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

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你应当了解的真相

田力普作者系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本文部分节选发表在《华尔街日报》2010年12月15日A19版。

近段时间,我看到很多外国媒体有关知识产权的涉华报道充斥着大量负面信息。给我形成的印象是,要想在西方国家引人注目,那就指责中国;要想在指责中国时引人注目,那就指责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2010年9月23日,日本《产经新闻》报道了美议会举行听证会抗议中国“放任伪造产品”,10月4日,路透社报道了美国国务院副国务卿罗伯特·霍马茨呼吁欧盟联手施压中国以改变知识产权及外商投资政策。最近,一本名叫《中国陷阱》的德文书颇为畅销,它告诫欧盟企业小心在华投资落入一个巨大的“中国陷阱”。此外一些政治家和企业、社会组织,也在抱怨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出现了问题。这些报道引起我的困惑和不安。因此,我想介绍一些真实的情况,一些在西方媒体上很少看到的事实,这些事实可能有助于读者全面了解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总体状况。

我现在担任的职务是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从事知识产权工作已经超过了30年。回忆起来,我是在20世纪70年代末通过一个偶然机会进入知识产权这个工作领域的。其中的原因现在看起来有些不可思议,就是由于我对知识产权的一无所知。现在看来,虽然当初作出这个决定是出于一个在读研究生对未知事物的好奇,再加上年轻人不假思索的草率,但我很庆幸进入这个对当时的中国来说还是完全陌生的领域,而且一直工作到今天。

我相信,在当时的8亿中国人中,除了微不足道的几十个人之外,其他人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可能都和我一样:等于零,并且根本没有将知识和财产联系在一起的概念。相反,那时的人们普遍认为知识应该是自由和无偿被传播使用的,任何知识都应该被全社会乃至全世界共享,收取费用被认为是不可思议的。因此,虽然早在20世纪70年代知识产权这个词就被译成中文,但直到2000年才正式将其收录到数以亿计的中国学生普遍使用的《新华字典》。

改革开放促使中国政府决心实施现代知识产权制度,但是立法的过程很漫长,争论也很激烈。从决策立法,到1990年《著作权法》颁布,主要几部知识产权法律的立法用了超过10年时间。正是这些法律使得历史悠久的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在陌生的中国得到前所未有的运用。国家知识产权局25年来受理的3种专利申请已经超过500万件。过去10年间,来自中国和全球147个国家的发明专利申请年均增长率达到22.3%,是同期全球平均增长率的5倍多。2010年全年共受理专利申请122.2万件,其中国内发明专利申请29.3万件,同比增长27.9%, PCT国际申请达到12337件,申请量从原来的世界第五跃居世界第四。

在商标注册方面,2010年全年共受理商标注册申请107.2万件,共审查商标注册申请148.1万件,审查周期由原来的36个月以上缩短为1年之内;截至2010年底,我国商标注册累计申请量、累计注册量和有效注册量均居世界第一位;累计受理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领土延伸申请154302件,连续6年位居世界第一,受理国内申请人商标国际注册申请累计11427件,在发展中国家排名第一;共注册和初步审定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1040件,其中外国地理标志36件。

在版权方面,加快了有关立法和修订工作,不仅根据时代发展的需要加强了网络和数字环境下的版权保护,还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行动,使版权保护市场环境得到显著改善。

知识产权制度的实施激发了中国人的创造力,而创新能力的增强也促进了中国经济的发展。例如,2009年,中国研发投入总量进入世界前五位,研发总支出约占GDP的1.62%,高技术产品出口占全国外贸出口总额近30%,文化和版权相关产业规模超过了2万亿人民币,增幅达15.5%。

众所周知,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崇尚创新、富于发明创造的民族。中国古代的四大发明——造纸术、火药、指南针和活字印刷术对世界文明的发展和进步作出了巨大贡献。工业革命以来一度落后的中国文明直到20世纪40年代末,特别是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才得以改观,中国人的创造能力被知识产权制度再度激发,特别是进入21世纪,知识产权逐渐成为中国科技进步、文化繁荣和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因此,在中国推广知识产权制度、传播知识产权文化,使超过全球1/5的13亿中国人具有知识产权意识是对国际社会的贡献,应该受到赞赏而非指责。

