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有没有阶级性
郑赞华同志:
关于真理有没有阶级性的问题,在我国学术界中还存在着不同的意见,有的说有,有的说没有。依个人的理解,真理是没有阶级性的。大家知道,真理是人们对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性的正确反映,它是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
我们说,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发展规律的学说是正确地反映了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进程。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社会主义必然胜利,这是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所以,它是真理,它能唤起工人阶级的革命积极性,鼓舞并组织一切进步力量自觉地行动起来推翻资本主义,建立社会主义。
如果说真理有阶级性,各个人有各个人的真理,各个阶级有各个阶级的真理,那就否定了真理的客观性,因而也就无所谓真理了。
所以,我们认为,真理本身没有什么阶级性。人们的认识,只要是符合于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便是真理。所以,特定人们的认识是不是真理,唯一的办法,便是看这一原理、这种学说是不是符合客观事物及其规律,是不是经得起实践的检验。正如毛主席所说:“判定认识或理论之是否真理,不是依主观上觉得如何而定,而是依客观上社会实践的结果如何而定。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1]自然科学方面的原理如此,社会科学方面的原理也如此。
但是,社会发展规律与自然规律不同。由于社会科学所研究的对象是人类社会本身的规律,它直接地论证社会的发展往哪里走,各个阶级的命运是怎样的,这就决定了社会科学不是超阶级的。在社会历史领域里,各个阶级对于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程度、接受程度和运用程度,是受到本阶级的阶级地位、阶级利益所制约和支配的。一切反动阶级的阶级利益与要求和社会发展的方向是背道而驰的,这就决定了他们不能去正确认识和掌握真理。
对于无产阶级来说,无产阶级的阶级利益、阶级地位和社会发展的方向是完全一致的,因而他们最能够发现、运用真理于自己的革命实践。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马克思列宁主义所阐明的社会发展规律,是和无产阶级的阶级利益与历史使命完全一致的。因此,它公开申明自己是为无产阶级服务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马克思列宁主义及其哲学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是有阶级性的。
总之,真理只有一个。真理本身没有什么阶级性,但在社会历史领域里,各个阶级对真理的发现、接受和运用,是受到各个阶级的阶级地位和利益的局限的。
(本文原载《中国青年报》1962年7月26日)
[1]《毛泽东
选集》第1卷,第28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