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比例
图中图形与其实物相应要素的线性尺寸之比,称为比例。
绘制图样时,应由表1-2的“优先选择系列”中选取适当的绘图比例。必要时,也允许从表1-2的“允许选择系列”中选取。
表1-2 比例系列(摘自GB/T 14690—1993)
注:n为正整数。
为了从图样上直接反映出实物的大小,绘图时应尽量采用1∶1的比例。因各种实物的大小与结构千差万别,在实际绘图时,应根据需要选取放大比例或缩小比例。绘图比例一般应在标题栏中的“比例”一栏内填写。
图样中所标注的尺寸数值必须是实物的实际大小,与绘制图形所采用的比例无关,如图1-5所示。
图1-5 图形比例与尺寸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