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社会市场经济是一个矛盾综合体,它将开放市场的自由竞争机制与社会福利目标和谐地结合起来。就德语而言,“和谐”一词等于“矛盾斗争的消解”。事实上从印度日耳曼语系语言的角度来看,“对立”的归宿是“统一”,而发展到后来的希腊语族时,人们才开始将“和谐”的焦点对准“均衡”、“对称”和“消除两极分化”等。

“社会”与“市场”看起来风马牛不相及;但如果没有充满效率的市场,那根本就不会有各种“社会福利”。市场看似与社会福利背道而驰,但假设企业家与劳动者知道什么是最后的“存活底线”,那么他们在生产或经营中就会拒绝承担任何风险。市场与社会的关系显然涉及“平衡”,这与中国道家学说中的“阴阳相调”十分类似。光明与阴暗相辅相成,同时相伴而生不可分割,此之谓“和谐”。这一点后文中还将提及。

阿尔弗雷德·米勒-阿玛克(Alfred Müller-Armack)曾说,社会市场经济是“一种和平相处模式”(即创造和平的模式),因为社会市场经济使相互矛盾的事物共同为社会所用。在这一点上,德国社会市场经济体制与中国传统对经济秩序的理解相近。路德维希·艾哈德对社会市场经济有如下描述:“社会市场经济的深层含义在于,将市场自由原则同社会公平原则相联系、将个人承担的责任同与之相对立的社会责任相联系。”艾哈德认为,社会福利与市场经济两者其实是个统一体,即共同道德价值的不同表述。这一观点与亚当·斯密关于经济行为道德的代表作《道德情操论》异曲同工,也与康德《纯粹理性批判》中的道德原则不谋而合。

中国市场经济的崛起之路与德国二战后的经济道路颇为相似:战争灾难过后的经济复兴、初期的经济飞速增长、向“常态”的过渡、对社会体制的维护、经济发展依赖于杰出领袖的个性、经济体制与文化观念及经济思想的融合等等,都对当时的德国发展具有决定性作用,而对现在的中国也同样如此。国家作为框架制定者需要促进民族团结与互助,但同时也需加强民众的自力更生及主人翁精神。

将本书引入中国的目的在于使大家更好地了解德国经济学家、政治家路德维希·艾哈德——其在中国同样名声显赫——及其所处的时代,并对他推动“大众福利”时面临的社会环境进行介绍与评价。除此之外,本书也将研究相关的文化因素——正是这些文化因素让中国能够借鉴德国的经验,同时,也要明确中国对德国的借鉴不等于全盘照搬。

德国著名政治经济学家路德维希·艾哈德的这本著作名为《大众福利》。大众福利正是作者对社会市场经济这一人类伟大经济制度所表达的明确诉求与期望。路德维希·艾哈德曾指出,他致力于建立一种覆盖民众范围尽可能广泛的经济制度,以期实现大众福利。为何首要目标是提升广大民众的购买力?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最终消灭老旧的保守社会结构,消解贫富之间的互相憎恶。“经济与国家经济政策应当首先致力于扩大国民经济的成果,之后才能讨论如何分配成果。”

路德维希·艾哈德于1897年2月4日出生在菲尔特(Fürth)的一个小资产阶级家庭,他经历过当时平静的市民生活,也经历过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浩劫。艾哈德的职业目标本是商人,然而一战末期作为炮兵的艾哈德受了重伤,这使得他几乎无法成为商人。于是他在康复期间开始参加纽伦堡新建的商业学校所开设的经济学与社会经济学课程,这些课程激发了他对学术研究的好奇心,因此开始从学术视角及显而易见的社会现实中观察国内战争经济的内爆如何发生,通货膨胀又怎样摧毁社会的内部统一。艾哈德看到,辛勤的工作因为腐败而变得一文不值,人类的价值观就此丧失意义并将国家权威拖向深渊。一战中胜利的协约国滥用经济作为武器惩罚对手,从而最终让战败国的经济体制彻底崩溃。货币稳定性政策与1924年的货币改革并未带来经济政策新观念,却使老旧的卡特尔组织更加坚挺,现代化经济制度亦付诸阙如。因此后来美国的“黑色星期五”引发了经济危机,德国却无法找到对应的经济体制来应对危机,更缺乏创新性的经济政策手段,所以这场危机肆虐德国,导致了德意志第三帝国这样的人类浩劫。在这段时期,艾哈德在纽伦堡经济观察学院的所学使他能犀利地分析经济发展,也让他公开宣布反对占领当局的经济政策,他也因此开始寻求战后经济秩序的新规划。二战后德国分崩离析,因此美国人最后确认艾哈德才是能力出众且忠诚的经济专家,也就放心让他在战后的德国建立新的经济秩序。克莱将军(General Clay)后来成为路德维希·艾哈德平等的伙伴,他首先委任艾哈德为巴伐利亚州经济部长,然后让他成为战后德国经济重建的伟大总指挥。1949—1963年,路德维希·艾哈德任德意志联邦经济部长,此后至1966年出任德国总理。1977年5月5日,路德维希·艾哈德逝世于波恩。

