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法官态度好,没架子,调解好,我不会写字,会写字我把表扬信就写出来了”

罗红涛结合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把诉前调解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一个重要手段。他在进行诉讼服务、立案登记时,每遇一个案子,都会征求当事人的意见,询问当事人愿不愿意调解,愿意调解的案子,就立即安排调解方案。一个案子和一个案子不同,罗红涛接到案子,一是进行调查,了解案情;二是思考解决的办法。罗红涛说:“案子一上手,我就来劲。以前晚上是过电影,现在是演连续剧。”罗红涛用耐心、细心、真心、诚心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坚持“耐心倾听、细心释明、热心服务”,使前来立案诉讼的当事人深感温暖,调解率大幅提高,达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目的。新区袁家村的一位村民曾对《铜川日报》的记者说:“罗法官态度好,没架子,调解好,我不会写字,会写字我把表扬信就写出来了。”

家在新区的李某与妻子张某某闹离婚,案件诉到了新区审判庭,罗红涛了解到两人都是外乡人,来到新区一起经过多年打拼后购了房成了家,断定他们是有一定的感情基础的。就先问他们双方的优点和缺点,为什么要离婚?但双方都不愿多说,女方只是坚决要求马上办离婚,男方也当即同意。在罗红涛的主持调解下,他们签订了离婚协议。罗红涛也把双方离婚协议调解书制作好了,但罗法官却没有急于结案,没有当即送达调解书。他等了几天后打电话试探双方态度。结果,给男的打电话,男的哭;给女方打电话,女的哭。都后悔一时生气,太冲动,考虑不周。罗红涛就又一次把他们叫来做调解工作,结果女方主动自愿撤诉,这个案子圆满了结了。事后,双方激动地说:“太感谢罗法官了,是你挽救了我们的家庭。”

罗红涛办案注重实际效果,凡是经过他调解的案子,他都要监督执行,达到案结事了。2013年9月,安某和李某闹离婚,官司打到了新区审判庭,在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安某在咸阳打工,平时很少回家,罗红涛了解到李某在国庆节期间要放假,他放弃个人休息时间,在10月3日,督促李某将安某个人财产交到其手中。

罗红涛每年都会办理几十起农民工索要劳动报酬案件。那年元旦前夕,又有23名农民工来到新区审判庭要求西安某劳务公司立即支付拖欠的工资。主管立案工作的王军副庭长指示立案室特事特办,迅速启动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罗红涛马上开始办理,通过与农民工兄弟谈话了解情况,进行劳动合同审查,与西安某劳务公司负责人电话联系,传真文件,终于在一周后,双方当事人协议,约定劳务公司在从铜川市某建筑公司领到工程款后,迅速支付原告农民工工资。

但建筑公司的工程款何时到账?农民工还等着拿上现钱回家过年呢!罗红涛心急如焚,他立即赶赴建筑公司,找到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后,向其说明情况,说服该经理配合法院工作。但是,几天后已经临近春节,银行业务繁忙,审判庭仍然没有收到转账回单,没有工程款,劳务公司无力支付农民工工资款项。面对农民工焦急的眼神,罗红涛与农民工代理人共同协商,决定先筹措资金1万元,交到农民工手中,让他们先回家过年,等款项到账上,再分别支付到农民工所留卡上,就这样,农民工们安心踏上了返乡的归途。

罗红涛每年办理诉前调解为当事人节约诉讼费5万余元,督促当事人兑付案件款近百万元,真正做到了让当事人少跑一次腿,少误一天工,少花一些钱,让司法更利民,让群众感受司法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