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自我的创造

数字故事促进自我表达。数字故事运动的特点是“易化工作坊”(facilitated workshop)的生产方式或“故事圈”(story circle),因为它用上了叙事的数字媒介,例子可见于电子游戏;但电子游戏是大众媒介产业,而不是“创客”运动的一部分。数字故事很大程度上是围绕讲故事的人的身份、可靠性和经验组织起来的。数字故事运动给自己的定位常常是与“主流”媒体对立。但讲故事也有政治性,并非党派政治或专业化政治吹嘘的那种政治性,而是较早前“造就社会群体”那种公民意义上的政治性,或者是本尼迪克特·安德森所谓的“想象的共同体”(imagined community)(Benedict Anderson 1991);听故事的人构成这个共同体的社会圈子。因此,数字故事是一种“自然实验”,本地化数字媒介亚部落进行的实验。它提醒我们注意,大于亲属群的社会群体需要一种构造群体(亚部落或城邦平民)的机制,讲故事就是这样的机制。在这个意义上,自我表达行为是群体形成“政治”叙事的一部分。如此,“受众”(audience)合乎逻辑地应运而生——我们还想证明,历史地看,“受众”先于“市民”(citizen);讲故事先于社会群体。在这里,我们心里想到的政治叙事不是用来赢选票,也不是用来作决策,而是为了回答深层次的问题:我们何以知道我们是“我们”;“我们”像什么样子;故事能表达什么样的自我,“我们”应该为表达自我做什么。注42

故事为给定的“我们”社群生成有意义的身份,把社会世界置于有故事情节的世界里,把社会价值注入人物、动作和情节。“我们”和“他们”的身份被人格化为主人公和对手。正反人物在行动中受考验,故事结尾时被确认为喜剧/婚姻,或修正为悲剧/死亡。符号结构和社会结构相互建构(这是文化的功能),换言之,故事必然是关于社会的和关于自我的。两者结合即“社会群体”(比较Fred Myers 1991: 272——“相会即成社会群体”)。政治组织是拥有符号身份的社会群体,在不确定或逆境条件下组织起来行动和生存。这种“我们”社群或亚部落可以小至家庭、“狩猎队”或“单位”(毛时代用语),也可以大至社会或全球规模。媒介化的或讲故事的亚部落或社会群体并不和政治治理组织毗连:语言惯例不同于社会机构。

讲故事可以把主人公及其亚部落放进小于城市、省份或国家的单位,也可以将其放进很大的单位,直到物种、地球或宇宙的规模。现今的数字故事活动似乎丛集在小规模的一端。广播媒介在中级至大规模的阶梯上竞争,典型的是在国家的层次上竞争,如今它扩展至全球网络的竞争。“外极限”(outer limits)的探索由科幻文艺(Star Trek; Dr Who)、魔幻文艺(Harry Potter; Game of Thrones)和乌托邦/反乌托邦想象(Pan's Labyrinth; District 9)去进行。像故事一样,群体围绕“新媒介”构成(Hartley et al. 2013),从一个极端到另一个极端,这样的社会组织或亚部落能围绕许多附属关系形成,这样的关系有别于传统族群-领地的共存。

(一)讲故事是“语言惯例”的演化

在进化生物学领域,“高成本的信号机制”是一个热门的课题。该理论认为,为了性繁殖,竞争的雄性要向怀疑它们的雌性担保,它们的基因潜在品质好。如果它们能维持外表的信号如犄角、眩目的羽毛、劳力士表而不是欺骗,它们就能向雌性担保;但维持这样的外表使它们在能量和风险上都付出很高的代价。再就人的信号机制而言,有些社会科学家认为,语言的首要功能之一(即对语言演化的解释)是监察他人说话,以支撑合作的群体。这一功能把讲故事(语言)和公民身份(大型非亲属群体)联系起来。史密斯(E. A. Smith 2010: 232)对这里潜隐的力量做了这样的解释:

