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市化进程中村落变迁的特征概括和规律分析
- 任映红
- 16080字
- 2021-03-30 01:48:13
五 研究视角和方法
城市化进程中的村落变迁,是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需要从理论和实践结合的层面不断探索其具体路径,需要从多学科的、多重的理论视角来加以分析研究,为人们从更深的理论层面上理解和把握城市化进程中村落变迁的特征和规律提供启发。
(一)研究视角
1.马克思主义城乡关系理论。
城市和农村作为社会结构体系中两个相对独立而又相互联结的子系统,具有各自的社会结构、社会功能和社区特征。从历史的视角看,二者的关系从来都不是静止和容易把握的。城市化也可看作是城市和农村这两个子系统的升级、分化和重新组合是城乡关系的整体演变。
马克思主义城乡关系理论告诉我们,城乡对立贯穿于人类社会历史进程,消灭城乡对立是一种现实要求,其途径就是走向城乡融合;城乡融合的基础条件是推进生产力的发展,主要着力点是工业和农业的有机整合。该理论通过全面考察城市和乡村的矛盾运动,揭示了城乡关系经历的“城乡分离”“城乡对立”“城乡差别”“城乡融合”的四种状态和阶段,指出城乡间的互动作用以及消灭城乡差别的途径。从中我们得出:农村与城市之间的相互依存性,农村的发展不能离开城市的辐射和带动。城市化进程的发展新阶段应当是城乡互动,走向一体化,这是城乡人口、资源、技术、资本等要素的融合过程,是城乡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以及生态上的协调发展过程。
2.城市(镇)化视角。
城市化是农民从乡土生活方式向城市生活方式的转变、传统价值观向现代价值观的转变、农村人口从分散聚居向集中聚居、农村人口居住区位格局变迁、产业结构的转换和升级、农村劳动力不断向城市转移、农民市民化的变迁过程。
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要提高城镇化水平,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要协调发展,走中国特色城镇化之路。2012年,党的十八大确立了城镇化新政,明确各项战略任务,要立足科学发展观,推进大中小城市、小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互促共进、协调发展的新型城镇化。它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提升质量水平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导向,遵循发展规律,强调城乡统筹、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要增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吸纳就业、人口集聚、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功能,让大中小城市布局、格局更趋合理,传递城乡平等理念,坚持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将成为改革的新起点、促进经济增长的新引擎、拉动内需的新动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迎来新的机遇,为中小城镇发展开辟广阔空间。这是我国在新的历史时期,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转型而提出的重要战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以人为核心,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管理格局,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促进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协调推进。2013年底召开的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强调:推进城镇化必须从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出发,遵循规律,因势利导、顺势而为,成为一个水到渠成的自然历史发展过程。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长期目标,是一个长期的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过程,是城镇自身演变需要与经济发展阶段相适应的自然结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遵循社会发展规律。
3.社会分化与社会整合理论。
社会分化与整合是社会发展变迁的重要内容和有机动力,社会变迁实际上就是从分化到整合、再分化、再整合的波浪式推进、螺旋式上升的过程。社会分化(Social Differentiation)是指社会结构系统不断分解成新的社会要素,各种社会关系分割重组最终形成新的结构及功能专门化(Professionalization)的过程。“社会整合是指各种功能不同、性质不同的社会构成要素和单位在不同纽带联结下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各部分在整体中根据社会共同需要发挥自己的功能,从而造就社会整体功能,提高整个人类社会一体化程度,维持社会存在和发展。”[53]
