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波峰与波谷:秦汉魏晋南北朝的政治文明(第二版)
- 阎步克编著
- 5100字
- 2020-07-09 20:30:16
第二版前言
北京大学出版社计划再版此书,经编辑审读,又纠正了若干疏误之处,谨此致谢。除订讹之外,因出版在即、时间有限,本次出版对原书并无增删修改。这些年来,中青年学者在秦汉魏晋南北朝史领域开辟了很多新鲜论题,他们代表了研究前沿。而本书只是一种普及读物,对此期官僚政治制度提供一个轮廓而已,个人的认识至今无大变化,维持其原貌可也。
此书的思路并不复杂,也比较传统,主要围绕政治制度、政治势力、政治文化三者。其基本视角是“制度史观”的。所谓“制度史观”,就是从政治体制、政治形态来观察、阐述社会历史变迁。这里所理解的“政治体制”,包括政治制度和政治势力两方面。所谓政治制度,主要是政权的组织制度、人事制度和法律制度;所谓政治势力,指不同群体、集团、阶层、阶级的相互关系。前一个可以说是“制”的方面,后一点可以说是“人”的方面。“制”与“人”二者的结合,共同构成了“政治体制”。
对“体制”的这样一种理解,与政体类型学的经典观点是一致的。在孟德斯鸠观察政体时,采用了两个视点:第一、是否存在立法、司法与行政的权力分置。若这些权力集中于一人或一个机关之手,这个体制便趋于专制;第二、是否存在着足够强大的“中间阶层”。贵族、僧侣、市民等中间阶层若足够强大,其时君主就难以专制;反之,就会出现专制君主[1]。此后,偏重政治制度或偏重政治势力,还曾成为政治学者分析政体的两种不同学术取向。沿“政治势力”路线前进的,莫斯卡算是一个例子。他认为“政府形式”并不能充分反映政体差异,有些国家同属专制,其统治阶级却相当不同;而分属君主制与共和制的国家,又可以存在相似性。由此他进而提出,政体差异应取决于“统治阶级”[2]。莫斯卡的论述,还启发了我们这样一个联想:相同的政治组织结构下,可能有不同的政治势力结构;而不同的政治组织结构之下,也可能存在着相似的政治势力结构。进一步观察二者关系,应该能够发现更多未知的规律性的东西。
观察历代政治,人们一方面关注官制、法制的各种变化,同时也使用着贵族政治、官僚政治、宗王政治、宦官政治、外戚政治、门阀政治、军功政治、士大夫政治之类用语,这就是用某群体的特殊权势来指称一种特定政治形态了。各种社会关系,不管是政治、经济、文化、地域、宗族、宗教、文化、种族、职业等,都可能形成政治势力,从而被史学家纳入视野。当然,下意识地使用着某种方法,不等于理论上有清晰认识。理论并不是僵硬的模式,恰当运用的理论是锐利的分析工具,可以使思考和论述更清晰、更系统,而不是散漫含糊甚至自相矛盾。
周代政治体制是封建制的、贵族制的,前者主要就“政治制度”而言,后者主要就“政治势力”而言。战国秦汉的巨大政治转型,从“制度”上说,就是皇帝专制、中央集权和官僚制度的创立;从“势力”上说可以看到军功阶层、文吏、士人三种新兴力量的崛起。秦之政治法律制度,系法家与文吏之功;儒生群体则是王莽改制的主要推手。从皇权中衍生出了宗王、外戚、宦官等势力,不但参与政治角逐,也以不同方式影响到了政治制度与政治形态。东汉二百年间的政治制度相当稳定,然其初年与后期的政治势力格局却变化甚大:东汉后期,清议名士以其巨大影响力影响社会生活、参与政治斗争,以及士族的崛起。这就提示我们“制”与“人”的关系是相当复杂的,其中隐藏着很多政治奥秘,而且这跟王朝盛衰的周期性相关。一个王朝从前期、中期到后期的“势力”结构变化,似有规律可寻。
魏晋以下,士人与士族的发展,造成了士庶对立。东晋还一度出现了门阀政治,皇权低落。士族门阀是一种贵族化了的官僚,而贵族与皇权此消彼长,贵族化消解、侵蚀皇权的力量。相应地,政治制度发生了若干变态,如,维护士族选官特权的九品中正制,恰好与这个时代共始终。当然,若仅从“人”即政治势力方面看,似乎处处都是士族的身影;若兼及“制”的方面,却能看到,秦汉制度在这一时期有萎靡、有扭曲,但总体上仍被维持,而且继续进步,如三省六部制的萌芽、从汉律到唐律的重大发展,以及察举制向科举制的演进,等等。在第十章第二节中,我称之为“冰层下的潜流”,它维系着汉唐间的历史连续性。业师田余庆先生指出,这一时期政治的主导方面仍是皇权政治,而不是贵族政治[3]。在本书中我们提示:在“分期论”极意凸显“士族”这个时代特征之时,注重“连续性”的观照,却要衡量“变态”幅度,寻找“回归”动力。若兼综“人”与“制”两方面而论,此期的“贵族化”幅度,肯定没有“六朝贵族论”所说的那么大。
