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章

弄(宠)辱若惊,

贵大患若身。

何胃(谓)弄(宠)辱若惊?

弄(宠)之为下也,

得之若惊,

失之若惊,

是胃(谓)弄(宠)辱若惊。

何胃(谓)贵大患若身?

吾所以有大患者,

为吾有身也;

及吾無身,

有何患?

故贵为身于为天下,

若可以橐(托)天下[矣];

爱以身为天下,

女可以寄天下矣。

受宠受辱犹若遭遇惊恐,

看重大患犹若看重其身。

何谓受宠受辱犹若遭遇惊恐?

宠原本不值得高看,

得宠犹若受惊,

失宠犹若受惊,

这就叫作受宠受辱犹若遭遇惊恐。

何谓看重大患犹若看重其身?

我之所以患得患失而有大患,

是因为有这滋生欲念的躯体;

如果我没有了身的牵累,

还有什么令我忧心?

因此以治身重于治天下者,

才可以托之以天下;

笃好由治身而治天下者,

才可以寄之以天下。

【校释】

弄(宠)辱若惊,贵大患若身。

帛书乙本字句如上。甲本“弄(宠)”作“龙(宠)”,“患”作“梡”(“患”之借字)。甲、乙本用字有异,但句脉、文义并无不同。

郭店楚简(乙)本此节文字为:“窢辱若缨,贵大患若身。”“窢”为“宠”(寵)之别构,“缨”为“惊”之借字。楚简本与帛书甲、乙本句脉、文义无别。

王弼本此节文字为:“宠辱若惊,贵大患若身。”除“弄”作“宠”(“弄”通“宠”)外,其字句与帛书乙本从同。

※诸传世本悉同于王弼本。

“弄”借作“龙”,而“龙”为“宠”之古字,甲骨文、金文书“宠”为“龙”。郑玄注《诗·商颂·长发》“何天之龙”云:“龙作宠。”李富孙《诗经异文释》释《诗·小雅·蓼萧》“为龙为光”云:“龙、宠亦古今字。”“弄(宠)辱”,即受宠信与遭辱贱,亦即后文所谓“得之”与“失之”。“弄(宠)辱若惊”,谓受宠信与遭辱贱有如受了惊扰。

“贵”,看重、重视、以其为贵之意;韦昭注《国语·晋语七》“贵货而易土”云:“贵,重也。”“大患”,指患得患失这一得失之患;其所以“大”,一在于其普遍,一在于其深重。“大”有广、遍之义;郑玄注《礼记·郊特牲》“大报天而主日也”云:“大,犹遍也。”“大”亦有深、甚之义;刘淇《助字辨略》卷四云:“大,甚也。”“贵大患若身”,谓以得失这一大患为重犹如以其身为重。

何胃(谓)弄(宠)辱若惊?弄(宠)之为下也,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胃(谓)弄(宠)辱若惊。

帛书乙本字句如上。甲本“何”作“苛”(“何”之借字),“宠”作“龙”,第二句句末无“也”字;第四句“失”字后残损一字,据乙本当为“之”。甲、乙本用字略有出入,但句脉、文义从同。

郭店楚简(乙)本此节文字为:“可胃窢辱?窢为下也,得之若缨,窣之若缨,是胃窢辱辱缨。”其“可”为“何”之借字,“窢”、“缨”如前所训;唯首句无“若缨(惊)”二字,第二句“窢(宠)”后无“之”字,第五句“窢(宠)辱”后无“若”字,然“辱”字下有一类似句读符号的符号,释读之学者对其各有所辨。李天虹云:“‘辱’字下标识可能也是重文符,或当读作‘辱辱(若)’。”今姑从李说,以后一重文“辱”为“若”之借字。

王弼本此节文字为:“何谓宠辱若惊?宠为下,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除第二句无“之”、“也”二字而“弄(宠)之为下也”为“宠为下”外,王本其他字句与帛书乙本从同。

