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善若水润民心——骆云桥同志先进事迹

骆云桥,男,汉族,1970年12月25日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程度。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7月入党,1992年7月至2006年在旬阳县人民法院工作,2006年12月至今任旬阳县人民法院赵湾法庭庭长。

骆云桥同志2011年被省高院评为“全省办案标兵”。2012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办案标兵”。2013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标兵)”。2014年9月16日,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官”称号,2014年12月5日,被陕西省委、省政府授予“优秀公务员”称号。

汉江和旬河交汇处,水势宽阔平缓,水流执着地向东奔向大海。江河之水孕育着旬阳县45万人的生命,恩泽着两岸的山川万物,同时,也滋养着骆云桥法官上善若水的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