经典作家对于社会分化与整合有自己的独到见解。马克思的社会阶级理论对社会分化、社会冲突及其与社会变迁关系的研究有着重大影响;亚当·斯密最先提出“分工”这一概念,而迪尔凯姆认为分工不是经济生活中特有的,它在社会领域里有广泛的影响;韦伯认为社会分层的本质是社会资源的占有和分配;帕森斯提出了功能性系统结构分化理论;卢曼构建起了新结构功能主义社会理论,认为社会功能分化是社会分化的核心问题;另外,齐美尔有社会分工促进社会整合理论、斯梅尔塞有社会分化与整合推进现代化发展理论、艾森斯塔德有二维一体的社会分化理论,等等。[54]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建立了一个结构稳固、分化程度很低的社会。改革开放后,城市化快速发展,带来急剧的社会变革,自由流动资源和自由活动空间的发展,使中国社会发生大规模的、全方位的社会分化,并成为中国社会变迁的主要趋势。中国从机械整合社会变为多元分化社会,社会结构发生变化、不同的社会力量此起彼伏,新与旧的社会要素形成冲突,激发了发展潜能,蓄积着巨大张力,带来不可预知的社会风险。
在中国城市化进程带来的深刻的社会变迁中,分化不足和分化过度都是有害的。如果不能进行有效的社会整合,就会带来社会的无序化。社会分化后的社会要有序发展变迁,其前提是要进行社会的有机整合。只有社会分化与社会整合协调配合、交替进行,才能推动社会健康发展。城市化进程中的村落,要在分化中变迁,在有机整合中完成平稳健康的发展。
(二)考察维度
从村落和市场、村落和国家、村落和城市的三个维度来观察探讨村落变迁的内在逻辑关系。
1.村落与市场的关系。
关于村落与市场的关系,施坚雅(G.William Skinner)在对中国近代社会经济史的研究基础上,对中国乡村和市场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他运用德国城市地理学家克里斯塔勒(W.Christaller)和德国经济学家廖士(A.Lösch)提出的“中心地理论”(Central place)和“巨区理论”(Macro-region),把不同的基层市场作为“层级性的连续体”,将农村集市网络当作“市场共同体”,并且把它们的结构抽象为地理学的正六边形结构,这种分析方法,被学界称为“施坚雅模式”,并得到广泛的运用。他认为:“中国在从传统农耕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化的过程中,市场结构必然会形成地方性的社会组织,并为使大量农民社区结合成单一的社会体系,即完整的社会,提供一种重要模式。”[55]爱德华·费里德曼(Edward Friedman)等人深入探讨了20世纪20—30年代到1960年间华北农村社会的变迁,同时也阐明了农村集市贸易的变迁。黄宗智从国家权力与市场关系入手,分析农村集市贸易后认为,作为“地方市场”或“小买卖市场”的农村集市,在计划经济和集体生产制度下,并没有受到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视。[56]曹锦清、张乐天、陈中亚等人侧重于考察“制度”对乡村市场的影响,认为商品流通体制的变化对乡村集市的影响是具有决定性的,其中乡村供销合作社、农副产品的收购制度与价格政策、乡村工业品供应制度与价格政策,总的说是国家计划经济体制,对集市和集市贸易的影响起到主导作用。[57]
新中国成立后,经过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到人民公社,建立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集体经济制度,从而重构了几千年来的乡村社会治理结构。同时,通过建立粮食征购制度,切断了农村的市场链条;户籍制度阻塞农民进城的通道,使得传统村庄的经济关系和社会组织发生极大的变化。农村社会形态和社会关系的形成主要依靠于国家权力对农村基层社会的渗透,国家力量主导乡村社会,市场在这一历史时期并没有发挥对村落应有的型塑作用。
当然,国家力量和计划经济有其独特的作用和不足。正如黄宗智所言,“过去大家可能过分相信计划经济的作用。但今日也许有人犯了相反的错误:赋予市场经济以同样的魔力。我们需要了解的是,商品经济在什么样的历史条件下和在什么样的形式下才能起到推动发展的作用?在改革十年中,通过市场调节,把生产资料供应到乡和村的工厂企业,肯定对农村发展起了积极作用。但这并不证明市场全是,计划经济全非;私有制全是,集体制全非。试问:若没有计划工业援助农村工业,改革十年中的乡村工业能这样地发展?若无社队行政体制,乡村企业能否同样地积累工业化所需的资本?”[58]
改革开放后市场力量回归,市场化改革提升了资源配置效率,塑造着乡村社会形态和秩序。政治环境、经济环境、社会文化环境的变迁为市场的培育和发展提供了基本的制度保障,市场力量的发展壮大又进一步推动了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变迁。党的十四大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并指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是正确认识和处理计划与市场的关系,第一次把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和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党的十五大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这都为市场力量的发挥提供了基本的政治保障,推动着中国市场化进程。20世纪80年代乡镇企业的迅速崛起,推动了农村经济结构、社会阶层关系、文化结构的变迁,吸纳了乡村剩余劳动力,有助于逐步缩小城乡差别和工农差别,建立新型的城乡关系。20世纪90年代后,城市化进程带动了大量农村人口流向城市,非农就业增多,农民收入提高,同时,城市生活改变了农民原有的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推动了人口城市化进程。