※诸传世本有异于王弼本者,其如:吴澄本、明《御注》本,首句无“若惊”二字,次一“宠”字作“辱”,无“是谓宠辱若惊”句,整节文字为:“何谓宠辱?辱为下,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易州景龙碑本、河上公(影宋、道藏)本、白玉蟾本、宋李荣本、林志坚本,首句无“若惊”二字,次一“宠”字作“辱”,整节文字为:“何谓宠辱?辱为下,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林希逸本,首句无“若惊”二字,无“是谓宠辱若惊”句,整节文字为:“何谓宠辱?宠为下,得之若惊,失之若惊。”强思齐本,首句无“若惊”二字,末句“谓”作“为”,整节文字为:“何谓宠辱?宠为下,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为宠辱若惊。”北京延祐石刻本,首句无“宠”、“若惊”等字,“何谓宠辱若惊”为“何谓辱”(疑其脱字)。易州开元幢本、周至至元碑本、磻溪大德幢本、楼观台碑本、遂州龙兴观碑本、敦煌写本之丙本、李约本、唐李荣本、唐《御注》本、唐《御疏》本、陆希声本、张君相本、杜光庭本、道藏无注本、吕惠卿本、司马光本、苏辙本、陈象古本、宋《御解》本、邵若愚本、李霖本、彭耜本、董思靖本、范应元本、文如海本、无名氏本、吕知常本、赵秉文本、时雍本、邓锜本、杜道坚本、薛蕙本,首句无“若惊”二字,“何谓宠辱若惊”为“何谓宠辱”,与郭店楚简(乙)本略从同。易州景福碑本、陈景元本、张嗣成本,首句无“若惊”二字,次句“宠为下”作“宠为上,辱为下”,整节文字为:“何谓宠辱?宠为上,辱为下,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寇才质本、李道纯本,次句“宠为下”作“宠为上,辱为下”,其他字句与王弼本同。潘静观本,次句同寇、李本,然无末句。

“弄(宠)之为下”,意为宠原本无须高看。紧承此句,下句“得之”、“失之”皆就“宠”而言,意为得宠、失宠;得宠便惊喜,失宠(受“辱”)即惊惧,惊喜、惊惧皆牵累于境遇而未如致虚守静超然于宠辱之外者有得人生之谛义。

何胃(谓)贵大患若身?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也;及吾无身,有何患?

帛书乙本字句如上。甲本三“患”字皆作“梡”(“患”之借字),其余字句与乙本从同。

郭店楚简(乙)本此节文字为:“[何胃(谓)贵大患]若身?宜所以有大患者,爲宜又身。茨宜亡身,或〔可〕[患]。”首句“若身”前残损五字,可依帛书甲、乙本补以“何胃贵大患”;二、三、四句与帛书本句脉一致,唯“吾”作“宜”、次一“有”作“又”、“及”作“茨”,其俱为相应字之借字;末句“有”作“或”(“或”通“有”),“或”下一字残损不全,似为“可”,“可”为“何”之借字;“可”下残损多字,据帛书甲、乙本,此节所损当为“患”,其义似略与帛书本相侔。

王弼本此节文字为:“何谓贵大患若身?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無身,吾有何患?”勘校以帛书本,王本第二句少一“也”字,末句多一“吾”字;甲、乙本“无”王本作“無”,此“无”非“無”之简体字,同“無”。

※诸传世本多同于王弼本,其略异者则如:遂州龙兴观碑本,“谓”作“为”,“何谓贵大患若身”为“何为贵大患若身”;次一“吾”字作“我”,“为吾有身”为“为我有身”。易州景龙碑本、敦煌写本之丙本,无“者”字,第二、三两“吾”字并作“我”,整节文字为:“何谓贵大患若身?吾所以有大患,为我有身;及我无身,吾有何患?”唐李荣本,无“者”字,“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所以有大患”;第三“吾”字作“我”,“及吾无身”为“及我无身”。张君相本、刘骥本,无“者”字,“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所以有大患”。敦煌写本之乙本,第二、三“吾”字并作“我”,“为吾有身”为“为我有身”;“及吾无身”为“及我无身”。傅奕本,“及”作“苟”,“及吾无身”为“苟吾无身”;末句句末有“乎”字,“吾有何患”为“吾有何患乎”。范应元本,“及”作“苟”,“及吾无身”为“苟吾无身”。

“及”,若、若使、如果之意;王念孙《读书杂志·管子第三·大匡》释“及齐君之能用之也,管子之事济也”云:“及,犹若也。”“及吾无身,有何患”,谓如果我没有了这有欲念的躯体,还有什么祸患可忧虑呢?

