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过程论

人类自从进入文明社会以来,一直在谈论着真理,并把追求真理、实现真理当做崇高的事业。哲学也历来把探索真理作为自己的主要任务。但是,到底什么是真理?真理的本质属性是什么?怎样才能达到真理?对这些问题,各派哲学家的回答是很不相同的。归结起来,主要在两个问题上,表现出观点的根本对立:一是客观真理论与主观真理论的对立;二是真理过程论与终极真理论、真理一次完成论的对立。前一个问题,是真理论上的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分歧;后一个问题,是真理论上的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分歧。这两个问题是紧密联系的。它们从不同方面、不同角度回答了真理的本质问题。当然,在这两个问题上的不同观点,在各个具体的哲学家那里,又是相互交错的。这就使真理论史上的各家观点呈现出错综复杂的情况。

下面对真理论史上有关真理过程论的几个不同形态作一个简要述评。

一 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前的真理过程论

主张真理过程论的,并非从马克思主义哲学开始。在哲学史上,大凡主张辩证法观点的哲学家,也都或多或少有着真理是过程的思想。只不过有的明确地提出了真理是过程的论断;有的仅只有这方面的思想,而没能提出明确的论断。同时,由于在真理是客观的还是主观的问题上的观点对立,所以,主张真理过程论的,还有唯物主义真理过程论和唯心主义真理过程论的区别。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前,真理过程论主要经过了两个形态。一是以古希腊赫拉克利特为代表的朴素唯物主义的真理过程论,一是以18世纪末19世纪初黑格尔为代表的唯心主义的真理过程论。

赫拉克利特(约公元前530—前470年),是古希腊卓越的唯物主义哲学家。由于他的唯物主义哲学是建立在很幼稚的科学基础上的,还是以物质的某种具体形态(火)作为世界的本原,所以我们称它为朴素的唯物主义。他还是欧洲哲学史上“辩证法的奠基人之一”[1]。他认为,世界万物都在运动着、变化着。万物运动变化的原因,在于它内部存在着的矛盾对立方面的统一和斗争。这就简要地阐明了辩证法的一条根本规律。

赫拉克利特的这种自发的朴素的辩证唯物主义思想,也反映在他的真理观上。这就是他的朴素唯物主义的真理过程论。他说,智慧就在于一件事,就是认识那善于驾驭一切的逻各斯。又说,“智慧就在于说出真理,并且按照自然行事,听自然的话”。[2]这就是说,人的智慧的职能,就在于认识真理,并且依照真理说话、办事。真理是什么?真理就是“逻各斯”。“逻各斯”就是“驾驭一切的”、“统治一切的”、“指导一切的”、“顷刻不能离的”、“永恒地存在着的”[3],贯穿于整个物质世界的客观规律。所以,在赫拉克利特看来,自然界,即物质世界,是人的认识对象。真理应在物质世界中探求,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是对客观事物的本质、规律的把握。这就是唯物主义的真理观。

“逻各斯”是自然的本质和规律。在赫拉克利特那里,“逻各斯”又表现为永远在燃烧着又熄灭着的“永恒的活火”。世界万物“一切皆流,无物常住”。所以,万物都处于变化的过程之中。而万物的变化,都是由于火的变化。因而,火在他那里,是作为过程的实在的形态出现的。黑格尔在《哲学史讲演录》中谈到这个问题时说,“了解自然,就是说把自然当做过程来阐明。这就是赫拉克利特的真理,这就是真正的概念。因而对于我们是很明显的,赫拉克利特不能说本质是空气或水之类的东西,因为它们自身(这是首要的)不是过程。而火则是过程,因此他把火认作最初的本质,——这就是赫拉克利特的原理的实在形式,自然过程的灵魂和本质”[4]。当然,这里所谓“真正的概念”、“自然过程的灵魂”等,是黑格尔的语言,是黑格尔企图把赫拉克利特解释成一个唯心主义的辩证法家。但是,黑格尔敏锐地看到了赫拉克利特把自然的本质理解为过程。所以,他把赫拉克利特称为“第一次说出了无限的性质的人,亦即第一次把自然了解为自身无限的,即把自然的本质了解为过程的人”[5]。黑格尔对赫拉克利特的这一评价是公正的、正确的。恩格斯在说明赫拉克利特的辩证法时也说过:“这种原始的、素朴的、但实质上正确的世界观是古希腊哲学的世界观,而且是由赫拉克利特最先明白地表述出来的:一切都存在而又不存在,因为一切都在流动,都在不断地变化,不断地生成和消逝。”[6]

赫拉克利特是第一个把自然的本质了解为过程的人,因之,他也是第一个把真理理解为过程的人。因为,真理就是“逻各斯”,“逻各斯”就是自然的本质,自然的本质乃为过程。所以,真理是过程,过程乃是真理的本质或本质属性。就是说,赫拉克利特理解的真理——“逻各斯”,并不是僵死的、呆滞的,而是一个运动、变化的过程。

赫拉克利特认为,人的感觉是可以认识客观世界的,但他又提出,思维对认识客观世界具有更重要的意义。感觉有时会给我们带来错误的认识;“思维是最大的优点”。所以,他又认为,感觉的确信是没有真理的,只有靠理性认识(智慧)才能认识真理。因为,真理是“逻各斯”,是客观事物的普遍规律,是自然的过程。感觉只能把握相对静止的东西,而无法把握事物的本质、过程。感觉确信的存在当其存在时是不存在的,因为“无物常住”。只有理性,才能把握事物的过程、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因而才能达到真理。赫拉克利特的这些思想,尽管是简单的、朴素的,但有其合理性,是和现代科学揭示的情况相符的。