语言促进复杂的合作,对确立规范至关重要,生产活动的管理和集体产品分配的管理都要规范,借以推动大群体自觉自愿的合作。语言还大大降低了保护和惩罚“搭便车者”的成本,从而大大拓展标准的有条件互惠的范围和力量。此外,符号通信促成集体有益展示和声誉管理的新形式。

赫伯特·金迪斯也强调惩戒机制,认为它对确保大群体合作或“强互惠”很重要(Gintis et al. 2001; Bowles and Gintis 2011)。但语言本身是两面性媒介。凡是能用来说真话的语言也能用来撒谎(Eco 1976)。人要学会分辨真相和“搭便车者”,言语和基因(经济学家所谓的“廉价交谈”)。人还设计了语言和“语言惯例的代码”以便使过程自动化(比如故事形式、文本常规、类型、语域、行话和机构“语言”;又比如带独特功能和特征的法律、科学、传奇)。因此,使用中的语言是社会系统,而不仅仅是抽象的规则,这样的语言必然要开发必要的制度,以“改进交流的效率和准确性”(Smith 2010: 242)。

(二) 高成本的伤痕讲述诚实的故事

有一种语言惯例是讲故事。讲故事把“高成本的信号机制”从个体的层次转移到群体或亚部落的层次。凡是为解决“集体行为问题”而建立相互认识和相互信赖的群体(见第五章“公民”),都有比其他群体兴盛的优势。艾利克·拜因霍克(Eric Beinhocker)认为,讲故事是人用归纳推理思维的方式:

故事对我们至关重要,因为我们处理信息的首要方式是归纳。基本上,归纳是用模式识别来进行的……。

……我们喜欢故事,因为它们给我们的归纳思维机器提供信息,为我们寻找模式的的素材——质言之,故事是我们的一种学习方式。(Beinhocker 2006: 126-127)

注意,这种“思维机器”是“外在的”和社会的,不是“大脑”的特征,而是联通的大脑的特征,需要讲故事的和听故事的两方。故事和讲故事的形式是手段,人借以储存、分配和更新业已获得的知识——故事是一种口耳相传的图书馆系统,在使用(通常包括适应)这个系统版式及其储存的过程中推进社会学习(Lord 1960; Ong 2012)。选择和竞争压力往往能改进学习的手段,借以判定他人(非亲属)的可靠性,决定现象的因果顺序(归纳推理;情节),决定如何跨越时间、距离、世代甚至语言(社会学习)去保存知识。交流效率和准确性的改进,有助于集体行动中察觉和惩罚交流的两面性,这样的改进能解释讲故事的普遍性和形式化,也能解释其魅力。这是一种“语言惯例”,不是个人的发明;我们讲故事,故事也在讲述我们。因此,我们本能地对故事的欺骗性保持警惕——我们嘲笑台上的坏人、脸谱化的人物或公式化的情节:如果要让故事给我们教益或刺激,故事就必须叙述真相,通常粉饰为真实经验的真相。讲得好的故事能揭示主人公(亚部落的人格化)和讲故事者的底层品格;就此而言,讲故事是高成本的信号机制,可能有进化之利:

我们证明,诚实的信号机制对群体成员有利,底层品格的诚实信号机制在进化中可能是稳定的,高品质的个人不普遍也不罕见时,这样的信号机制就罕见,信号机制的成本对低品质的个人就多些,对高品质的玩家就少些。(Gintis et al. 2001)

金迪斯等人认为,并非每个人都是“高品质”的人(有些信号是撒谎);并非每个故事都可信。为去粗取精,故事承载“诚实的信号机制,”这些信号就具有竞争优势。最重要的信号机制是“在场”——能用第一手经验讲故事的目击者或参与者。既然伤痕是难以做假的诚实证据,在讲故事的过程中,讲述者的精神或身体疤痕越多,故事就越好。因为讲述者和听者每次只能注意一种叙事,所以故事也是相互竞争的,也在争夺人的注意力(Lanham 2006)。

