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美国影响赌博和博彩服务跨境提供的措施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2004级法学硕士研究生代彬、肖璇、张利、高旭对本案的专家组报告和上诉机构报告进行了初稿翻译,特此致谢。

概要

案件全称:“美国—影响赌博和博彩服务的跨境提供的措施”

案号:WT/DS285

参加方

起诉方:安提瓜(上诉机构阶段上诉方、被上诉方)

被诉方:美国(上诉机构阶段上诉方、被上诉方)

第三方:加拿大、中国台北、欧共体、日本、墨西哥

专家组成员:B.K.Zutshi(主席), Virachai plasai, Richard plender

本案上诉庭成员:Sacerdoti(主席), Abi—Saab, Lockhart

争端解决进程

2003年6月12日,安提瓜提出成立专家组要求

2003年7月21日,专家组建立

2003年8月25日,专家组成员确定

2004年3月24日,专家组提交中期报告

2004年4月30日,专家组提交最终报告

2004年11月10日,专家组报告公布传阅

2005年1月7日和1月19日,美国和安提瓜分别提出上诉要求

2005年4月7日,上诉机构报告公布传阅

2005年4月20日,争端解决机构(DSB)通过了上诉机构报告和经修改的专家组报告

专家组主要结论

(1)美国针对GATS所做出的具体承诺包括赌博服务;(2)美国通过采取一些限制或禁止服务跨境提供的措施,没有给予安提瓜根据GATS第16条第1款和第2款所应享受的市场准入因而违反了GATS第16条;(3)美国未能证明其有关措施符合GATS第14条(a)款和(c)款的例外规定,也未能证明其符合GATS第14条的前言,因而不能依据第14条免责;(4)安提瓜未能证明美国的有关措施违反了GATS第6条第1款和第3款;(5)对根据GATS第11条和第17条提出的诉求实行司法经济原则而未做分析和结论。

因此,专家组认定美国违反了GATS相关规定,建议DSB要求美国修改其措施,以符合它在GATS项下的义务。

上诉机构重要裁定

(1)支持专家组关于美国的GATS具体承诺表第10.D分部门包括赌博服务的具体承诺的结论,但理由做了大幅修改。

(2)支持专家组的结论,即“由于维持有线通讯法、旅游法和非法赌博交易法,美国违反了GATS第16条第1款和第16条第2款。”但是,专家组还认为美国的相关州法也违反GATS第16条第1款和第16条第2款,对此,上诉机构认为,安提瓜未能对美国争议中的州法违反GATS上述条款确立有初步证据的案件,因此推翻了专家组关于美国州法违反GATS的结论。

(3)认定有线通讯法、旅游法和非法赌博交易法是GATS第14条(a)款意义上的“为保护公共道德或维持公共秩序所必需的措施”,并推翻了专家组的结论。

(4)推翻了专家组关于争议措施不是GATS第14条(c)款意义上的“为确保遵守国内法律所必需的措施”的结论,但出于司法节约的原因,没有进行完成分析以确定争议措施是否也是该条款下所必需的。

(5)认定美国未能证明,对于《州际赛马法》,其三项联邦法律(有线通讯法、旅游法和非法赌博交易法)以与第14条前言的要求的方式实施。


安提瓜诉美国网络赌博案(以下简称“赌博案”)是涉及服务贸易的一个典型案例,也是WTO争端解决机制迄今为止审理的第一个涉及通过互联网提供服务的争端。本争端案件全称为“美国—影响赌博和博彩服务的跨境提供的措施案”(United States—Measures affecting the cross-border supply ofgambling and betting services),案号WT/DS285。在本案中,WTO争端解决机制首次对服务贸易具体承诺表、GATS第16条市场准入和第14条一般例外条款进行了解释和澄清。因此,对该案例的研究,重点也在于研究本案中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对上述条款的讨论。值得注意的是,上诉机构报告虽然在整体上维持了专家组的最终结论,即美国违反了GATS相关规定,建议DSB要求美国修改其措施。但是,几乎在每一个主要问题上,上诉机构都修改甚至推翻了专家组的有关结论。因此,上诉机构的分析,特别是关于如何依据条约解释规则解释具体承诺表、GATS第16条第2款的理解、第14条“所必需的”标准等问题的分析,是本章分析和讨论的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