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领导责任该如何承担:司马师赢得支持的奥秘

领导职务意味着要对整个组织负责。部下犯了错误,责任由领导承担。领导人应该牢记的信条是:牺牲自己的虚荣心去满足部下的虚荣心,不惜以部下犯错误为代价来发挥他们的首创精神。

报刊上经常可以看到“承担领导责任”的事例。那么,领导责任该如何承担,魏晋时期的司马师,可以给我们提供一个参照。

司马师在历史上的名声并不太好,因为曹魏政权实际上是被司马父子篡夺的。所以,连十六国时期的少数民族首领石勒,都看不起司马父子。但是,撇开欺负孤儿寡母的道德评价,即便是做奸雄,也需要有真实本事。为什么在曹魏末期司马父子能够得到官僚集团的拥戴,司马师为部下承担责任的故事,或许能说明一些道理。

嘉平四年(公元252年),司马师出任大将军,主持朝政。在他的安排下,曹魏分三路大举进攻东吴。王昶攻南郡,毌丘俭攻武昌,胡遵和诸葛诞攻东兴。结果,胡遵和诸葛诞的东路七万兵马一败涂地,另外两路也不得不无功而还。这样一次大规模的军事失利,朝廷当然要追究责任。司马师说:“我不听公休(诸葛诞字),以至于此。此我过也,诸将何罪!”(《资治通鉴》卷七六)在司马师的坚持下,对这些失败将领统统免责,只是给了诸葛诞象征性的惩戒。第二年,雍州刺史陈泰请求征发并州兵丁讨伐胡人,结果引发了当地的胡人反叛。朝廷议论要追究陈泰的责任,司马师又说:“此我过也,非陈雍州之责。”

司马光引用习凿齿的《汉晋春秋》对此事评价说:“司马大将军引二败以为己过,过消而业隆,可谓智矣。若乃讳败推过,归咎万物,常执其功而隐其丧,上下离心,贤愚解体,谬之甚矣!君人者,苟统斯理而以御国,行失而名扬,兵挫而战胜,虽百败可也,况于再乎!”就是说,司马师把下属的这两次失败责任统统揽到自己身上,这是十分明智的。如果把功劳都归于自己,把过错都推给部下或者客观条件,就会“上下离心,贤愚解体”,失去统治基础。按照这个道理治理国家,即便失败也能赢得下属的尊重,在道义上取胜。这样一种主动承担领导责任的做法,即便失败上百次,也能最后取得成功,何况只失败了两次!

由此可见,所谓领导责任,首先不是领导自身的工作责任,而是替下属承担责任。只有这样,部下才能心甘情愿为上司卖命。对此,管理学的创始人法约尔,在他的《工业管理与一般管理》中早就明确指出:为了激发部下的创造力,领导人应该“牺牲自己的虚荣心去满足其下属人员的虚荣心”,要“不惜以部下犯错误为代价”来发挥他们的首创精神。

在实践上,曾经长期主宰通用汽车公司的斯隆,也给我们做出了榜样。1932年,通用的凯迪拉克事业部经营不下去了,就在高管会议关于停止凯迪拉克运营的决议将要形成时,一位销售工程师德雷斯塔特撞进会场,要求会议给他十分钟时间,让他陈述一下拯救凯迪拉克的方案。一位高管警告他说,如果这个方案失败,你在通用的饭碗也就砸了。而斯隆立即提出反驳说,即便方案失败,凯迪拉克完蛋了,只要通用还在,只要我当家,通用就一定有你的位置,绝不会敲掉一个有责任心、有勇气和想象力的员工饭碗。也就是说,斯隆在德雷斯塔特拯救凯迪拉克的方案有可能失败的情况下,事先就明确表态,方案如果失败,责任是公司和总裁的,而不能归责于提出方案和推行方案的人。在这样一种管理环境中,不难想象,部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

长期雄踞于世界五百强的3M公司(明尼苏达矿业制造业公司),在创业之初就遇到麻烦,为了生存,他们让员工群策群力各显其能。由此形成了这个公司的一个传统,为了鼓励创新,允许它的员工利用公司资源从事与公司经营无关的个人喜好事务,不怕员工犯错误,甚至还要为员工承担犯错误造成的损失。他们的一个重要信条就是“容忍错误才能鼓励创新”。当然,这种容忍不是无条件的,3M公司把这个条件限定为不再重复错误。曾经担任这个公司总裁的雷尔说:“3M可以说是一个始自‘错误’的公司,我们始终认为,发展新事业时的错误是不可避免的。但我们必须强调的是,这个失败必须是史无前例的。3M允许任何一个‘第一次失败’。”

允许部下犯错误的经营范例不胜枚举,归结到一点,就是领导承担责任。任何一个领导人都必须清楚,领导职务意味着不仅对你的个人行为负责,而且要对你领导的整个组织负责。争功诿过,成绩是领导的,过错是部下的,只会扼杀组织活力。在这一意义上,领导责任要比工作责任更重大更严峻。那种认为领导责任小于部下工作责任的想法和做法,都会扭曲领导责任的本意。有一种曾经流传很广的说法:只要不站错队,装错钱,上错床,这个领导就当定了,不会有任何问题。这种说法,实际上仅仅强调了领导者的个人责任,而忽视了组织责任。从司马师替部下承担责任的行为中,我们可以悟出一些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