这就产生了进化的“军备竞赛”:改进讲故事的形式,引人注意细节,整理反复检验和值得信赖的公式。观察和叙事的真实性本身至关重要(除非那是骗人的故事,Hyde 2008,骗人时,故事本身会通过样式、诗学和元话语信号标示,读者要用另类的方式去“解读”)。听者会分辨,讲述者或主人公要付出什么代价才能使听者注意故事,人似乎很善于分辨花言巧语和难得(代价高)的真实经验,花言巧语的骗子和文学艺术家都利用这样的分辨能力。如此,“军备竞赛”就长盛不衰。许多虚构的人物达到故事设定的目标时,显然已伤痕累累,柯尔律治《古舟子咏》(Ancient Mariner)或施瓦辛格扮演《终结者二》(Terminator 2)里的人物浑身是伤。他们讲故事付出的代价是故事真实性的保证。

这就意味着,一切故事都在“讲述”故事本身的信息,都含有透露其可信度的信号(或元数据),许多故事讲的是战胜两面性、对抗撒谎人并揭露被掩盖的真相,其道理也许就在这里。讲故事是“军备竞赛”,其道理就在这里。穿过重重障碍去吸引人绝非轻而易举;令人相信的知识被编进了叙事形式和常规,连疯狂的听者都能“区分苍鹰和苍蝇”,怀疑态度和轻忽的态度被植入了听故事的过程。继续不断讲故事的人有更多胜算,新入行的人比如数字故事运动里的业余新手,最好要处处小心。他们的真实经验可能是蹩脚的讲述;媒介神话却面戴着令人信服的人格真实的伪装。

(三) 讲故事用作领导才能

监察他人说话的诚信似乎是语言的首要功能,有人说(Dunbar 1998; Bowles and Gintis 2011),这是语言进化早期的驱动力。借助语言,有关他人的信息以及他人在做什么事的信息,就能在代价小的情况下广泛传播。行为进化论者(如Boyd et al. 2003)将语言视为人类进化的首要资源之一。直立行走(两足步行)、烹饪、说话和投掷的能力使人猿揖别——所谓投掷的能力不止是摆弄工具(乌鸦也会),而是远距离投掷致命物体的力量。金迪斯认为,致命武器的出现尤其预示,群体领袖需要有别于力量的手段。理由是,用投掷物(棍棒和石头)猎杀动物以后,群体里的任何人都能杀死其他人。因此,首领不能只依靠力量,因为猩猩后宫里“统领的男性”也可以被偷袭杀死。因此金迪斯说,这样的等级制瓦解了,所以领导才能要建立在蛮力之外的品格上,这样的品格由语言承载:

成功的初民社会群逐渐学会珍惜靠劝服能力而拥有威信的个人。劝服他人靠清晰逻辑、分析能力、高度的社会认可(知道如何结盟、赢得他人的支持)和语言能力。因此,狩猎-采集生活的社会结构有利于大脑功能的进化,有利于身体和精神先决条件的进化,即有效的语言交流和面部表情。简言之,致命武器出现后两百万年的进化促成了智人的特殊品质。(Gintis 2012: 7)

语言和群体在协调中共同进化,使人类普遍拥有的特性(直立行走、说话、烹饪、投掷)转化为亚部落里抽象的品格,比如领导才能、威望、名气和惩戒力,以及对非亲属的关照;亚部落的人数可多达600人,其规模“大于典型的狩猎-采集的原始群,相当于非农业社会的许多族群语言单位”(Boyd et al. 2003)。协调的集体行动有利于整个亚部落:“提高认知和语言能力,使领导才能提高;群体里的同伴很乐意让有领导才能的人获取更多的交配权和其他临时特权。”(Gintis 2012: 8)。

再者,这些提高了的能力并不局限于内群体(in-group)特权,而且还延伸到更广泛的社会网络中:

对于晚更新世和早全新世,我们知道或可以合理推断的情况表明,先民并不生活在封闭的小群体里;在那种小群体里,家庭和自利是社会的长期黏合剂。相反,我们的祖先眼界开阔、有公德心、尚武好战。无疑,他们受益于广泛的共同保险、贸易、婚配等社会网络,也从结盟中受益;如果打赢仗,还从战争中受益。(Bowles and Gintis 2011: 222)

