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僰为僚试证

下面,我们准备提出关于僰为僚说的初步看法。

我们在前面曾说过,《淮南子·齐俗训》把羌、氐、僰、翟四个民族认为是当时人们所熟知的,在文化、习俗、语言等方面都差别很大的典型例证,说明了当时人们对这几个民族有着比较清楚的共同认识。因此,当探索古代宜宾地区的僰人的族属问题遇到困难的时候,我们不妨先从汉代其他地区的僰人的记录着手。

《汉书·王莽传》载:地皇元年(公元20年),王莽政权在遭到各族人民的反抗,内外交困,岌岌可危的时候,曾经下诏书说:

今胡虏未灭诛,蛮僰未绝焚,江湖海泽麻沸,盗贼未尽殄破。

这里的“胡虏”是指匈奴。王莽在夺取刘汉政权之后,大搞大汉族主义,改“匈奴单于玺”为“新匈奴单于章”,后又改“匈奴单于”为“降奴服于”,导致民族关系紧张,匈奴发兵扰边,成为王莽政权的重大威胁。在诏书里与“胡虏”相提并论的“蛮僰”,无疑也是当时反抗王莽政权的一个比较强大的少数民族。当王莽政权每况愈下,为了挽救其行将灭亡的命运而颁布大赦令以笼络人心时,把“胡虏”与“僰虏”的首领与刘z19(刘秀之兄)同置于“大赦令”之外,《王莽传》载:

(地皇三年)大赦天下,然犹曰:“胡汉氏舂陵侯群子刘伯升……及北狄胡虏逆舆,洎南僰虏若豆、孟迁,不用此书。有能捕得此人者,皆封为上公,食邑万户,赐宝货五千万。”

这里的“南僰虏”显然就是前揭“诏书”中的“蛮僰”。这里点出了南僰虏的首领的名字叫“若豆、孟迁”,给我们提供了进一步探索僰人的住地和族属的线索。

(天凤六年,19年)更始将军廉丹击益州不能克,征还。更遣复位后大司马护军郭兴、庸部牧李晔击蛮夷若豆等。(《汉书·王莽传》)

及王莽政乱,益州郡夷栋蚕、若豆等起兵杀郡守……莽遣宁始将军廉丹,发蜀吏人转兵谷,卒徒十余万击之。吏士饥疫,连年不能克而还。(《后汉书·西南夷列传》)

这个起兵反抗王莽的若豆,显然就是王莽认为十恶不赦的南僰首领。同时,这个南僰是居住在益州郡地区。《汉书·地理志》载,益州郡所属有胜休县,“莽曰胜僰”。应当是王莽曾战胜居住在这里的僰人,故改名以资纪念。《读史方舆纪要》说汉胜休城在临安府南,清临安府治今通海县。《读史方舆纪要》又说,临安州为古句町国。这说明,古代僰人与句町国有关,这是很值得注意的。

前揭《王莽传》载天凤六年遣郭兴“击蛮夷若豆”,而同传在两年后的地皇二年却又说是“郭兴击句町”。显然“击蛮夷若豆”和“击句町”就是一回事,一个是记人名,一个是记国名,若豆可能就是句町的首领。前揭王莽诏说若豆是南僰的首领,正说明句町国是由僰人建立的。

再从《汉书·王莽传》和《西南夷传》来看,王莽时在西南地区的战争,其主要对手就是句町。句町是汉代西南少数民族中的一个较强大的集团,在汉设郡县之后,句町首领被封为句町侯,昭帝时升为句町王,拥有云南东南红河以东地区和广西的西北角地区,土地辽阔,力量强大。但在王莽的大汉族主义政策下,在改“匈奴单于玺”为“新匈奴单于章”的同时,贬句町王为句町侯,导致了句町的不满。始建国四年(12年),牂牁太守周歆杀害句町王邯,邯弟承又起兵攻杀周歆,于是开启战端。天凤三年(公元16年),“平蛮将军冯茂击句町,士卒疾疫,死者什六七,赋敛民财什取五,益州虚耗而不克,征还下狱死。更遣宁始将军廉丹与庸部牧史熊击句町,颇斩首有胜(改胜休为胜僰可能就在这时)。莽征丹、熊,丹、熊愿益调度,必克乃还。复大赋敛”。(《汉书·王莽传》,下同。)六年,“更始将军廉丹击益州不能克,征还。更遣复位后大司马郭兴、庸部牧李晔击蛮夷若豆等”。地皇二年,遣“国师和仲曹放助郭兴击句町。……曹放等击贼不能克,军师放纵,百姓重困”。王莽政权直到地皇四年彻底垮台之时,也没能够完成其“绝焚”句町的“大业”。只有这样的句町才配得上和匈奴相提并论,也只有这样的句町首领才会被王莽当作“十恶不赦”的“大罪人”。因此,我们认为,《汉书·王莽传》中的南僰,具体说来就是句町。

