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改革与道德进步

经济改革的效果日益显现在人们面前,得到了愈来愈多的人的承认。

但是,对于经济改革与社会道德水平的关系,人们的意见还不那么一致。一部分同志担心,承认对个人物质利益的关心,会导致个人主义的泛滥;发展商品经济,承认价值规律的作用,会导致“一切向钱看”。还有极少一部分同志则认为本来就不应当提倡什么共产主义道德。对这些问题的认真探讨,对于保证经济改革的健康发展,是很有必要的。

马克思主义教导我们,讨论问题要从客观存在的事实出发,而不是从抽象的概念出发。

任何一个不怀偏见的人都可以看得见,这几年的事实是:一方面,经济改革日益深入;另一方面,整个社会的道德风尚也在日益好转。党的威信在提高,不正之风的阵地大大缩小了,雷锋式的青年重新大量涌现出来,“振兴中华”的口号深入人心,而且正在成为人们的实践。这一切当然不能说完全是经济改革的直接成果,而是各方面工作特别是大量思想政治工作的结果。但是,不可否认,经济改革在这里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能不能认为只要有了经济改革,一切道德问题就迎刃而解,如同一部分同志所说的,思想政治工作成为不必要的了呢?当然不能。事实上不但社会上仍然存在若干不道德的现象,而且随着经济改革的发展,这种不道德的现象还出现了若干新的形态。正是由于这种情况,使得一些同志误认为经济改革带来了道德的退步。究竟怎样来认识这些现象,是本文要讨论的中心。

我们知道,作为上层建筑组成部分之一的人们的道德观念,是由社会经济基础所决定的,并且是为经济基础服务的。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建立,为共产主义道德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这种公有制经济的巩固和充分发挥作用,也要求有共产主义的道德来为它服务。然而,在几千年的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形成的剥削阶级的损人利己观念,并不是轻易能够改变的。一方面,它已经渗透到人们的习俗之中;另一方面,当前社会生产力的水平和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程度都还发展得不够充分,还没有为在整个社会上消除损人利己旧观念的影响准备充分的条件。因此,在社会主义这个很长的历史时期中,共产主义道德观念和损人利己的自私观念,在道德领域中的矛盾和斗争是不可避免的。并且,这种矛盾和斗争,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社会主义发展的不同阶段,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以及生产关系的调整,而有着不同的表现形态。

在过去很长的一段时间中,由于我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还不高,各种消费品供应还很不充足,只能采取凭票证分配的办法;由于经济体制中吃“大锅饭”的弊病,多劳不能多得,少劳也并不少得,甚至不劳也可以得,在这种情况下,许多劳动者看不到自己的劳动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劳动的热情受到压抑。当时,“一切向钱看”的倾向似乎表现得不很突出,因为无论是劳动报酬或者是物价都是统一规定,多年不变,谁要争取也争取不到。但这并不等于损人利己、损公肥私的思想就不存在了。一方面,在一部分劳动者当中表现为“出工不出力”,劳动纪律松弛,以及从抄拿公家东西一直发展到贪污盗窃,直接把公物据为己有;另一方面,则是依仗大大小小权势的走后门之风日益盛行。当前的经济体制改革,打破“大锅饭”,恰恰对这两个方面的不道德行为起了很大的限制作用。这本身就是道德风尚的进步。

至于一部分人“一切向钱看”观念的公开或者暗中发展,其实质仍旧是原来道德领域中两种观念矛盾斗争的反映,只不过是换了一种表现形态而已。单就形态的转移而论,是谈不到什么进步或者退步的。问题是人们对于原来形态的矛盾或斗争,已经比较习惯了,也有一套处理的办法,虽然这种办法不一定都见效,而对那不见效的部分,也已经习以为常,见怪不怪,或者抱有一种无可奈何的心情。对矛盾的新形态,就不免有一些同志缺少思想准备,手足无措,从而夸大它的力量和作用;或者因为缺少正确处理的办法,非宽即严,结果也会使一些不道德的倾向一时失控,甚而泛滥起来。只在后面这个意义上,才有局部的、暂时的道德退步。

