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研究缘起及其意义

代议制民主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形式,为人类政治文明的进步提供了可行的途径,现代各国国家层面的民主建设无不以代议制民主为支柱和基本目标,但是它内在的民选代表与选民之间的矛盾影响和制约了其民主功能的发挥。在这一矛盾没有很好解决的国家,要么民众不能有效控制其代表,代表受个人私利或部分利益集团的控制不能正常发挥作用,要么代表深陷选民的特殊利益诉求之中,无法从选民整体利益的角度进行政治活动,导致代议机构的公共职能得不到有效实现。因此,从学理上深入研究这一内在矛盾是代议制民主建设的客观需要。

选民和代表之间的矛盾主要在两个层次上展开:一是民选代表是代表其选区的利益,还是代表国家的利益;二是民选代表是受选民意见的约束,还是凭自己的判断独立进行代议活动。这两个层次的问题交织一起,它们的解决直接决定了代议制民主的功能实现。因此,代议制民主中存在着一个关键问题,即代表制度的选择问题。总体来看,西方主要有两种代表制度设计:一是以英国为典型的议员代表国家公共利益、议员不受选区选民制约的制度设计;另一是以美国为典型的议员既要服务于国家公共利益,但又要代表选区、应当对选区选民负责的制度设计。无论哪一种选择,都无法避开上述矛盾的两个层面在现实代议政治中的存在和影响。然而,不同的制度设计重心对代议制民主造成的影响是不同的,因此,考察代表制度的选择对代议制民主的影响,便是很有研究价值的工作。正是在这一问题意识的驱动下,本著作选择美国国会政治中议员代表角色的制度安排及其后果进行深入研究。

对国会议员代表角色的研究是透视美国国会政治及其演变的重要切入点。在美国宪政设计中,国会是美国的第一机构和政治权力中心,是联邦、州和地方政府利益整合的平台,是美国政府与社会最为重要的沟通渠道,国会政治是美国整个政治的缩影,是美国民主政治的支柱和象征。然而,历经两百多年的演变,美国国会在组织形态与行为模式上,在结构、权力和程序上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除了历史情景的变迁为其发展、演变提供了外在的刺激与压力外,其内在的动力又是什么?本著作认为美国国会发展与演变的内在动力之一是美国国会文化的内在矛盾,其中,最突出的矛盾是国会服务选区与代表国家之间的矛盾,它深刻影响到美国国会政治的发展和国会文化的形成。以此为假设前提,回到美国文化和宪政设计的源头,发现美国国会文化中服务选区与代表国家之间张力的来源,分析这种张力对国会制度与行为模式的塑造与影响,以及给美国政治和社会造成的后果,这便是本著作所要研究的主要问题。

考察美国国会文化的内在矛盾具有重要的意义。第一,这种考察为认识美国政治、社会与文化提供了一种新的视角。美国文化蕴含着内在的矛盾。“它有它的肯定性力量,也有它的否定性力量,凡是在能发现肯定性力量的地方,都能发现否定性的力量。”“越是深入地研究美国,越是摆脱了浮光掠影的图景,越是容易发现美国社会这种内在矛盾。”王沪宁:《美国反对美国》,上海文艺出版社1991年版,第3页。国会文化是美国文化的重要内容,其内在的矛盾更为突出和更为集中地反映了美国社会各个层面的矛盾。因此,了解国会文化的内在矛盾是认识美国社会与文化的重要途径。

第二,这种考察有助于我们认识代议制民主的内在矛盾。美国代议制民主虽然由于其三权分立与共享以及众议院、参议院和总统不同的代表模式而具有独特性,但是从更宽广的视野来看,美国国会文化的内在矛盾反映了西方将议员角色侧重于“服务选区”的代议制民主的内在困境,也反映了两种代表理论之间的冲突。代议制民主主要是一种以民选代表组成的议会或国会为支柱的民主,而代表是代表选区,还是代表国家全体,以及如何代表等问题便决定了代议制民主制度的设计和选择。因此,考察美国国会文化的内在矛盾及其影响,不仅有助于我们理解美国国会政治的特点和美国文化的特性;而且,还有助于我们认识美国民主政治的内在困境和代议制民主的内在矛盾,以及代议制民主在实现民主过程中的困难和限度。

第三,对美国国会政治内在困境的研究有助于我们对政治重要性的再认识。现代社会的政治安排主要是为了解决利益的分配与矛盾,但政治如果只是消极地成为利益争夺的战场,人类文明包括政治的进步则十分艰难,美国国会政治的困境和西方代议制民主的衰落印证了这一点。所以,政治还应有理想主义的一面,还须承担起提升人性和人的公共关怀的责任。美国国会文化内在张力虽有兼顾公私利益的双重角色安排,但最后私利诉求超过了公益的力量,导致国会政治不能很好地为公益服务,并培养民众的公共精神。代议制民主进行制度设计时,从制度上保障国会和议员为公共利益服务并激发民众的公共关怀便显得尤为重要,因为私欲天然存在于人心之中,并在不受外界制约的情况下会不断膨胀,而内心深处的公共精神十分微弱且很易被前者打败,只有文化、社会舆论和制度的力量才能为公共精神的成长提供激励。

第四,对美国国会文化中议员角色矛盾与张力的探讨对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研究与建设具有启发意义。我国在清朝衰亡并向现代转型之际,被卷入浩浩荡荡的追求民主共和的世界潮流之中,并率先在亚洲建立了第一个共和国;但由于缺乏国家统一、独立以及相应社会结构等条件的支撑,这种共和迅速夭折,并相继成为军阀统治的门面和国民政府过于漫长的期许。政治衰朽、民众穷困、外侮欺凌使得我国陷入总体性危机之中,只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总体性革命才使中国从危机中新生,实现政治民主是革命的重要目标,并且要服务于国家统一、民族独立和社会革命的需要。革命后我国不但进行了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社会民主建设,而且通过立宪建立了以人民代表大会为政体形式的政治民主制度;后来,虽然国家建设在探索中曲折,宪法也几经变更,但改革开放后,1982年宪法再次郑重确立了我国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核心与支撑的民主制度,市场经济发展和现代社会发育为我国民主政治建设提供了新的社会基础、动力来源和现实要求,推动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宪法地位的逐步落实。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整体上来说也是一种代议制民主的制度设计;但是,由于社会制度不同,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美国国会有本质性的不同,这种性质不同以及两国国情和发展道路的差异,导致二者地位、产生、运作与功能,以及代表的角色定位和作用发挥等方面也各有特点。美国国会议员由于竞争性选举制度不得不更多考虑选区的利益,甚至特殊利益集团的利益,而人大代表的主要角色是为国家公共利益而设定的,它的有效运作将彰显政治的公共德性。当然,随着我国个体化社会的成长,个体利益、地域利益和团体利益与国家公共利益一起成长发展,选民对人大代表的角色要求也在发生变化,要求其能够更加积极主动地反映与代表他们的利益;这使得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得不关怀、反映和平衡现实中各种利益的诉求,这就要求人大代表在日常代表活动以及国家政策制定过程中要反映选区民意,维护选民的正当利益,从社会公共利益实现的角度将选民的合理诉求纳入对社会整体利益的考量之中。因此,我国代议制民主的功能必然要从主要维护国家整体利益向实现维护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的平衡转换。所以,如何做到人大代表在代表公共利益与服务选区利益之间的平衡便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面临的重要问题,研究美国和其他国家的代表制度无疑能为解决这一问题积累相关的知识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