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讲故事背后(代序)

——《讲故事的人》读解

陈思和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七日下午,瑞典时间十七点三十分,莫言登上了庄严而朴素的瑞典学院讲堂,开始向全世界的文学爱好者和他的读者,宣读了一份被称为诺贝尔讲演的文章:《讲故事的人》。这份备受关注的演讲稿,据莫言本人说,他只花了两天不到的时间就完成了初稿,可见是胸中自有块垒,如鲠在喉,必须一吐而后快。演讲的内容犹如题目,是由一系列故事组成,这些故事,有的是他亲身的经历,有的是从别处借来的,也有些是以前他在其他文稿里提到过的。演讲没有发表宣言式的理论主张,没有阐述自己对当今世界的看法,更没有直接回答近一个多月来海内外舆论中针对他获奖而起的攻击、批评和论争。一切均在故事中。

第一部分:以母亲的名义,站在大地上诉说

第一部分是母亲的部分,不仅感人,而且包含了丰富的思想容量。莫言的演讲是由一段即兴的题外话开始的,他祝贺一个年轻的母亲(瑞典学院常务秘书的夫人)在两小时以前生产了一个女儿。由此,他回忆起自己的母亲,他告诉大家,他的母亲已经去世了,而且尸骨无存,早已经溶化为大地的一部分。因此母亲又成了土地的象征,这也是《丰乳肥臀》里大地母亲的文学意象。莫言说他站在大地上的诉说,就是对母亲的诉说。我觉得,这句话更合理的解释是,莫言“站”在大地上诉说而不是“对”大地诉说,那么,作为大地象征的母亲不是莫言的倾诉对象而是他的依仗,也就是说,莫言是站在大地上诉说,是以大地母亲的名义对大家说。这是一种表达庄严的言说。

正因为如此,“母亲”在莫言的讲演里被神圣化虚拟化了。与其说莫言在向全世界的听众介绍自己的母亲,不如说,他是在介绍自己的一个成长经历:一个人格是怎样在不断的被教育中完善起来的。母亲固然是伟大榜样的示范,而“自我”才是真正的诉说中心。

母亲部分的话语包含了两套意义:积极的意义是:母亲如何以美好的人格榜样教育他和培养他;消极的意义是:他向卢梭致敬,向巴金致敬,以母亲的名义进行一场真诚的灵魂忏悔——连这样的隐私都敢公开表白,还有什么样的误解和攻击不能面对呢?虽然莫言在小说里也曾经多次出现类似的艺术形象,但毕竟是虚构的,而今天公开演讲中的“我”就不能说是虚构了。如果说,忏悔是演讲第一部分的关键词,那么,我们将要讨论莫言自曝的种种性格缺点究竟是从何而来?是一般的人性弱点还是在特殊情况形成的心理伤害?他在今天这样的特殊场合诉说这一切究竟有什么意义?这是演讲的重要部分。作者不是孤立地暴露自己童年时期的性格缺陷,而是通过一个个成长故事,把几十年中国农村的苦难史串联起来,环境与性格成为一种现象的两面。

莫言出生于一九五五年,他演说的五个故事的时间顺序是:第一个故事发生在一九五八年“大跃进”办公共食堂的时代;第二、三个故事发生在一九六〇年代初的“自然灾害”时期;第四个故事应该是在“文革”前夕(作者在辍学之前),第五个故事发生在一九六〇年代末的“文革”时期了。因为一九七〇年莫言已经十五岁,不大可能因恐惧母亲死亡而大哭。但是,第二个故事的后半部分,那个扇母亲耳光的麦田看守员已经成为老人而莫言企图去报复的时间,只能发生在七十年代,莫言十五岁前后到二十一岁参军之前。而从一九五八年到一九七〇年代这十多年,是中国农村最受折腾的时期,“大跃进”造成农民的极度贫穷;三年自然灾害的大饥荒把农民拖到了死亡线上;人民公社对农民土地和农作物的无情剥夺,造成了农民对管理体制仇恨对立的情绪;一九六三年以后由于农村实行了部分宽松政策,允许自由买卖,才有了莫言卖白菜的悲喜剧;“文革”时农村经济凋敝,农民生活在贫病交困之中,人的生命贱如微草,才有了孩子对死亡和失去母亲的恐惧。总之,贫困、饥饿和死亡,是笼罩在童年莫言心头挥之不去的阴云。俗话说人穷志短,极度贫困造成了人性的怯懦、狭隘、斤斤计较以及铤而走险,饥饿逼得人们疯狂争夺、人情淡漠、自私冷酷,而在死亡的幻觉下,人们对生活充满了绝望。这样的生活现实在莫言小说里曾被演化为大量生动感人,如泣如诉的文学故事,而在演讲里他再现这样的生活场景,为他的忏悔提供了一个背景:苦难的生活不仅摧毁人的身体,也腐蚀了人的心灵,成为人性发展中一股往下堕落的力量,为邪恶的滋生准备了湿润的温床。