赫拉克利特的真理过程论是朴素唯物主义的真理过程论。尽管它处于自发的、朴素的、原始的状态,但它“实质上是正确的”。黑格尔称它“是一种美丽的、天真的、纯朴的真实地谈论真理的方式”[7]。它不仅揭示了客观性是真理的本质属性,而且揭示了真理客观性的本质就是过程性。

但是,赫拉克利特的真理过程论,终究还是处于一种原始的、自发的状态。它还缺少科学的论据和论证,所以还有很大的局限性和缺点。首先,他并没有能明确地作出真理是过程的判断。他对真理到底是“逻各斯”(客观规律)本身,还是人的智慧(理性认识)对“逻各斯”的正确认识的说明,也是含糊不清的。在什么是真理的问题上,他的回答就不如后来亚里士多德的回答明确。亚里士多德说:“每一事物之真理与各事物之实是必相符合”。“真假的问题依事物对象的是否联合或分离而定,若对象相合者认为相合,相离者认为相离就得其真实,反之,以相离者为合,以相合者为离,那就弄错了”。还说,“并不因为我们说你脸是白,所以你脸才白;只因为你脸是白,所以我们这样说才算说得对”。[8]这就是哲学史上有名的真理的古典定义。这个定义至今仍在散发着光辉。第二,赫拉克利特的真理过程论,只从客观方面谈到真理是过程的原因,即客观事物的本质是一个运动、变化的过程,所以,正确反映客观事物的真理也是一个过程。这无疑是正确的,但它过于简单、朴素,而且还有很大的片面性。因为,真理是正确的认识。正确的认识不仅有其客观(内容)方面,而且有其主观(形式)方面。真理是主观与客观的符合、一致。所以,真理是过程,也不仅有其客观原因,而且有其主观原因。就是说,即使客观事物处于静止状态,人对它的正确认识也有一个过程。赫拉克利特却没有看到这一方面。这表明他的真理过程论还没有完全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赫拉克利特的这种片面性,实际上是旧唯物主义真理观的一个共同缺陷,即只知道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人的认识能够正确反映客观事物,而不知道人的认识对客观事物的反映还有其主观的、能动的方面,要达到一个正确的反映需要经历一个复杂的、曲折的过程。由于这个缺陷的存在,就给唯心主义和不可知论留下了空隙。他们专门从人的认识的主观方面找毛病,并且尽量夸大主观方面的作用,以至认为客观真理是没有的,真理都是主观的,或者干脆否定客观事物及其本质的可知性。

所以,朴素的真理过程论,尽管在基本方面是正确的,但是它在论据和论证方面还存在着很大的局限性和弱点。因而,在真理论的历史上,它又沉默了很长一段时间,不被人们谈论。

此后,随着实践特别是近代自然科学的兴起和发展,真理论上的辩证法观点才重新被重视起来。因而,真理过程论也就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这就是真理过程论的第二个形态——黑格尔的客观唯心主义的真理过程论。

黑格尔是德国古典唯心主义哲学的最大代表。他完成了欧洲哲学史上最庞大的客观唯心主义体系;同时,他也是第一个全面、系统、精密地阐发了唯心主义辩证法的哲学家。他认为,“绝对理念”(或叫“绝对精神”、“绝对观念”)是世界的本原和基础,是构成世界上万事万物的最深邃的内在本质或灵魂。“绝对理念”不是静止不变的,而是自我运动、自我发展的。在他看来,自然界、人类社会以及人的精神现象,都是“绝对理念”自我展开的内容,是“绝对理念”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表现形态。显然,这里的“绝对理念”只不过是“上帝”的别名,“是唯心主义者黑格尔的神学的虚构”[9]

黑格尔的客观唯心主义辩证法,同样贯彻到他的真理论中,并且明确地提出了真理(“理念”)是过程的著名论断。

黑格尔认为,人们探究哲学的兴趣所唯一要把握和要求的东西,就是真理。哲学的目的就在于寻求关于真理的科学知识。对“什么是真理”的问题,黑格尔指出了康德的自相矛盾,批判了他的不可知论。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谈到“什么是真理”时,也一般地承认真理是认识与其对象的一致。但康德却认为,真理是不可知的。因为,在康德那里,思维和存在、精神和物质之间,或者用康德自己的话说,“物自体”的“本质”和“现象”之间有着不可逾越的鸿沟。康德说,我们所认识的一切内容只是现象,事物的本质是不可知的,认识不能达到自在之物。也就是说,人的认识是达不到真理的。所以,黑格尔指出,康德所承认的关于真理的普遍定义,和他先验唯心主义关于“物自体”不可知的根本主张,是自相矛盾的。黑格尔认为,本质和现象是辩证地统一在一起的。本质并不在现象之外或之后,而就在现象之中,现象是本质的表现。也就是说,“现象不单纯是某种没有本质的东西,而是本质的显现”。因此,认识了现象,就可以从中认识到现象的本质。正是根据现象与本质的这种辩证关系,“黑格尔主张自在之物的可知性”[10],断定认识是能够达到真理的。当然,黑格尔所讲的真理,是一个唯心主义的、神秘的概念。他说:“理念是自在自为的真理”,“理念就是真理;因为真理即是客观性与概念相符合。”[11]显然,这和唯物主义者所讲的客观真理是根本对立的。它不是讲与客观事物的本来面目相符合的认识是真理,而是说,真理是在于客观性和概念的符合、同一。

