息一般不要求公开,以利于保守商业秘密。
个人独资企业的主要缺点是,一要负无限连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十八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该法的第三十一条又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二是个人独资企业信誉不高、地位较低;三是由于资金来源单一,一般个人独资企业实力不强;四是企业的寿命有限。企业的存在完全取决于企业主,一旦企业主终止经营,如市场竞争失败或自然死亡(除非有子女继承),企业生命也会由此终止。
2.合伙制企业
合伙制企业是指由两人以上按照协议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的企业。合伙制企业财产由全体合伙人共有,共同经营,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2007年6月1日后,我国施行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对原有的法规进行了修订,增加了有限合伙企业。新法中规定了以下内容。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
(2)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3)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一系列内容;
(4)合伙协议中,还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① 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②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
③ 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
④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
⑤ 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
⑥ 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
合伙制企业的优点在于组建较为简单和容易、扩大了资金来源和信用能力、提高了经营水平与决策能力。缺点主要有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稳定性差、易造成决策上的延误。无论是个人独资还是合伙制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一般把这两类企业统称为自然人企业。
3.公司制企业
公司制企业一般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为从事商业经营活动或某些目的而成立的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规定,其主要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类公司均为法人组织,投资者可受到有限责任的保护。
公司制企业主要有以下优点。
(1)永续经营。一个公司在最初的所有者和经营者退出后仍然可以继续存在。
(2)有限债务责任。公司债务是法人的债务,不是所有者的债务。所有者的债务责任以其出资额为限。
(3)所有权的流动性强,股权转让容易。
(4)具有较高的信用,在资本市场上更易融资。
公司制企业主要有以下缺点。
(1)“双重”课税。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其利润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利润分配给股东后,股东还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2)组建公司的成本高。《公司法》对于建立公司的要求比建立独资或合伙企业高,并且需要提交各种报告。
(3)存在委托代理问题。经营者和所有者分开以后,经营者称为代理人,所有者称为委托人,代理人可能为了自身利益而伤害委托人利益。
阅读资料2-1 公司的力量
今天一些全球最大的公司,甚至已经脱离了民族国家的控制,成为统治世界的力量。2009年,公司创造了全球生产总值的94%,吸纳了全球81%的就业人口;全球100大经济体中,51个是公司,49个是国家;全球最大的10个公司的销售总额,超过了100个最小国家的GDP的总和;全球有161个国家的财政收入比不上沃尔玛公司的销售收入。
只有弹丸之地的荷兰,凭什么率先步入现代世界?原因只有一个,就是荷兰人最先发明了现代股份公司制度和支撑股份公司发展的证券交易所。在欧洲的历史上,国家的经济决策第一次由商人们做出,而不是由王室、一小撮统治者或教廷来决定。通过股份公司制和股票市场制度,经济权力广泛分布于人民手中的荷兰,战胜了经济权力集中于王室手中的西班牙。
人类有史以来统治世界最长、范围最广的“大英帝国”,凭借有限责任制、债务人监狱和专利法三大法宝,以股份公司为主要载体,启动了轰轰烈烈的产业革命和现代经济增长历程。
资料来源:仲继银.公司的骨骼.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11.
2.1.4 企业的产生与发展历程
从家庭式的手工作坊到今天跨国企业的全球化运作,企业形态不断地演化。从企业对经济、社会、文化的作用与反作用等一系列问题都可以看出,企业的产生与发展同人类社会的历史进程密不可分,企业发展过程从自身演变的历史条件、企业组织制度的变革等角度分析可以分为三个阶段:早期企业、近代企业、现代企业。早期企业大致是从罗马帝国时期到15世纪的末期;近代企业大致是从15世纪末到19世纪后半叶;现代企业大致是从19世纪下半叶直到现在。企业的产生与发展历程可详述如下。
1.早期企业的形态
中世纪的欧洲,地中海沿岸各城市海商繁荣、都市兴旺、商业较为发达,个体商人在中世纪社会经济生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共同经营先辈遗留下来的家族企业,这也成为公司制企业的前身。同时,由于海上交易存在巨大风险,以船舶共有的经营方式出现了,这种方式成为了合伙企业或者合营、入股制度的雏形。因而,早期企业的诞生,从经济上来说,同商业的发展密切相关;从地理位置来说,地中海地区是中世纪时期的海洋贸易和陆上贸易的主要集中地。
2.近代企业的兴起
15世纪末期,随着荷兰、英国的航海贸易和经济的迅速发展,在荷兰和英国产生了适应这种发展需要的特许贸易公司的组织形式,使得早期的合资贸易组织逐渐向特许公司过渡。近代企业的兴起主要分为两个时期:一个是从15世纪后期的合资贸易组织到17世纪的特许公司,另一个就是从18世纪的合股公司到19世纪中期公司制的确立。
随着15世纪航海技术的发展,远洋贸易迫切需要大型的贸易企业作为支持。在西欧各国重商主义政府的支持下,一批特许贸易公司建立了。由于当时西欧各国限制贸易自由,要进行贸易就必须取得政府的特许,所以称为特许贸易公司。早期的特许贸易公司往往带有中世纪合资贸易组织短期和松散的特点,如英国东印度公司在建立之初的十多年中,一直是按每一次航行前集资,航程结束后结算的方式运营。后来的荷兰东印度公司是世界上第一个永久性公司,已经具有了近代公司制度的基本特征:募集股金建立,具有法人地位,由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人员来经营等。特许贸易及后来出现的特许专营公司(营业方向不是航海贸易而主要为公用事业的特许公司)都不能看作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它们都是靠政府或者皇家授权建立的,用相应的义务来换取贸易的垄断权。
