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乡所见

据传说快要清乡去了,大家莫不喜形于色。开差时每人发了一块现洋钱,我便把钱换成铜元,买了三双草鞋,一条面巾,一把名叫“黄鳝尾”的小尖刀,刀靶还缚了一片绸子,刀鞘还是朱红漆就的。我最快乐的就是有了这样一把刀子,似乎一有了刀子,可不愁什么了。我于是仿照那苗人连长的办法,把刀插到裹腿上去,得意扬扬地到城门边吃了一碗汤圆,说了一阵闲话,过两天便离开辰州了。

我们队伍共约两团。先是坐小船上行,大约走了七天,到我第一次出门无法上船的地方,再从旱路又走三天,便到了沅州所属的东乡榆树湾。这一次我们既然是奉命来到这里清乡,因此沿路每每到达一个寨堡时,就享受那堡中有钱地主用蒸鹅肥腊肉款待,但在山中小路上,却受了当地人无数冷枪的袭击。有一次当我们从两个长满小竹的山谷狭径中通过时,啪的一声枪响,我们便倒下了一个。听到了枪声,见到了死人,再去搜索那些竹林时,却毫无什么结果。于是把枪械从死去的身上卸下,砍了两根大竹子缚好,把他抬着,一行人又上路了。二天路程中我们部队又死去了两个,但到后我们却杀了那地方人将近两千。

到地后我们便与清乡司令部一同驻扎在天后宫楼上。一到第二天,各处团总来拜见司令供办给养时,同时就用绳子缚来四十三个老实乡下人,当夜过了一次堂,每人照呈案的罪名询问了几句,各人按罪名轻重先来一顿板子、一顿夹棍,有二十七个在刑罚中画了供,用墨涂在手掌上取了手模。第二天,我们就簇拥了这二十七个乡下人到市外田坪里把头砍了。

第一次杀了将近三十个人,第二次又杀了五个。从此一来就成天捉人。把人从各处捉来时,认罪时便写上了甘结,承认缴纳清乡子弹若干排,或某种大枪一支,再行取保释放。无力缴纳捐款,或仇家乡绅方面业已花了些钱运动必须杀头的,就随随便便列上一款罪案,一到相当时日,牵出市外砍掉。认罪了的虽名为缴出枪械子弹,其实无枪无弹,照例作价折钱,枪每支折合一百八十元,子弹每排一元五角,多数是把现钱派人挑来。钱一送到,军需同副官点验数目不错后,当时就可取保放人。

关于杀人的记录日有所增,我们却不必出去捉人,照例一切人犯大多数由各乡区团总地主送来。我们有时也派人把团总捉来,罚他一笔钱又再放他回家。地方人民既异常蛮悍,民三左右时一个黄姓的辰沅道尹,在那里杀了约两千人,民六黔军司令王晓珊,在那里又杀了三千左右,现时轮到我们的军队做这种事,前后不过杀一千人罢了!

那地方上行去沅州县城约九十里,下行去黔阳县城约六十里。一条河水上溯可至黔省的玉屏,下行经过湘西重要商埠的洪江可到辰州。

那地方照例五天一集,到了这一天,便有猪牛肉和其他东西可买。我们用钱雇来的本地侦探,且常常到市集热闹人丛中去,指定了谁是土匪处派来的奸细,于是捉回营里去一加搜查,搜出了一些暗号,认定他是从土匪方面派来的探事奸细时,即刻就牵出营门,到那些乡下人往来最多的桥头上,把奸细头砍下来,在地面流一滩腥血。人杀过后,大家欣赏一会儿,或用脚踢那死尸两下,踹踹他的肚子,仿佛做完了一件正经工作,有别的事情的,便散开做事去了。

住在这地方共计四个月,有两件事在我记忆中永远不能忘去。其一是当场集时,常常可以看到两个乡下人因仇决斗,用同一分量同一形色的刀互砍,直到一人躺下为止。我看过这种决斗两次,他们方法似乎比我那地方所有的决斗还公平。另外一件是个商会会长年纪极轻的女儿,得病死去埋葬后,当夜便被本街一个卖豆腐的年轻男子从坟墓里挖出,背到山洞中去睡三天,方又送回坟墓去。到后来这事为人发觉时,这打豆腐的男子,便押解过我们衙门来,随即就地正法了。临刑稍前一时,他头脑还清清楚楚,毫不胡涂,也不嚷吃嚷喝,也不乱骂,只沉默地注意到自己一只受伤的脚踝。我问他:“脚被谁打伤的?”他把头摇摇,仿佛记起一件极可笑的事情,微笑了一会儿,轻轻地说:“那天落雨,我送她回去,我也差点儿滚到棺材里去了。”我又问他:“为什么你做这件事?”他依然微笑,向我望了一眼,好像当我是个小孩子,不会明白什么是爱的神气,不理会我。但过了一会儿,又自言自语轻轻地说:“美得很,美得很。”另一个兵士就说:“疯子,要杀你了,你怕不怕?”他就说:“这有什么可怕的。你怕死吗?”那兵士被反问后有点儿害羞,就大声恐吓他说:“癫狗肏的,你不怕死吗?等一会儿就要杀你这癫子的头!”那男子于是又柔弱地笑笑,便不作声了。那微笑好像在说:“不知道谁是癫子。”我记得这个微笑,十余年来在我印象中还异常明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