故贵为身于为天下,若可以橐(托)天下[矣];爱以身为天下,女可以寄天下矣。

帛书乙本第二句句末残损一字,据甲本当为“矣”;补损阙后,其字句如上。甲本“橐”作“窤”(“托”之借字),“女”下“何”字当为“可”字之误,末句句末无“矣”字。甲、乙本用字略有异,然句脉、文义无别。

郭店楚简(乙)本此节文字为:“[故贵为身于]为天下,〔若可以〕厇天下矣;熙以身为天下,若可以窥天下矣。”校之于帛书本,其首句残损五字当为“故贵为身于”;“厇”一如帛书甲本之“窤”、乙本之“橐”,乃“托”之借字;“厇”字前疑有脱文,所脱字据帛书甲、乙本当为“若可以”;“熙”为“爱”之古字,“窥”当为“寄”之借字。楚简本与帛书本用字略有别,但其句脉、文义大致从同。

王弼本此节文字为:“故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其用字与帛书本不无出入,但句脉、文义大致相侔。

※诸传世本不同于王弼本者情形较为复杂。其所涉及,或一、三句句末是否有“者”,或二、四句句末是否有“矣”,或首句“为天下”作“于天下”,或一、三句“为天下”作“于天下”,或第二句“若”作“则”,或第四句“若”作“则”,或二、四句“若”皆作“则”……。兹举其较有代表性者数种如下:易州景龙碑本作“故贵以身于天下,若可托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者,若可寄天下”;易州景福碑本作“故贵以身为天下者,则可以寄于天下;爱身以为天下者,乃可以托于天下”;泰州广明幢本作“故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矣;爱以身为天下,乃可以托于天下”;楼观台碑本作“故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遂州龙兴观碑本作“故贵以身于天下者,可托天下;爱以身于天下者,可寄天下”;敦煌写本之丙本作“故贵以身于天下,若可托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河上公(影宋)本作“故贵以身为天下者,则可寄于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者,乃可以托于天下”;河上公(道藏)本、林志坚本作“故贵以身为天下者,则可以寄于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者,乃可以托于天下”;傅奕本、范应元本作“故贵以身为天下者,则可以托天下矣;爱以身为天下者,则可以寄天下矣”;唐《御注》本、强思齐本作“故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司马光本作“故贵以身为天下者,可以托天下矣;爱以身为天下者,则可以寄天下矣”;林希逸本作“故贵以身为天下,则可寄于天下;爱以身为天下,乃可以托于天下”;吕知常本、邓锜本、吴澄本作“故贵以身为天下,则可以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则可以托天下”;薛蕙本、焦竑本作“故贵以身为天下者,可以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者,可以托天下”等。

“为”,治之意;皇侃疏《论语·子路》“善人为邦百年”云:“为者,治也。”又,杜预注《左传·昭公元年》“弗可为也已”、韦昭注《国语·周语上》“是故为川者决之使导”皆云:“为,治也。”“若”,乃、则、才之意;韦昭注《国语·周语中》“若能有济也”云:“若,犹乃也。”又,王引之《经传释词》卷七云:“若,犹则也。”“橐”,借作“托”,寄托、委托之意。“贵为身于为天下,若可以橐(托)天下矣”,谓以治身重于治天下(者),才可以托之以天下。

“爱”,好、喜好之意;焦循《易章句》释《易·家人·象传》“交相爱也”云:“爱,犹好也。”“女”通“若”,有乃、则、才之意;高亨《古字通假会典》云:“《战国策·燕策二》:‘女无不为也。’汉帛书本‘女’作‘若’。《史记·曹相国世家》:‘若归,试私从容问而父。’《汉书·曹参传》‘若’作‘女’。”“爱以身为天下,女可以寄天下矣”,谓喜好由治身而治天下(者),才可以寄之以天下。1

【疏解】

此章的眼目在于“贵为身于为天下”、“爱以身为天下”。上章所谓“为腹不为目”的教化主要在于对所治百姓的引导,然而“不言之教”所借重的与其说是诉诸诠辩的道理,不如说是可为人们直观而仿效的范本。本章以治身贵于治天下的义训告诫“为天下”者,唯重于治身者——从自己的躬行做起者——方可担得起天下治理的重任。

