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真理
真理问题,是一个古老的哲学问题。几千年的哲学史都在谈论这个问题。但是,什么是真理?真理的标准是什么?人们怎样才能获得真理?对于这些问题,却有各种不同的解释。只有马克思主义哲学把实践引入认识论,把辩证法运用于认识的过程和发展,创立了真正科学的认识论,从而才第一次真正科学地解决了这些问题。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真理论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认识的真正任务就在于:通过实践,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认识客观事物的规律性,把握客观真理,而认识的目的,正在于改造世界。下面谈两个问题:
一 究竟什么是真理
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和对哲学基本问题的解决紧密地联系着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真理属于认识论的范围。真理就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譬如,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社会主义必然胜利,这个认识正确地反映了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它就是真理。又如,恩格斯说:“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就是说首先必须劳动,然后才能争取统治,从事政治、宗教和哲学等等。”[1]这个论断概括了历史唯物主义的根本观点,阐明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原理,正确地揭示了社会物质资料的生产和政治、宗教、哲学等的关系,所以,它也是真理。再比如说,人类的认识来源于实践,并且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发展,永远不会停滞在一个水平上,永远不会有什么“顶峰”。这样一个论断是科学的,因为它正确地说明了认识和实践的关系,揭示了认识的发展规律,所以,它也是真理。从以上几个例子可以说明,凡是正确的认识,符合于客观规律的认识,包括科学的原理、理论,都是真理。
为了真正弄清楚什么是真理,懂得真理的真实含义,我们还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点,任何真理都具有客观性,都是客观真理。真理作为一种反映,虽然具有主观的形式,但是,就其内容来说,都是来自客观世界,都是客观的。外部物质世界及其规律是真理的唯一源泉。没有客观事物的存在,就没有对客观事物的认识,也就没有真理可言。真理是个认识,是符合客观实际的认识,一切不符合客观实际的认识都不能称为真理。真理,就是我们的头脑对外部世界及其规律性的正确反映。在这种反映中,包含着不依赖于主体,不依赖于人或人类的内容。马克思主义哲学把认识中的这种客观内容,叫做客观真理。比如,前面所讲的,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社会主义必然胜利,资本主义终究要为社会主义所代替,这是一个不依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它是社会基本矛盾发展的必然产物。所以,它是客观真理。但是要实现社会主义,则需要工人阶级认识这个规律,并自觉地为实现这个规律而努力奋斗。革命早胜利,晚胜利,同工人阶级的觉悟程度和实践斗争是密切相关的。同样道理,我们说,人的认识总是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发展,这样一个论断之所以被称为真理,是因为它的内容是客观的,是不依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虽然在认识的长河中,有认识和实践脱节的情形,但总的来说,人们的认识是不断前进的,人类的历史,就是一个不断地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发展的历史。这个历史永远不会完结。在三大革命实践中,人类总是不断发展的,永远不会停滞在一个水平上。因此,人类总得不断地总结经验,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前进。这已为人类社会发展史和自然科学发展史所证实。任何人、任何集团、任何阶级给人们的认识下“禁令”、设“禁区”,都是枉然的,都不能阻止认识的发展。一个个所谓“顶峰”,都被越过;一个个所谓“终极真理”,都被冲破。这是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实。这些,就是人的认识总是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客观规律,也就是反映这一规律的这样一个真理的客观内容。