黑格尔把辩证法运用于认识论,不但从本质和现象的辩证统一方面解决了真理的可知性问题;而且,还明确地把真理看做一个辩证发展过程。他说,理念即真理,“理念本质上是一个过程”[12]。这是就理念是辩证的来说的,理念是矛盾发展的运动。就是说,真理(理念)所要把握的,并不是某种现成地给定了的、一成不变的东西,而是某种由于自身的矛盾而发展着的、变化着的东西;真理也不是表现为最终把握到某种一成不变的东西,而是体现在认识的不断深入的过程中。正如恩格斯指出的:“哲学所应当认识的真理,在黑格尔看来,不再是一堆现成的、一经发现就只要熟读死记的教条了;现在,真理是在认识过程本身中,在科学的长期的历史发展中”[13]

黑格尔还把真理的具体性和真理是过程紧密地结合起来考察。黑格尔认为,“发展”过程和“具体”是哲学所要认识的真理的两个特征。这两个特征是紧密联系着的。他曾综合这两个特征给真理下了一个定义。他说:“作为自身具体、自身发展的理念,乃是一个有机的系统,一个全体,包含很多的阶段和环节在它自身内。”[14]真理之所以是具体的,是在于它是多样性的统一,包含着内在矛盾。没有矛盾的东西,是抽象的、不真实的东西。单一的现实、现象等的存在,仅仅是理念(真理)的一个方面。真理还需要现实的其他方面,并且只是在所有现实性的总和中以及在它们的相互关系中才会实现。所以,真理是全面的、具体的。既然真理是具体的,是许多方面内在地、有机地联系着的整体,包含有对立和矛盾;那么,它就必然不是静止的、僵死的、固定不变的,而是有生命的、活生生的、不断向前发展着的,因而是一个过程。

黑格尔认为,既然真理(理念)本质上是一个辩证的过程,所以通常关于真理的种种抽象同一的说法,如说“绝对是有限与无限的统一,是思维与存在的统一”等,就都是错误的。因为这种抽象的同一,仅能表示是抽象的、静止的、固定的同一性,而不能表达真理的辩证过程。事实上,在真理的过程中,有限与无限、思维与存在的统一,是矛盾的统一;在统一中仍有差别、有矛盾,在矛盾中又有统一。所以,真理是思维与存在的又统一又不统一,是主观与客观又符合又不符合的过程。正如黑格尔自己所说,真理(理念)可以理解为主体与客体、观念与存在、有限与无限、灵魂与肉体的统一。但这统一,是矛盾的发展过程。“在这种辩证过程里,理念永远在那里区别并分离开同一与差别、主体与客体、有限与无限、灵魂与肉体,只有这样,理念才是永恒的创造,永恒的生命和永恒的精神”[15]

在真理内在矛盾的发展过程中,自然包含着错觉或错误的产生与克服。因为,所谓错误,就是指思维与存在的不统一、主观与客观的不符合。这是包含在真理过程中的。“只有由于这种错误,真理才会出现”。“扬弃了的错误或异在,本身即是达到真理的一个必然的环节”[16]。黑格尔在另一个地方说:主观辩证法“当它承认‘正确之中也有不正确,谬误之中也有真理’的时候,它是公正的”[17]。因而,在黑格尔看来,正是真理自身的矛盾的又对立又统一推动着真理的发展。

以上是从真理(理念)的本质上说,它是一个过程。因为,真理自身是含有矛盾的,由于它自身矛盾的发展,便形成一个辩证过程。如果再从真理的发展上说,它也是一个过程。这就是黑格尔说的真理(理念)作为过程,它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生命、认识和绝对理念。列宁认为,黑格尔关于理念发展的三个阶段的论述,是以歪曲的形式反映着人认识客观真理的过程。黑格尔的理念发展的三个阶段,也是理念自身的三种形式。理念的第一个形式为生命,这是理念的直接性的形式。生命既然是直接性的理念,在生命里自然就有着概念;因为这时概念是以灵魂的形态存在于人的肉体里的;所以,生命是可以认识的。列宁对黑格尔的这一思想作了唯物主义的改造,指出:“生命产生脑。自然界反映在人脑中。”[18]也就是说,真理作为认识,是自然界在人脑中的反映。而人脑则是由物质发展到生命而产生的。所以,有了生命,才有了认识的主体。不过,黑格尔认为,生命是有缺陷的。生命的缺陷在于概念(灵魂)和实在(肉体)还没有达到真正的彼此符合。理念只有克服了这种直接性,才能由生命进展到认识。

认识是理念的第二个形式,即间接性的形式。黑格尔认为,理念自身的辩证发展,就是认识。在认识过程中,客观性与主观性的差别、矛盾仍然存在,但两者的对立不断被扬弃着,即两者不断扬弃着各自的片面性。只有这样,才能使主、客观的不完全的、潜在的统一进到完全的、现实的统一。因为,一方面只有扬弃了认识的主观性,以真实有效的客观性当做自己的内容,才能使认识具有确定内容;另一方面又只有扬弃了客观世界的片面性(偶然性),不为客观世界的假象、虚幻的形态所迷惑,才能真正达到认识的目的。这两种扬弃是通过理论活动和实践活动两方面来实现的。经过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的活动,各自扬弃主观性和客观性的片面性,这就达到了主、客观的完全统一,达到了绝对理念,即绝对真理。在这里,黑格尔不但看到了实践在认识真理中的作用,把实践作为认识真理过程的一个环节,而且强调了认识过程是通过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的活动,逐步实现主、客观的统一的,亦即真理的获得是由认识和行动两个方面来决定的。这个思想是非常重要、非常深刻的。

