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历史流传物”的经典化

从这种交流对话、视域融合的理念来剖析历史流传物的意义,将意义生成视为阐释主体与阐释对象之间历史的、空间的从而是文化的交往实践事件,似乎将要遇到一个挑战性的问题。如果那些流传在各民族文化传统里的经典并不具有确定的意义,那么它们何以体现自身神圣的典范性?如果经典的意义同样只能在具体的历史解释中生成,那么它们何以体现自身“俟诸百世而不惑”的永恒权威呢?

经典乃是一种历史流传的存在。纵观世界各民族的文化,凡有较强生命力且能在世界上发生一定影响的传统,都往往有在民族文化和社会生活中占据特殊地位的经典及其评注。它们作为民族语言和思想的象征符号,不仅体现了民族的精神气质和该民族在思想上所取得的不朽成就,而且在民族历史中世代承传,对各时代人的观念意识起着塑形的作用。从字源上分析,经典(canon)一词源于古希腊的kanon,意为测量仪器的标尺,引申为“规范”、“规则”和“法则”。在汉语中,经与典均指常道、义理和准则。《文心雕龙·宗经》云:“经也者,恒久之至道,不刊之鸿教也。”这里不仅突出了经典的典范性,更指出这种典范应该是“常”的,是“恒久”“不刊”的,亦即经典必须是那种能穿越苍茫历史、以其权威与法则来垂范万世的文本。可否经得住时间的检验与历史的涤荡,是检验文本能否称得上经典的标尺。简言之,经典的概念,自身结合着规范性和时间性这两个方面。

在《真理与方法》中,伽达默尔正是从这两个方面介入到经典之分析的。一方面,他反复强调经典是超乎不断变化的时代及其趣味之变迁的,经典体现了一种超越时间限制的规范与基本价值,而随时作为当前有意义的事物存在。经典“乃是对某种持续存在东西的意识,对某种不能被丧失并独立于一切时间条件的意义的意识。……即一种无时间性的当下存在,这种当下存在对于每一个当代都意味着同时性”。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上海译文出版社,1999年,第369页。在他看来,经典“没有时间性”,因为它所标识的那种规范是独立于时间之外的。另一方面,伽达默尔又多次指出经典的这种无时间性正是历史存在的一种模式。经典“并不想成为一种超历史的价值概念。它并不表示一种我们可以归给某些历史现象的特性,而是表示历史存在本身的一种独特方式,表示那种——通过愈来愈更新的证明——允许某种真的东西存在的历史性保存过程”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上海译文出版社,1999年,第368页。。经典所说的话并非关于已经过去的事物的陈述,即并非仍需确证的历史文献,相反,它似乎是特别针对着现在来说话,它的言说对当今似乎仍然具有意义。所以它“在不断与人们的联系之中”现身,使过去与现在融合,使人们意识到他们在文化传统和思想意识上既连续又变化的关系。

伽达默尔在这里强调的是,经典的规范性尽管是超越时间限制的,但这种规范必须“通过愈来愈更新的证明”才能得以实现,因而经典仍然是一种历史存在的流传物,经典的意义仍然只能在历史性的理解和解释中生成,亦即只能在经典文本与阐释者、历史与当代的对话中才能生成。

首先,从经典文本与阐释者的关系来看。正如希尔斯所强调的那样:“圣典本身也是传统。这种‘传统’就是对经文积累起来的理解;没有诠释,经文将只是一种物件。经文的神圣性使其与众不同,但若没有注释,经文便毫无意义。”希尔思:《论传统》,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22页。经典依赖于读者,它因不断地被阅读、理解和解释而获得权威性和神圣性,阅读、理解和解释行为也因经典而被鼓励和肯定。反复对典籍进行注释性的传述,是典籍摆脱普通书籍的性质而获得超越的重要方式。典籍不断被阅读、引用和注解,也就是典籍不断地被赋予意义、价值和权威的过程,是典籍不断地实现自身规范功能的过程。