我们认为,人类进化过程中的一切转变都通过讲故事而得到提升和稳定,金迪斯将讲故事这种制度化形式称为“劝服能力”。这些转变有:从人体承载的能力到抽象能力、从“蛮”力到霸权式领导能力、从亲属交流到广泛的社会网络交流、从狭隘知识到表征性知识或抽象知识的转变。和其他天然能力比如烹饪或打仗的能力一样,讲故事的才能是任何种群里随机分布的能力;同时,它又集中在有“发号施令威望”的人中,并为他们服务。讲故事在社会里发展成为一种“语言惯例”,在这里,抽象和符号的价值(如威望、名气和惩戒力)可能被赋予一个住所和名字。金迪斯列举的领导能力的必备条件有逻辑能力、分析能力、知道如何结盟和博取欢心的能力。在晚更新世或稍晚到时候,领袖(政治)和讲故事人(诗人和祭司)的劳动分工出现,讲故事的人赞扬领袖。特殊的群体(吟游诗人)培养、捍卫和改编颂扬领袖的技能(Hartley 2009b)。讲故事的“诗人”专业化,他们把“劝服能力”从领袖身上分离出来,使之发展成为逻辑和话语的熟巧(反过来被学习和传承),听讲者的怀疑、敌视或冷漠遂得以克服。自此,讲故事、逻辑和“劝服能力”就成为国家权力机器的一部分;但它们可以被分离开来,可以被用来反对从一开始就培养它们的力量了。

(四)权力律分布

就故事传播的范围和影响而言,讲故事沿着一条权力律曲线(power law curve)分布,从“赢者通吃”的头部开始到“长尾”(Anderson 2008)。罕有故事抓住每个人的注意力;许多故事吸引少数人。曲线头部丛集的是有关社会群体的故事(我们的群体从何而来,为何重要)和宗教的故事(把群体身份抬升到超自然,回头以更恐怖的形式惩罚骗子和搭顺风车的人)。处在这个极端的还有高投资的社会机构和大公司尤其媒体、教育和法律,这些组织都用一些基本的故事给自己提供合法性,它们的故事和国家、社会组织或亚部落的故事巧合。它们生成少量的、人人都知道或看见的故事(宗教经典;法律形成的故事;电影大片)。

另一个极端是“长尾”。这里丛集的往往是有关自我(身份冲突)、位置(我们的地方;农夫的传说)或迁徙(世界;社会传说)的故事(Buonanno 2005)。在长尾这一端,我们常发现数字故事。

权力律分布(power law distribution)值得一提,因为全球媒体公司讲述的故事和个人讲的故事并不对立;它们分布在一个渐进梯度上。原则上,随着时间的推移,故事和人物能换位。两者的分歧不是敌对的,因为不同的故事对大小不同的群体起不同的作用。简言之,数字故事和主流媒体讲的故事并不对立,而是与之同处一个连续体。即使那个故事像特洛伊木马,在投资、播出时间、民众注意、甚至真实性上似乎要击败地方的媒体或个人,也不要摈弃全球性公司讲述的故事,这一点很重要。诚然,商业媒体的生产与数字故事竞争,但那未必使之成为对手,或带上“他者”的身份。数字故事运动可以靠掌握真实性诀窍(“高成本信号机制”)展开竞争,同时注意归纳推理和社会学习的要求,以便在具体的“我们”群体里解决重要的集体行动问题。讲故事的两个极端的冲突或张力不在于故事的结构或形式,而是在于故事里想象的“我们”社群或亚部落,在于愿意加入那个亚部落“追随者”的数量。