黑格尔认为,认识的过程以恢复即经过区别而丰富了的统一为其结果。由此就得出理念的第三个形式,亦即最高形式:绝对理念。绝对理念是以理念本身为对象的,它使客观性完全回复到主观性,使主观性成为完全的客观性,它把一切都统一起来了,因此它也就是绝对真理。认识经过自身发展的辩证过程可以达到绝对真理,这对于真理是过程来说,有它的必然性,对于真理的可知性来说,也是必要的、有意义的。但是,黑格尔所讲的绝对理念是概念的纯形式,达到了最高的自由境界,到这里一切矛盾都和解了,就这一点来说,这是走向了辩证法的反面。而且,认识经过三个阶段,最后就达到了绝对真理,这也有真理一次完成论的倾向。这是和真理过程论的总精神相违背的。不过,黑格尔在绝对理念这个形式中,强调了思辨方法对于获得真理的重要意义,这是很有价值的。他认为,真理的认识方法不同于一般经验科学的认识方法。在真理的认识中,认识的过程、认识的对象和认识的方法实际上是同一个东西,都是概念、范畴的客观运动。所以,思辨方法是理念的普遍形式。哲学的思辨方法既是分析的,又是综合的,是分析与综合的辩证统一。单纯的分析方法或单纯的综合方法都是片面的,只有两者结合起来,才能认识事物的内在联系。在黑格尔看来,思辨方法本身也是一个过程,它包含开始、进展和目的三个环节。

总之,黑格尔的真理过程论的内容是非常丰富的。他站在客观唯心主义的立场,对真理自身的辩证法作了深刻阐述。他指出真理是过程的原因在于真理自身的矛盾性,在于主观和客观、概念和实在之间的对立和统一。真理自身的矛盾的展开,是真理过程的真实内容。所以,真理自身辩证发展的过程是真理的本质。从真理的发生上说,真理作为过程,经历了三个阶段。真理作为主观和客观的符合、一致来说,它是通过理论与实践两个方面的活动来实现的。在这里,既肯定了实践在认识真理过程中的作用,也强调了辩证思维的作用,等等。这些都是黑格尔真理过程论中的合理内核。

拿黑格尔的真理过程论和赫拉克利特的真理过程论相比,黑格尔的真理过程论内容要丰富得多、充实得多,理论也要完善得多、复杂得多,它使真理是过程的理论大大地向前发展了一步。

但是,黑格尔的真理过程论是建立在客观唯心主义基础上的,这就使它有严重缺陷和许多局限性。首先,他所讲的真理过程完全是指“绝对理念”自身的变化、发展过程,是理念自我发展的过程。这不仅仅是唯心主义的,而且是神秘主义的。其次,按照真理过程论,真理是不断发展、永不停止的,它否定现实中的终极真理;但是,黑格尔却把自己的哲学说成是绝对真理的体系,从而也就宣布了人类认识到了止境。这样就把他的真理过程论自身变成一个完成了的封闭的体系,这是完全错误的。同时,按照真理过程论,本来应该提出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的辩证关系。但是,黑格尔只提出了绝对真理的概念,而没能提出相对真理。有人认为,黑格尔解决了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的辩证关系;那是一种误解,是缺乏根据的。第三,黑格尔的真理过程论,思辨色彩很浓,还缺乏现代的科学材料作为依据,这就使它还不能完全成为科学的理论。

二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真理过程论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是哲学史上的一次伟大的革命变革,这一变革也深刻反映到真理论的变革上。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真理在本质上是一个过程。也就是说,马克思主义哲学也主张真理过程论。但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真理过程论与以往哲学史上的真理过程论却有着本质的不同。它虽然和黑格尔的真理过程论有着直接的关系,有些原理是直接受黑格尔的启发而确立的,有些概念也是直接从黑格尔那里来的,从外表看,两者有些地方很相似,似乎它们是一种直接的继承关系。但是,这毕竟是形式地看问题,实质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真理过程论绝不是对黑格尔真理过程论的简单继承,就如同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不是对黑格尔辩证法的简单继承一样。马克思曾经明确地讲:“我的辩证方法,从根本上来说,不仅和黑格尔的辩证方法不同,而且和它截然相反”[19]。同样,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真理过程论和黑格尔的真理过程论,从根本上说,也是截然相反的。如前所述,黑格尔的真理过程论是头脚倒立的,是唯心主义的,神秘的;而且,为了完成他的形而上学体系,他的真理过程论中的辩证法也是不彻底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则对黑格尔的真理过程论作了彻底的唯物主义的改造,抛弃了它的神秘外壳,吸取了它的合理内核;并把这个合理内核和以亚里士多德关于真理的古典定义为代表的客观真理论紧密地、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创立了辩证唯物主义的真理过程论。

辩证唯物主义的真理过程论对于赫拉克利特的朴素唯物主义真理过程论,也不是简单的回复,而是在更高阶段上的回复。因为,辩证唯物主义的真理过程论,一方面吸取了以往真理论的全部优秀成果,另一方面又不断地吸取着现代科学的成果。所以,它比朴素唯物主义的真理过程论要深刻得多、丰富得多、科学得多。