母亲形象在故事中出现,显然是精神的象征。是与现实层面的假丑恶对峙的人性力量所在。母亲不是来自神的世界而是一个普通的贫苦农民,她是莫言的生命的赐予者,血缘遗传基因的根本之源。这是讲演中莫言开始忏悔的第一句话“我是母亲最小的孩子”的用意所在。母亲给以向上的血缘力量与现实影响中的向下堕落的人性力量之间的一场旷日持久的争夺战,成就了作为作家的莫言人格。莫言是一个从来不讳言人性弱点并敢于夸张描写的作家,而对于这一切弱点而生的悲悯之情,则来自他的母亲。莫言在演讲里用前所未有的干净美好的语言来抒发对母亲的赞美,为人们理解他的作品提供了另外一种途径——人性的提升,不是靠外在于人性的现实世界的教育影响,人性的拯救力量是自我的力量,血缘的力量和本能(遗传)的力量。这是一种真正的人文主义的立场。我以前解读莫言小说的时候从未想到这一点,而因为演讲中母亲形象给了我启发。接下来我们就能理解下面一段母亲对儿子说话的象征意义:

我生来相貌丑陋,村子里很多人当面嘲笑我,学校里有几个性格霸蛮的同学甚至为此打我。我回家痛哭,母亲对我说:“儿子,你不丑。你不缺鼻子不缺眼,四肢健全,丑在哪里?而且,只要你心存善良,多做好事,即便是丑,也能变美。”

如果我们把前面莫言陈述的一系列忏悔故事联系起来看,似乎可以把这段话中关于相貌“丑陋”的意象置换为上述性格缺点的总称。一个坦白了自己种种错误缺点、还沉浸在罪恶感中的孩子转向母亲倾诉:我难道真的有这么“丑”吗?母亲依然不是神,而是一个普通的农村妇女,她安慰儿子的话很简单:一,你是健全的,从劳动的观点看,健全的人能够劳动,就是美的,怎么会是“丑”呢?健全来自遗传,遗传决定了美丑;二,心存善良。善良不是外在的教育所致,而是生命中的本能所致,善良从人的内心出发,抗衡现实的邪恶,于是就要“多做好事”,以内心对抗外力。而遗传和本能,只能来自于母亲(先人的象征)的血缘。母亲对莫言如是说,意味着生命的本能提升莫言,转“丑”为美。

这样,莫言作品的被解读,有了一个新的视角。

第二部分:向拉伯雷致敬:来自生命本原和民间的理想倾向

母亲形象以正面的意义出现在莫言的诺贝尔演讲之中,不知道是否出于巧合,她解释了莫言创作中的一个最重要也是最为人忽略的问题:理想的倾向。因为诺贝尔遗嘱里明确提出,文学奖是奖励给创造出具有理想倾向的优秀作品的作家,所以,一个世纪来,围绕着什么是理想的倾向,争执不休。