事实上,知识产权制度在中国的实施已经和正在为西方国家、跨国公司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这些公司不仅通过直接收取专利、商标、版权费从中国拿走数千亿美元,还通过在中国生产产品再销往本国得到额外的品牌收益和技术增值,这样的受益同样是数千亿美元。比如,两位美国的研究人员发现,苹果公司的产品ipod video 30G,全球零售价为299美元,其中苹果公司得到的创意、品牌、设计和专利收益114美元,占售价的38.1%;中国组装企业仅得到4美元,只占售价的1.3%。再比如,每生产一台数字多功能光盘(DVD),中国企业就需要承担约19.7美元的专利费,这是中国企业1.93美元利润的10.2倍。以2007年为例,中国数字多功能光盘(DVD)出口数量为1.45亿台,跨国公司这一年从中国收取的专利费则高达28.565亿美元。同时,由于技术水平的差异,通过知识产权制度,发达国家成功地将低端制造业转移至中国,而腾出更多空间和资源在本国发展高科技产业。此外,中国实行知识产权制度,鼓励创新,也给国外的企业带来了许多商机。例如,创新需要各种精密的分析仪器和测试装置,需要先进的生产设备和技术,而中国还不能生产,需要从发达国家购买,从而带来巨大的市场,为发达国家政府带来税收,为民众带来工作岗位。

我无法想象,在缺少一个有效运转的知识产权制度的情况下,外国的企业家们还愿意来中国进行如此规模的投资和技术转让。

坦率地说,作为实行知识产权制度时间不长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确实存在问题。比如,中国知识产权制度仍不完善,社会公众知识产权意识仍较薄弱,侵犯知识产权现象在一些地方、领域和产品中还比较突出,知识产权滥用行为时有发生。但是面对这些问题,中国政府从来没有回避,而是长期不懈地去努力解决,并且确实在取得进展。

但是,就此我必须指出一个我很不情愿地看到的事实,即有些问题被有意或无意地夸大了、扭曲了。2010年4月,美国令人尊敬的审计署向国会提交了《关于量化假冒和盗版货物对经济影响的研究报告》,该报告基于客观公正的分析,对美国政府网站反映的假冒给美国产业界造成损失的三个预测数据作出了无法证实、缺乏依据的结论。很显然,这些经常被美国媒体和政治家引用的数字是被夸大的,也是不符合事实的。前不久,有一家美国著名软件公司声称,全中国使用该公司的正版软件数量仅仅200套,这显然与事实不符。据我所知,仅2010年,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购买该公司的正版软件就达到401套。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2006年4月18日,胡锦涛主席访问美国时在微软公司就谈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不仅是中国扩大对外开放、改善投资环境的需要,也是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2010年9月13日,在中国天津举办的夏季达沃斯论坛上,温家宝总理指出,中国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已经将保护知识产权提升为国家战略,中国也愿意与世界各国进行知识产权的交流与对话。在自主创新、政府采购和知识产权保护上,我们将一视同仁、平等对待。

当前,中国正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对产业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为做到可持续发展,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符合中国自身发展的需要。同样也应看到,任何制度的建立和成熟都需要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西方国家建立现代知识产权制度经过了数百年的时间,目前在中国实行这个制度仅仅30年,我们还需要一个长期的努力,当然肯定不会是数百年。

应该指出,知识产权保护是全球性的课题和挑战。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也一直积极参与并推动各种知识产权国际交流与合作。多年来,中国始终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国际事务,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联系密切,我们参加有关发展议程、国际专利制度协调、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知识产权保护等重大议题的讨论,积极参与中、美、日、欧、韩五局合作,并保持与欧洲专利局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稳固发展,与数十个国家的业务伙伴保持着密切的合作。这种有益、有效的合作已经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

2010年在北京召开的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会员大会上,美国移民海关执法局局长约翰·莫顿曾介绍说,知识财产执法不再是一个美国问题,它不再是一个中国问题,它是一个全球性问题。我对此非常赞同。事实上,在针对指责中国的产品侵犯他国知识产权被边境扣压的问题上,中国海关2008年的一项调查表明,被指控侵犯知识产权的中国出口产品中有42%的侵权订单来自境外,主要来自发达国家。因此,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国际环境,需要各国采取积极的、建设性的合作态度,而不是指责和抱怨。

希望我的这篇文章能给读者带来一些关于中国知识产权真实的信息,从而有助于大家作出客观准确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