(五)传播力竞争

宣传主张或教育工作可能会拒斥商业价值或营销价值;即使在这里,自我表达并不足以达成与他人的交流,这在所难免。为了造就一个“我们”社群,数字故事需要政治性和竞争力,要向社会网络和“社会网络市场”的逻辑和潜力开放(Potts et al. 2008)。讲数字故事的人要充分了解“高成本信号”的游戏,才能用好故事的讯息,去围绕自己的主张“创造一个社会组织”。对活跃的行动者而言,这未必就是受欢迎的消息,因为高投资的商业媒体和基于社群的自我表达是很不对称,这正是“另类”机构活跃的首要原因——它们从产业手里夺回中介功能(mediation),将其在社群里重新配置。但它们调动的社群已经塞满了商业媒体的叙事模式,那是当代公民头脑里装进的文化技术。“人人皆知”故事如何起作用,因为故事的形式已经在媒体里无数次重复,在日常的谈话、游戏等活动里,这些模式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无数次重演。时间之箭不能逆转:“我们”是媒介化的自我。“自我表达”需要与媒介竞争,而“自我表达”只不过是从媒介分化出来的一部分。问题是这里的竞争采取什么形式:是非正式的、未经训练的通俗文化习惯比如“自拍”(Nelson 2013)、色情短信,让少数随意的符号像病毒一样疯传呢?抑或是更精致和编辑过的数字故事的竞争呢?讲故事的人和听故事的人都生活在符号环境里,故事必然为争夺注意力而竞争(Lanham 2006)。因此,凡是希望用故事和数字媒介来表达自我、宣传社群的人,都必须超越创客的身份和真实性,去拥抱传播和拓展,即所谓市场营销(Bentley et al. 2011)。

故事需要特色,数字故事需要学习这样的特色;虽然人人都熟悉何谓好故事,但讲故事的技巧是必须学习的——这里的学习是通过促进学习的工作坊的“集体行为”。在竞争性环境里,“真实性”是另一种手法,所以故事必须智胜怀疑态度。数字故事先驱丹尼尔·梅多斯(Daniel Meadows)写道:

如果公民个人自己动手拍电视,那就像是在厨房餐桌上闭门造车;他们需要一些必备条件:大型媒体给他们提供了一学即会的形式,使人能清晰表达的雅致的形式。我们应该制作优美的数字故事,而不是糟糕的电视……数字故事其实是来自于人民的多媒体十四行诗,但我们不要欺骗自己说,它们是自然而然长在树上的。(Meadows et al. 2006: 3)

(六) “女儿国的预言师”

兹举一例说明卧室博客自媒体走向全球媒体的过程,很大程度上,那就是借用了“能清晰表达的雅致的形式”。故事的主人公是小女孩泰薇·盖文森(Tavi Gevinson)。她的“故事”显示,真实性与传播结合能得到强有力的效果。她11岁时在家里开始写时尚迷博客(thestylerookie. com),用自己的故事为女孩子发声。14岁时,她创办网络杂志(Rookiemag. com),课后打理(仍然把卧室用作办公室和作坊,打磨编发50人的来稿),还编发两本年鉴。15岁时,她发表TEDxTeen谈话,好评如潮 注43;16岁时,在全国巡回讲演,邀同龄人深度参与。17岁时,她走遍全球,比如在悉尼歌剧院和墨尔本作家节讲演。小小年纪就被誉为“女儿国的预言师”,不足为奇。注44

对搞理论的人、服务商和博主而言,她发起的数字故事运动提出了这样的问题:一个默默无闻的小女孩何以能用真实而批判的魅力吸引“女儿国”,引起全世界注意,用自己的故事讲述她这个年龄段的情况,以一己之力重新界定“女儿国”?数字故事运动并没有很重视对泰薇·盖文森的介绍。但她为成就一番事业把自我表征与大规模的数字传播起来的能力,却有很多值得数字故事运动学习的地方。看起来,她的成功不止是机缘巧合。她的才能真实可信,用得好,合乎潮流,利用了身边的讲故事机制和网络技术;她提倡的事业是女权主义,这正是许多鼓动数字故事的团体支持的事业(Şimşek 2012; Vivienne 2013)。在这里,对主流的模仿并不被视为主流的衍生,而是被视为社会学习的一部分,是对革新的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