十六国北朝的异族征服,造成了一种有异于江左的新的政治结构:异族皇权—军功贵族—国人武装。在第十二章第三节中,我有一个评论:南北朝的政治史,某种意义上就是南朝的文化士族与北朝的军功贵族的竞争史。这就是尝试用最具特征的政治势力,来提示南北政治结构之异,及其不同历史命运。业师田余庆先生曾指出,南朝皇权重振的动力来自次等士族;我想补充的是,江左次等士族重振皇权的动量,远不如北朝军功贵族大。在北朝的强大皇权之下,集权官僚制逐渐复兴。正如一位学者所说,同样的制度,在北朝就比在南朝运行得更好。帝国体制由此在北朝走出低谷。
以上的择要简述,意在阐明本书的主要方法论:从“政治制度”与“政治势力”的关系中,理解秦汉魏晋南北朝的政治变迁。田余庆先生的《东晋门阀政治》,重点考察皇权与各种政治势力的相互关系变迁,而我曾对此期的政治制度有若干思考;至于本书的努力,就是把这两个方面结合起来的一个尝试。有人感觉,魏晋南北朝的“集团研究”已趋饱和了。这时候,除了继续在“人”的方面竭泽而渔,我想“人”“制”结合,或可开拓出更大空间。
政治文化也是本书的叙述主线之一。当人们采取一个政治行动之时,其脑海中必定有一个观念,令其相信这么做是正当的。作为一个文明古国,战国诸子发展出了各种政治学说。而在此之后,法、道、儒、玄各种学说掀起的各种波澜,斑斑可考、历历在目。法家学说是秦统治者的“指导思想”,与之相伴的是文吏群体的发展;儒家学说不仅推动了官学创立,还造成了儒生势力的兴起。道家在汉初一度促成了“黄老政治”,此后在魏晋演化为玄学,玄学显然是一种士族文化。田余庆先生甚至认为,“由儒入玄”是门阀形成的条件之一。
想象不同来源的几群人来到一个不毛之地开辟新生活,他们将各自形成一个什么样的社会组织呢?在这时候,其脑海中的不同观念,就是决定性的。在当代世界,分属民权文化传统、集权文化传统、神权文化传统的不同人群,依然各自执着于百年千年久已习惯了的政治生活方式,这样的现实,也给了我们以强烈印象。以“周礼”为名的典章礼制文化,形成了一个“政治文化模板”,在帝制时代引发了各种制度复古的努力——我称之为“古礼复兴运动”,其荦荦大端当然首推王莽变法、北周改制了。秦汉几个世纪的统一大帝国的显赫治绩,在魏晋南北朝也构成了一个“政治文化模板”,维系着中国历史的连续性。本书第十章第一节专门论述了“官僚政治话语”,以显示这一时期制度进化和向统一帝国回归的文化动力。有人拿魏晋南北朝比拟西欧中世纪,不过中西有同有异。至少,在一个跨时代的“政治文化模板”一点上,两方颇不相同。局外的旁观者往往忽略了中国史的历史惯性,而在那个时代的当事人的潜意识中,其所遭逢的那种分裂动荡只是一种“乱世”现象,它理应回归“常态”,回归于历史的中轴线。这就是一种文化力量。学者还有“历史遗传基因”的提法。田余庆先生认为:“中国古史中始终是皇权至上。……皇权统治思想和某些机制实际上是保存在社会躯体的骨髓里面,可以说形成历史的遗传基因。”[4]
若时间充裕,我其实也想过,不妨在最后部分增加“隋与唐初官僚政治制度的发展”一节。本书原是“中华文明史普及本”系列丛书中的一种,故叙述至南北朝而止,隋唐以下另有王小甫等先生的《创新与再造——隋唐至明中叶的政治文明》,可供读者阅读。现在此书拿出来单独重印了,若增补一节用于叙述隋与唐初的制度成就,置之于原书之末,可能更便于读者比较秦、唐变迁,理解其间的政治历程。
相对于分裂动荡的魏晋南北朝,隋唐统一帝国的重建与复兴,无疑是一个决定性进展。中国是一个“政治优先”的社会,政治体制在塑造社会形态上是一个巨大权重,那么从“制度史观”看来,一个巨大帝国的解体与重建,就是这个社会的最重大事件。它既是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民族各种因素的变迁结果,反过来又将对诸方面施以巨大影响。王朝的分、合、治、乱,毕竟是中国史固有发展逻辑的一个反映。一次次的王朝更迭(或所谓“王朝循环”)之中,蕴藏着这个连续发展的政治实体最基本的机制与法则。