即使在一部分人为了多得到一些物质报酬的愿望表现得十分强烈的场合,我们也不要忘记,他们实现自己愿望的手段,主要是靠自己的努力(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正是这一点,同过去剥削阶级那种以占有别人劳动为荣的腐朽道德观念,有着天壤之别。劳动光荣,这是共产主义道德的一块极其重要的基石。共产主义道德并不排斥个人利益,它只要求人们不要用损害其他劳动者利益的方式来攫取个人私利,而是要通过共同协调的劳动,来争取包括自己个人利益在内的共同利益。人们也重视劳动(从而也重视知识,重视时间),用自己的劳动来争取自己的利益。我们只能认为这是好事。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公有制的经济占着主导的地位,人们的劳动主要是集体共同劳动的组成部分。一小部分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而且必然和社会主义经济发生千丝万缕的联系。即使是个体劳动者,也会从实践中逐渐地认识到,自己的劳动并不是孤立存在的,自己的个人利益归根到底要依赖于整个社会、整个民族的振兴。如果没有党的正确路线和政策,没有国家法律、法令的保护,没有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没有社会主义建设在各条战线的前进,个体经济要像今天这样兴旺,也是不可能的。社会主义社会中的劳动实践,是社会主义社会中最重要的实践。通过这个实践,每个劳动者都参加到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洪流中来;通过这个实践,每个劳动者都可以逐步认识到自己和整个社会之间的关系,从而逐步提高共产主义的觉悟。这正是许多劳动者实际上正在走的路。

上面说的,只是社会道德进步的总趋势。总趋势的存在当然不能否定事物实际发展过程中的曲折,更不能一下子就把社会上一切不道德的、反道德的丑恶现象消灭。前面已经说过,这是一个很长的过程。在商品生产的条件下,货币作为交换的媒介,作为一般等价物,起着重要的作用。货币作为领取等量劳动产品的凭证,代表着一定的劳动量。但它作为一种凭证,毕竟又是和劳动本身分离的。这就在客观上存在着一种可能性,使得没有付出必要劳动的人,只要得到了一定量的货币,就可以取得别人的劳动产品。贪污盗窃、投机倒把、弄虚作假的现象的存在和发展都是有客观可能性的。这些不道德的行为,当然同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经济基础处于矛盾的状态,起着腐蚀和妨碍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作用;同时,这些不道德的行为,也是同每一个劳动者本身的利益对立的。一个损害社会利益的人,如果不能改正他自己的错误,他在这个社会中最终必然要感到处处格格不入(他只可能顺利一时),以至受到社会的抵制或制裁。而对于整个社会利益的损害,也就包含了他的个人利益在内。可惜许多“当局者”不容易认识到这一点。

我们的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自身不断完善的行动,其目的是要更充分地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调动广大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来发展社会生产力。这样的改革,本身并不为资本主义的道德或者其他剥削阶级的道德提供经济基础;相反,改革的发展,每一步都需要提倡共产主义道德来保护它、支持它,保证它的社会主义方向。

还需要多说几句的是,对于什么是道德的进步或者退步,也只有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出发,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道德不是一成不变的东西。不存在什么从古代原始社会一直发展到遥远将来的抽象的道德标准。所以,也就不能用这种抽象的道德标准来衡量一个时期道德的进步或者退步。我们只能用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观点来看问题,只有能推动历史前进的道德观念才是那个时代进步的道德。社会主义的经济改革,只要是向正确方向前进的,它就不但不会带来道德的退步,而且必然要求道德的进步来为它服务;同时,经济改革以及它所取得的成就,也必然会为这种道德的进步提供更坚实的基础。但是,道德的进步不是自发的,特别是共产主义道德观念的形成,更需要经过艰苦耐心的教育工作。这是我们所有共产党员、共青团员以及一切追求进步的人们的责任,也是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关于实惠与理想的思考》,北京日报出版社,1986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