现在,再看看《华阳国志》的记载。《华阳国志》根本没有记载王莽时关于句町的问题和南中地区的战事。《华阳国志·南中志》载诸葛亮南征后,建兴三年(225年)“分建宁(即益州)、牂牁置兴古郡”。兴古郡领十一县,胜休、句町等县都在兴古郡。又载:“句町,故句町王国名也,其置自濮,王姓毋。汉时受封,迄今。”说明西汉时期的句町王国,至晋时仍然存在,而且这个王国是由濮人建立的。我们认为,建立句町国的濮人,就是《王莽传》所说的南僰。汉高诱注《吕氏春秋·恃君》说“僰读为匍匐之匐”,匐属敷母,为轻唇字,古无轻唇音,当读为滂母,正当读濮。《路史·国名记》直读僰“音朴”,是完全正确的。僰、濮两族同住一地,僰、濮两字音读全同,其为同一族称之异译是无可置疑的。

《华阳国志·南中志》说:兴古郡“多鸠僚濮”。“鸠僚濮”当然是濮人,如说“濮”是一个民族集团的名称,则“鸠僚濮”应当是一个单一民族的名称。兴古郡的这个“鸠僚濮”,有时在文献中又直接被称为僚。如《三国志·张嶷传》注引《益部耆旧传》载:“牂牁、兴古僚种复反,(马)忠令(张)嶷领诸营往讨。”《太平御览》卷三五六引《广志》说:“僚在牂牁,兴古……”大概在晋宋时人看来,僚、濮是一族之异称,有时称僚,有时称濮,有时甚至连称“僚濮”或“濮僚”,都是一样。《后汉书·西南夷列传》所载夜郎竹王兴于遁水及汉杀竹王的故事,完全是抄自《华阳国志·南中志》。《南中志》载竹王死后,“夷濮阻城,咸诉竹王非血气所生,求立为嗣……”《后汉书》却写作“夷僚咸以竹王非血气所生,甚重之,求为立后……”《后汉书》在这里改“夷濮”为“夷僚”,正是晋宋时人以“濮”、“僚”同义可以互换的最显著的例证。大概在晋宋之后,濮称便逐渐淘汰而代以“僚”称了。但称“僚”为濮的古称,在贵州彝族中却长期保留下来。纂成于清代前期的老彝文经典《西南彝志》等就是统统用濮称呼仡佬的。

在唐代,兴古地区的濮人,仍以“僚”的名称被记录下来。张九龄《曲江集·敕安南首领爨仁哲书》中,载有安南首领归州刺史爨仁哲、潘州刺史潘明威、“僚子”首领阿迪和蛮大鬼主孟谷悮等。方国瑜先生认为这几部所居当在接近安南之地(见《中国历代疆域图西南地区考释》第三册)。《新唐书·地理志》载由安南入云南之途程说:“安南经交趾太平百余里至峰州,又经南田百三十里至恩楼县,乃水行四百里至忠城州,又二百里至多利州,又三百里至宋贵州,又四百里至甘棠州,皆‘生僚’也。又四百五十里至古步涌。”尤中同志认为自峰州至甘棠州一段就是今河口至蒙自一段,所谓“生僚”,也就是张九龄所说的“僚子”(同上)。元代这个地区的“僚人”,在冯承钧译《马可波罗行记》中称为“秃落蛮”,也就是明清文献中所载滇东南一代的“土僚”。《皇清职贡图》说:“‘土僚’,一名土老,亦名山子。相传为‘鸠僚种’。……散居临安、澂江、广西、广南、开化、昭通等府,与齐民杂居。”(《续云南通志稿·种人志》引)这些地区的“土僚”,就是现在滇东南地区的仡佬族的先民。但他们既“与齐民杂处”,从而加速了民族融合的过程,地方志中也多有“渐慕华风”,“语言服食近汉”等记载(同上书引),因而到了近代,还能保留仡佬族语言习俗的人数已不多了。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滇东南地区汉代的僰,就是魏晋时代的濮,也就是后来的“僚”(仡佬)。

