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核安全文化构建的要求

核电与其他能源的显著不同之处,在于生产电的同时会存在放射性物质释放的潜在风险。针对这种风险的防范,即核安全问题,自核电站产生之日起,就成为核电从业者和社会关注的焦点。核安全文化是安全管理思想发展的必然结果,同时也是现代企业管理思想和方法在核能界的具体应用和实践。

一、核安全文化与核安全文化建设体系

国际原子能机构核安全咨询组织(INSAG)在1986年提交的《关于切尔诺贝利核电厂事故后的审评总结报告》中首次使用了“安全文化”一词,正式将核安全文化概念引入核安全领域。1988年,国际原子能机构在其《核电厂基本安全原则》中将安全文化的概念作为一种重要的管理原则予以确定,并渗透到核电厂以及与核能相关的领域中。国际原子能机构核安全咨询组织对安全文化的定义是:“安全文化是存在于组织和员工中的种种特性和态度的总和,它建立了一种超出一切的观念,那就是核电厂的安全问题由于它的重要性必须保证得到应有的重视。”核电站建设企业应有的核安全文化理念应建立在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程序至上的认识基础上,认识到核电设备的质量必须保障核电站安全运行,与设备本身状态有关的系统误差应为零,认识到严格按照程序操作是消除未来可能存在核安全隐患的有效方法,认识到养成按程序操作的工作习惯是核电工作者的基本要求。

核安全文化建设体系,应包括建立核安全监督体系、工作过程体系、全过程业绩管理体系和培训机制。核安全监督包括外部监督和内部自我监督,没有外部监督的系统,不是一个良好的安全系统;内部的自我监督是外部监督的具体实现和保证,它需要良好的内部信息沟通渠道。完整的工作过程体系的运作表现在三个阶段:准备阶段、执行阶段、总结和信息反馈阶段。这三个阶段是一个完整的工作链,它具有这样的一个基本特征:一切按规程办事,工作的各项子过程是环环相扣、相互检查和相互监督的。业绩管理体系是指管理层为有效地推动核安全文化建设和保证核安全而建立起来的一系列管理方法。建立业绩管理体系就是建立完整、有效的业绩指标跟踪体系,对业绩进行实时跟踪和趋势分析。其中,制定有效的安全性能指标和生产业绩指标是指标跟踪体系的关键点。培训工作也是核安全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核安全文化的智力保证。培训内容应该结合生产和管理的需要而做动态的调整,也就是需要建立静态和动态相互配套的培训机制。静态培训就是依据生产和安全的需要,设置常规培训课程;动态培训就是依据生产一线和管理需要设置培训课程。

二、建立健全核安全文化建设体系的紧迫任务

国际核安全咨询组织认为,“安全文化既是态度问题,又是体制问题,既和单位有关,又和个人有关”,并且认为,安全文化主要由两个方面构成,“第一是体制,由单位的决策和管理者的活动所确定;第二是每个人的响应”。国际核安全咨询组织还认为,健全的程序和良好的工作方法若仅仅被机械地执行是不够的,因此主张:安全文化应要求所有对安全重要的职责必须被正确地执行,履行时具有高度的警惕性,应有完善的推理能力、丰富的知识、正确的判断和高度的责任心。因此,核安全文化的实质是建立一套科学而严密的规章制度和组织体系,培养全体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良好的工作习惯。

为保障核电安全运行,核电站建设企业要从以下几方面加强核安全文化建设体系的建设。

1.核安全文化的组织建设

核安全文化作为核电站建设企业的一个价值观,它的形成,很大一部分是受企业组织决策与管理层影响的。组织的决策与管理层对核安全的认识与态度,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企业形成什么样的核安全文化。只有在企业的决策层与管理层具有“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价值观,在处理质量相关问题时,才能以“风险分析”为基础,进行“保守决策”。同时,要求决策过程科学化,即依据“程序化决策”和“安全评价结果决策”,而不依据决策与管理层职位高低进行决策。在企业各级管理会议与管理人员的工作计划中,核电设备的质量应始终排在首位。决策与管理层所制定的安全政策中,必须清楚地表明“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立场,且有足够的透明度。从组织建设的层面来说,需要有适当的管理部门,需要有专人来负责核安全文化方面的工作,使核安全文化的宣传与贯彻常态化,并且对责任部门和相关责任人能够进行业绩评价,以便及时予以奖励或责罚。

2.核安全文化的制度建设

核电站建设企业贯彻核安全文化,体现在制度建设上,就是要根据国家核安全法规的要求,建立完善的核电站质量保证体系,并严格按照程序要求从事设计、采购、生产等活动。核电站质量保证体系涉及《质量保证大纲》、程序文件和工作文件等文件体系,在文件体系中,《质量保证大纲》作为企业贯彻核安全法规的纲领性文件是法制的体现,是非常严肃的,企业依据《质量保证大纲》的要求来规范涉及核安全的所有活动;程序文件作为下一层次的文件,明确了各项具体工作的操作规范和制度;工作文件是各项涉及核安全活动的具体实施依据。在具体执行时,还要建立内部监督机制,保障制度的有效执行。

3.员工核安全文化素养的培养与提高

就核安全文化的表现而言,可由两个方面组成,除管理体系外,各级人员对上述体系所持的工作态度、思维习惯和行为规范也是极其重要的方面。质量管理系统为核安全文化建设提供了组织和运行机制的保证;而全体员工的工作态度、思维习惯和行为规范是核电质量管理系统建立、运行和不断完善的基础。要提高全员核安全文化的素养,就要以核安全文化的宣传和教育培训切入,这需要持之以恒地坚持,不断地宣传与教育,才能逐渐地在全体员工头脑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意识,并把这种意识转化为习惯,只有员工把核安全文化的各种理念融入工作习惯中,核安全文化建设才能真正达到其目的。

