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说明

当刑法删除了某些法条时,解释者的部分知识便丧失了意义;当刑法增加了一些法条时,解释者就必须增添新的知识。刑法必须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生活事实,即使刑法一成不变,刑法的解释也没有止境;在频繁修改刑法的时代,更不可能有“一劳永逸”的刑法学教程。

如所周知,《刑法修正案(八)》从总则到分则对刑法典进行了大量修正。本书第三版按照《刑法修正案(八)》的内容进行了修改,也添加了部分新近的司法解释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