市场的力量更多地体现在对农业生产方式和经营方式的影响。韦伯和马克思都认为,资本主义的自由雇工劳动及其工业化生产方式最终将取代传统小农家庭经营,传统乡村社会将走向瓦解和消亡。韦伯觉察到,传统农村和现代资本主义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社会发展趋势,二者秉持不同的经济逻辑:传统农村社会的经济秩序关心的是如何在这块土地上养活最大数目的人口,而资本主义经济秩序关心的是如何能在这块土地上以最少的劳力向市场提供最大数目的农产品。[59]
1978年安徽小岗村的“包产到户”改革撬动了中国的农村改革。“包产到户”后,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被激发,但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凸显。正当中央在考虑如何通过乡村工业化让农民富裕起来的时候,1983年12月28日,王小强、白南生发表在《人民日报》上的《农村商品生产发展的新动向——浙江省温州农村几个专业商品产销基地的情况调查》引起了中央的重视。20世纪80年代温州农村家庭工业和小商品市场的发展,让中央看到了农村工业化和市场化的力量。在温州农村家庭工业发展的同时,各类小商品市场也蓬勃发展。温州农村经济形成了费孝通教授所讲的那种以商带工的“小商品、大市场”格局。“他们依靠自己传统的才能和遍及全国的手艺人,通过自己组织起来的这种流通网络,形成了面向全国的大市场,为流通体制的改革创造了新鲜经验,为从根本上解决买难卖难问题树立了一个标本。所以我认为‘温州模式’的重要意义倒不在它发展了家庭工业,而在于它提出了一个民间自发的遍及全国的小商品大市场,直接在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建立起一个无孔不入的流通网络。”[60]来自底层和自发的乡村工业化的发展需要,使得务工经商的农民自发组织并建立起农村商品市场网络,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村落的面貌,改变了乡村社区的性质,直接推进了乡村城镇化。所以,费孝通在苏南调查后指出:“乡村工业,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兴起,农村里大批的剩余劳动力走进工业。但是,办工业不同于农业,它必须要有一个集中的地方,要交通便利、有水有电;对于务工的农民来说又要距离适中。能满足这些条件的正是那些衰落中的小城镇。”[61]
对于改革开放以后中国村落与市场的关系变化,毛丹认为:“1978—1984年改革初期,就村庄与市场的关系而言,农业生产家庭承包制实现了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权和家庭经营权的分离。其基本效应是在村庄体制方面为‘三农’进入市场,疏通了核算与分配的环节。1985—1999年,以市场化为导向的农村改革全面展开,并渐渐出现市场部分失灵现象。1990年末,中央开始对农村实施较积极的财政政策,特别是以2001年实施农村‘六小工程’为起点,国家从资金扶持、技术支持、加强服务、改善农村基础设施与公共供给、提高农民人力资本、理顺农产品市场链诸方面,开始趋向‘武装农民进市场’。”[62]
市场的力量也影响着农村原有的权利关系结构和治理结构。改革前的乡村治理结构主要依托于国家权力对乡村的渗透和对村民个体的控制,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村庄治理结构发生明显的变化。大批经济能人在中国农村特别是非农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崛起,他们积极介入农村基层治理,形成了独特的“经济能人治村”现象。经济能人治村是一种经济能人主导的多元精英治理结构,突破了人民公社那种一元集权治理模式。[63]为了共同应对外在市场环境的风云变幻,“市场的力量催生了农民合作组织,农民合作组织是处于市场竞争不利地位的弱小生产者按照平等的原则在自愿互助的基础上组织起来,通过共同经营实现改善自身经济利益或经济地位的组织”。[64]农民合作组织的出现为多元化的村庄治理结构的出现提供了主体性条件。
但是,市场的缺陷也显现出来,主要表现为:一是原有社会组织解体,出现村落空心化与村落的终结,不仅有空间上的村庄消失,还有原有的村庄社会关系和社会组织的瓦解;二是市场化易导致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不足,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必须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形成国家与村庄之间合作与互补的供给机制;[65]三是导致农村社会分层明显、贫富差距拉大、阶层矛盾凸显;四是市场主体以盈利为目的,往往忽视社会总体利益,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导致农村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如农药、化肥过度使用,规模化的生产养殖导致农村生物多样性锐减。
