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修辞学的主体间性

作为“辩证法的对应物”以及“诱发合作”的学问,修辞学具有主体间性的特征。既然修辞学的基础是或然性,它针对的当然是“可辩性”。“可辩性”意味着修辞者对修辞对象的揣测,意味着一个施加重要影响但又可能隐身于具体修辞场景之外的他者。修辞学研究针对的是他者的话语。[103]无论古今人们如何界定修辞学,一个永恒的主题是,修辞旨在影响他人。“影响他人”意味着修辞者在某种程度上或某个方面获得了听众的赞同、默契或合作,这是修辞学主体间性的重要表现。

从修辞的运作来看,修辞学的主体间性表现为:在修辞过程的每一个时刻,意义的产生是修辞者与听众参与、协商的结果。修辞者在建构话语的时候必须揣测听众的心理,并依据这种揣测做出恰当的回应,而后,再揣测听众可能会对其修辞话语做出何种反应。然后再揣测,再作反应,直至修辞过程结束。可见,在修辞学看来,意义不是外在之物,也不是内在于个人头脑里的东西,而是修辞者与听众互动的产物,是主体间性的东西。

传统修辞学的核心概念——修辞三段论也体现了修辞学的主体间性。修辞三段论是建立在或然性基础上的,其前提是或然性的、可辩的,从其得出的结论只是推测性的。这意味着修辞三段论的结论与其前提之间没有必然的蕴涵与被蕴涵关系,或者说,它们之间是一种由此及彼、由已知通往未知的关系。修辞三段论一般体现了作者和读者之间的共同点,这个共同点或是信念,或是价值,或是态度,等等。这包括两层意义:第一,修辞三段论中的前提所表达的一般是修辞者和听众共知的或观点一致的地方;第二,修辞三段论中的结论往往体现了作者与读者相同或相似的观点、态度、信念等。在修辞三段论中通常有一个部分省略,或大前提,或小前提或结论被省略。被省略的部分通常承载了交际双方的共同点,因为是共同点,所以它无需完全表达,只要论题建构合理,听众自然不经提示就能补充省略或暗含的部分。从这个意义上说,修辞三段论是连接交际双方的心理桥梁。由于在修辞三段论中有某个前提或结论被省略或暗含,听众实际上参与了论题的建构:他提供前提或根据所给前提推出结论。因此可以说,修辞者与听众共创论题,换言之,修辞话语是主体间性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