现在,我们再来看看,另一地区的僰人。

《通典·州郡》和《新唐书·地理志》都载唐武德二年(619年)“开南蛮,置僰州”,四年改为南州。唐南州为今南川县(或云綦江县)。《太平寰宇记》卷一三六引唐《十道记》说:“自江津路南循僰溪,水路二百二十里至南平州。”江津即今县,僰溪即今綦江,自贵州桐梓经綦江至江津入江;南平为今綦江之赶水。南川县东部有河名水江石,流入涪陵县大溪汇于乌江。据《涪陵县续志》载,宋代大溪河上有“僰人桥”;大溪又名白水,显当为僰水之讹。南川、綦江、江津几地毗邻相接,而又都有以僰命名的地名,显然当因其地有僰人居住之故。但是,据《太平寰宇记》卷一二二引唐《九州要记》载:

(南州),僰溪生僚招慰以置之。

僰溪住的“僚人”,而且也正是在招抚了这些“僚人”的基础上建立的南州,然而在建州之初的命名却是僰州,这就说明在当时看来,僰就是“僚”,“僚”就是僰。

这一地区所居住的僚人,唐宋时代称之为“南平僚”或“南平蛮”。《新唐书·南蛮传》载:南平僚“人楼居,梯而上,名干栏。妇人横布二幅,穿中贯其首,号曰通裙。美发髻垂于后。……男子左衽、露发、徒跣”。《续资治通鉴长编》载熙宁八年(1075年)熊本疏称:南平地区“夷人居栏栅,妇人衣通裙,所获首级多凿齿者”。说明当时所保留的“僚族”习俗还相当浓厚。但自北宋王朝在此建立南平军后,民族融合的步伐加快了。到南宋后期,真德秀就已赞称:“南平,故汉巴渝地,至唐犹以‘僚’名,我朝元丰中,声教远浃,始即其地置军焉。百三、四十年间,浸以道德,薰以《诗》、《书》,斌斌然与东西州等矣。”(《鹤山先生大全文集·送南平江守序》)所以,在明清时代,这一地区已不再见“僚人”踪迹了。

应当指出,僰州之立虽在唐代,而僰溪之名则远在唐前。《太平寰宇记》卷一三六载:

江津县,本汉江州县,属巴郡。齐永明五年(487年),江州县自郡城移理僰溪口,即今理也。

则僰溪之名远在南齐时代就已存在了。而僰人居此则又远在齐前。同时,“南平僚”居住此地的时期也当远在唐代之前。《新唐书·南蛮传》载:

有甯氏世为南平渠帅,陈末,以其帅猛力为宁越太守。

既在陈末以前已“世为渠帅”,则南平僚之居此当更远在陈前,大致与僰溪之名兴起的时代相当。这说明南川、綦江的僰人就是“南平僚”。

因此,我们认为南川、綦江一带的僰也还是“僚”。

现在,我们再回头来看看古代宜宾地区的僰人。《华阳国志·蜀志》载:

僰道县:……高后六年城之,治马湖江会,水通越嶲。本有僰人,故《秦记》言僰童之富。汉民多,渐斥徙之。

高后筑城,反映了汉王朝正在大量移民。汉人大量移入,僰人便渐渐他徙了。但作于东晋前后的《郡国志》说:

西夷有荔枝园。僰童,施夷中最贤者,古所谓僰僮之富,多以荔枝为业,园植万株,树收百五十斛。(《太平御览》卷一九七引)

乞子石,在马湖南岸,东石腹中出一小石,西石腹中怀一小石,故僰人乞子于此有验。因号乞子石。(同上书卷五二引)