总之,市场力量的引入,打破了改革开放前农村单一落后状况,带来村落的一系列变迁,但由于市场自身存在缺陷和失灵,更需要良好的制度约束和引导。
2.村落与国家的关系。
要考察村落与国家的关系,就要厘清国家和社会的关系。
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角度出发,约翰·洛克(John Locke)和黑格尔(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分别发展出两种截然相反的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框架,即以洛克自由主义思想为基础的“社会高于国家”框架和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国家高于社会”框架。[66]“国家只是处于社会中的个人为达至某种目的而形成的契约结果;毋宁说,国家是一个工具,其目的是将自然状态所隐含的自由和平等予以实现。”[67]社会是先于国家而存在的,社会有自己的自主性或是生命,国家是一种工具性或者保护性的存在,强调国家的“守夜人”角色,从个人权利与生俱来的角度来限制国家权力的范围。与洛克相反,黑格尔通过“市民社会”这一概念强调国家的重要性,提出“国家高于社会”的框架,他认为市民社会乃是个人私利欲望驱动的非理性力量所致的状态,是一个由机械的必然性所支配的王国。因此,撇开国家来看市民社会,它就只能在伦理层面上表现为一种无政府状态,而绝非由理性人构成的完备状态。[68]
如果从国家与社会力量对比来看,可以有四种理想类型:强社会—弱国家模式、弱社会—强国家模式、弱社会—弱国家模式和强社会—强国家模式。第一种模式反映了传统自由主义的理念,即社会对抗国家;第二种模式反映了现代威权主义的要求,即国家主宰社会;第三种模式见诸于中世纪西欧封建制国家和现代不发达政体。[69]第一种模式和第二种模式是对立的两种模式,也是现代社会最常见的模式,要么是社会占优,这常见于西方自由民主社会;要么是国家占优,这常见于一些威权政体社会。而国家和社会都处于弱势,或者都处于强势则相对来说非常态。前者表明社会处于一种不发达的状态,两种重要的驱动力量都被压制。当民主社会碰到强硬的政府,即可能出现强国家强社会的状态。这种状态可能会引发民间意愿与强权政府之间的矛盾,轻则会导致无休止的政治争论,重则产生严重的社会冲突。比如,美国就经常在强社会弱国家和强社会强国家之间转换。
国家与社会之间力量往往此消彼长,丹尼尔·贝尔(Daniel Bell)从“资本主义后工业社会”的视角入手,沿着洛克的传统建构出“政治—社会结构—文化”这样一种整合性分析框架。[70]在贝尔那里,“国家”隐缩为一种政治机制或政权,而“社会”则体现为由技术与经济所决定的社会结构,“文化”则被描述为布满矛盾的“现代主义”的后果。同样,尤尔根·哈贝马斯(Jürgen Habermas)依据黑格尔“国家高于社会”的框架,构建出“国家—公共领域—市民社会”三层结构的变体框架。他的“公共领域”也被视作是介于“国家与社会”的“第三领域”[71]。随着国家与社会的相互渗透,公共领域发展成为“国家的社会化”和“社会的国家化”的中介场所。[72]
事实上,“国家”从来不是一个同质性的实体,他有不同层级、不同类型、不同利益诉求的代理人。“社会”也不是铁板一块、边界清晰、高度统一的同质性实体。“国家”与“社会”都需要在具体的情境中针对具体问题来建构和讨论。[73]此外,“国家与社会”视角也有局限,主要表现为:一是宏观与微观、理想与现实的差距问题;二是“国家与社会”的视角缺乏对生活主体的关照,看到了社会变迁中的结构性因素,却忽视了日常生活中的行动者;三是“国家与社会”框架在中国研究上的适用性争议颇大。概念工具不像日常生活中使用的工具,要考虑到具体的历史、政治、文化、经济等社会环境因素,需要谨慎选择和适当重构。
“国家与社会”的框架常被国内学者用来研究中国乡村社会的变迁。无论是国外汉学家关注的经济发展、政治革命、社会运动、制度变迁、文化变迁等宏观理论问题,还是国内学者着力考察的贫富分化、城乡二元对立、社会分层与流动、市场化与城镇化、村民自治、社会保障与公民权利等事关社会现实的具体议题,其背后都涉及国家与社会的关系问题,因为社会转型或者村落变迁本身就是国家与社会关系不断调整的过程。“国家与社会”的视角在中国乡村社会研究中主要集中于农村的现代化和基层治理。张静将这些研究成果归纳为三个方向“市民社会、国家中心和国家中的社会”[74]。
但“国家与社会”作为一种最常被运用的分析框架之一,依然存在着实践的障碍:一是容易将社会理解成一个或几个村庄、村庄代表人或是村庄组织,容易忽视乡村社会文化网络的作用。二是“国家与社会”的分析框架“起源于欧洲的国家与社会的对抗政治,而中国乡村社会与国家的关系从晚清到现代并非是一种西方式的对抗与冲突关系”[75]。改革开放之后,随着国家对人口流动、市场经济和政治控制的适度放松后,社会自主性空间逐步扩大,但国家与社会之间对抗和冲突并不是主流,更多的是一种指导与互助的关系。三是“国家与社会”的分析视角在分析中国乡村社会时,需要克服“国家”本身的复杂性和“社会”内部的异质性。中国现在的农村,早已不是费孝通在《江村经济》中描述的那样,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社会的异质性越来越强。随着城市化的推进,伴随乡镇企业的发展、人口的迁徙流动、土地用途的变更、村庄规划、村改居等变革,模糊了农村本来的边界,市场力量介入了农村社会变革和秩序的维系。