其次,从历史与当代的对话关系来看,经典本身包含着的那种规范和价值并非完全外在于阐释者的当下语境。正如维斯海默在阐述伽达默尔的思想时所说:“经典的价值不是现在已经过去而且消失了的时代的价值,也不是一个完美得超脱历史而永恒的时代之价值。经典与其说代表某种历史现象的特色,毋宁说代表历史存在的某一特定方式。”Joel C.Weinsheimer,Gadamer's Hermeneutics:A Reading of Truth and Method.New Haven:Yale University Press,1985,p.174.这一特定方式说到底,就是过去与现在的融合,就是意识到历史与当代既连续又变化的关系。经典并不是静态不变的,并非存在于纯粹过去的、与阐释者无关的外在客体。因此,经典的所谓“无时间性”并不意味着它超脱历史而永恒,而是说它超越特定时间空间的局限,在长期的历史理解中几乎随时作为当前有意义的事物而存在。人们在阅读一部经典著作时,总是处于被询问并将自己打开和暴露出来的地位。正是在这种与经典的对话中,文化作为传统对一代代人发生影响,形成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文明。

必须指出的是,伽达默尔在这里只是论证了,经典若要实现自身的规范性功能,只有通过历史性的理解与解释才能完成。然而,一个文本又是如何获得这种规范性而被尊为经典的呢?我们认为,追问一个文本在历史流传中“经典化”(canonize)的过程,考察它从个人话语向公共话语、一般陈述向权威陈述的转变,将更能有助于我们清晰地看到,经典的形成及其功能运作,乃是一个典型的“效果历史”事件。

权威从来不是自封的,而是有赖于他者对它的认同;同样,作者自己不能把自己的著作称之为经典,也不存在批评家下意识中的那种特权与优越感,即他天真地相信自己拥有某种评判一个文本是否构成经典的标准——因为经典自身就是规范、准则,它无须另一个更原始的或更抽象的标准来加以衡量。相反,经典是在历史中被建构(construction)出来的,一个文本能成为经典,是多种因素合力作用的结果,其中既包括文本内在的质素,也包括社会对它的要求,既包括现实的力量也包括历史的作用。

我们首先必须注意到的一个事实是:作为历史流传物的文本,它与历史遗留下来的远古器皿、雕塑、建筑等实物是不一样的。在文化经典的形成过程中,被经典化的绝非是文本的实物性存在,而是文本背后的某种观念、理念或者说精神。正是在历时的理解与解释中所揭示出来的那种观念、理念与精神被尊为规范与准则,文本才得以鱼跃龙门、身价百倍地成为经典。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经典化的过程,必然伴随着一个阐释的过程,一个通过阐释以揭示文本的某一意义并使之上升到权威与规范的过程。

当然,并非对任一流传物的任一一种历史性阐释都能造成该流传物的经典化。经典化只是众多阐释策略中的一种,其特殊性在于:

第一,经典化的阐释过程自始至终体现了社会权力的参与。阐释者在解读文本时所揭示出来的某一理念符合了(或者是努力去符合)社会时代的历史性需要,符合了(或者是努力去符合)社会权力部门特别是政治权力的需要,从而在这些权力的支持下被赋予合法性、正统性、权威性乃至神圣性。阿诺尔德·克鲁帕特(Arnold Krupat)在谈及美洲土著的写作时说道:“经典,就像所有的文化物一样,决非无涉于任何意识形态,而纯为先人所思所想的集萃精选;反之,经典的形成是一种建制的行为,对那些被视为最能传达和捍卫当道秩序的文字精撰予以充分认定。”引自哈泽德·亚当斯(Hazard Adams):《经典:文学的准则/权力的准则》,见《中外文学》(中国台湾)第23卷,1994年第2期。

在汉代《诗经》阐释的过程中,我们也能清晰地看到,士人(精英知识分子)是如何与国家权力共谋来完成“诗”的经典化的。一方面,国家设立五经博士,对《诗经》等儒家典籍的研究与阐发被纳入御用学术体制之内,成了选拔官员考试的依据;另一方面,对于士人来说,按照王权伦理教化原则来解读、阐释《诗经》则是自己的进身之阶。在这样一种士人与王权的相互合谋中,汉儒将每一首诗解读成“风以动之,教以化之”、“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的范本就并不奇怪了。借助国家权力所掌握的文化传播和教育机制,《诗经》连同对《诗经》的这种阐释得以渗透到社会文化的每一个角落,并得到普遍的认同与合法的权威。

