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宗罪:腾讯吸金永不眠

(选自2013年4月12日《商业周刊/中文版》)


腾讯游戏是如何做成老大的?请看中国网络游戏业的“葵花宝典”。腾讯的活法,就是别人的死法。但在微信时代,“生、死、腾讯”生存法则还有效吗?


马化腾在游戏世界中扮演多重角色。


在《地下城与勇士》(DNF)中,他或许是召唤精灵的“魔法师”,捍卫被黑暗势力统治的人类文明。在《穿越火线》(CF)中,他或许是“救世主”,在小国反抗大国操纵世界格局的战争中指挥佣兵打败生化幽灵。在《英雄联盟》(LOL)中,他或许是“执法官”,督战一个个被称为“扭曲丛林”的竞技场,使魔法失控的符文之地重新建立秩序……


游戏是现实的隐喻。回到现实中,马化腾是中国互联网行业的老大。看着DNF、CF、LOL这三款腾讯运营的非常赚钱的游戏,他很得意,却也紧张。得意的是腾讯连续四年称霸中国网游业,是首家游戏年营收突破200亿元的公司,炙手可热的微信更令人期待;紧张的是做老大是最没安全感的,在据说睡觉都能赚钱的游戏上,腾讯并没呼呼大睡也不敢稍微打个盹,生怕醒来一睁眼,就发现睡狮被群狼围攻了……


据今年3月20日财报显示,2012年腾讯总收入为438.94亿元(约70亿美元),比去年增长54%,是百度年营收的近2倍,超过百度、新浪、搜狐、网易四家营收总和。其中,网络游戏收入为228亿元,占腾讯总收入的52%,占整个游戏市场的35%,是第二名网易的近3倍,比后面五名(网易、盛大、畅游、完美、巨人)的总和还要多。


腾讯如此能吸金,却像把钱砸在脸上一样“羞辱”了自己和整个行业。以科技创新著称、充斥着资金和概念、要诞生伟大公司的互联网行业,似乎在故意忽略一个真相:最核心收入来源其实是网络游戏。中国有世界上最多的网络用户,年产值却有近三分之一是游戏贡献的(2012年中国游戏行业总收入超过1000亿元)。腾讯作为中国最大的互联网公司,600多亿美元市值比Facebook还多,但超过一半以上的收入也依赖游戏。


但老大赚钱不孤。看看传统三大门户,游戏收入分别占网易、搜狐总营收的87%、55%,广告收入占新浪总营收的79%。相较视频、电商、微博、微信等业务,游戏仍然是“印钞机”。中国互联网15年来百花齐放、潮来潮去,但归根结底还是游戏一枝独秀。


“没办法,游戏就是赚钱嘛。”这种“生存即合理”哲学在阳光的互联网行业大其行道,不啻一种讽刺。坚持不做游戏业务的马云说:“一个玩游戏的民族是没什么出息的”。但挥舞道德大棒并不高级,即使阿里巴巴整体IPO,据说市值将超过1000亿美元,马云也没什么可骄傲的,互联网并不仅仅是生意,它更是一种改变社会的民主工具……


理想之花不能脱离现实土壤,哪怕腾讯是“抄成”老大,总是要经过从模仿到创新的阶段。何况游戏江湖充满了血雨腥风,各领风骚三五年,腾讯成为游戏老大,就是踏着无数尸体前进的,它也不知道自己会被哪一波后浪拍死在沙滩上。腾讯和游戏为中国互联网提供了一场性格鲜明的人性大戏,一部血泪教训的“葵花宝典”。


宗教里的“七宗罪”也是中国网游业的“七宗罪”:淫欲、妒忌、饕餮、懒惰、骄傲、愤怒、贪婪。腾讯有的规避了,有的改变了,有的善恶一念间。电影《七宗罪》结尾引用海明威的话:“这个世界很美好,值得我们为之奋斗;但我只相信后半句。”腾讯亦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