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坚持强化供给优化需求

提升供给水平。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战略上坚持持久战,战术上打好歼灭战,全面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益。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清理和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收费,减轻企业负担,限制政府对企业经营决策的干预,切实提高企业赢利能力。实施淘汰僵尸企业行动,加快企业重组整合,推进有序退出,妥善做好企业人员安置和债务处置,有效化解过剩产能。实施全要素生产率提升行动,鼓励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推动管理和组织创新,加速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实施高品质消费供给行动,适应个性化、多样化、安全性、高品质消费需求,发展精致生产,提升工业品质量,推动农产品绿色健康,努力增加网络信息、文化旅游、健康休闲等服务产品有效供给。实施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行动,加快行政性垄断行业改革,进一步放宽行业准入,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蓬勃发展,五年新增中小微企业1.5万户,各类市场主体增长40%以上。

优化需求结构。继续发挥投资对稳增长的关键作用,优化投资结构,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引导各类资本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等领域。着力增强消费对增长的基础性作用,培育信息、健康养老、休闲旅游、文化教育体育等新型消费业态,健全消费维权体制机制,开展“放心消费城市”创建活动,完善消费政策,释放居民消费潜力,推动物质消费向服务消费升级。发挥出口对增长的促进作用,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培育高度国际化的市场主体,创新加工贸易模式,扩大进出口规模,增强对外投资和扩大出口结合度,培育经济增长新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