首先,辩证唯物主义的真理过程论是建立在客观真理论的基础上的。它承认真理的客观性,即真理的内容反映着不依任何个人、任何集团、任何阶级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世界及其规律。就是说,客观世界及其规律是第一性的,是先于人的认识的;人的认识、人的头脑对于客观世界及其规律的反映则是第二性的。没有事物及其规律的客观存在,反映就没有了真实内容。

那么,作为认识对象,作为真理内容的客观世界是静止的、僵死不动的,还是有生有灭、运动变化的呢?在古代人那里,已经有了万物皆动、皆变、皆生、皆灭,一切都处于一个川流不息的永恒过程中的观念。这是一种朴素辩证法的思想。它虽然是正确的,然而,在那时,这只是一种靠直观得来的和天才的猜测。而且,“这种观点虽然正确地把握了现象的总画面的一般性质,却不足以说明构成这幅总画面的各个细节;而我们要是不知道这些细节,就看不清总画面”[20]。但对今天的人们来说,这幅总画面的若干细节已初步地被弄清楚,大体上知道了它的内在原因和外部条件(应该说,不知道的还是远多于知道的)。也就是说,这个古老的哲学观念,对于今天的人们来说,已经为无数的科学事实证明为正确的科学理论。唯物辩证法是建立在现代科学成就的基础上的。它肯定万物皆变的观念。客观世界里的任何一点、任何一部分,从最基本的粒子到巨大的天体,从无生命的岩石到生命现象,从自然界到人类社会,无不处在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中。万物变化的原因,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由于事物内部矛盾的展开是无限的、多样的,所以,客观世界中运动的形式也是多样的、无限的。就是说,世界上没有永恒的重复不止、一成不变的形式。客观世界的变化是有规律的,规律本身既决定事物的发展过程,又通过事物的发展过程来显现自己。作为具体事物的规律总是一个为另一个所代替。总之,客观世界不是现成事物的集合体,而是一切事物相互联系的、永恒的发展过程。既然客观世界本身是一个无止境的发展过程,那么,人们对它的正确认识自然也就是一个无限的深化过程。就是说,作为真理的对象和内容的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就它的本质来说,是一个无限的过程,这就决定了作为对它的正确反映的客观真理在本质上也是一个无限的过程。

我们不能设想,对一个运动中的物体,能用一张死的、静止的画面来完全正确地反映它。这也如同在有限的时间里,不能创造出数完无限数的奇迹一样。正因为如此,所以,要求通过一两次的实践和认识就能完成对客观事物的真理性认识,那是办不到的。即使经过多次反复的实践和认识,达到了真理性的认识,那也不是终极的。特别是对于那些复杂多变的事物,比如对于人类社会的发展变化来说,更不能有什么一次完成的真理和永恒不变的真理。人们永远也创造不出一个一成不变的改造社会的模式,原因就在这里。因为,事情还没有发展到那个阶段,你怎么就能预先完全正确地完成那个认识呢?那是不可能的。真理观上的一次完成论和终极真理论,之所以和辩证唯物主义的真理过程论相抵触,首先就在于它违背了物质决定认识,认识落后于物质的最基本的唯物主义观点。所以,如果我们要想坚持真理的客观性,那首先就得承认真理的过程性。这里是不是否定了科学预见,否定了事物发展规律的可知性呢?当然不是。恰恰相反,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真理正是对事物规律的正确认识(这点下面还要讲)。这里说的是对事物规律的正确认识不可能一次完成,科学预见并不是完成了真理;真理是一个过程。

所以,辩证唯物主义的真理过程论认为,真理之所以是过程,首先是由作为真理对象和内容的客观世界是一个辩证发展的过程决定的。这一点是和赫拉克利特的真理过程论直接相通的,而和黑格尔的真理过程论则是完全对立的。就是说,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事物的辩证法创造观念的辩证法,而不是相反”[21]。而在黑格尔那里是本末倒置的。他只是在概念的辩证法中猜测到了事物的辩证法。

第二,辩证唯物主义的真理过程论,还以科学地解决了世界可知性问题为前提。我们知道,真理的客观性问题不仅以承认事物及其规律的客观实在性为前提,而且以承认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可能正确地反映于人的认识中为前提。这第二个前提,就是关于世界可知、真理可知的问题。所有的唯物主义者和彻底的唯心主义者,例如黑格尔,都对这个问题作了肯定的回答。黑格尔批判了康德的不可知论,恩格斯对此给予很高的评价。但是,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前,不管是唯物主义,还是唯心主义,都没能科学地解决好这个问题。旧唯物主义虽然承认感觉是外部世界的映象,是联系人与物质世界的途径;但是,它不懂得实践在认识过程中的作用,也不懂得认识本身的能动作用,不重视对思维规律的研究,只夸大消极直观的作用。所以,它不能提出一个驳倒不可知论的具有客观意义的标准、准则、途径,也不能解释认识的发展过程。黑格尔只是从唯心主义的角度论证了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在他那里,所谓世界是可知的,只不过是“绝对观念”自己认识自己罢了。所以,他既没有能够给人们指出一条通向客观真理的道路,也没有能够给自己的答案提出一个客观的、有效的论证。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摒弃了以往哲学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它研究认识的发生、发展和我们变革周围世界活动的关系;认为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实践是达到真理的途径和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这样,才真正驳倒了不可知论。恩格斯指出,对不可知论的“一切哲学上的怪论的最令人信服的驳斥是实践,即实验和工业。既然我们自己能够制造出某一自然过程,按照它的条件把它生产出来,并使它为我们的目的服务,从而证明我们对这一过程的理解是正确的,那么康德的不可捉摸的‘自在之物’就完结了”[22]