这说明在晋代宜宾地区还有大量僰人存在,他们还经营着富有的荔枝种植场。但当《郡国志》还把他们称之为僰人的时候,张华在《博物志》卷二中已把他们称之为“僚子”了。

荆州极西南界至蜀(郡),诸(山夷)民(名)曰僚子。妇人妊娠七月而产,(生时必须)临水,生儿便置水中,浮则收养之,沉便弃之(也),然千百多浮。既长,皆拔去(其)上齿(后狗)牙各一,以为身饰。(据《御览》卷三六一引补)

“荆州极西南界至蜀郡”,应是从武陵、牂牁以至犍为都包括在内。宜宾地区的僰人显然是在“山夷”之中的。因此,《元和郡县志》便明确地认为僰人在戎僚之中了。

戎州……古僰侯国也。……戎僚之中最有人道,故其字从人。李雄窃据,此地空废。梁武帝大同十年(544年),使先铁讨定夷僚,乃立戎州,即以铁为刺史,后遂不改。(卷三一)

唐宋时代的作品,如《新唐书》、《宋史》、《太平寰宇记》、《舆地纪胜》、《宋会要辑稿》、《攻愧集》、《九华集》等,大多都使用僚、葛僚、夷僚等族称来称呼这一地区的少数民族,但“僰”这一族称还是长期被使用着。

自大中祥符以来,每有边事则屯集名夷义军为用,屡获功赏。今安宁县所管七姓、一十九姓僰戎,皆义军也。国朝著令,义军之长,咸命以官,得世袭,岁给盐绢及冬夏犒设。(《舆地纪胜》“长宁军”)

(1183年)臣僚言:叙州既外擅蛮夷,而城之内外,僰(原误作棘)夷、葛僚又动以万计,与汉人杂处。(《宋会要辑稿·蕃夷》五)

宋代的长宁军管辖今长宁、高、珙、兴文一带,叙州管辖今宜宾一带。可见宋代宜宾地区的僰人仍是大量的,而且还组织到“民间”军队之中抗御其他少数民族的叛扰。

明代的著作,同样也记录着宜宾地区僰人的情况:

叙泸诸夷:泸戎依山险,善寇掠,即僰、羿、苗、倮等种是也。(嘉靖《四川总志·经略》)

明隆庆五年(1571年),张化美《复修庙学碑记》:“庆符,叙之南邑,距郡百里许,文教首被,儒学初设县东,僰火焚之。”(《庆符县志·艺文志》)

明李长春《建武城碑记》:“建武,故山都地,僰人屯聚寇钞,葆此巢穴云。”(《兴文县志》卷六)

明李长春《平蛮碑记》:“明兴,洪武廿七年(1394年),犍为郡臣以戎僰上变,高皇帝诏设守御所,填以卫兵而令犍为自保卫。……(万历)元年五月庚辰,一战凌霄城破之。六月丙寅,再战都都寨复破之。僰人失此二险,交臂大折,毋褫魄矣。……大军蹑衔而登(九丝城),奋挺叫嚣,声殷殷撼天地,僰人方枕藉自坚,不虞兵之飞度……”(《兴文县志》)

正德九年(1514年),葛魁夷人普法恶……潜刻符印、造旗剑,集僰、羿、苗、倮等夷烧香,各绘印符一张使佩之,谓兵不能伤。(《明史·四川土司传》)

僰人不仅以一个单一民族存在于宜宾地区,而且其中的统治阶级还曾骚扰不已。明代的僰人就是《明史》中的“都掌蛮”。《建武城碑记》已明确提出山都(即山都掌)之地的居民是僰人。曾省吾《议处都蛮疏略》也说都蛮即古戎僰(见《叙州府志·纪事》)。都掌部落经过明王朝多次征讨之后,特别是在万历元年大军进讨之后,增设官府,重兵镇守,此后就不再见有都掌的活动情况了。

但是,都掌的活动虽不再见于记录,而以“僰人”命名的地名却大量留存在兴文、珙县、高县等都掌居住过的地区,如僰人寨、僰人沟、僰人坡、僰人坪、僰人墓、僰棺崖等,散见于各县县志,不一而足。特别是僰人墓,曾引起中外学人的重视。

