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都掌是僚人

关于都掌是否是僚人的问题,我们不准备从悬棺葬是否是僚人葬式来论述,主要还是从文献记载上来进行考察。《明史·程信传》载:

成化元年,起兵部,寻转左。四川戎县山都掌蛮数叛,陷合江等九县,廷议发大军讨之。……进信尚书,提督军务。……明年,至大坝,焚寨千四百五十,前后斩首四千五百有奇,俘获无算。

但《明实录》却说这次征伐的是“蛮僚”:

成化二年九月……四川戎县夷首阿见、九姓长官司夷首会来等来朝,贡马。自称:我蛮僚出没为恶者,已蒙大军剿杀。注156

又如兴文县的凌霄城,《读史方舆纪要》卷七〇载:

凌霄城……宋置,属长宁军。明初属戎县。都掌蛮依为巢穴。

而清人余曜堂作《凌霄城玉帝殿记》却说是:“降自元明,屡为夷僚所据”注157

正由于明清学者都把都掌视之为僚,所以在清初编辑《古今图书集成》时,便把明代都掌人的活动与王朝征讨都掌的战争统统都编入《方舆汇编·四川诸僚汇考》之中。

在唐代,统辖都掌县的纳州,据《舆地纪胜》卷一六六说“开山僚置”。都掌先民显然在此“山僚”之中。《新唐书·南蛮传》说:“上元末,纳州僚叛,寇故茂、都掌二县。”都掌先民也显然在此“叛僚”之中。其在宋代,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八五载:熙宁十年,“梓州转运司言:泸州江安县及安夷寨,控扼蛮僚,最为险要,乞修筑城寨,从之”。安夷寨后升为安宁县,所管有“十九姓僰戎”,也就是“都掌十九族”(说见前节),其所控扼的“蛮僚”,显然包括此都掌在内。《太平寰宇记》卷八八载:泸州:“皇朝(北宋)管主户二千四十七,僚户二千四百一十五。”这个数字虽不必确凿,但管内僚户竟多于主户(汉户),泸州境内僚人之多是不难想见的。

但是,这些文献所载的“蛮僚”、“夷僚”等词,究竟是少数民族泛称呢?抑是确指僚人?我们认为不是泛称。《新唐书·南蛮传》就曾明确提出:“戎、泸之间有葛僚,居依山谷林箐,逾数百里。”《太平寰宇记》载“泸州风俗”也说:

其夷僚则与汉不同,性多犷戾,而又好淫祠。巢居岩谷,因险凭高。着班布,击铜鼓,弄鞘刀。男则露髻跣足,女则椎髻横居(疑为“裙”之讹)。夫亡,妇不归家。葬之岩穴。刻木为契,刺血为信。衔冤则累代相仇,乏用则鬻卖男女。其习俗如此。

尚淫祠,住干栏,着班布,击铜鼓,好仇杀,鬻生口,等等习俗,都与《北史·僚传》所载僚人习俗相同,也与明代都掌情况大体相合。因此,我们认为,不能把唐宋时期川南一带的“夷僚”、“蛮僚”等记载视为对少数民族的泛称。

都掌既又称为夷僚、蛮僚,则都掌无疑是川南僚人中的一部分,说它是川南悬棺的主人,是毋庸置疑的。也正因为都掌是僚,所以在万历初大肆镇压、屠杀都掌之后,在原都掌活动地区,不仅不再见都掌的活动,就是僚人的记载也很少见了。同治《珙县志》卷七载:

土僚者,即倮image别种,县属此夷甚少,惟上罗计、洛表以南或有之。

说土僚是“倮z130别种”,显欠准确。但说当时“县属此夷其少”,则是符合实际的。此无他,正因为珙县是明代都掌人活动的主要地区之一。

综前所述,川南悬棺葬的主人是僚人,又是僰人;都掌人既被称为僰人,又被称为僚人。那么,僚人、僰人、都掌三词之间的关系究竟是怎样的?我们认为,古代僚人(岭南者除外)或称葛僚、土僚,是今仡佬族的主要先民。僚,是这个民族的自称,乾隆《珙县志·艺文》载曾受一《倮z130辨》说:“其土人自谓僚,因名曰土僚。”这个自称还保留在近世贵州部分仡佬族中,鲍克兰《贵州仡佬之历史和现状》载:披袍仡佬就自称“GIao”。仡佬显即GIao的译音。僰(或濮),则是这个民族的他称。贵州的彝族,自古彝文典籍《西南彝志》、《水西全传集》等的历史时期,直至今天,都称仡佬为pul,古彝文作image。由于这个民族中的一部分居住在都掌地方,以后遂又有都掌人之称。但在同时,也还被称为僰(濮)人,或土僚、夷僚。

也正由于川南的僰与僚是同一民族的他称与自称,因而或称僰、或称为僚都是一样。所以在明清文献记录川南民族时,载僰就不载僚,载僚就不载僰。如嘉靖《四川总志》载“叙泸诸夷”说:“即僰、羿、苗、倮等种。”注158《明史·马昊传》载:“乌蒙、芒部,接壤筠连、珙县,围亘千里,山箐深阻,诸蛮僰人子、羿子、仲家子、苗子、倮佫等杂居其中。”这都是载僰就不载僚。同治《高县志》、同治《珙县志》所载此各县“夷人”三种,是倮z130、土僚、苗子注159,这又是载僚就不载僰。僰、僚既是同族异称,当然就用不着同时并举了。

在结束本文时,还需说明一点。尽管我们认为“僰人悬棺”的说法是正确的,但并不是说各地的僰人都行悬棺,也不是说各时代的僰人都行悬棺,更不是说凡悬棺皆僰人。悬棺葬的情况是非常复杂的,对悬棺葬作全面分析不是本文的任务。本文只是想说明川南悬棺葬的主人是僰(濮)人而已。

(原载《思想战线》1983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