在艾哈德的众多重要信念中有一点,就是对经济体制的抗争必须从内、外两个方向进行。由于“福利”可能“无节制发展”并使国家不堪重负,因此宏观秩序框架中需要反复强调:造福于个别利益集团特别是院外集团或小团体的社会政策与经济政策只会带来巨大弊端。对艾哈德来说,个人权利与经济效率同样重要,它们也是衡量秩序行为的标准。开放的市场、阻止经济权力集中、全球视野的思维方式对路德维希·艾哈德来说均不言自明。参与父母的企业经营让他深知何为企业式管理;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通胀危机及其后果让他看到民众对货币稳定的渴望;中央计划的专断让他认识到建立经济主体自主计划的经济制度是多么重要——只有它才能保证竞争,并解决各经济阶层之间以及供需之间的协调问题。

《大众福利》一书可看作德国建立新经济秩序那场斗争的全程报告——某些地方甚至就是一本日记,特别是书中还记录了为实行市场经济制度所进行的充满人性光辉的论战。这是一部举足轻重的历史著作,因为今天我们常常忘记,自由经济制度在德国或西方并非与生俱来,当时的反对声其实震耳欲聋。同盟国虽然在西方经济体系中摧毁了卡特尔并削弱了各个企业的权力集团,但却根本没人赞同实行开放型经济。我们不妨回忆一下当时的“摩根索计划”——按照该计划,德国应转为农业国,至少不是工业国。虽然德国作为农业国的模式很快被证明很荒谬,但所有党派、利益集团尤其是同盟国都希望推行计划经济。今天德国的两大主要政党社民党和基民盟当时就明确反对自由经济。社民党当时奉行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并期望借此让德国重新统一,避免苏占区(即之后的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分治情绪高涨。当时的东德在两德分裂后由于苏联占领军及随之而来的国有化和强制计划经济而走入经济死胡同。在柏林墙倒塌25年之后的今天,计划经济的恶劣后果依然没有完全消除。1959年的哥德斯堡纲领是社民党走向市场经济的转折点。基民盟则在1947年的阿伦纲领中明文要求将重点工业国有化,足见其支持者阵营如何迷恋和缅怀已经随风逝去的掌握生产自主权、企业家单方面规定市场形态的那个时代。不过,从1948年起,以路德维希·艾哈德为首的政治家开始成功地为市场经济打响名头。

1948年6月同盟国通过秘密准备突然进行货币改革,从而在经济上导致两德分裂。紧接而来的开放价格犹如盘古开天地般带来社会市场经济,德国经济奇迹史由此发端。其实,这次胜利从头到尾违背了同盟国指挥官克莱将军的意志。据说他曾当面指责艾哈德未经他同意就实行了货币改革,而艾哈德则回答:“将军先生,当时事态严重,我们需要当机立断,可您当时在高尔夫球场,我们找不到您。”对于“未经批准擅自更改同盟国规定”的指责,艾哈德说:“我没有更改规定,我直接废除了它们。”这是一段充满荣耀的历史篇章,我们翻过它,就会看到其后同盟国全盘接受了路德维希·艾哈德大踏步的改革,并赋予他促进经济发展的权力。

艾哈德作为美、英、法货币区全权代表被委托建立全新的经济秩序,对他来说,完成这项任务的驱动力来自他对自由社会的愿景及其背后充满苦难的历史:战争及与之而来的卡特尔集团——1897年帝国最高法院那次著名的审判要求市场的竞争自由必须礼让企业的契约自由。此外,当时民众的思想基本定位还是基督教式的社会观念,因此,艾哈德的改革措施易于为民众理解。愿景、使命、受难、接受——从历史上来看,这部四重奏一直都是改革成功的根本条件,后来,它们同样为中国所用。路德维希·艾哈德改革所贯彻的内容很长时间内成为德国经济部秉持的精神:一个由制度经济学指导的深知“规则”意义的经济部应当视具有个人意志的消费者为经济运行体系的根本要素。在实施货币改革与开放价格的时候,艾哈德面临着守旧、庞大且权势滔天的各个集团的巨大阻力,它们是工会、各种工业协会、教会,甚至包括那些心存疑虑观望德国经济发展的国外合作伙伴。对艾哈德来说,国家必须首先强大,它才有能力作为仲裁者在遵守秩序框架的前提下去着手解决各个利益集团之间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因对立而产生的种种冲突。

因此,《大众福利》一书既记录了艾哈德对原则问题的坚持不动摇,也记录了他对事态发展的密切关注和灵活应对。路德维希·艾哈德并非天生擅长政治雄辩,但在这里他却是掌控经济话语的雄辩家。每个单独的章节都可以看作一个时期经济政策的中心内容,而且读者也很明白他指的是哪个时期。因此,这部著作也可看作各种经济理论及其实践的集大成者。

在德国,社会市场经济的思路其实充满德国哲学传统。柯尼斯堡(今俄罗斯加里宁格勒)的大哲学家伊曼努尔·康德对人类存在提出过四个伟大的问题:“我能知道什么?”“我应当做什么?”“我可以期盼什么?”“人类是什么?”

