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宜兄弟[1]

司马温公与其兄伯康友爱尤笃。伯康年将八十,公奉之如严父,保之如婴儿。每食,少顷则问曰:“得无饥乎?”天少冷则拊其背,曰:“衣得无薄乎?”

杨播[2]家世纯厚,并敦义让。昆季[3]相事,有如父子,椿、津[4]恭谦。兄弟旦则聚于厅堂,终日相对,未尝入内,有一美味不集不食。厅堂间往往帷幔隔障,为寝息之所,时就休偃[5],还共谈笑。

隋吏部尚书牛宏[6]弟弼好酒而酗,尝醉,射杀宏驾车牛。宏归宅,妻迎谓宏曰:“叔射杀牛。”宏闻无所怪,问直答曰:“作脯[7]。”坐定,其妻又曰:“叔射杀牛,大是异事!”宏曰:“已知。”颜色自若,读书不辍。

缪彤[8]少孤,兄弟四人,皆同财业。及各娶妻,诸妇遂求分异[9],又数有争斗之事。彤深怀忿叹,乃掩户自挝[10]曰:“缪彤,汝修身谨行,学圣人之法,将以齐整风俗,奈何不能正其家乎?”弟及诸妇闻之,悉叩头谢罪,遂更为敦睦之行。

薛包[11]好学笃行。弟子求分财异居,包不能止,乃中分其财,奴婢引其老者。曰:“与我共事久,若不能使也。”田庐取其荒顿[12]者,曰:“吾少时所理,意所恋也。”器物取其朽败者,曰:“我素所服食[13],身口[14]所安也。”弟子数破其产,辄复赈给。

【注释】

[1]宜兄弟:谓兄弟友爱。宜:通“谊”。

[2]杨播:(? —513),本字元休,后改字延庆,自称恒农。华阴人,南北朝时期北魏官员、将领。去世后追赠为镇西将军、雍州刺史,谥号壮。生平事迹见《魏书·卷五十八·列传第四十六》。

[3]昆季:兄弟。长为昆,幼为季。

[4]椿、津:杨播之弟杨椿、杨津。

[5]休偃:犹休息。

[6]牛宏:即牛弘(545—610),本姓裛氏,字里仁,安定鹑觚(今陕西长武相公镇)人,北朝时赐姓牛。北周时曾任中外府记室、内史下大夫。入隋后,历侍文帝、炀帝,曾任礼部、吏部尚书,上大将军,光禄大夫。制定《开皇律》12篇500条,奉敕修撰《五礼》百卷,为隋唐时期礼法制度建设奠定了重要基础。《隋书》本传称其“澄之不清,混之不浊,可谓大雅君子矣”。

[7]脯:肉干。

[8]缪彤:字豫公,汉代贤人。生平未详。

[9]分异:分家产,各自过活。

[10]挝:古同“抓”,用指或爪挠。

[11]薛包:东汉汝南人,汉安帝时著名孝友。

[12]荒顿:荒废。

[13]服食:衣服与饮食。

[14]身口:身体和口腹。

【译文】

司马光和他哥哥伯康的友爱之情尤为笃厚。伯康将近八十岁时,司马光侍奉他就像对待父亲,呵护他就像对待婴儿。每次吃饭后,一会儿就问问:“还饿吗?”天气稍微冷一点,就轻拍着他的背问:“衣服是不是薄了?”

杨播家风纯厚,为人谦下。兄弟相处,有如父子,弟弟杨椿、杨津对杨播态度谦恭。兄弟三人白天则聚于厅堂,终日相对,不入内室,有好吃必定得在聚集后才能共享。(晚上)就在厅堂中以帷幔相隔而眠,大家还是共处一室,兄弟三人睡觉前还要谈笑一会儿。

隋朝吏部尚书牛弘的弟弟牛弼喜好喝酒甚至酗酒,曾经醉酒中射杀了牛弘拉车的牛。牛弘回家后,妻子上前告诉他:“小叔子射杀了你的牛。”牛弘听了,一点也不奇怪,也没追问原因,只说:“做成牛肉干吧。”他坐下后,妻子又说:“小叔子突然把你驾车的牛射杀了,这真是很奇怪的事啊!”牛弘说:“知道了。”他神色自若,依然读书不辍。

缪彤从小父母双亡,兄弟四个一直住在一起。三个弟弟各自娶妻后,弟媳们立刻要求分家产,各自过活,弟媳之间又多次发生言语纷争。缪彤很气愤,于是就关起门来自己打着自己说道:“缪彤呀缪彤,你勤学修身,学圣贤之道,希望将来能够整顿天下风俗,却怎么不能教育好家人呢?”(缪彤一边自责,一边痛哭)弟弟跟弟媳们听到后很是羞愧,都在门外跪下请罪,于是家人更加和睦地相处了。

薛包热爱学习,品行纯厚。(父母去世以后)弟弟要求分家,薛包劝止不了,便将家产平分,年老的奴婢都归自己,说:“年老的奴婢和我共事多年,你不会使唤。”荒芜的田园都分给自己,说:“这是我少年时代经营的,心中系念。”破旧的家具都分给自己,说:“这些都是与我以前吃穿相关的器具,已经用惯了。”(分家以后)弟弟数次将财产败尽,薛包又总是救济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