这种争论几乎从一开始就发生:法国伟大的自然主义作家埃米尔·左拉就是因为作品中描写了大量粗俗的社会现象和人性丑恶,被排除在获奖者的行列之外。但是,左拉没有理想吗?且不说左拉在德莱福斯事件中挺身而出,发扬了卢梭、伏尔泰的光荣传统,高树起现代知识分子的旗帜,我要说的是,正是埃米尔·左拉,第一次将人体生命内在的遗传因素写入了文学作品,作为制约人们善恶良知的超越性力量,人类理想才有了新的理解和解释。而在左拉之前,所谓的理想一般是与宗教信仰、政治信仰以及某种神秘力量导致对未来的美好想象联系在一起的。因此,理想是属于个人生命以外的彼岸世界,是帮助人类克制自身肉体欲望、生命本能的超越性的精神力量。在中国古代就有所谓“存天理,灭人欲”的信条。在今天的中国,依然是鼓励人们要用崇高的道德理想(其实是一种符合主流意识形态的理念)来克制人的欲望。在这些道德理想主义者看来作为一个肉体的人是不美好的。而当左拉引进生命遗传基因对人的命运的制约以后,关于人的解释就不同了,左拉笔下描写的人物,善良邪恶不是取决于外部社会,而是取决于生命内部的遗传基因。因此,决定人的性格和命运的力量在于人类自己。左拉不仅开创了西方将近一个世纪的现代主义小说的基本观念,而且,人类遗传基因科学的研究成果证明了他的预见性。但是,在一百一十年以前,传统的理想观念妨碍了诺贝尔文学奖的评委们正确认识左拉创作中具有的全新的理想倾向,左拉所描绘的人性中的种种丑恶粗俗现象,诸如暴力、犯罪、性、贪婪、酗酒、非理性的疯狂等等,都是来自于人类遗传基因,这种遗传基因与社会制度的非正义性结合起来,才导致了善良的泯灭。所以人类要改变自己的命运,惟有从认识自己性格中与生俱来的缺陷为起点,战胜自己和提升自己。理想产生于遗传基因中的善的力量。所以左拉在晚年的《四福音书》中高声赞美繁殖,人类的繁殖(遗传)才是人类的福音。

尽管左拉开创了现代文学的道路,但是他并没有改变人们对于理想的认识。人们认同左拉在德莱福斯事件中作为斗士的形象,却极大地不尊重他作为小说家的成就,没有意识到捍卫真理斗士的理性选择与自然主义作家的非理性描写是同一个不可分割的人格体现,都是反映了人的生命的欲望和追求。而延续着左拉的非理性艺术创造道路的西方作家,如斯特林堡、乔伊斯、伍尔夫、普鲁斯特、里尔克、格奥尔格等等,都没有进入诺贝尔文学奖这一荣誉的行列。这种情况到了1940年代以后才逐渐发生扭转,尤其是在威廉·福克纳、巴勃鲁·聂鲁达和加西亚·马尔克斯等一批重要作家获奖以后。但我之所以从左拉开始谈起,是因为左拉的人生和创作标志了两种对理想的不同演绎可以同时存立:前一种理想倾向于人类对于美好未来的勇敢追求和斗争精神,而这个美好未来的标准既是人类理性选择的结果,也是外在于人的生命的一种被确认的原则,在多元角逐的国际政治斗争中,这一原则在不同政治语境下也被赋予了多元的解释;而后一种理想倾向于对于人的生命元素及其文化历史的追寻和发现,歌颂人的生命力量,并通过对人性的深刻描写来认识人性,充分肯定人应该通过自身的力量来掌握自己命运,而不是消极地被拯救,这种追求更多地倾向于人文的理想和文学的理想。应该说,经过了一百多年的传承和实践,这两种理想主义的倾向都得到了诺贝尔文学奖的尊重并且有所反映。这次莫言的获奖表现了这一点。