马克思主义哲学承认,客观真理是建立在“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意识是物质的反映”这一唯物主义基础之上的。事实上,承认意识能够正确地反映外部世界,就是承认了客观真理。相反,如果否定客观真理,就必然否定唯物主义反映论。正如列宁所说:“认为我们的感觉是外部世界的映象;承认客观真理;坚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观点,——这都是一回事。”[2]
第二点,真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发展规律的正确反映。任何一个客观事物都有两个方面,现象方面和本质方面。没有离开本质的现象,也没有不表现为现象的本质。本质是通过大量现象表现出来的,现象是本质的外部表现;现象比本质丰富、生动,易于变化;现象可以通过我们的感觉器官被感知;现象是很复杂的。有些现象同事物的本质是一致的,有些现象同事物的本质刚好相反,也就是假象。本质则隐藏在现象的背后,是事物的内部联系;本质比现象平静、稳固、深刻;本质是看不见,摸不着的,要靠思维才能把握住的东西。但是,本质却是根本的东西,就是事物的规律性。我们认识事物,必须把现象当做入门的向导,一进了门就要抓住它的本质。那么,作为对客观事物正确认识的真理,自然不仅是要正确地反映事物的现象,而且,更重要的是要能正确地反映事物的本质,反映事物本质之间的关系,也就是正确反映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但是,通过现象认识本质,真正掌握客观真理,必须有一个过程。因为,本质表现为现象是一个逐步展开的过程,因而,人们对于事物本质的认识,也是随着现象的不断展开而逐步深化的过程,是一个认识由浅入深、由不完善到完善的辩证发展过程。例如,我们对于林彪、“四人帮”的认识,就是随着他们的反革命两面派的面目逐步暴露而逐渐认识清楚的。
关于这一点,列宁在他的《哲学笔记》中做了很多的阐述。列宁认为,事物是多方面的,真理是全面的。认识对某个事物的单个的对象、现象的正确反映,至多只构成真理的一个部分、一个方面。这种片面的、表面的认识,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认识,黑格尔把它叫做“形式的真理”。列宁认为,真理是在对这些单个的对象、现象的正确反映的总和中,以及对它们相互关系的正确反映中,才会实现。这里所谓单个对象、现象的相互关系,其实就是指客观事物的本质或规律。因为,“规律就是关系”,就是“本质的关系或本质之间的关系”[3]。所以,认清了事物的内在联系,也就把握了事物发展的规律。
我们认识世界,把握真理的目的,是为了能够按照真理去有效地改造世界。如果人们只是对客观事物某些现象做出反应,而不揭示客观事物的本质即发展规律,那么,这对于我们改造世界,也不能起什么指导作用,更不能帮助我们预见未来。所以,只有透过现象把握事物的本质,才能使我们有效地进行改造世界的斗争。
第三点,真理必须是在客观实践中得到检验过的正确认识。因为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是客观事物规律的正确反映,所以,它能接受实践这个客观标准的检验,能够通过实践转化为客观现实。同时,一个认识的正确与否,也只有通过实践才能证明,此外没有任何别的检验方法。毛泽东同志说:“真理只有一个,而究竟谁发现了真理,不依靠主观的夸张,而依靠客观的实践。只有千百万人民的革命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尺度。”[4]他还说:“按照辩证唯物论,思想必须反映客观实际,并且在客观实践中得到检验,证明是真理,这才算是真理,不然就不算。”[5]这就是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种认识,一个理论是否是真理,是否符合于客观实际,不依主观上觉得如何而定,而依客观实践的结果如何而定。只有经过实践证明是正确的,才算是真理,不然就不算。
总之,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真理属于认识论的范畴,就是人的认识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它的正确性必须由客观实践来检验,来证明。
二 批判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真理观
为了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真理观,并为真理而斗争,就必须同各种形式的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真理观进行斗争。
哲学上的根本问题是物质第一性,还是意识第一性的问题。唯心主义者在真理问题上是从意识第一性,物质第二性,物质是意识的派生物的观点出发,总是这样或那样地否认真理的客观性,也就是否认客观真理。