“宠辱若惊”,这“惊”系于得失;为受宠或受辱而“惊”,表明尘俗中人总不免因利害而动心。动心于利害则必至于患得患失,这患得患失作为人之大患——普遍而甚深之患——为人所看重犹如人的有生之躯体为人所看重,其正可谓“贵大患若身”。对于老子来说,“惊”、“患”皆不合于自然,而欲去除“惊”、“患”,则须勘破宠辱、不为得失利害所牵累。诚然,人不甘受辱,辱遂因此不足以惑人心志,但“宠”却不同,人在“宠”中失其天真之朴而不自知,其最易误人。因而老子要分外提醒人们:“宠之为下也。”“宠”总是自上而下的,宠人者在上,受宠者在下;上下之分已有违于自然,而要紧的是处于下位的人受宠便惊喜,失宠便惊恐,这惊喜、惊恐,皆大迕于自然之常态。所以当老子阐释“宠辱若惊”一语时,他将“宠”视为全部问题的要害。

人由得宠、失宠而患得患失,这患得患失被称作“大患”,其根深蒂固并遍及所有的人。究寻到终极处,老子指出,人有大患是由于人有其身,有其滋生种种欲求的血肉之躯。当然,可以设想,人如果没有了血肉之躯,那也就不再有得失之“患”可言,但人有其身毕竟是一个未可回避的事实,于是,问题遂被归结于“为身”。“为身”即是“治身”,在老子这里治身意味着一个人如何“法地”、“法天”、“法道”、“法自然”而“见素抱朴,少私寡欲”(《老子》十九章)。“为身”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不可忽视的,而对于身负治理天下之责的人尤其重要。依老子的看法,只有把“为身”看得比“为天下”更要紧的人才可以治理好天下(“贵为身于为天下,若可以橐[托]天下”),只有不忘“为身”因而由此“为天下”的人才可以把天下托付给他(“爱以身为天下,女可以寄天下矣”)。

历来注家,或有以“忘身”、“无身”而“为天下”诠解此章者,但更多的人则以“贵身”、“爱身”而“为天下”阐释老意。前者如苏辙、王夫之、高亨等,后者则多至不胜枚举,然而其俱可寻源到《庄子》。“忘身”、“无身”之说,显然执着于老子所谓“及吾无身,有何患”,殊不知老子以“身”言“患”是就患得患失的俗思之人而论,并非一般地指称包括他心目中的“圣人”在内的所有人。人可以有“身”而不必患得患失,非患得患失之“身”即不必“忘”而“无”之。换句话说,老子并不一般地鄙弃“身”,他只是出于“身”有可能患得患失的考虑而强调“为身”或“治身”。“为身”亦未尝不可以借用儒家的术语称之为“修身”,所不同的是,老子自有其不同于孔子的修身的标准。至于“贵身”、“爱身”之说,其关涉“养生”而颇不易检讨,因此须得在下面予以较为从容的分辨。

《庄子·在宥》云:“故君子不得已而临莅天下,莫若无为。无为也,而后安其性命之情。故贵以身于为天下,则可以托天下;爱以身于为天下,则可以寄天下。”《庄子·让王》亦云:“越人三世弑其君,王子搜患之,逃乎丹穴,而越国无君。求王子搜不得,从之丹穴。王子搜不肯出,越人薰之以艾,乘之王舆。王子搜援绥登车,仰天而呼曰:‘君乎,君乎!独不可以舍我乎?’王子搜非恶为君也,恶为君之患也。若王子搜者,可谓不以国伤生矣。……道之真以治身,其绪余以为国家,其土苴以治天下。由此观之,帝王之功,圣人之余事也,非所以完身养生也。”《庄子·在宥》引老子语在于证其所谓“君子不得已而临莅天下,莫若无为”,而《让王》中的文字则颇可视为对老子之言的诠解。庄子也说“治身”,但“治身”只在于“完身养生”,而“为国家”、“治天下”的“帝王之功”在他那里终不过是“圣人之余事”,这与老子由“为身”必得推及“为天下”的思路并不全然相契。后世以“贵身”、“爱身”注老子“贵以身为天下”、“爱以身为天下”之意蕴者,乃是以庄子注老子,而非真正对老庄差异之微妙有所悟以别老子于庄子。

其实,老子在所谓“贵为身于为天下”、“爱以身为天下”中对“为身”与“为天下”之当有关系的默示并不难理解,为避免陷于阐释这两句话所可能产生的种种歧义,我们可以借助《老子》关于“为身”与“为天下”之关联的另一种表述,此即:“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欲不欲而民自朴。”(《老子》五十七章)倘扼其要而分别说之,则“我无为”、“我好静”、“我无事”、“我欲不欲”属于“我”之“为身”,而“民自化”、“民自正”、“民自富”、“民自朴”则已是所谓“为天下”,前者并非只是“完身养生”,后者亦决不只是“不得已”之“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