莫言的创作无疑是属于后一种理想倾向的传统。我这样来区分理想的内涵,并非认为作家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种理想标准来作为自己安身立命的追求目的。如果有作家同时承载了两种理想的责任,并在文学的创造中开拓新的艺术境界,这当然是最好的状态。但是在充满冲突误解和社会异化的当今世界,企图真正做到两者的完美结合并非一厢情愿可以做到,尤其是在中国特殊而严酷的现实环境之下。莫言的选择,我以为是一种长期在苦难和屈辱的环境下心灵压抑的必然结果,也是中国作家的生存智慧和岗位意识所决定。他把一切内心的痛苦、抗议和挣扎统统融入虚构的文学世界,极其丰富地创造了中国现实的真实场景和人性力量的复杂内涵,但是一旦走出这个明亮的文学世界则一团昏暗,三缄其口,真正做到“莫言”了。这是中国特殊环境下的特殊选择。当年鲁迅拒绝共产党领导人李立三要他公开抗议国民党政府以及流亡苏联的建议,宁可在白色恐怖下进行隐晦的有实效的杂文书写;当年钱钟书在“默存”的自我警戒下躲进书斋皓首穷经,完成了传世的学术著作《管锥编》;当年陈寅恪双目失明,凭惊人的记忆来“著书所剩颂红妆”,完成了不朽的历史传记著作《柳如是别传》;当年沈从文在放弃写作,改行文物的自我规训下,完成了中国古代服装史和大量的潜在写作;当年无名氏(卜乃夫)在埋名隐姓十多年的隐居生活下,完成了二百万言的灵魂自白书《无名书》;当年巴金在忍受年衰病痛,怀着巨大隐忧,用曲折的文笔吞吞吐吐地写出了真心忏悔的《随想录》,成为80年代知识分子的良心。似乎不能说这些作家都没有知识分子的勇气和社会责任感,也不能说他们缺乏心灵自由和担当责任,在一个摧毁文化理想的年代里,真正承接知识分子理想血脉的,真是这些作家和他们的作品。如果我们只赞美广场上人们的大声呐喊而无视铁屋子里默默挣扎的人们的努力,并不能算是真正的知人论世。莫言性格中有怯懦的因素,这在演讲中已经被他自己首当其冲地揭发出来。那个因为怕挨打而躲在草垛里整整一天的小男孩,就是莫言的心理写真。在他讲到自己走上文学道路之前的经历里,有个令人感兴趣的隐喻:少年放羊娃莫言躺在草地上仰望白云,幻想着狐狸变美女的奇迹出现,可是当一只真的火红色的狐狸从草丛里跳出来,“我被吓得一屁股蹾在地上,狐狸跑没了踪影,我还在那里颤抖。”现实中的狐狸如此可怕,而幻想中的狐狸竟如此美好,这个悖论也是莫言所有文学创作的出发点。莫言在演讲中发出的“对于一个作家来说,最好的说话方式是写作。我该说的话都写进了我的作品里。用嘴说出的话随风而散,用笔写出的话永不磨灭。我希望你们能够耐心地读一下我的书”的呼吁,也是我们理解莫言演讲中关于写作部分的出发点。有些话,是不能被当作轻飘飘的风吹过耳朵的。

第三部分:集体主义的体制中,个人何为?

莫言在众多媒体(主要是西方媒体)的争议声中走上诺贝尔讲坛,他本来可以对媒体上的误解与攻击置之不理,因为能够代表桀骜的中国登上这个西方神圣讲坛的事实已经说明了他的胜利。但是他还是愿意回答这些误解与攻击,方式仍然是讲故事。他说:“尽管我什么都不想说,但在今天这样的场合我必须说话。”又说:“我是一个讲故事的人,我还是要给你们讲故事。”上面的两句话,让我一度把这一部分的三个故事解读为莫言在西方媒体面前的自我辩护,后来细读之下,我觉得我的理解不全面:因为第一,这三个故事并不是专门针对西方媒体或者是误解他攻击他的人说的,我在之前似乎读到过相关内容的故事;第二,莫言也没有必要在这样一个重要时刻去质对一部分心存误解或者别有用心的舆论。那么我们可以把这三个故事看作是作家站在世界讲坛上对更多的听众讲述的寓言,通过三个故事表达了人们所关心的莫言作为一个体制内的作家,他所理解的有关个人与社会、体制和宗教的三重关系,同时也表达了文学的真善美的问题。

第一个故事,还是从莫言的自我忏悔说起。他说了他在念小学时的一次告密事件:在集体参观忆苦思甜教育展览时,几乎所有的同学都为了表示悲伤而努力装出痛哭的样子,只有一个同学没有这样做:“有一位同学,脸上没有一滴泪,嘴巴里没有一点声音,也没有用手掩面。他睁大眼看着我们,眼睛里流露出惊讶或者是困惑的神情。”这是一群十岁左右的孩子,在上世纪60年代的强迫性政治教育下已经开始出现了扭曲心灵的伪善性格,把原来发自内心感情真实的“哭”演变成为政治上表示进步的举动,不仅如此,由于伪善而不自然的行为本身对孩子来说就是一种折磨,所以他们特别害怕看到有人在这个集体中不参与表演的行为,伪善者特别讨厌的就是真诚,因为在真诚的面前,伪善者就感到了作假的困难。那位没有参与痛哭表演的同学并不是什么觉悟的先驱者,而只是心灵中单纯善良暂时还没有受到戕害,但是很快灾难就来了,有十几个同学向老师告发了这个同学,其中也包括莫言。于是这个同学受了警告处分。单纯的孩子无法在虚伪成风的环境下苟且地生活下去,他只活到四十多岁就死了。莫言从这个事件中看到了:当众人都哭时,应该允许有的人不哭。当哭成为一种表演时,更应该允许有的人不哭。