4.核安全文化水平持续提高

自我评估制度的实施是取得成功的一条重要经验,在此基础上,还要积极利用外部的监督检查(国家核安全局与国际原子能机构)及核能界同行的评审。通过定期对安全管理各领域进行全面综合评估,系统地发现管理及人因方面的缺陷,由此提高核电站建设企业的核安全文化水平。通过建立自我评估制度,对核电站建设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运转状态进行有计划、规范性的评估,找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并有的放矢地采取纠正行动,使核安全文化水平得到持续提高。

三、着力构建核安全文化建设体系

核安全是核电发展的基石,也是坚持以人为本,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历史上的核安全事故给人类生命和财产带来的巨大损失和对环境造成的巨大影响,依然警示着我们。对此,我们应该痛定思痛,吸取教训,这要求我们不仅仅在追究责任方面,更要在深层次上,在立足出现问题的“本”上查找原因、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以创建安全文化体系为切入点和着眼点,并充分地、长效地发挥其重要作用,这对核电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牢固树立核安全文化理念

核安全文化主要是将核安全上升为一种理念,不再是简单的法规、责任等,它重在习惯的养成,以及理论和公共道德的形成。核安全文化体现为每一个人、每一个单位、每一个群体对核安全的态度、思维方式及采取的行动方式。因此,就核安全文化层面而言,可以做以下几个方面的思考:核安全的主体是所有涉及核电设计、运营、建造、服务的自然人,而不仅是政府监管部门、核电营运单位;核安全的主要推动力量不是单一的政府管理,更要靠涉及核电领域的方方面面,包括人们的核安全观念和核安全意识等;核安全同其他工作一样,也需要计划和规划;人在不知不觉中,也会潜意识避险保安,关键是善于把个体的这种潜意识转化为公共安全意识;核安全需要在文化上开发;核安全投入是以维护长效利益和无价生命为回报的;等等。因此,我们必须从核安全文化的层面和高度,树立核安全文化理念,并将其纳入先进文化范畴,列入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以促进其发展和提升。

2.构建核安全文化建设体系

核安全文化建设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工程,需要一个完整的工作体系来支撑。安全文化体系建设可以分为理念层、制度层、行为层、形象层等。因此要逐步构建一个由政府领导,各相关部门和组成单位、各基层组织参与的,联系紧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运作协调的核安全文化建设体系。

核安全文化建设体系的建设,要始终坚持以尊重人的生命和保护地球环境为原则,以实现人的价值、保护人的生命安全与健康为宗旨,把保证核电的安全运行放在首位。要明确核安全文化的目标、实现途径和具体措施。安全文化的建设要体现四个层面的内容,即观念文化、行为文化、制度文化和物态文化建设。

3.发挥核安全文化建设体系的重要作用

核安全文化建设是政府、企业、个人和专家等方方面面共同承担的任务,不是某个领导、某个部门、某个单位的事。要立足“提高素质、预防为主、加强防范、塑造安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核安全文化融于各方面的各项工作之中,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因此,要切实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设:

政府方面要增强忧患意识,在谋划上多研究核安全问题。建立健全核安全应急工作常设机构,提高快速反应、指挥、协同应对的能力。建立健全核安全问责制,明确责任,严明纪律,严肃责任追究。

地方政府要积极、广泛宣传核安全科普知识和科技信息。宣传、文化、新闻出版等部门要将核安全思想纳入科学发展观的范畴,作为宣传工作的一个内容,要通过举办一些大型的宣讲、讲座、专题报告等,多方面地做好宣传,鼓励大家都注意抓安全隐患,强化人们的核安全意识,全方位促进良好的核安全环境的形成。

企业要有计划地将核安全文化知识纳入培训计划,规范地传授各种核安全知识,全面实施“核安全教育”工程,使每个员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掌握核安全知识,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与安全品行。

核电发展得越快,我们越要注重核安全。通过创建核安全文化,以文化教育的手段和途径,最深刻地启发人、教育人、影响人、造就人。核安全不全面抓就“安”不了,做到用“全安”保“安全”。

四、加强核安全文化建设,实现核电可持续发展

1.国家、地方和企业集团要共同努力,建立健全核安全文化建设体系

构建核安全文化建设体系,国家影响力的发挥非常重要,核电设备制造基地所在地的政府主管部门应承担中坚力量的角色,企业集团是基础和载体。国家、地方和企业集团应形成合力,围绕构建核安全文化建设体系,形成动态的运作机制,推动核安全文化建设水平。通过核安全文化建设体系的运行,单位的工作作风,每个人的工作态度、思维习惯才能契合核安全文化的要求,才能严格按照核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操作,有助于减轻核安全监督管理体系运行的压力,对我国核安全保障工作和核电事业发展产生积极作用。

2.核电行业主管机构在核安全文化建设体系构建方面要承担更大责任

核电行业主管机构在建设核安全文化建设体系中要承担更大的责任,在行业管理活动中,必须与国家核安全局的立场高度一致,对当地企业高标准、严要求,以推动核电站建设企业核安全文化的建设。在管理理念上,要引入战略管理的理念,推动企业制定核电产品的质量战略;在管理方式上,要发挥属地优势,对企业行为的激励与约束方面要有新举措;在工作开展上,要建立与国家核安全局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以配合、促进企业提升核安全文化水平;在专业知识与业务能力上,要提升水平,避免外行管内行的窘境出现。

3.加强核安全文化教育培训,努力提高一把手的核安全文化意识

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一把手的影响力是毋庸置疑的,抓好一把手的核安全文化意识,提升一把手的核安全文化水平,对核安全文化建设是事半功倍的。因此开展对一把手的系统培训,提升其专业素养,是我国核电发展新形势下,核安全文化建设的迫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