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语言文字事业发展报告(2017)
-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 1819字
- 2022-09-02 02:17:07
第二节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
促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作用,是我国语言文字事业的重要任务。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
一、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标准
据中国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研究中心注7的统计,目前面向社会应用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共6类47种,体系日趋完善。
(一) 汉字及汉字应用类
此类规范标准共有20种,具体见表1.2.1。
表1.2.1 汉字及汉字应用类规范标准
(二) 拼音、语音和拼写类
此类规范标准共有12种,见表1.2.2。
表1.2.2 拼音、语音和拼写类规范标准
(三) 词汇类
此类规范标准共有3种,见表1.2.3。
表1.2.3 词汇类规范标准
(四) 标点符号类
此类规范标准共有2种,见表1.2.4。
表1.2.4 标点符号类规范标准
(五) 测试及评估类
此类规范标准共有8种,见表1.2.5。
表1.2.5 测试及评估类规范标准
(六) 翻译类
此类规范标准共有2种,见表1.2.6。
表1.2.6 翻译类规范标准
2016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制修订工作取得新进展。“普通话审音原则制定及《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修订”通过专家鉴定,《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修订)》提交国家语委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审定委员会审定,并获原则通过。2006年首次发布的《汉字应用水平等级及测试大纲》于2016年发布了修订版,修订版根据2013年国务院发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对测试字表进行了增删,并对等级标准、试卷结构、试题数量等进行了调整。“《通用规范汉字表》楷体字字形标准研制”和“中国教科书专用字体研究与设计”通过了专家鉴定。
二、 外语中文译写规范
外语中文译写规范近年来受到广泛关注。我国从2012年起正式建立外语中文译写规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截至2016年,外语中文译写规范部际联席会议专家委员会已发布推荐使用的外语词中文译名4批次共72组。
(一) 第一批推荐使用外语词中文译名表
第一批译名表于2013年10月23日发布,共10组,以社会出现和使用频率较高、应用较为广泛、译名较为稳定的外语词为主。具体见表1.2.7。
表1.2.7 第一批推荐使用外语词中文译名表
(二) 第二批推荐使用外语词中文译名表
第二批译名表于2014年8月7日发布,共16组,以联合国一级二级机构名称作为译写规范对象。具体见表1.2.8。
表1.2.8 第二批推荐使用外语词中文译名表
(三) 第三批推荐使用外语词中文译名表
第三批译名表于2014年12月2日发布,共22组,在第二批译名的基础上,对联合国机构译名进行了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具体见表1.2.9。
表1.2.9 第三批推荐使用外语词中文译名表
(四) 第四批推荐使用外语词中文译名表
第四批译名表于2016年6月23日发布,共24组。部分第二批审议未能通过的译名经过专家反复讨论、取得共识后,在本批次发布;同时在力求稳妥的基础上,本批次在关注社会热点新词方面做了尝试。具体见表1.2.10。
表1.2.10 第四批推荐使用外语词中文译名表
2016年,第五批译名的研制工作已全面启动,将延续第四批次的研制思路,采用社会热点词语和国际组织名称并重的策略,进一步加大外语词中文译名规范的力度。目前已完成译名初选工作,并在一定范围内征询了专家委员会部分专家的意见。
三、 科技术语规范
科技术语规范是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1985年,国务院批准成立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原称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简称“全国名词委”),经该委员会审定公布的名词具有权威性和约束力,全国各科研、教学、生产经营以及新闻出版等单位应遵照使用。1985年以来,全国名词委共组建科学技术各名词审定分委员会95个,目前已公布了天文学、物理学、生物化学、电子学、农学、医学、语言学、教育学等120余种规范名词,内容覆盖基础科学、工程与技术科学、农业科学、医学、人文社会科学、军事科学等各个领域。此外,全国名词委还积极推动海峡两岸科学技术名词交流对照统一工作,出版了20多个学科的海峡两岸科学技术名词交流对照本和8个学科的繁体字本。
2016年,全国名词委共组织67个审定分委员会开展科技名词审定公布工作,共审定公布12个学科46,004条规范科技名词。其中,预公布21,128条,正式公布24,876条。全年共开展7个学科的两岸名词对照整理工作,正式发布2个学科共12,000条两岸对照名词。具体见表1.2.11。
表1.2.11 全国名词委2016年公布名词情况
2016年,全国科技名词委还开展了113、115、117、118号新元素中文定名工作,详细拟定计划方案,面向全社会征集名称,组织召开两次定名研讨会,并积极与台湾有关方面沟通协调,将四个新元素的中文名分别定为“”(nǐ)、“镆”(mò)、“”(tián)、“”(à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