客观唯心主义者,例如柏拉图和黑格尔,把世界看成是“理念”、“绝对精神”的体现。他们认为,真理就是人对于“理念”、“绝对精神”的认识。又如,在宗教看来,上帝是真理的化身,真理是上帝的启示。很清楚,这些观点都否认了真理是人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因此也就在实质上否认了科学意义上的客观真理。
主观唯心主义者更是直截了当地否认真理的客观性。譬如,实用主义者的胡适在他的《实验主义》一文中,就给真理下了这样一个定义,他说:“真理原来是人造的,是为了人造的,是人造出来供人用的,是因为他们大有用处,所以才给他们‘真理’的美名的。我们所谓真理,原不过是人的一种工具。真理和我手里这张纸、这条粉笔、这块黑板、这把茶壶是一样的东西,都是我们的工具。”可见,在实用主义者的心目中,根本不存在什么客观真理,真理只不过是能够给他们带来利益,满足他们主观要求的工具而已,是根据人们的需要随意创造出来的。“功效”、“有用”是实用主义者的真理标准。今天对他们“有用”,今天就是真理;明天对他们无用,明天就不是真理了。显然,这是典型的主观唯心主义的真理观,是同客观真理论针锋相对的。
林彪、“四人帮”是实用主义的忠实信徒,他们出于篡党夺权的需要,大肆贩卖和奉行实用主义真理观。林彪鼓吹“万般皆下品,利益唯独高”,把对他颠覆无产阶级专政,复辟资本主义“有用”、“有利”的一切谬论,都奉为“真理”。“四人帮”一伙则公开叫嚷:“我就是搞实用主义的,写历史、编资料,都是为了实用。”胡说什么,写历史可以“七真三假”;可以“文学加工,造出来就成真的了”;“材料要从斗争需要出发,不要从有什么材料出发”;等等。一句话,只要对他们搞阴谋诡计,篡党夺权“有用”、“有利”,假的可以说成是真的,真的也可以说成是假的;真理可以说成谬误,谬误可以说成真理。这是十足的实用主义观点。
实用主义的真理观,是反对实事求是的,是反对科学的。它混淆是非、颠倒黑白。按照有用就是真理这种观点,真理是因人而异的,各人有各人的真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根本没有什么客观标准。这就在实际上取消了真理。这种真理观,是资产阶级极端个人主义、唯利是图的本性的大暴露。它把真理变为强词夺理的替野心家、阴谋家、投机商、骗子手辩护的反动工具。这些都充分暴露了主观真理论的腐朽性。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我们掌握了真理,按照真理办事,就能在改造世界中产生积极的效果,给人们带来利益。这是因为真理符合于客观实际,它揭示了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性,而无产阶级的利益是同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相一致的。但是,我们决不能把凡是能够满足某些人主观需要的,对于某些人有用的、有效果的、能带来利益的东西,都叫做真理。骗子们的谎言、野心家的谬论、阴谋家的诡辩,有时也会给他们带来“效果”和“利益”,但是,谎言、谬论和诡辩永远不会成为真理。
有些唯心主义者提出了另外一种说法,认为社会上多数人同意的就是真理。例如马赫主义者波格丹诺夫主张真理是“社会地一致起来的、社会地协调起来的经验”[6]。我们知道,如宗教迷信等在某一个时期曾经为社会上一般人所公认,而一些新发现的真理,却不能立刻得到社会上多数人的承认。所以,一种观点是否是真理,不能以承认的人的多少作为衡量的标准,而应该看它是否正确地反映了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多数人是否承认,仍然是意识范围内的事情,把真理说成是多数人同意的东西,仍然是主观真理论。
唯心主义、形而上学从主观真理观出发,必然否定真理是对客观规律的正确反映,必然反对真理要由客观实践来检验,来证明。
唯心主义真理观既然反对客观真理,否定真理的客观性,自然也就否定了真理的内容中包含着不依任何人、任何集团、任何阶级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尤其是主观唯心主义的真理论,不但否认真理是对事物的规律性的反映,而且,它根本否认事物的发展有规律性。譬如,实用主义者就否认外部世界的发展有客观规律。他们认为,世界的发展只不过是一切偶然事件的堆积,大人物的主观意图是历史的主宰。所以,他们把剥削阶级的一切随心所欲的反动愿望都说成是真理。这样的所谓“真理”,哪里还谈得上什么反映事物的客观规律,这分明是在宣扬蒙昧主义。
林彪和“四人帮”唯心主义横行,形而上学猖獗。他们竭力否定真理是对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性的正确反映。他们鼓吹什么“句句是真理”,就充分暴露了这一点。我们知道,事物的规律性是事物的本质和本质之间的联系。这种本质之间的联系,特别是复杂事物的规律性,绝不是一两句话可以完整地表达清楚的,而是需要花费许多笔墨才能阐述清楚,准确地表达的。如果按照“句句是真理”的提法,那就是说,每句话都正确地反映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事实上,这是绝对不可能的。林彪、“四人帮”鼓吹“句句是真理”,实际上完全否定了真理是对事物发展规律的正确反映,是新形势下的一种蒙昧主义。林彪和“四人帮”鼓吹“句句是真理”,这绝不是出于他们对无产阶级领袖的爱戴,而是包藏祸心,是出于他们实用主义的目的。因为,他们打着“句句是真理”的幌子,就便于他们对马列著作和毛泽东同志的著作任意进行歪曲、割裂、肢解和篡改,便于他们欺骗群众、愚弄群众,让群众听他们的摆布。