这个地区的“僰人墓”考古学界一般称之为川南悬棺葬。1974年,四川省博物馆曾在兴文等地进行调查,并取下数棺进行研究,发现其口腔皆为凿齿。这种悬棺葬式给我们提供了探索僰人族属的很好线索。

“土僚蛮”,叙州南乌蒙北皆是,男子十四、五则左右击去两齿,然后婚娶。……人死则以棺木盛之,置于千仞颠崖之上,以先堕者为吉。……常以采荔枝贩茶为业。(元李京《云南志略》)

仡佬,一曰僚,其种有五。……殓死有棺而不葬,置之崖穴间,高者绝地千尺,或临大河,不施蔽益(疑为“盖”字之误)……父母死,则子妇各拆其二齿投之棺中,云以赠永诀也。(明田汝成《行边纪闻》)

“土僚”、仡佬的这种葬式,与僰人墓的葬式完全相同。同指一地,而又同具凿齿之俗,“土僚”、仡佬、僰人为同一民族的异写,是毋庸置疑的。

这里需要补充指出,綦江、南川僰人地区也有悬棺葬遗迹。

《舆地纪胜》卷一八三载,南平军东南百里有“柜崖,往岁多烟雾蒙罩,闻斧斤声,有飞屑随水下,疑洞中有神物也”。这个“柜崖”的“柜”,应当就是悬棺葬的棺。在南川的水江石,据四川地质勘探队报告说:

自水江石寻溪溯源而南,经铁山夹谷中,峭岩绝壁,有棺悬置其间,历历可数。注2

这显然也是悬棺葬的遗迹。前曾揭出南平僚有凿齿的习俗。这些特殊习俗都和宜宾古代僰人相同。这种习俗上的相同绝不是偶然的巧合,这正说明他们本来就是分居两地的同一民族——僰人。

文献中有关“滇僰”的记载,也完全印证了前面所作僰就是濮、也就是“僚”的论证。

《史记·货殖列传》说:巴蜀“南御滇僰僰僮”,《汉书·地理志》作:巴蜀“南贾滇僰滇僰僮”。两处的滇僰都当连读作一个词。这个滇僰也就是《华阳国志·南中志》中的“滇濮”。它和“巫蜒”、“苏祈叟”、“越嶲羌”等词的词语结构一样,一方面表示它的居住地区是滇,一方面表示它的族属是濮。

但是,这个滇僰是不是也是“僚”呢?这也不是没有史料可以证明的。

《史记·西南夷列传》载:夜郎之西“靡莫之属以什数,滇最大”。又载:“滇王者,其众数万人,其旁东北有劳浸、靡莫,皆同姓相扶。”这说明靡莫和滇不仅是同属一个部落集团(或部落联盟),而且还是有亲属关系的部落。毫无疑义,靡莫与滇应是同一民族。滇是濮族,靡莫也应是濮族。《史记·西南夷列传正义》说:靡莫“在姚州北”,唐代姚州在今姚安一带,是汉代的弄栋县。姚安之北是大姚,永仁,是汉代越嶲郡的青蛉县,靡莫所居应当就在这一带。《汉书·地理志》载:越嶲郡青蛉县有仆水,这个仆水《华阳国志·南中志》作濮水。濮水之名显然与濮族有密切关系。青蛉县的这个濮族无疑就是靡莫之属。但是这个靡莫,《太平寰宇记》卷一九七却明确地认为是“西南徼外僚”(此点承云南博物馆汪宁生同志提示)。这个解说虽然出得较晚,但也当是唐代人的说法,唐时所存古籍尚多,这个说法应当是有根据的。同时,与靡莫同处滇旁,也与滇同姓,经常与靡莫并称的劳浸部落之“劳”与“僚”当是同音异译,这也可作为一个侧面的佐证。

综前所述,我们确信,除元以后文献使用“僰”字来指称今云南、贵州地区的白族和傣族先民外,文献所载汉代云南僰人和汉、明时期四川南部的僰人就是古代西南地区的濮人,就是魏晋以后的僚人。应当指出,古代僰人和濮人、僚人一样,它是一个较大的族系,它的内部包括着不同的支系。至于有些什么支系,那就需要另作探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