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 工程项目运营期总成本费用的构成
工程项目投入使用后,即进入了运营期。在此期间,各年的总成本费用由生产成本和期间费用两部分组成。
1.生产成本的构成
生产成本亦称制造成本,是指生产单位为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包括各项直接支出和制造费用。直接支出包括直接材料(原材料、辅助材料、备品备件、燃料及动力等)、直接工资(生产人员的工资、补贴)及其他直接支出(如福利费);制造费用是指生产单位(分厂、车间)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生产单位(分厂、车间)管理人员工资、折旧费、维修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劳保费、差旅费、运输费、保险费、租赁费(不含融资租赁费)、设计制图费、试验检验费、环境保护费及其他制造费用。
2.期间费用的构成
期间费用是指企业本期发生的不能直接或间接归入营业成本,而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各项费用,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销售费用等。
(1)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管理和组织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管理费用包括公司经费(企业管理人员工资、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和其他经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险费、咨询费、顾问费、交际应酬费、税金(企业按规定支付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土地使用费、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企业开发新产品和新技术所发生的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整费、原材料和半成品试验费、技术图书资料费、未获得专项经费的中间试验费及其他有关费用)、无形资产摊销、递延资产摊销、业务招待费及其他费用(不包括在上述项目中的其他管理费用,如绿化费、排污费等)。
(2)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进行资金筹集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财务费用主要包括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金融机构手续费、调剂外汇手续费以及因筹资而发生的其他费用。
(3)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产品、自制半成品和提供劳务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专设销售机构的各项经费,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广告费、租赁费和销售服务费,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职工工资及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以及其他经费。
3.总成本费用的估算
为便于计算,在总成本费用估算表中,将工资及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维简费、摊销费、利息支出进行归并后分别列出,将“其他费用”另设一项。“其他费用”是指在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营业费用中扣除工资及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维简费、摊销费、利息支出后的费用。这样,各年总成本费用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本费用=外购原材料成本+外购燃料动力成本+工资及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维简费+摊销费+利息支出+其他费用
(1)外购原材料成本的估算
外购原材料成本是总成本费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计算公式如下:
外购原材料成本=单位产品原材料成本×年产量
式中,年产量可根据测定的设计生产能力和生产负荷加以确定;单位产品原材料成本是依据原材料消耗定额及单价确定的。工业项目生产所需要的原材料种类繁多,在进行项目评估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选取耗用量较大的、主要的原材料为估算对象(耗用量较小的并入“其他原材料”进行估算),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经验数据估算原材料成本。
(2)外购燃料动力成本的估算
外购燃料动力成本的计算公式如下:
外购燃料动力成本=单位产品燃料动力成本×年产量
式中有关数据的确定方法同上。
(3)工资及福利费的估算
工资及福利费包括在制造成本、管理费用和营业费用之中。为便于计算和进行经济分析,需将工资及福利费单独估算。
①工资
工资的估算一般可采取以下两种方法:
一是按项目定员数和人均年工资额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年工资总额=人均年工资额×项目定员数
人均年工资额=人均月工资×12
二是按照不同的工资级别对职工进行划分,分别估算同一级别职工的工资,然后再加以汇总。一般可分为五个级别,即高级管理人员、中级管理人员、一般管理人员、技术工人和一般工人。若有国外的技术和管理人员,要单独列出。
