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图像意识的认识论

第一节 广义与狭义的图像意识

视觉文化是一种以图像为主因来表达、理解和解释事物的文化形态,作为基本表意符号的图像不仅是视觉文化区别于其他文化的最重要标识,而且以它为切入点还可探究眼睛的“观看能力”。从图像入手能够返观甚至深究主体观看的行为及其能力,这其中的奥秘就蕴含在图像的意义结构之中。意义结构指的是一种意义—方式的整个网络,这个网络被指认为是存在者的“import”,即“带入、传达”。说某物有意义,也就是说它有某种重要性。参看波尔特:《存在的急迫——论海德格尔的〈对哲学的献文〉》,张志和译,上海:上海书店2009年版,第85页。按海德格尔的说法,一般问题的形式结构包括三个方面:1.问之所涉;2.问之所问;3.问之所求。海德格尔:《时间概念史导论》,欧东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第195页。其内在的理路是:从问之所涉出发,必须着眼于问之所问去规定源本的经验方式和通达方式,去规定观视之方式和所视见的内容本身。同上书,第197页。那么对图像的意义寻求也就应该包括三个方面,与之相应的问题是:1.图像是什么,它的基本结构如何?2.图像如何呈现和表达,按现象学的说法,就是图像的立义怎样?3.更进一步的问题是,图像为何有不同的立义,其根源又是什么?这些对图像意义的寻问不只是简单的问问而已,“问”是对话和互省,是问与被问者“之间”的互动,“问”的同时也“反思”自己。换句话说,问什么、怎么问及何以如此问,实则关涉问者的观视方式和源本的存在体验。因此与这三个问题相对应,在主体的观看方面也同样有三个问题:1.看到了什么?2.怎么看?3.何以如此看?我们如果遵循一般问题的内在理路,那么对图像的意义追问就从图像是什么出发,着眼于图像是如何呈现和表达,从而去规定图像源本的经验方式和通达方式,去规定主体观视之方式和所视见的图像本身。

上述三个问题分别从本体论、认识论以及存在论等角度对图像进行全方位的勘查,共同构成一个较为完整的图像意识“图像意识”的德文是Bildbewuβtsein,英文是image-consciousness,参看倪梁康:《胡塞尔现象学概念通释》,北京:三联书店1999年版,第92页。。所谓图像意识,顾名思义就是指与图像德文是Bild,英文是image。有关的意识。其实质是探寻图像的意义,通过对图像意义的追问可以返观问者即主体的观视方式和源本的存在体验。海德格尔指出,任何发问都是一种寻求,任何寻求都有从它所寻求的东西方面而来的事先引导。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陈嘉映、王庆节译,熊伟校,北京: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6页。所以,当我们问“‘图像’是什么?”时,我们已经栖身在对“图像”的某种领会之中了,尽管我们还不能从概念上完全确定“图像”意味着什么。维特根斯坦在《哲学研究》中声称,语词的意义在于其用法。那么,“图像”意义也就必须在图像的具体使用中去寻求。前面米歇尔已理清图像在各种学科话语中的具体用法,我们在此基础上进行了一个大致的划分,即分为“图形的”、“视觉的”、“感知的”、“精神的”、“语词的”和“影像的”六大类。这些“家族相似”的图像样态,可以说是从所寻求的图像方面而来的“事先引导”,是可供我们加以利用的凭靠,以及寻求图像意义的出发点。

我们就从这些“事先引导”的图像谱系出发,来廓清图像意识的本质结构、特征及其形态。由于图像存在着众多且驳杂的释义,为避免因概念的混用而引发诸多的疑难和不必要的争论,我们拟对图像意识作一个广义和狭义上的区分。按照前面所阐发的图像的发生机制和图像谱系的六大类型,以及结合广义和狭义的视觉文化定义,我们把所有与图像有关的意向行为叫做广义的图像意识,它不仅包括以照片、图画、影像等为对象的图像感知行为,也包括了本源性感知和简捷性感知的表象直观行为,甚至还包括非直观的符号表象行为,而主体方面也相应地存在各自不同的观看方式。而狭义的图像意识,是指在观看照片、图画、影像等以图像为基本表意符号的对象时的意识体验。它作为一种认识经验,不同于知觉、想象以及符号意识,是一种建立在相似性基础上的非直观行为。为了把握图像意识的本质结构、特征及其形态,我们必须先从分析以照片、图画、影像等为对象的意识行为入手,看看在这种意识体验中到底是一种怎样的“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