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监察的理论和体制机制研究
- 尤光付等
- 1953字
- 2021-03-28 02:01:44
二 四位领导人思想的联系
1.历史传承性
马克思、恩格斯提出了许多公共权力监督的原则,如民主政府、公仆政府、廉洁政府等。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腐败是一种历史现象,腐败是私有制催化公职人员的贪欲和权势欲所致;要防止腐化堕落,必须像巴黎公社那样,建立民主选举、民主监督和公职低薪制来“防止国家和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变成社会主人,防止人们去追求升官发财”[12]。在促进官吏成为总是在公众监督之下进行工作的“社会公仆”和公社政权的“勤务员”的同时,马克思还由此阐释了廉价政府的主张:“国家必须限制自己的开支,即精简政府机构,缩小其规模,尽可能减少管理范围,尽可能少用官吏,尽可能少干预公民社会方面的事务。”[13]
从列宁开始,权力制约与监督不再仅仅停留于思想层面上,由于有了苏维埃政府这个现实的存在,列宁的权力监督思想开始注重制度化,通过实践具有了可操作性。在反对苏维埃政权中存在的拖拉作风、特权思想、贪污受贿、“相互服务的交易”、利用职权“曲线谋私”等毛病时,列宁注重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重视依纪依法惩戒腐败,注重执政党的能力建设,也十分重视监察委员会的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和各种舆论监督来铲除“官僚主义的莠草”,防止权力滥用,并对专门监督机关(如工农检察院)的工作寄予厚望。
毛泽东在继承马列主义思想的基础上,借鉴列宁苏维埃政权建设的经验,在革命根据地建设中经过探索实践提出了若干权力监督机制和反腐败工作机制(如工农监督等)。[14]邓小平继承和发展了毛泽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强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大事。随着改革开放向纵深领域发展,江泽民、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强调党风廉政建设、权力制约与监督等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关系到我国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关系到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兴衰成败,是保持共产党先进性的有力武器,是巩固执政党执政地位的重要基石。
2.现实针对性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腐败、腐化堕落的现象日益凸显,反腐倡廉建设面临愈来愈紧迫、愈来愈严峻的形势,加之执政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面临着“四种风险”的严峻考验,使得党的四位领导人都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了事关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全局角度和战略高度予以重视和加以部署。针对权力腐败的原因、类型、危害等,四位领导人的权力监督主张从自律和他律两方面着手,建立起一套党风廉政建设和国家反腐败工作体系,体现了现实针对性。
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高度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行通盘考虑和全局部署,高屋建瓴、准确把握时代脉搏和世界潮流,把坚决反对腐败的问题适时地摆在全党面前。邓小平提出了坚持“两手抓”“长期抓”的方针,依靠教育和法制两种手段,主张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治腐道路。
江泽民要求各级党委和部门深刻认识到权力制约与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求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权力制约与监督归为新时期党的自身建设伟大工程的一个部分,将反腐倡廉和党风建设统筹考虑到改革和发展的全局之中,将反腐倡廉和经济发展融为一体,突出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中共十七大报告首次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写进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中,提高到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战略高度。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建立一套坚持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限权的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体制机制障碍与法规制度漏洞。在胡锦涛的领导下,中共中央全面推行反腐倡廉制度的建设,推动组建了专门的巡视机构,确立了干部引咎辞职制度,下发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深入开展了纠风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了一些违纪违法案件,严格执行了领导干部问责制,形成了防治不正之风的若干长效机制,并且把党风建设挺在前面。
3.注重形成监督合力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就十分重视如何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成效的问题。十三届四中全会后,江泽民对形成监督合力的思考是:“在我们国家生活的各种监督中,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是最高层次的监督。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15]“保证人民政协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作用。”[16]“强化法律监督机关和行政监察机关的职能。”[17]同时,“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必须严格实行民主集中制,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保证领导班子成员依纪依法办事,防止发生各种违法违纪行为,防止任何个人凌驾于党组织之上。”[18]中共十六大后,胡锦涛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5周年暨总结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大会上的讲话中提出,要“把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民主党派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很好地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