18世纪到19世纪中叶,特许贸易公司和特许经营公司获取的高额利润使得商人们发现在没有取得“特许状”的情况下,通过合股公司这种类似于特许贸易公司的组织形式可以招商引资,股东可以自由转让手中的股票,公司由被股东集体授权的人员来管理。但是当时的欧洲各国并没有赋予这种合股公司以法人地位,直到1837年美国的康涅狄格州颁布第一部一般公司法。1844年英国议会也通过了《公司法》,这样,公司制度的基本框架才确立了起来。
3.现代企业的成长
在企业从事多方面经营活动的情况下,企业的经营管理只能交由专业经营人员来负责,于是,公司制企业就从旧时的企业主企业演变为现代的经理人员企业了。现代企业的成长,一是企业规模的扩张过程;二是资本所有者与管理权的分离过程。
钱德勒认为,现代企业的原型是通过把大量生产过程和大量分配过程结合在一起的一个单一公司。这种结合最早发生在美国工业企业中。通过大量生产和大量分配的结合,一个单一的企业就能完成制造和销售一个系列产品所涉及的许多交易和作业程序。这种结合的意义在于管理指导的有形的手取代了市场力量的无形的手,从而协调从原料和半成品的供应者,到零售店和最终消费者的货物流动,降低了交易成本和信息成本。更为重要的是,这种结合实现了规模经济,减少了资本成本。现代企业是通过两种途径完成大量生产和大量分配的结合的:一是纵向结合,即企业直接建立自己的销售网络和采购渠道;二是横向结合,通过收购或者兼并小企业来实现生产延伸,企业规模的扩张及技术与管理的专业化,使得专业管理人员的作用不断加强。现代企业的成长起源于铁路企业的兴起。美国的铁路企业几乎一开始就是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的企业。这既源于铁路的筹资方式,也源于铁路的管理要求专门的技能和训练。修筑铁路需要的大量资本通过股份公司来募集完成,而管理人员必须是具备专业技术和管理才能的复合人才。
纵观企业产生与发展的历程,现代企业与传统企业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其所担负的职能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在全球一体化的进程中,企业的发展在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已越来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1.5 企业的社会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CSR)是指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社区和环境的责任。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企业必须超越把利润作为唯一目标的传统理念,强调在生产过程中对人的价值的关注,对环境、对消费者、对社会的贡献。
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十分丰富和广泛,除法律规定的企业行为之外,所有可能影响社会福利的企业行为都应纳入社会责任之内。企业的社会责任大体可以分为以下五个方面。
(1)办好企业。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不断创新,向社会提供更好、更新、更多的产品和服务,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
(2)经营管理行为符合道德规范。具体包括企业内部管理、产品设计、制造、质量保证、广告用语、营销手段、售后服务以及公关工作等。
(3)社区福利投资。根据企业经营状况,支持企业所在社区或其他特定社区的建设,如社区医院、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公共娱乐和健身场所、商业中心、图书馆等设施的投资,不以赚取商业利益为目的,促进社区的发展。
(4)社会慈善事业。对社会教育、医疗公共卫生、疾病预防、福利设施,以及由于特殊的天灾人祸所导致的一切需要帮助的人,企业应该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及时伸出援助之手,尽到应尽的社会责任。
(5)保护自然环境。主动节约能源和其他不可再生能源的消耗,尽可能减少对生态的破坏。积极参与节能产品的研究开发,参与地球环境荒漠化和全球气候变暖所引发的各种灾害的研究和治理。
阅读资料2-2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意义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有助于解决就业问题。就业问题除通过增加投资,新增项目,扩大就业解决外,最重要的是提倡各企业科学安排劳动力,扩大就业门路,创造不减员而能增效的经验,尽量减少把人员推向社会而加大社会就业压力。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能够切实保障员工的切身利益,不仅可以吸引劳动力资源,激励他们创造更多的价值。更重要的是这种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可以帮助企业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获得美誉度和信任度从而实现企业长远的经营目标。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有助于保护资源和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企业作为社会公民,对资源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通过技术革新可首先减少生产活动各个环节对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同时也可以降低能耗,节约资源,降低企业生产成本,从而使产品价格更具竞争力。企业还可以通过公益事业与社区共同建设环保设施,以净化环境,保护社区及其他公民的利益。这将有助于缓解城市尤其是工业企业集中的城市经济发展与环境污染严重、人居环境恶化间的矛盾。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有助于缓解贫富差距,消除社会不安定的隐患。一方面,大中型企业可集中资本优势、管理优势和人力资源优势对贫困地区的资源进行开发,既可以扩展自己的生产和经营,获得新的增长点,又可以弥补贫困地区资金的不足,解决当地劳动力和资源闲置的问题,帮助当地脱贫致富。另一方面,企业也可以通过慈善公益行为帮助落后地区的人民发展教育、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事业,既解决当地政府因资金困难而无力投资的问题,帮助落后地区逐步发展社会事业,又通过公益事业达到无与伦比的广告效应,提升企业的形象和消费者的认可程度,提高市场占有率。
资料来源:百度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