改革开放以来,“村庄与国家关系的变化可分为行政化、半行政化、以村民自治为基础的共同治理这样三个阶段”。[76]然而,1998年开始村民委员会直接选举以后,由于夹杂着二级土地市场制度,集体土地国家征用价格和国有土地市场出让价格的巨大反差,围绕着土地利益,全国各地的村庄和国家之间出现一定程度的关系紧张。基于消除这种关系紧张等方面的综合考虑,全国许多地方都在尝试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口号下的综合改革。
例如,浙江省温州市,2011年开始在推进城乡统筹改革的同时,对全市5405个村(2010年)的治理结构也进行了改革。其目的是通过对农村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全方位改革,构建城乡一体化的治理结构和社区管理体制。为此,2011年1月,温州出台《关于加快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的若干意见》“1+12”系列文件,7月又颁布了《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1+9”系列文件。按照其改革设想,就是要通过“三分三改”,最终目的是实现农村社会管理的改革。
这场农村管理体制的彻底改革,确实涉及当前我国农村体制的核心,也是中国农村未来发展的需要。要激发农村社会组织活力,必须优先发展农民合作组织,重点培育各类专业协会类、社区服务类、公益慈善类等社会组织。但由于许多国家层面上的法律问题没有解决,农村内部的利益关系极其复杂,其难度之大可想而知。尽管从表面统计看,截至2013年6月底,温州市组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5377个,组建率99.44%,仅剩余30个村未组建;清产核资完成村社数4719个,占总数的87.28%,股权确权发证3698个村社,占总数的68.39%。组建村土地合作社5025个,组建率99.84%,仅剩余8个村未组建;完成家庭承包经营耕地的确权登记、入册上图工作的土地合作社102个,占年度任务数的5.1%,似乎改革已经迅疾完成。但是,实际上,这些改革似乎虚拟成本大于实际意义,以致绝大多数村民没有从村集体资产的股份化改革中获得多少真正的权益。但是无论这场改革过程的成本如何,改革的结局如何变化,但这种大胆改革、勇于担当的勇气和决心,全局谋划、超前设计的眼光和胸怀,仍值得充分肯定。地方政府对农村治理结构的改革试错,表明正在认真反思农村治理结构。
3.村落与城市的关系。
城市化进程中村落的变迁其实是城市发展对乡村影响的过程。从村落与城市的关系维度分析,城市作为一个区域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它不但直接吸引了村落人口的迁徙,其扩张更直接把大量农村卷入其中,还在我国形成了特有的城中村现象。而且交通和通信条件的改善使得城市文化的传播速度更加快速,乡村里延续数千年的建筑、器具、习俗、生活方式等都悄然发生了变化。
关于城市与村落的关系,学术界已有大量的研究。从经济关系看,1826年,德国经济学家杜能的《孤立国同农业和国民经济的关系》(简称《孤立国》),被视为经济地理学和农业地理学的开篇之作。他在书中论述了城市中心对周围村落农业的影响。他设想了一个完全独立孤立国,“孤立国的中心只有一座中心城市,城市周围是均质的土地。城市周围的农业土地利用方式呈同心圆圈层结构。以城市为中心,由里向外依次为自由式农业、林业、轮作式农业、谷草式农业、三圃式农业、畜牧业,在第五圈畜牧业圈以外,是零地租的荒地”[77]。这种同心圆结构被后人称为“杜能圈”。“杜能圈”是杜能便于理论分析对现实世界所作的虚拟抽象,现实中不可能有这样完全均质的土地,也不存在这样的孤立国。所以,他在后来的研究中对其模型进行了修正,添加了河流和小城市等变量。但是,杜能对中心城市对周围农业生产的影响的开创性研究,不但是农业区位论奠基之作,还开创了该领域的理论抽象模拟研究。
至于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中城乡之间的经济互动,英国经济学家刘易斯(W.A.Lewis)最早系统地提出发展中国家劳动力由农村转向城市的模式。刘易斯在1954年、1955年发表的《劳动力无限供给下的经济发展》和《经济增长理论》中,提出了著名的二元经济结构论。由于二元经济结构在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我国存在二元经济结构,还存在城乡二元体制。因此,二元结构分析方法成为学者们分析我国城乡经济问题乃至体制问题的重要框架。
由于东西方国家工业化起步时间不同,制度背景各异,因此,在村落经济结构变迁的路径和速率也有所差异。立足于当前中国城乡关系的观察,毛丹提出了理想化的连接城乡关系的城乡社区衔接模型。“合理的村庄与城市的关系,当指把城市与农村变为一个系统的两个有机部分,即,在村庄与城市间应该建立新的关联:既非消灭村庄,也不是城乡隔离,而是趋向一种有机联系城乡经济和社乡社区的衔接带。”[78]然而,要建立这种理想化的模型必须克服以下矛盾。
第一,城乡统筹发展的需要与城乡二元体制结构破解难的矛盾。由于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尤其是长期集体所有制下所形成的村民对村落共同体依赖和利益诉求,使得建立城乡统筹的社区管理体制的改革十分艰难。长期以来的乡村自治模式下,村集体企业承担了社区公共服务的职能和成本,国家也几乎没有按照规定征收相关税收,因此,在建立城乡统一的社区管理体制中,统一税收和社区公共服务职能公共财政负担之间的体制转轨,需要耐心的谈判、科学的设计和合理的过渡。
