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之后,唐明耀拿着手里的杂志,详细打量了起来。
改版之后的《武侠故事》,无论是整体设计,还是纸张质量,都比《热风》高出了一个档次。
32开的杂志,比原来小了一半,但厚度却厚了不少,现在的页数是150页上下。
拿在手里,给人的感觉,已经不是原来那种不正经期刊了,而是有种扎扎实实的厚重感,跟唐明耀前世接触的《今古传奇》武侠版有点类似。
他掂了掂说:“这才对嘛,像个正经做杂志的样子,以前那个,简直就是港岛狗周刊的山寨版。”
不出意外,改版之后的《武侠故事》要火了。
光凭外观就能说明一切。
看完整体,再看内容。
封面上,字体大小不等、不规则地分布着四篇武侠小说的名字,《雨夜花》、《相思引》、《谁家玉笛暗飞声》、《贺兰白雪》……都是些看起来略文青的名字。
这个年代就流行这个。
只有唐明耀的小说《武道至尊》,名字看起来既简朴又霸气。
四个字,在封面上夸张的占据了差不多五分之一面积,差一点就要比“武侠故事”这几个字还要抢风头了。
名字下面,还有个副标题——火车大王全新力作,颠覆你的武侠世界!
侧面再配四个不起眼的小字:长篇连载。
妥妥的第一强推位置。
翻开封面,目录里看了一遍,短篇小说三篇,中篇小说两篇,长篇连载一篇。
其他小说大致读了下,虽然已经有新派武侠的影子,但老派武侠的痕迹还是特别重,至少在他眼里,没什么新意。
当然,文笔都很不错,有两个故事的情节设置也很缜密,水准之上的作品,不比创新的话,唐明耀还不一定拼得过这些人。
毕竟他练笔才一年不到,进步虽然还算大,但也很难说就能拼得过别人几年、几十年的积累。
翻到自己的小说。
只需要看几排文字,就会发现,跟前面的小说相比,整个文风都不一样了。
开篇,练武多年,但一无所成的主角林枫正在河边钓鱼,突然接到邻居家小女孩的通知,说他养父在村口被人打伤,奄奄一息,眼看活不成了。
主角急匆匆赶往村口,途中被村霸之子,一个高壮少年拦住,一顿羞辱,还被栽赃偷了人家五两银子。高壮少年扬言,今天还不出钱,明天一早就去他家收债。
主角怀着沉重心情来到村口,见到了养父最后一面,养父从后腰的伤口里抠出一枚戒指给他,说:“这枚戒指原来是他林枫的,当年他收养他时,起了贪心拿走了,现在物归原主。”
养父还告诫林枫,这枚戒指很可能涉及一桩大秘密,曾在江湖引起血雨腥风,一定不能让任何人知道。
说完之后,养父气绝身亡。
林枫怀着伤痛处理遗体,在养父身上又发现了一封战书:想报仇,三年后的元宵节,来郡城最高峰一战!
他的熊熊复仇之焰被激起。
当夜安葬了养父之后,林枫在家里研究戒指,突然被戒指里涌出的真气醍醐灌顶,从一名武功初学者,一夜之间入了门,成为村里的小高手。
第二天一早,高壮少年前来讨债。
双方一顿嘴炮之后动手,唐明耀这里写出了本书第一个经典打脸情节。
高壮少年出招。
围观众人:这下主角肯定要死了。
主角轻松接下。
高壮少年:你竟然接下了,再让你见识一下我这招。
围观众人:纳尼,主角竟然接下来了,不过下一招他必死!
主角再次轻松接下。
高壮少年:是我小看你了,竟然逼我使出绝招,你也足以自傲了。
路人:没想到主角竟然逼出了反派的绝招,算是厉害。
主角:你打了我那么多次,换我来了。
轰,两人正面碰撞。
高壮少年,输!
路人再次震惊。
高壮少年哭了,表示要回家找爸爸。
嗯,高壮少年的爸爸,是村子里最强大的高手,一名后天初期遭遇瓶颈多年的武者,多年来在村里横行霸道,欺辱其他村民,跟山上的老虎、水里的鳄鱼,合称村里三害。
根据主角林枫此时的实力,比那村霸还是差了一截的,如果被找上门,主角肯定输。
于是主角翻出养父留在家里的一些药方,上山打虎,采集虎骨、虎胆、虎鞭,熬制强筋健骨的补药。
在山上,他偶遇一个落难的女人(隐藏身份是绝世高手,但现在武功全失的那种),主角好心救起了她,并在山中为她疗伤,与之发生了一段略显暧(和谐)昧的剧情。
嗯,山里剧情大概写了一万多字,其中曲折就不细说了。
总之主角既与一个将来的重要女角色结下了善缘,又提升了武功,还得到了额外的战斗底牌。
等到主角出山,他的修为已经与往日截然不同,他决定主动上门,解决村霸。
可是刚进村子,就感觉到村里弥漫着一股诡异的气氛,村民们看他的目光,都带着同情。
他快步奔回家,发现自己家的房子被烧了,留在家里看门的一条大黄狗,早已死去多时,尸体就在废墟边缘,已经发臭了。
原来,那村霸听说儿子被打,怒不可遏就要上门找主角麻烦,结果主角却不在家,一连消失了多日,于是村霸就把怒火发泄到他的房子和狗身上。
林枫在狂怒之中杀上了村霸的家,在一轮嘲讽、嘴炮、动手、被压制、临时爆种、反败为胜的操作中,把村霸打得半身不遂,从此生活不能自理。
但是,村霸并不服输,指着主角说:他的同门师兄还有三天就会来到村子,本来是为了猎虎,但现在老虎被主角打死了,他们必定不会善罢甘休。而且他们门派最是团结,为了个乡下师弟,也能杀人全家,肯定会为他报仇的!
本期连载,至此戛然而止。
剧情中练武、战斗的细节,占了不小的篇幅,因此到这里,全文就已经写了五万多字。
唐明耀自己看完,心想我还是挺能水的嘛,五万多字,放其他中篇小说里,已经能写完一个完整的故事了,在自己这里,就只开了个头。
不过剧情还是写得挺燃的,成功调动了气氛,连自己都看得热血沸腾,尤其是主角从山里回来,发现自己家被毁,狗被杀,打上村霸家里那一段,是全文的小高(和谐)潮。
他放下杂志,突然有上网的冲动。
“网络上对我这本小说,会有什么样的评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