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华法学院

【概况】 光华法学院坐落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浙江大学之江校区,占地43.59公顷,是国内第一家拥有独立校区的法学院。学院现有法理与判例研究所、公法与比较法研究所、民商法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经济法研究所、刑法研究所、诉讼法研究中心等“6+1”校级研究所,建有浙江省法制研究所、浙江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浙江大学亚洲法律研究中心、浙江大学法治研究中心、浙江大学律师实务研究中心、浙江大学气候变化法律研究中心、浙江大学海洋法律与治理研究中心、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环境资源能源法律研究中心、浙江大学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浙江大学中国地方治理与法治发展研究中心、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浙江大学科技与法律研究中心、浙江大学国际战略与法律研究院(筹)、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国际融资及并购研究中心(2016年新增)、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跨行政区划审判研究中心(2016年新增)等研究机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为国家级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学院拥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博学位授予权,另有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授权点、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海洋法学硕博学位授权点、司法文明博士学位授权点,具有专门招收国际学生的中国法硕博点(LL.M.LL.M.为拉丁语Legum Magister的缩写,代表法学硕士(Master of Law),是一年制的法学进阶课程。和SJDSJD为Doctor of Judical Science的缩写,是二至四年的学位博士,一般以法学研究为主方向。)。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是国家重点(培育)学科,民商法学是浙江省一流学科。

201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134人(含在职、LL.M.)、博士研究生42人(含SJD,不含在职),2015级本科生144人确认主修法学院的专业,毕业本科生131人、硕士研究生102人、博士研究生16人。

全院现有教职工79人,其中专任教师65人,正高级职称人员30人(2016年新增4人),副高级职称人员21人。2016年新增教育部“长江学者”青年学者2人、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浙江省“151人才”重点资助1人、仲英青年学者1人、浙大求是青年学者2人。

本科生教育坚持课堂教育和训练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基础宽厚与口径专精相结合的“宽、专、交”人才培养模式。研究生教育以培养复合型、职业型、创新型、国际型人才为目标。全面实施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新增20余位实务导师。继续推进与滨江法院开展的法官助理制度,选派15名学生担任法官助理。建立最高人民法院实习生制度。学院法学硕士实践教学改革获得了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人获浙江省教育系统“三育人”先进个人;1人获2016年度浙江大学唐立新教学名师奖;2人获2016年度浙江大学优质教学奖;1人获浙江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优胜奖。

2016年学院科研到款711.48万(含司法文明专项经费)。各类立项共42项,其中国家级立项6项,省部级10项。出版、发表各类科研成果总计174部(篇),其中专著11部,译著1部,教材10部,权威期刊论文9篇,SSCI论文2篇,一级期刊论文17篇,核心期刊论文48篇。获钱端升奖1项,中国法学会奖励4项。决策咨询获国家正职级领导人肯定性批示决策建议1篇、省部级采纳批示件6篇。

附表 2016年度光华法学院基本情况

进一步推进与世界一流法学院校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接待25批次境外来访学者及教授。与杜肯大学法学院、悉尼大学法学院等海外高校新签订5份合作协议。共举办法治与改革国际高端论坛(2016)等9场高水平的国际会议。派出116名学生赴境外交流,其中交换生31人。

【召开2016年互联网法律大会】 11月19日至20日,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和阿里巴巴集团主办,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和浙江省公安厅支持,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承办,浙江腾智律师事务所和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协办,以“古典与现代”为主题的2016年互联网法律大会·电子商务法律论坛,在浙江大学之江校区举行,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等机构的近200位各界精英共商互联网法律的未来。

【获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11月,王贵国教授的“‘一带一路’倡议的法律供给机制研究”获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立项。项目针对当前“一带一路”构想及实践中涉及的诸多国际法律问题,尤其是区内规则制度和法律体系构建、争端解决机制及路径、法律风险等问题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这一系列研究将直接解答实施“一带一路”倡议所提出的关于当代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争端解决、国际关系与全球治理等相关学科领域的新问题和挑战,同时也将为我国与沿线国家国际关系、国际政治和世界经济、国家治理现代化等相关研究领域的交叉学科理论研究提供新的素材和理念,丰富这些学科和领域的内涵并促进其创新发展。

(林俐撰稿 朱新力审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