第二,快速城市化与传统村落文化继承保护的矛盾。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的工业化起步很迟,尽管实际上中国工业发展的历史也十分悠久,但是大规模的工业化其实是在改革开放以后,尤其在短短数十年的乡村快速工业化和快速城市化的背景下,大量的村落被快速扩张的城市所裹挟,以致来不及变迁就已经湮没。快速城市化过程中,千篇一律的格式化的建筑迅速地替代了传统村落,村民们几乎毫无心理准备,转眼间已经变成市民。尤其许多老人扛着锄头在祖辈居住的村落里四处寻找能够种菜的空地时,却突然发现已经无地可种。祖宗的祠堂、村落的庙宇早已被林立的高楼所遮蔽,路上行走的也大多是南腔北调的外来民工。固守着村落传统的老人们只能落寞地在庙宇祠堂等公共场所听听鼓词、看看社戏。在政府快速城市化发展的冲动下,村落传统文化的尊重、继承和保护日益成为亟待解决的难题。
第三,快速城市化下,村民从温馨的村落熟人社会走进冷漠的城市陌生人社会,人际关系亟待调适。作为异质化人口集中居住的地点,城市注重隐私、彼此隔阂的居住方式,来源各异、彼此陌生的人群,不可避免地导致人际关系的冷漠和紧张。尤其在快速城市化背景下,大量被城市化的农民进入城市,如何建立从建筑形制、社区治理、人际关系等能够兼有城乡优点的新型社区是新时期有待创新的课题。
沿着村落与市场、村落与国家、村落与城市三个维度关系探索前行,能窥见城市化进程中村落变迁的内生逻辑。一是沿着村落变迁内外部变化进行研究。如浙江大学毛丹教授的观点:“实际影响村庄转型的三种最重要的关系,即村庄与市场、国家、城市的关系。”[79]二是沿着研究客体即不同类型的村落的线索进行类型学研究,比如分别对城中村、城边村、平原村落和边远山村的变迁的研究。三是沿着经济转型、社会变迁、文化演进、制度改革的变迁内容进行研究。在具体分析中也借鉴尼尔·斯梅尔瑟的经济社会学分析框架,从分化、整合、分化整合不连续的演变逻辑进行分析。
(三)研究方法
迪尔凯姆在《社会学方法的准则》一书中强调摆脱一切预断,要把社会事实当作物来考察。本项研究立足“社会事实”,开展田野调查,从最朴素的生活事实出发,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城市化、分化整合等理论和“行动—关系—制度”的分析法,通过对城市化进程中村落变迁这一特殊场域中“国家—市场—社会”三种力量的生长和演变、出现的影响和谐的变量因素分析,力图能从中寻找特征和演变规律,为其他地区的村落变迁提供新的视角、方法或范式。本研究力求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历史与逻辑相统一、主观与客观相一致,现象描述与理论阐释相结合,背景分析与理性综合有机统一,以求我们的客观描述和理论分析具有科学性和说服力,以达到“立足浙江、辐射全国”之目的,最终能够助推新型城镇化战略。具体如下。
1.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历史唯物主义强调社会现实、总体性、具体化,在描述人类的历史运动时重在确立客观事实,批判地瓦解“立足于自身的思想”,要最大限度地摆脱人的主观情感、欲望和意志等干扰,不提法则也不作判断,以还原历史真相或本来面目。坚持事物是有机联系的总体,只有当孤立的社会事实被归结为总体时,才能有认识的客观性。有具体化的路径,由社会现实的总体来具体地理解人类历史的道路。
2.基于田野调查的实证研究法。本研究是对浙江城市化进程中村落变迁的个案而展开的,我们立足于对社会事实调查分析,主要采用文献研究→实地体验→入户访谈→问卷调查→区域研究→分类研究等方法;运用实地观察体验、问卷调查、个案调查、入户访谈、座谈分析等多种社会调查形式,以获得丰富翔实的田野资料,并将调查的实证和社会变迁理论分析融会贯通起来,做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面上分析和案例剖析相结合。
3.“行动—关系—制度”的分析法。城市化进程中的村落变迁,必须关注人的行动、人和社会的关系。结构功能主义的代表人物帕森斯提出“行动的一般理论”体系,认为行动系统包含了行为有机体、人格、社会和文化四个子系统;在吉登斯看来,结构是一种意外性的结果,社会系统在行动者的例行化的行动过程中被形塑了。哈耶克提出“自发社会秩序”的理论,[80]康芒斯、诺斯等强调社会制度对个人行动的重要性。“结构—制度分析”是张静提出和倡导的,强调结构和制度在人们行动中的作用。孙立平提倡“过程—事件分析”的研究策略和叙事方式。无论是静态的“结构—制度分析”还是动态的“过程—事件分析”,它们在分析和研究社会现象时都有一定的解释力。基于此,我们形成了一个“行动—关系—制度”的分析法,来解释城市化进程中村落变迁中社会现象内部、社会现象之间以及与社会整体的相互关系。
4.采用质的研究和综合研究法。“质的研究”(Qualitative Research)法、综合研究法(包括静态、动态、外部关系研究)等,注意“从局部的观察看到或接近看到事物的全貌”。在方法论的角度看,社会科学内一直存在着“定性”(Qualitative)和“定量”(Quantitative)这两种主要的研究方法。定量研究主要是以统计学为理论和数学基础,主要是分析各种变量之间的相关关系,把握与理解事物与事物之间、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的关系。定性研究需要深入调查地区并进行长期的观察和访谈,通过研究者与调查对象之间长期的、深入的互动,研究者能够对对象和事物获得一个比较全面、深刻的认识。本研究采取的是以个案观察和深度访谈为主的定性研究,能更好地展现出行动、关系和制度(结构)之间的动态性特征。