世界是否可知?到底有没有真理?这个问题,今天仍然具有重要意义。现在就有人想把科学理论和真理问题完全分开。认为科学中没有真理问题,科学的目的不是为了发现真理,科学理论也不包含真理,也不能以真理性来评判科学理论;有的主张把“真的”观念,换为“好的”、“有价值的”;有的鼓吹用信仰主义代替科学;等等。这些都是否定世界可知,否定人的认识能够达到真理,甚至妄图从人的认识中取消真理问题的倾向。但是,实践和科学自身的发展,又不断地驳斥着这些论调。特别是在今天,人们通过对信息的研究,也许能进一步揭开认识与客观事物之间的机制。物质世界的发展,是连续性和间断性的统一。任何两个截然不同的事物之间,都会有许多中间状态。在认识和客观事物之间,存在某种中间状态的东西,是完全可以理解的。犹如遗传密码的发现对于遗传学和遗传育种学具有重要意义一样,揭开认识与客观事物之间的机制,对于真理可知,对于认识论的意义是同样不可低估的。它将进一步弄清楚世界之所以可知的原因,从而使形形色色的现代不可知论再无藏身之处。

承认世界可知,就是承认人的认识有能力达到客观真理。所以,承认和唯物地解决世界可知的问题,是承认客观真理的必要前提之一。前面讲过,由于客观事物是个过程,所以真理也是个过程。那是从认识的客观性环节方面来说的。那么,从认识的主观性环节即从认识的能力方面来说,认识能否一下子完满地达到客观真理呢?辩证唯物主义的真理过程论认为也不可能。因为,人的认识能力既是至上的、无限的,又是非至上的、有限的。认识能力的这种至上性与非至上性、无限与有限的矛盾,也决定了真理是个过程。

杜林为了吹嘘自己在道德和法方面的理论是所谓的“终极真理”,曾说“真正的真理是根本不变的”。并说,如果认为真理是变化的,那通常就是愚蠢。恩格斯为了驳斥杜林的这种形而上学观点,从人的认识能力方面,提出了思维的至上性与非至上性的问题,并深刻地论述了两者的辩证关系。恩格斯说:“人的思维是至上的,同样又是不至上的,它的认识能力是无限的,同样又是有限的。按它的本性、使命、可能和历史的终极目的来说,是至上的和无限的;按它的个别实现情况和每次的现实来说,又是不至上的和有限的”[23]

关于人的认识能力问题,是康德第一次明确提出的。但是,康德并没有能正确解决这个问题。他从唯心主义、形而上学的立场出发,结果得出了人的认识能力是有限的、世界是不可知的错误结论。旧唯物主义虽然承认认识能力是无限的、世界是可知的,但他们也不懂得认识能力本身的辩证法,所以也没有能够真正解决这个问题。只有恩格斯按照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指出了人的认识能力既是至上的、无限的,又是非至上的、有限的,是至上性与非至上性、无限性和有限性的矛盾统一,这才真正科学地解决了这个问题。人类认识史和科学史都证明了恩格斯这些话的正确性。从人类的世代延续来说,人类的认识能力是无限的、至上的,但是就每一代人、每一个人来说,认识的能力又总是非常有限的、非至上的,至今世界上还没有被认识的事物远远地多于已经认识了的事物。就人的感官的生理构造来说,并不是尽善尽美的,有许多事物并不能直接为人的感官所感知,就是说,它是有限的、非至上的;但是,感官生理构造的局限性,又不是人的认识的界限,人总是可以借助仪器不断延长自己的感官,从这方面,“我们也没有任何理由设想,如果人有了更多的感官或器官,他就会认识自然界的更多的特性或事物”[24]。也就是说,人具有认识世界的足够的感官,人的感官的能力又是无限的。按认识的本性、使命、可能和终极目的来说,世界上没有什么不可认识的事物;但就每一个具体的认识成果来说,都有自己的局限性。由于认识能力的这种至上性与非至上性的矛盾,便决定了客观真理是能够达到的,但又不能一下子达到,不是一次完成的,而是实现于一个过程中。因为,思维的至上性实现于非常不至上地思维着的人们的系列之中。

第三,辩证唯物主义真理过程论的主体和核心是:主观和客观的符合是一个过程。辩证唯物主义的真理过程论认为,真理之所以是过程,最本质、最关键的在于真理是主观和客观的符合,是思想和客体的一致;而主观和客观的符合、思想和客体的一致,乃是一个过程。真理既不是客观事物和客观规律本身,也不是思维和思维规律本身;而是思维和客体的统一,是主观符合于客观,亦即认识正确地反映了事物及其规律。客观事物的过程性和主观认识能力的至上性与非至上性,只是造成真理过程性的主、客观两方面的不可避免的条件,而不是说的真理是过程本身。真理是过程的实质,在于主、客观的统一本身是一个过程。正如列宁所说:“思想和客体的一致是一个过程:思想( =人)不应当设想真理是僵死的静止,是暗淡的(灰暗的),没有冲动、没有运动的简单的图画(形象),就像精灵、数目或抽象的思想那样。”[25]换句话说,真理之所以不是僵死的、静止的,而是运动的、发展的过程,就是由于思想和客体的一致是一个过程。因为,真理是主体和客体、主观和客观的一个关系范畴。它体现着主、客观的统一、一致、符合。所以,思想和客体的一致过程,乃是真理是过程的真实内容。也就是说,真理就是主观和客观、思想和客体的永远的、没有止境的统一过程。