第二,经典化的阐释是一种独断论的解释。文本是一个多层面的结构存在,进入文本的不同层面,就会现出文本的不同意义;同时,在不同的历史语境中,由于受制于阐释者的当下视域和阐释立场,文本也完全可能历史性地呈现出不同的意义。我们应该承认文本在不同的时间或从不同的层面,历史地展现它自身的不同方面,这些方面各自存在又共同化合,表现为众声喧哗的诸种意义话语。然而,经典化的阐释的实质却是这样的:它从诸种意义话语里抽取出一种,与其他各类话语加以区别,一方面借助权力的干预使之得到合法性,另一方面也因为它迎合了时代的需要而赢得越来越大的共同体的认可,从而使其他话语暂时处于被遮蔽或被监禁(当然不可能被消除或被替代)的隐在状态。借用巴赫金的术语来说,经典化就是把充满异质因素的多元阐释遮蔽起来,进而使对流传物的解读从多声部走向单声部的一种阐释策略。单声部只能迎合一种理念或旨趣,因而,经典化的阐释乃是独断型的,它把这种理念或旨趣树立成典范与准则。

从《诗经》的经典化阐释来看,孔子一言以蔽《诗经》曰“思无邪”,这就是一个对《诗经》的伦理意义加以“命名”,从而区别于其他解读的阐释行为。任何一种理论的“命名”都是一个严肃的事件,因为它意味着整体特征的规范,基本性质的界定。它无疑画出了一个以某种基本理念为核心的圈子,圈进同类声音而逐出异质话语。

第三,经典化的阐释总是与去经典化(decanonize)的阐释相辅相成的。独断型的单声部阐释背后隐藏着权力需要或时代需要的影子,当权力在历史进程中受到质疑或瓦解时,当时代的境域特征发生了变化时,流传物意义群集中诸不同方面的结构关系会发生变化,那些曾经被遮蔽的意义话语就有可能得到张扬,从隐在状态转为显在状态,而原来被尊为规范的意义话语则可能被颠倒性地遮蔽起来,这样一种转变我们可以称之为去经典化的阐释,它使一个文本在历史流传中完成了从“圣”到“俗”的转化。这种结构关系的变化更可能是戏剧性的,导致出现这样一种情况:某一曾经被遮蔽的意义话语在新的历史语境中活跃起来,或者,新的历史语境产生了一种全新的意义话语,认同它的社会共同体愈益扩大,以至于被张扬到足以支配其他意义话语的地位,被尊成了新的规范,那么,这个文本又一次在历史性阐释中被经典化了。当然,这次它已经成了另一种意义上的经典。

我们同样可以从《诗经》阐释的效果历史中看得很清楚。即使是在汉儒以权威的王权伦理原则解诗的同时,也有司马迁以情释诗的弱势话语存在:“诗三百篇,大抵贤圣发愤之所为作也。”司马迁:《报任安书》。汉代以后的《诗经》阐释史中,尊经与非经的斗争一直没有停息,斗争的焦点集中在对待《毛诗序》的守与废的态度上。宋代的朱熹堪为《诗经》去经典化阐释的典型代表,“诗序多是后人妄意推想诗人之美刺,非古人之所为作也!”朱熹:《诗集传》。而在“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历史语境下,《诗经》的文学意义得到极高标扬,《诗经》再一次被经典化——但这一次是作为文学经典而非儒学经典。

诚然,一个文本得以成为经典,与其自身的内在质素密不可分。文本自身必须具有内在的超越性和原创性,必须涵摄了民族生命精神的某些基本特质,才能够引起持续的震撼力。这里只是从解释学的角度对经典化的过程作些分析。经典的建构、解构与再建构乃是一个复杂的历史事件,但其整个过程依然鲜明地体现出,流传物的经典化与去经典化是一种历史性的阐释策略,是一个“效果历史”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