②福利费
职工福利费主要用于职工的医药费、医务经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开支的其他职工福利支出,不包括职工福利设施的支出。一般可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
(4)折旧费的估算
折旧费包括在制造成本、管理费用和营业费用中。为便于进行经济分析,需将折旧费单独估算和列出。
所谓折旧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通过逐渐损耗(包括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而转移到产品成本或商品流通费中的那部分价值。
计提折旧是企业回收其固定资产投资的一种手段。按照国家规定的折旧制度,企业把已发生的资本性支出转移到产品成本费用中去,然后通过产品的销售,逐步回收初始的投资费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是:企业的房屋、建筑物,在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车辆、工具器具,季节性停用和修理停用的设备,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在进行项目经济分析时,一般采用综合折旧率法计算折旧,我国现行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一般采用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和加速折旧法(具体参见8.1.3节“设备的折旧”)。
(5)修理费的估算
修理费也包括在制造成本、管理费用和营业费用之中。进行项目经济分析时,可以单独计算修理费。修理费包括大修理费用和中小修理费用。
在现行财务制度中,修理费按实际发生额计入成本费用中。其当年发生额较大时,可计入递延资产,在以后年度摊销,摊销年限不能超过5年。但在经济分析时,无法确定修理费具体发生的时间和金额,一般是按照折旧费的一定比例计算。该比例可参照同行业的经验数据予以确定。
(6)维简费的估算
维简费是指采掘、采伐工业中按生产产品数量(采矿按每吨原矿产量,林区按每立方米原木产量)提取的固定资产更新的技术改造资金,即维持简单再生产的资金,简称维简费。企业发生的维简费直接计入成本,其计算方法和折旧费相同。这类采掘、采伐企业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7)摊销费的估算
摊销费是指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如开办费)在一定期限内分期摊销的费用。无形资产的原始价值和开办费也要在规定的年限内,按年度或产量转移到产品的成本之中,这一部分被转移的无形资产原始价值和开办费,称为摊销。企业通过计提摊销费,回收无形资产及开办费的资本支出。摊销费的计算不留残值,采用直线法计算。
无形资产的摊销关键是确定摊销期限。无形资产应按规定期限分期摊销,即法律和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分别规定有法定有效期和受益年限的,按照法定有效期与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规定的收益年限缩短的原则确定;没有规定期限的,按不少于10年的期限分期摊销。
开办费按照不短于5年的期限分期摊销。无形资产和开办费发生在项目建设期或筹建期间的,应在生产期分期平均摊入管理费用中。
若各项无形资产摊销年限相同,可根据全部无形资产的原值和摊销年限,计算出各年的摊销费。开办费的摊销费计算与无形资产摊销费的计算同理。
(8)利息支出的估算
利息支出是指因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净支出,即在生产期发生的建设投资贷款利息和流动资金贷款利息之和。建设投资贷款在生产期发生的利息计算公式为
每年应计利息=(年初贷款余额-本年还本数÷2)×年利率
最后一年应计利息=剩余本金数÷2×年利率
流动资金借款利息计算公式为
流动资金借款利息=流动资金累计借款额×年利率
(9)其他费用的估算
其他费用是指在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营业费用中扣除工资及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摊销费、利息支出后的费用。
在项目经济分析中,“其他费用”一般是根据总成本费用中前7项(外购原材料成本、外购燃料动力成本、工资及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维简费及摊销费)之和的一定比率计算,该比率应按照同类企业的经验数据加以确定。
(10)经营成本的估算
经营成本是指项目总成本费用扣除折旧费、维简费、摊销费和利息支出后的成本费用。经营成本的计算公式为
经营成本=总成本费用-折旧费-维简费-摊销费-利息支出
经营成本是工程经济学特有的经济要素。经营成本涉及产品生产及销售,企业管理过程中物料、人力和能源的投入费用,它能反映企业生产和管理水平。在项目经济分析中,经营成本应用于现金流量的分析。
(11)固定成本与变动成本
在工程项目经济分析中,年总成本费用包括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
固定成本是指在一定时期和一定生产规模范围内,不随产品产量而变化的费用,一般包括在制造费用成本项目中,如生产单位的固定资产折旧费、修理费、管理人员工资及职工福利费、办公费和差旅费等。这些费用的特点是:产品产量增加时,费用总额保持不变,反映在单位产品成本上时,这些费用减少;同样,产品产量减少时,费用总额也不减少,反映在单位产品成本上时,这些费用却有所增加。
变动成本,也称为可变成本,是指产品成本中随产品产量的增减而成比例增减的费用。如直接原材料费、直接燃料动力费、产品包装费等。这些费用的特点是:产品产量变动时,费用总额成比例变化,反映在单位产品成本中的费用是固定不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