为什么主观和客观、思想和客体的统一是一个过程,而且是一个无止境的过程呢?关于这一点,前面已经说过,黑格尔已经从唯心主义立场给予了充分的论证。黑格尔的论证虽然是唯心的,他论证的只是“绝对理念”自身发展的原因,然而这些论证归根结底还是从实际中来的,只不过他把它抽象化、观念化,以证明上帝(绝对理念)的万能。抛弃了它的唯心的、神秘的外壳,我们可以看到,黑格尔对主观和客观、思想和客体是一个永恒的矛盾统一过程的论证,是辩证的、深刻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吸取了这个合理内核,并把它加以唯物主义的改造,使它成为自己的真理过程论的有机组成部分。列宁说:“认识是思维对客体的永远的、无止境的接近。自然界在人的思想中的反映,要理解为不是‘僵死的’,不是‘抽象的’,不是没有运动的,不是没有矛盾的,而是处在运动的永恒过程中,处在矛盾的发生和解决的永恒过程中。”[26]也就是说,主观和客观(思想、客体)始终是一对矛盾。由于它们是一对矛盾,所以主观和客观、思想和客体的统一,就不是形而上学的、抽象的统一,而是辩证的、矛盾的统一。统一是在矛盾中实现的。统一又存在着差别和矛盾。没有差别和矛盾的统一,在辩证法看来是不存在的。正是这种又统一又矛盾,统一中区别并分离开差别与矛盾,才推动了事物不断发展。因而,只要存在着主体和客体、主观和客观的差别,它们的统一就永远处在一个矛盾的不断解决又不断产生的辩证过程中。矛盾的产生和解决,是普遍的、永恒的,所以认识和客体的一致,便是一个永恒的过程。因而,真理也就是一个永恒的过程;而且就每一个具体的认识来说,主观和客观的符合,也必须经历一个在实践的基础上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过程;感性认识只反映事物的现象,理性认识才从全体上反映事物的本质;不反映事物的本质,就谈不上主、客观的真正符合。

由于真理是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客体的矛盾统一的辩证过程,是思维对客体的没有止境的接近过程,所以在这个过程中,始终存在着主观和客观的不符合及其克服、认识和客体的不一致及其克服。也就是说,在真理的发展过程中,包含着错误的产生和克服。实际上,真理的发生和发展过程,是和真理与错误的矛盾过程始终交织在一起的。恩格斯指出:“思维的至上性是在一系列非常不至上地思维着的人中实现的;拥有无条件的真理权的认识是在一系列相对的谬误中实现的;二者都只有通过人类生活的无限延续才能完全实现”[27]

在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客体一致的过程中,辩证唯物主义的真理过程论创造性地提出了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及其相互关系的学说,从而第一次科学地解决了真理过程的运动形式及其规律问题。前面说到,在真理的发展过程中,黑格尔认为,理念经过生命、认识过程等阶段后,最后就达到了绝对真理(绝对理念)。这反映了黑格尔的真理过程论的不彻底性。马克思主义哲学在批判地接受了“绝对真理”这个概念的同时,又创造性地提出了与此相对应的“相对真理”的概念。指出,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的关系,是辩证关系;真理的过程,就是由相对真理不断地走向绝对真理的过程。列宁说:“如果有客观真理,那么表现客观真理的人的表象能否立即地、完全地、无条件地、绝对地表现它,或者只能近似地、相对地表现它?这是关于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相互关系问题。”[28]很清楚,所谓绝对真理,就是完全地、无条件地、绝对地正确反映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认识;所谓相对真理,就是不完全地、有条件地、近似地、相对地正确反映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认识。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没有脱离绝对真理的相对真理,也没有不通过相对真理来表现的绝对真理。每一个相对真理中都包含绝对真理的成分;绝对真理是由发展中的相对真理的总和构成的。所谓“总和”,不应理解为机械的相加。由相对真理走向绝对真理的过程,绝不是单纯量的积累,而是有量变和质变、有革命、有否定之否定的辩证过程。这样,就完全克服了黑格尔的“绝对真理”的形而上学性质;同时,科学地解决了真理发展的形式和规律问题。所以,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学说,大大地丰富了辩证唯物主义真理过程论的内容。

辩证唯物主义的真理过程论还认为,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客体的一致,是通过实践和理论两方面的活动来实现的。辩证唯物主义的真理过程论特别推崇实践的作用,认为实践的观点,“是认识论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29];真理的获得和发展,一点也离不开实践。列宁说:“真理是过程。人从主观的观念,经过‘实践’(和技术),走向客观真理。”又说:“人在自己的实践中、在技术中检验这些反映的正确性并运用它们,从而也就达到客观真理。”[30]所以,没有实践,就没有主观和客观的符合、认识和客体的一致,也就没有了真理。同时,由于实践本身也是一个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不断发展的过程,这也决定了真理是个过程。

在这里,我们强调实践在真理过程中的作用,但是并没有忽视理论、忽视抽象思维在这个过程中的作用。前面我们说到,黑格尔曾说,为了达到主、客观的完全统一,即达到绝对理念(绝对真理),必须通过真和善(实即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的活动来实现。列宁对黑格尔的这个思想非常重视。列宁用唯物主义观点改造了黑格尔的表述,说“认识和行动的过程使抽象的概念成为完备的客观性”[31]。就是说,主观和客观的统一,是通过理论和实践两方面的活动来达到的。