(四)研究框架
本研究立足于田野调查,以实证性的中微观研究来丰富我国村落变迁研究的理论。本研究主要选择浙江的6个村落为个案,来考察村落变迁的环境条件、空间结构演化、共性个性特征、人际关系变化趋势,探索蕴含在纷繁复杂现象背后的人口迁徙规律、角色转换规律、秩序建构规律和分化整合规律。
本研究共分九章,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 绪论。
简要介绍问题的缘起,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文献回顾和评述,研究思路和主要观点,研究视角和方法。
第二章 城市(镇)化与村落变迁。
界定城市化和城镇化、传统城镇化与新型城镇化的概念,概述对西方城市化的历程和经验、中国城市化的演进和水平;探讨社会变迁与村落变迁的关系,区分社会变迁的类型、划分村落的类型,分析村落变迁以及其内容和意义。
第三章 田野调查概况。
介绍了本研究的调研区域与个案村选择,分析了个案村的研究价值,调研思路方法。我们在浙江的杭州、温州、台州、绍兴等地分别选择了外桐坞村、新坊村、老鼠嘴村、芙蓉村、星光村、东安村等不同类型的六个村,对其城市化进程中的变迁进行了原汁原味的描述。虽然每一个村落变迁发展的方式,表面上微不足道,但本质上兹事体大,它不仅关乎农民,还关乎整个中国社会的将来。
第四章 顺势而为:村落变迁的共性和个性特征。
转型变革是村落社会变迁的基本特征,既有村落生产方式的转型、也有农民身份观念的变化、更有农民生活方式的变迁;剥离裂变是村落市场力量扩张的特征,体现为人与生产的剥离、人与空间的剥离、人与价值的剥离;自生自发是村落社会力量生长的特征,体现为乡村基层治理的变化、村落权威的解构与重构;多元异质是不同类型村落变迁的个性特征,概括了几种有代表性的村落如现代工业型村落、现代农业型村落、专业市场型村落、历史文化型村落以及其他类型村落的变迁特征。
第五章 淡薄疏离:村落变迁中人际关系的变化趋势。
人际关系是社会关系中最重要的部分。在城市化进程中,随着盖房、分家、征地拆迁、安置小区建设等,农村人际关系也发生急剧变迁,村落人际关系从紧密走向疏离,从亲情走向理性。主要体现为:日益理性:农村人际关系的变化;亲情淡化:农村家庭结构和关系变迁;渐行渐远:农村邻里关系的疏离;非线性:社会关系网络的复杂化。
第六章 理性生存:村落变迁中的人口迁徙规律。
探讨了村落变迁与人口迁徙流动的内在关联、一般法则和基本趋势;分析了田园城市与世界逆城市化现象,提出了“舒张型城市化”概念,认为“舒张型城市化”是在新型城市化大背景大趋势下,人口从饱和城市向农村流动扩散的自然迁移过程,它不是城市化的反动、反向运动,而是城乡自主均衡发展的新阶段;探讨了“舒张型城市化”的成因、条件、特点、阻滞因素和应有的政策取向。
第七章 因势利导:村落变迁中的角色转换规律。
村落精英是村落变迁的内驱力,分析了村落精英构成、成长、更替、复出等给村落秩序建构和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精英转型是村落变迁中的特色凝练的重要基础,细致观察精英角色转换与村落特色经济发展之间的内在关系;认为从保护人到企业家是村落精英角色演变的内在逻辑,分析了村落精英的角色演变历程、内在逻辑,评述了当前的精英治理现象。
第八章 平衡协调:村落变迁中的秩序建构规律。
在村落场域中有国家—市场—社会三种力量的博弈:国家与社会之间有着张力与平衡、国家与市场之间有着对抗与合作、市场与社会之间则是互利与协调;以农村违章建筑治理为例,剖析了当前存在的村庄治理失效现象及原因,发现正式制度的软化、非正式制度的弱化、利益——关系网络、观念产权会导致治理失效;强调了村庄“善治”的价值追求,描绘了村落秩序建构的“社会养护”愿景。
第九章 结论与讨论。
通过对各章的分析,得出十点研究结论;梳理了四个创新之处、两点不足;提出了六个方面的研究拓展思考。总之,研究取得一些成果,提出了一些新概念、新观点,有了一些可贵的理论创新和方法创新,整个研究在前人村落研究的基础上有所推进,社会学知识获得了更新,但也存在着不足和差距。
[1] 张国:《推进城镇化建设应注重古村落保护》,《中国青年报》2013年3月19日。
[2] 参见朱信凯《农民市民化的国际经验及对我国农民工问题的启示》,《中国软科学》2005年第1期。
[3] 刘少杰教授的解读是:人们利用网络技术开展的交往行为,是一种同传统的面对面的在场交往不同的、隐匿了身体存在的缺场交往。虽然身体不在场的交往在传统社会也存在,但它只有依靠功能强大的网络技术,才能成为一种充满活力的具有广泛普遍性的缺场交往方式;并且,过去曾一度被称为虚拟交往的缺场交往或网络交往,现在人们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缺场的网络交往不仅不是虚拟交往,相反却是反应敏感、传播快捷、功能强大的真实交往。缺场交往的快速扩展,表现在网民队伍的快速扩大、网络交往活动空前活跃。缺场交往不仅超越了活动场域或村庄城镇等物理空间的边界,而且也超越了社会空间的限制。
[4] 刘少杰:《网络化时代的社会结构变迁》,《学术月刊》2012年第10期。
[5]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农村工作通讯》2014年第6期。
[6] 转引自周一星《城市地理学》,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59页。
[7] Adna Ferrin Weber,The Growth of Cities in the Nineteenth Century,New York;Macmilan Publisher,1899.
