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什么是共享经济
从共享模式到共享经济
“共享经济”一词,虽然在20世纪70年代才被正式提出,但是“共享”模式自古有之。早在原始社会人类就已经发现了共享的重要性,那时人类个体力量是非常薄弱的,无法抵御自然灾害、野兽侵袭,于是就出现了人类族群,大家聚在一起生活,逐步产生了分工,女人负责照看孩子、做饭,男人则外出捕猎、保护族群的安全,而在族群里食物是共享的,领地也是共享的。
这应该就是人类最早的共享模式,现在人们的共享模式就更丰富了,比如:我今天下午有事,不能接孩子放学,请邻居帮忙接一下孩子;我想看一本名著,正好朋友那里有一本,我借过来看,这都是共享模式。
但这些传统的共享模式有一定的局限性,首先,共享的实物受到空间的限制,比如,我们借书,只能向身边的人借,离我们距离较远的人是很难实现的。其次,就是信任关系,如果你向个陌生人借书,几乎是借阅不成功的,因为你们之间不存在着信任关系。
进入21世纪,互联网Web2.0时代的到来,为共享模式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各种虚拟社区、论坛、BBS的出现,为用户提供了向陌生人分享信息的机会,但在网络世界,人们都以匿名示人,这一点就制约了人与人之间的实物分享,分享形式也只能局限在信息或内容分享,而且几乎没有金钱报酬。
2010年以后,一些实物分享平台的出现,如Airbnb、Uber,使共享模式发生了质的改变:从之前的无偿分享、信息分享,开始向获取报酬为主的分享模式转化,出现了基于陌生人且存在物品使用权暂时转移的“共享经济”。
虽然“共享经济”是在2010年之后才真正得以实现,但“共享经济”这一概念早在1978年就已经被提出,提出者是美国的德克萨斯州立大学社会学教授马科斯·费尔逊和伊利诺伊大学社会学教授琼·斯潘思。
他们认为协同消费是一种满足日常需求并与他人建立关系的日常活动,比如,大学校园里经常会有洗衣机的共享使用。按照消费者在协同消费产品或服务过程中,所处的时间与空间的不同,将协同消费分为接触式、分离式、关联式三种不同的消费方式。
2000年,Zipcar和Buzzcar的创始人罗宾·蔡斯真正将“共享经济”从理论付诸于实践,他认为人们真正需要的不是汽车的所有权,而是使用权,那么,运用互联网就可以将汽车的拥有者与使用者联系在一起。
于是,Zipcar和Buzzcar汽车共享平台便诞生了,这两家公司的共享汽车遍布范围之广,市中心和民居住宅区都能找到公司提供的专用停车位,消费者只要注册成为会员,就可以以非常便宜的价格使用共享汽车。如今,Zipcar已成为世界最大的共享汽车公司平台。
因在共享经济方面做出的杰出贡献及在商业上取得的巨大成功,蔡斯成为人们公认的共享经济鼻祖。
2014年,“共享经济之父”——美国华盛顿特区经济趋势基金会总裁——杰里米·里夫金预测:随着科技的不断革新,将加快能源、交通、通讯三个基本要素的互动,资源可以在物联网平台上自由交换,人们可以廉价地获得商品与服务。
同年,英国“共享经济教母”比·沃斯可也对共享经济给予了高度的赞誉,认为共享经济是能帮助人们共享资产、资源、技能和时间的线上平台,她对共享经济非常看好,甚至建议英国政府为此出台法律法规,保护共享经济的发展。
相对于国外共享经济发展的如火如荼,我国的共享经济还处于起步阶段,2016年2月,中国国家信息中心信息化研究部发布的《中国分享经济发展报告2016》中给出了分享经济的定义,分享经济是指利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整合、分项海量的分散化闲置资源,满足多样化需求的经济活动总和,其基本内涵包括三个方面:
在北京、广州等城市,继共享单车、共享汽车之后,共享充电宝、共享雨伞、共享篮球等共享经济新形态不断涌现,并有望成为下一个经济风口,大量资本正在不断向共享经济聚集,以共享充电宝为例,仅仅40天,就有了35家机构介入,获得11笔融资,融资金额高达12亿元人民币。
我相信,未来共享经济的成果一定是喜人的,它顺应了时代的潮流,让我们拭目以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