真理,从更深的意义上或者从本来的意义上说,它不仅是指人的认识对客观事物的现象方面的正确反映,更重要的是指对客观事物的内在本质、对它的发展过程的规律性的正确反映。当然,事物的内在本质和规律是通过大量的外部现象来显现的。所以,为了达到对事物本质的正确认识,首先必须在实践中获得对事物大量现象的正确认识。对事物现象的正确认识中包含着真理,但它并不就是真理。真理不是最初的印象。真理不是在开端,而是在终点。真理并不就是感性认识,而是在一个具体认识过程中的终点,即理性认识。更确切些说,真理“是在继续中”[32]。因为,理性认识就是感性认识的继续,理性认识正确与否,还要通过实践来检验。而且,作为认识真理的长河来说,是没有最后终点的。所以,掌握了大量感性材料,并不等于就掌握了真理。对感性材料不会进行理性加工,不能进行科学的抽象,看不到隐藏在现象后面的本质;那么,真理即使碰到鼻子尖上,也可能溜掉。这类事件,古今中外,甚至在一些大科学家、大学问家那里,都发生过。从这里我们可以知道,认识在达到真理的过程中,抽象思维的作用是不可轻估的。列宁说:“思维从具体的东西上升到抽象的东西时,不是离开——如果它是正确的(注意)  (而康德,像所有的哲学家一样,谈论正确的思维)——真理,而是接近真理。物质的抽象,自然规律的抽象,价值的抽象等等,一句话,一切科学的(正确的、郑重的、不是荒唐的)抽象,都更深刻、更正确、更完全地反映自然。”又说:“从生动的直观到抽象的思维,并从抽象的思维到实践,这就是认识真理的辩证的途径。”[33]这里,一方面说明,任何一个具体真理从它的发展上说,都要经过一个过程,都是包含在认识的过程中;另一方面说明,除了实践的重要性之外,抽象思维在达到主、客观统一的过程中,亦即在真理的过程中,也是不可少的手段和途径。

第四,辩证唯物主义的真理过程论断然否定终极真理论和真理一次完成论。它认为,任何科学和任何哲学都不可能穷尽真理,结束真理。有人认为,马列主义作为完整的科学的体系,便拥有无条件的真理权。这是一种误解。马列主义的哲学是辩证唯物主义,它不承认有什么最终的、无条件的真理,因为承认这种真理是完全违背真理是过程的原理的。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如果在人类发展的某一时期,这种包括世界各种联系——无论是物质的联系还是精神的和历史的联系——的最终完成的体系建立起来了,那么,人的认识的领域就从此完结,而且从社会按照那个体系来安排的时候起,未来的历史的进一步发展就中断了,——这是荒唐的想法,是纯粹的胡说。”[34]它和客观世界的本性以及人类认识的本性是不相符合的。所以,辩证唯物主义的真理过程论认为,所有的科学和哲学,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自己在内,如果它们是正确的,最多也只能起一个开辟认识真理道路的作用。正像毛泽东所说,“客观现实世界的变化运动永远没有完结,人们在实践中对于真理的认识也就永远没有完结。马克思列宁主义并没有结束真理,而是在实践中不断地开辟认识真理的道路”。这一点和黑格尔的真理过程论是迥然不同的。

总之,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真理过程论,是辩证唯物主义的真理过程论。它既承认真理的客观性,又承认真理的过程性。它的出发点是:客观世界是一个无限的发展过程;人的认识能够正确反映这个客观世界,但是,人的认识能力既是无限的、至上的,又是有限的、非至上的;所以,作为真理的主观和客观的符合也就是一个无限的过程。真理的本质不表现为某种静止的知识,而是表现在动态的认识过程中,过程性是客观真理的本质。在主、客观矛盾的无限过程中,实践和理论从两个方面不断地推动着矛盾的永恒发展。正因为真理是个过程,所以,辩证唯物主义的真理过程论断然否定终极真理论和真理一次完成论;完全反对建立任何封闭的科学体系和哲学体系。

(本文收入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辩证唯物主义研究室编《辩证唯物主义论丛》第一辑,福建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


[1]《列宁全集》第55卷,第296页。

[2]《古希腊罗马哲学》,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29页。

[3]同上书,第21、26、18、17页。

[4]《哲学史讲演录》第1卷,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305页。

[5]同上书,第311页。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359页。

[7]《哲学史讲演录》第1卷,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312页。

[8]《形而上学》,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33、186页。

[9]《列宁选集》第2卷,第169页。

[10]《列宁全集》第55卷,第144页。

[11]《小逻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397页。

[12]同上书,第403页。

[1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第269页。

[14]《欧洲哲学史简编》,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43页。

[15]《小逻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401页。

[16]同上书,第397页。

[17]《列宁全集》第55卷,第215页。

[18]《列宁全集》第55卷,第170页。

[19]《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第22页。

[20]《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第23页。

[21]《列宁全集》第55卷,第166页。

[2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第279页。

[2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第92页。

[24]《列宁全集》第55卷,第46页。

[25]《列宁全集》第55卷,第164页。

[26]《列宁全集》第55卷,第165页。

[27]《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第91页。

[28]《列宁选集》第2卷,第82页。

[29]《列宁选集》第2卷,第103页。

[30]《列宁全集》第55卷,第170页。

[31]同上书,第209页。

[32]《列宁全集》第55卷,第143页。

[33]同上书,第142页。

[3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第4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