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前腐后继”怪圈

2016年7月17日下午,中央纪委发布消息,经河南省委批准,三门峡市委书记赵海燕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2015年7月22日,因涉嫌严重违纪,三门峡原市委书记杨树平落马。同年8月27日,赵海燕任三门峡市委书记。

就表面而言,这不过就是又一起领导干部落马的消息,但赵海燕的落马却有两大看点。一是她是一个“短命”的市委书记,上任还不到一年就落马。二是她没有吸取前任的“前车之鉴”,让自己成了一个“前腐后继”的典型。

领导干部“前腐后继”并非什么新鲜事。此前,太原市就曾出现过三任书记先后落马的情况;在2002年10月中旬,河南省交通厅长石发亮因涉嫌重大违法违纪问题被纪检机关立案调查。这是河南省继曾锦城、张昆桐被判刑之后,第三任交通厅长落马。而公众也普遍认为“事不过三”,但董永安耻辱地接过了第四棒,又在2010年落马;此后2014年7月至2015年4月,张田欣、仇和、高劲松,昆明市连续三任市委书记落马,让人惊呼又见“前腐后继”……

由此看来,“前腐后继”现象屡有发生,既说明反腐决心和力度的增大,不再顾忌查案对当地的影响,过去常把原因归结为个人而避谈一地官场生态,终究未治病根。同时,也说明一些地方腐败主体集团化现象已然成形。

俗话说:“前车之覆,后车之鉴。”然而,有些领导干部却不收敛、不收手,不但不肯吸取已覆“前车”血的教训,反而变本加厉,“权利名”敢夺、“黄金屋”敢取、“颜如玉”敢沾,在任性用权的路上越走越远。

从这些“前腐后继”案例来看,落马领导干部常常涉及要害部门,尤其是集中了审批大权的那些,要不就是地方党政“一把手”。

虽然自十八大以来,在反腐败的高压下,贪污腐败的情况少了,但是时不时打下来的“老虎”和“苍蝇”依然提醒着我们政治生态还不够“净”,还需要在净化风气、净化生态上下功夫,方能解决“腐败”的问题。

但是,治病必须要找准病灶才能根治问题,不管是选拔任用人才上的漏洞,还是监督管理制度上的缺陷,抑或是侥幸心理惹的祸,从根本上来说还是“从严治党”的力度不够,才会让这些领导干部存在侥幸心理。

只靠前车之鉴,难防前腐后继。最关键的还是要重塑制度,达到欲贪而不得、想腐而不能的刚性效果,用制度之门关上“前腐后继”的不归路。

首先,“凡提必核”严格过关。各级组织部门要充分发挥抽查核实在从严选拔、管理和监督干部中的作用,严格执行“凡提必核”制度,全面抽查核实拟任对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最大限度避免“带病上岗”。

其次,解决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杜绝“前腐后继”,关键是要解决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包括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大道至简”,随着市场和社会不断成熟与完善,逐渐确立公平、透明的竞争秩序,公共权力应当回归到合理的边界范围内。

第三,细化监督制度。总结前人教训,补足监督短板,强化上下级监督、平行监督、外部监督。尤其要强化监督网络,疏通和拓宽举报渠道,谨防权力“任性”。而且,对一些关键岗位,更要“盯”紧。

最后,健全完善倒查问责机制。近几年来,“带病”提拔、“违规”提拔乃至“边腐边升”的现象屡见不鲜。究其根源,关键在于没有“责任倒查”机制,让相关人员少了“危机”“风险”意识,不负责任地荐人、选人、用人。通过“责任倒查”,可从机制上去除一些“带病”提拔的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