六朝与隋唐一个分裂动荡,一个是统一帝国,重大变动明明发生了,其本身就是个划时代的事件。进而,精致的宰相三省六部制发展出来了,奠定了此后千年中央政治行政体制的基本框架;科举制发展出来了,在中国史后半期构成了政权的主要制度支柱;唐律诞生了,一整套律令典章确立了“律令秩序”,唐律还成了“东亚刑律之准则”。毫不夸张地说,仅此三项进步,就足以在中国制度史上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综合隋与唐前期的各种制度演讲,可称秦与西汉前期的创制运动之后的又一里程碑。
一种“唐宋变革”理论把唐、宋两代分割为二,唐为贵族政治,宋一变而为君主独裁,同时其政治、经济、文化上都“近代化”了。然而经济史观、文化史观下的景象,与“制度史观”看到的景象未必相同。打个比方说,人们知道,任何不规则的波形,都可以分解为不同振幅、不同频率的若干正弦波的“叠加”。历史轨迹也可视作若干线索之“叠加”,若将不同线索分解开来,则唐宋间政治体制与经济、文化的起伏“波形”,未必同步。例如钱穆的一些看法近于“唐宋变革论”:“秦前,乃封建贵族社会。东汉以下,士族门第兴起。魏晋南北朝迄于隋唐,皆属门第社会,是古代变相的贵族社会。宋以下,始是纯粹的平民社会。”[5]然而当他转而面对政治制度之时,却不由得有了这样的感受:“论中国制度,秦汉是一个大变动。唐之于汉,也是一大变动。但宋之于唐,却不能说有什么大变动。一切因循承袭”[6];“元丰改制,一依唐规。不知唐代政府组织,已嫌臃肿膨大,宋在冗官极甚之世,而效唐制,自不能彻底。……此宋代治政所以终不足以追古”[7]。他也不能不承认:进入隋朝,“则为中央政令之统一,与社会阶级之消融。古代之贵族封建,以及魏、晋以来之门第特权,至此皆已消失。全社会走上一平等线,而隶属于一政权之下”[8];随后,科举竞选再造了所谓“平民社会”“士人政府”。
所谓“君主独裁的兴起”,应以进入隋唐帝国为界标。北朝的王权强化和官僚制度的蓬勃发展,甫入隋唐就孕育出了决定性变动。统一帝国重建,周、齐与南朝的制度百川归海,皇帝专制、中央集权与官僚行政都上了一级全新台阶。那种把隋唐三省视作贵族舆论的代表机关之说,明系夸大。九品中正制被废,官吏依考课进阶,越来越多的高官出自考试,封爵的世袭性大为下降,等等,都显示唐代已非门第社会或“变相的贵族社会”,明明是一个竞争性、流动化、功绩制的官僚社会了。此时士族门第的影响力只是历史残余而已。隋唐选官的用荫特权,也已变成了官僚特权,而非门第特权[9]。不能只看“人”而不看“制”。从“制”的方面说,我们明明看到了升级换代。即便从“人”方面说,昔日的士族也已按新的游戏规则争权夺势了。
当然,士族门阀、部落贵族的巨大身份特权,在唐宋不可能一下子降下来。唐宋门荫、恩荫依然保持了较大规模。从数量上说,唐代官吏大多数来自门荫。宋代科举已非常繁荣,科举取士平均每年达360多人,但恩荫入仕者规模更大,每年不下500多人[10]。品位结构或位阶体制,可以直接反映出其时官僚的身份化程度。而我们的研究显示,唐宋两代都存在着叠床架屋的品阶勋爵和优厚的品位待遇,进而就是两朝的政治特征相近,官僚与皇帝权势分配格局相近[11]。时至明清,较大变动发生了,皇权大为强化,而官僚的身份性大为淡化。其变化动力,一是专制主义自身的连续发展,二是蒙古与满族的异族征服。
唐宋两朝的政治体制的相似性大于相异性。其间虽有变化,但其变化幅度,未必就比秦汉四百年的变化幅度更大,更达不到所谓“变革”的程度。而且,此期经济、文化、社会方面的若干新现象,看上去与西欧近代有点儿相似,但总体仍然从属于中国史的内在演化规律,不具西欧的那种“近代化”的意义。至今中西政治形态的巨大差异,就是一个极有力的证明——下游的江水都是从上游流下来的,各有其来龙去脉。把唐宋两朝视为同一阶段,那么隋与唐初制度成就的划阶段意义,就更为凸显了。
以上赘述无甚高论,只算是对原书思路的又一次打磨。把思路弄得系统、清晰、明快一点儿,总比散乱、模糊好。期望对注重思辨的读者能有所裨益。
作者 2017年0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