如果在一个集体主义为原则的社会环境里生活过的人,对这个故事都会产生刻骨铭心的记忆。当一部分人们对于某种外在理想原则作了绝对的确认以后,这部分人们就成为一个“集体”,他们在共同的理想原则下生活,为同一的理想而奋斗;这对于自愿加入这一团体的个别成员来说是没有问题的,因为对理想的信仰,无论宗教、政治、党派都需要克服个性的欲望和权利,以最大能量奉献于理想事业;但是当这个原则扩大到集体以外的范围,要求集体以外的人也必须遵从这个集体选择的理想原则,这就变得荒诞和非理性。这在某种理想被强调到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原则(即真理),并且利用集体的统治力量(国家形式)使它成为人人必须遵从的教条,那么荒诞也可能变成一种实践。它会覆盖所有的影响所及的人的个性选择。中国儒家强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一种王道,但事实上人类世界历史上无数的战争、冲突、杀戮、镇压、刑法等等,都是在“己所欲,必施于人”的堂而皇之的正当理由下进行的。这是人类通往奴役之路还是通往自由之路的最初分歧点。一旦选择了奴役之路,那就意味着个性的毁灭,所有的人必须被迫伪装成服从,尽量使自己取得与集体的同一性。因为只有在这种集体的同一性下才能获得安全感。这个“安全感”是建立在异己者不安全的威胁之下的。所以,莫言把“当众人都哭”和“当哭成为一种表演”分为两个阶段是有道理的,前一阶段只是集体与个人的异己关系,而后一阶段,则是在个人已经被毁灭的前提下个性是否还有消极存在(不伪装)的可能。我突然觉得,莫言的这个故事解决了巴金生前呼吁“讲真话”的前提条件。巴金的呼吁曾经遭受到许多人的讥笑、讽刺和鄙视,那些讥笑者故意混淆和模糊巴金提议“讲真话”的背景,把“讲真话”曲解成“小学二年级”学生就可以做到的低级要求。但是在巴金以及他的同辈人看来,在中国的特定政治环境下要做到“讲真话”根本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所以,也曾有人提出过,如果实在不能“讲真话”的时候,可以保持不说假话。“讲真话”和“不说假话”也是两个不同环境下的产物,后者是退而求其次的不得不为之的保持操守的措施。莫言的这个“小学生装哭”的故事,明确地分出了两类“不哭”的允许范围和限度。

第二个故事,看上去过于简单,寓意也不明确。故事发生在军队期间,莫言一个人在看书,老长官推门进来,显然是找平时坐在莫言的办公桌对面的那个人,现在那个人不在现场,于是老长官自言自语地说:没有人?虽然用的是问号,但明显不是在问莫言。少年气盛的莫言被这种漠视他存在的态度所激怒,于是冲动地抢白老长官:“难道我不是人吗?”这样的调侃话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是经常会遇到的,并没有什么尖锐性的含义。这事发生在三十多年前,是1980年代初人道主义思潮刚刚在中国思想界发生作用的时候,在这个背景下大声疾呼:“难道我不是人?”留下了思想解放运动的痕迹。但是,莫言在这里偷换了对话中“人”的概念:老长官说的“没有人”是指他所要找的那个“人”,而敏感的莫言则把“人”泛化成为所有的人,概念的人,成为大前提,于是就有了小前提:“我也是人”。这是典型的1980年代初的人道主义思潮影响下的思维方式。