唯心主义者否认真理的客观性,认为真理都是主观的,当然也就否认真理有客观标准,反对用客观实践来检验真理。他们的所谓真理,或者认为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或者认为是自己头脑里固有的,是主观自生的。这种主观真理,自然经不起实践的检验。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真理即人的正确思想,只能从社会实践中来,只能从社会的生产斗争、阶级斗争和科学实验这三项实践中来。而从客观外界的反映过程中得到的认识,究竟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还必须通过社会实践来检验。实践证明是正确的才算真理,不然就不算。当然,一个正确的认识,往往需要经过由物质到精神,由精神到物质,即由实践到认识,由认识到实践这样多次的反复,才能够完成。
总之,唯心主义者宣扬的主观真理论是反科学的、荒谬的,它根本否定了客观世界的独立存在,否定了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否定了客观世界是认识的源泉,同客观真理论是相敌对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真理是客观的,它包含着不以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内容。尽管人们的阶级立场、观点和方法不同,观察同一对象会得出不同的甚至相反的结论,但是关于同一对象的真理,只能有一个,那就是只有经过实践证明符合于客观规律的认识才是真理。
马克思主义关于客观真理的学说,有着巨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我们只有根据唯物主义的原则和方法,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才能使我们的主观认识符合于客观实际,才能使我们在改造世界的实践中正确地行动,收到预期的效果。一切不符合于客观实际的认识,就不是真理,如果用来指导实践,只能把人们引向失败。所以,我们必须反对主观主义,坚持实事求是。
马克思主义认为,真理是对事物发展规律的正确反映。所以,它不仅能够正确地说明世界,而且更重要的是能够用来指导我们的行动,从而有效地进行改造世界的斗争。那么,我们要获得革命真理,要深入地认识客观事物,把握客观事物的规律性,就要亲身参加变革现实的革命实践,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对客观事物进行周密的调查研究,这样才能从中引出事物本身所固有的规律性,作为我们行动的向导。不作艰苦的调查研究,不掌握大量的事实材料,不作科学的抽象,是决然得不到对事物的客观规律的认识的,也就是说,是得不到真理的。
真理必须经过实践的证明。一切思想、意见、计划、办法等,不管是多数人赞成的,还是少数人同意的,也不管是领导人的指示,还是群众的意见,都必须经过实践的检验。因为,它到底是不是真理,到底是不是正确地或完全正确地反映了客观外界的规律,这时还是不能确定、没有证明的。必须把它放到社会实践中去,认真地、仔细地加以检验,及时纠正其不正确或不完全正确的方面,从而使认识不断完善,不断深化。“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7]这就是我们发现真理、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的道路。
总而言之,马克思主义的真理观要求我们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只有这样,才有可能正确地认识客观事物的本质,从客观实际中获得真理。
(本文原为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举办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广播讲座》讲稿,在1978年11月“学习”节目中播出。后收入《理论和实践问题讲话》,湖南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35—336页。
[2]《列宁选集》第2卷,第89—90页。
[3]《列宁全集》第55卷,第128页。
[4]《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663页。
[5]《毛泽东文集》第8卷,第90页。
[6]《列宁选集》第2卷,第83页。
[7]《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96—29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