[8] 转引自倪鹏飞等《中国新型城市化道路——城乡双赢:以成都为案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第3页。
[9] 转引自倪鹏飞等《中国新型城市化道路——城乡双赢:以成都为案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第3页。
[10] 陈春林等:《国外城市化研究脉络评析》,《世界地理研究》2011年第1期。
[11] 赵新平、周一星:《改革以来中国城市化道路及城市化理论研究述评》,《中国社会科学》2002年第2期。
[12] 赵新平、周一星:《改革以来中国城市化道路及城市化理论研究述评》,《中国社会科学》2002年第2期。
[13] 南开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14] 赵新平、周一星:《改革以来中国城市化道路及城市化理论研究述评》,《中国社会科学》2002年第2期。
[15] 倪鹏飞等:《中国新型城市化道路——城乡双赢:以成都为案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第2页。
[16] 南开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17] 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
[18] 范恒山、陶良虎主编:《中国城市化进程》,前言,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
[19] 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
[20] 第二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年版。
[21] 山东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
[22] 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
[23]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年版。
[24] 商务印书馆2012年版。
[25]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版。
[26] 东方出版社2013年版。
[27]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28] 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
[29] 中国发展出版社2014年版。
[30] 东方出版社2014年版。
[31] 东方出版社2014年版。
[32]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33] 中国发展出版社2016年版。
[34] 中国计划出版社2016年版。
[35] 周全德:《出生性别比失衡与小城镇生活方式的关联性思考》,《中州学刊》2008年第3期。
[36] 《书讯》,《中国人口科学》2008年第2期。
[37] [美]S.N.艾森斯塔得:《帝国的政治体系》,阎步克译,贵州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317页。
[38] 国内也有人将之译为《通体社会和联组社会》,参见康少邦、张宁等编译《城市社会学》,浙江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4页。
[39] 陈一筠主编:《城市化与城市社会学》,光明日报出版社1986年版,第39页。
[40] [法]孟德拉斯:《农民的终结》,李培林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13页。
[41] [法]孟德拉斯:《农民的终结》,李培林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275页。
[42] 毛丹:《村落变迁中的单位化——尝试村落研究的一种范式》,《浙江社会科学》2000年第4期。
[43] 李培林:《巨变:村落的终结——都市里的村庄研究》,《中国社会科学》2002年第1期。
[44] 谢志岿:《村落如何终结——中国农村城市化的制度研究》,《城镇化》2005年第5期。
[45] 蓝宇蕴:《城中村:村落终结的最后一环》,《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01年第6期。
[46] 蓝宇蕴:《都市村社共同体——有关农民城市化组织方式与生活方式的个案研究》,《中国社会科学》2005年第2期。
[47] 我们所选择的查询范围包括“哲学与人文科学”“社会科学Ⅰ辑”“社会科学Ⅱ辑”“经济与管理”四大类,检索项为“篇名”。
[48] 毛丹:《村庄的大转型》,《浙江社会科学》2008年第10期。
[49] 谷家荣:《人类学视野下的中国村庄表述》,《学术探索》2012年第2期。
[50] 孙秀林:《村庄民主及其影响因素:一项基于400个村庄的实证分析》,《社会学研究》2008年第6期。
[51] 郭星华:《构建和谐的中国农村社会》,《探索与争鸣》2005年第2期。
[52] 任映红:《探寻城市化与村落(社区)变迁的内在逻辑》,《温州大学学报》2014年第1期。
[53] 杨建华:《分化与整合:一项以浙江为个案的实证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24—25页。
[54] 杨建华:《分化与整合:一项以浙江为个案的实证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29—52页。
[55] [美]施坚雅:《中国农村的市场和社会结构》,史建云、徐秀丽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2页。
[56] 黄宗智:《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中华书局2000年版。
[57] 李正华:《乡村集市与近代社会——20世纪前半期华北乡村集市研究》,当代中国出版社1998年版。
[58] 黄宗智:《略论农村社会经济史研究方法:以长江三角洲和华北平原为例》,《中国经济史研究》1991年第3期。
[59] 转引自高原《市场经济中的小农农业和村庄:微观实践与理论意义》,《开放时代》2011年第12期。
[60] 费孝通:《温州行》(中),《瞭望》1986年第21期。
[61] 费孝通:《我所看到的中国农村工业化和城市化道路》,《浙江社会科学》1998年第4期。
[62] 毛丹:《浙江村庄的转型与前景:三个关系维度》,《中华读书报》2008年11月12日。
[63] 卢福营:《经济能人治村:中国乡村政治的新模式》,《学术月刊》2011年第10期。
[64] 苑鹏:《中国农村市场化进程中的农民合作组织研究》,《中国社会科学》2001年第6期。
[65] 贺雪峰、罗兴佐:《论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中的均衡》,《经济学家》2006年第1期。
[66] 邓正来:《国家与社会:中国市民社会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40页。
[67] [英]约翰·洛克:《政府论》(下篇),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98页。
[68] 邓正来:《国家与社会:中国市民社会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40页。
[69] 陈明明:《比较现代化、市民社会、新制度主义——关于20世纪80—90年代中国政治研究的三个理论视角》,《战略与管理》2001年第4期。
[70] [美]丹尼尔·贝尔:《资本主义文化矛盾》,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11页。
[71] 邓正来、亚历山大:《国家与市民社会》,载黄宗智主编《中国的“公共领域”与“市民社会”》,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年版。
[72] 参阅裴宜理2000年6月在南京大学授予其兼职教授仪式上的演讲,http://lw.chinab.com/zxsh/20090318/1015028_1.html。
[73] 邓正来:《国家与社会:中国市民社会研究》,(序言)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页。
[74] 张静:《政治社会学及其主要研究方向》,《社会学研究》1998年第3期。
[75] 张静:《国家政权建设与乡村自治单位——问题与回顾》,《开放时代》2001年第9期。
[76] 毛丹:《浙江村庄的转型与前景:三个关系维度》,《中华读书报》2008年11月12日。
[77] [德]约翰·冯·杜能:《孤立国同农业和国民经济的关系》,吴衡康译,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
[78] 毛丹:《浙江村庄的转型与前景:三个关系维度》,《中华读书报》2008年11月12日。
[79] 毛丹:《浙江村庄的转型与前景:三个关系维度》,《中华读书报》2008年11月12日。
[80] [英]弗里德里希·奥古斯特·哈耶克:《自由宪章》,杨玉生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