那么,莫言感到内疚的是什么呢?是对老长官不够尊重任意抢白?是故意曲解了老长官说的“人”的所指?我想最主要的还是,老长官作为领导漠视了作为下级军人的莫言的存在。所以他描写了当时的心情:“我洋洋得意,以为自己是个英勇的斗士。”这是一个向体制要人权的寓言。契约是双方的,作为一个下级军人珍视老长官的权威,那么他必然在乎老长官对自己是否在意。难道我不是人吗?其实是抗议老长官对他的漠视。但是,我们似乎也可以反问莫言:难道你是不是“人”还需要“问”老长官吗?你需要由老长官来证明你是一个人吗?这又回到了第一部分中的故事,当莫言告诉母亲,别人都嫌他“丑”而欺侮他时,母亲告诉他,你并不丑啊!你五官不缺、四肢健全,为什么说你丑呢?关键还是你自己能否心存善良,能否多做好事。所以,一个人是“丑”还是“美”,要通过自己的遗传基因、内心本能及其实践来证明,而不是依靠别人的眼睛来确认。如果我们在这个意义上,推论莫言后来真正感到内疚的,应该是他“洋洋得意,以为自己是个英勇的斗士”的幼稚行为。“难道我不是人吗?”的提问需要看对象,看你是对谁提出这样的问题。联系到前一个故事,如果是要这个假哭的集体认可你是一个“人”,甚至是个“模范的人”,那你的前提就是,必须咧开大嘴嚎哭,或者用唾沫抹在眼睛里冒充眼泪。

我们从莫言的小说中看,从《透明的红萝卜》、《红高粱》开始,莫言笔下的大多数人物几乎都没有人把他们当作人看的,而是他们自身的生活实践中,那种大胆无畏、放荡无度的元气淋漓的生活方式(像余占鳌,九儿),或者不屈不挠、九死不悔的倔强的生活选择(像西门闹、蓝脸),为自己谱写了一个大写的“人”字。这才是个人的选择,个人用自己的实践来证明自己是一个独立的人,这样的人才是真正的人,具有独立价值的人。在这个意义上他们也是美的人。

第三个故事,是莫言从老一辈那里听来的。这个故事似乎涉及个人与宗教的关系。莫言在演讲词里公开说:“那时(指童年——引者)我是一个绝对的有神论者,我相信万物都有灵性,我见到一棵大树会肃然起敬。我看到一只鸟会感到它随时会变化成人,我遇到一个陌生人,也会怀疑他是一个动物变化而成。”这种万物有灵的民间宗教,当然不能简单归为佛教还是道教,或者是其他什么宗教。我以为莫言从小接受的是民间最普遍的有神论,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头上三尺有神灵。我们人间做什么事,并不知道是善还是恶,只有当你做了以后才能知道,因为有“神”的眼睛高高在上。在雷电交加面前,这八个泥瓦匠可能都是无辜的人,因为处境危急,才使人生出疑惑:需要选择一个“坏人”,通过惩处他来拯救其他人。这不是什么英雄行为,而是古代的活人祭祀的野蛮方式。但是在离我们现在并不遥远的历史上,这种野蛮祭祀的现象曾经频繁地出现过,每一次政治运动都会抛出百分之五的人进行活体祭祀,用他们的牺牲来保护大多数怯懦者的短暂安全。于是集体就犯罪了。所以当八个无辜的泥瓦匠决定选其中一个无辜的人作为牺牲的时候,另外七个人就犯罪了,受到了神的惩罚。这个故事显然不是来自西方的宗教故事,而是一个被世俗化了的中国民间神话。这个故事仍然没有离开忏悔的主题,但是忏悔的主体扩大了,不再是莫言个人的忏悔,而是他把自己融入了这个有罪的群体,提出了集体忏悔的精神要求。人不是天生有罪的,而是在他人即地狱的人世间,你随时可能被当作有罪的人给抛出集体,也可能因为抛了别人而犯罪,被压死在雷电击毁的庙宇里。于是,你到底做那个被选出来的泥瓦匠还是另外七个被压在废墟里的泥瓦匠,只能由你自己来选择。

第一个故事讨论体制内的人如何使自己保持真实,第二个故事讨论体制内的人如何来证明自己的价值,而第三个故事,则是讨论如果在一个邪恶的体制内,人何以为善。

莫言是一个讲故事的人,他因为讲故事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于斯德哥尔摩GRANG HOT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