康德对第二个问题的答案是伦理学的基础,即“什么是善”;他对第四个问题的答案构建了人类学的基础。第二个答案与第四个答案的联系即“心怀道德的我”,这并不是说将第二个问题的“行为”推向第三个问题,但第二个问题的答案却处于第三个问题的绝对命令式中:“行事必依同时能够成为普遍立法原则的个人意志为准则”注1。这并不关乎该行为本身,而是关乎“准则(Maxime)”。当代德国法律中关于私有财产的社会责任条款即是康德这个“准则”的具体实践,该社会责任是指:私有财产的使用应对社会大众的利益产生积极作用。同时康德也指出,所有合乎人性的制度想要成功就必须予人一定的自由空间;而他说的另一番话几乎可看作对现代社会的先知先觉,或者对过度经济化的预言:“在目的王国中,事物要么有价格,要么有尊严。”那么,尊严在何处?如果我们要求所有东西都按经济原则计算,那么这还能算“社会福利”吗?路德维希·艾哈德创立的社会市场经济中,“社会”以人类尊严为优先,而非导致民众丧失自主精神的纯救济思想。针对第一个问题,伊曼努尔·康德说:“启蒙才能让人类摆脱自身过错造成的不成熟状态。”“不成熟”源自不愿或不能运用自己的理解力,而“自身过错”则是缺乏使用自己理解力的意志。

伊曼努尔·康德在第一命令式中要求人类追求道德律令,它——这是第二命令式——应当来自纯粹理性,而非经验。康德在这里道出了法治与德治之间发生冲突的可能性。这听起来似乎可疑,然而德国的路德维希·艾哈德改革一开始便来自其经历过的种种灾难。事实上我们可以说,规则并非上帝的指示或人类本能的结果,而是区分人类与动物的标准,即理性与自由。行为的道德性恰恰反映出人类的美好意志。正因为如此,路德维希·艾哈德不仅与那些所谓的实干家,特别是院外集团中的实干家背道而驰,也与那些只愿用模型推导出经济行为建议的纯理论家截然不同。

正是德国经济建设的历史性发展——特别是工业化、19世纪的德国统一、政治势力与市场及自由主义之间的斗争——使得经济对哲学基础的回溯及对价值的重新认知成为德国制度经济学的显著标志。在德国制度经济学的历史长河中有众多的思想先驱,没有他们,路德维希·艾哈德也无法去践行和实现经济改革。他们包括我们无法避开的、在19世纪初做出革命性贡献的弗里德里希·李斯特(Friedrich List),他第一次将国民经济当作创新制度并引入组织框架的含义,这与英国经济学派明显不同。从社会政治学的角度来说,教皇利奥十三世(Leo ⅩⅢ)于1891年发布名为《新通谕》(Rerum Novarum)的社会通谕,提出改善劳动者待遇,并与美因茨大主教凯特勒(Wilhelm Emanuel von Ketteler)共同发起天主教劳动者运动。施莫勒(Gustav von Schmoller)是社会政治学协会之父,同时也是德国新历史学派的重要代表;这个学派认定其任务是——用现代话语来说——强调“经验”对经济政策咨询的重要性,但同时,他们也因此被指责“忽视基础规范”。布伦塔诺(Ludwig von Brentano)与施莫勒的思想其实属于自由社会民主经济制度中所谓的教条社会主义。1931年教皇皮乌斯十一世(Pius Ⅺ)发布《四十年通谕》(Quadrigesimo Anno),将次级贷款问题以及私人财产的社会责任原则提高到现代经济法的第一基础层面。最后,教皇约翰·保罗二世(Johannes Paul Ⅱ) 1991年发布名为《百年献辞》(Centesimus Annus)的第三社会通谕,天主教的社会观念与市场经济制度就此达成和解。因此需要强调很重要的一点:社会公共保险制度的存在并非社会市场经济最根本的基础。福利社会并非维持公正的工具,而更多是致力于政治团结的一个公共活动,它没有义务为市场之外的生活方式埋单。

社会市场经济明确参考了以下德国经济学家的思想,他们奠定了对从实证研究以及实践方法方面进行比较分析的经济学传统。

欧本海默(Franz Oppenheimer):路德维希·艾哈德的博导,他批判经济强权,作为自由社会主义者,他认为法治国家的形成即经济的发展过程。

鲁斯多夫(Alexander von Rüstow):为新自由主义概念打下了极深的烙印。与今天的使用方式截然不同,他认为新自由主义即贯彻于强大国家中的制度规则,因此他与奥地利学派的庞巴维克(Eugen von Böhm-Bawerk)、哈耶克(Friedrich August von Hayek)及米塞斯(Ludwig von Mises)的主张也截然相反。

欧根(Walter Eucken):我们下面再说。

伯姆(Franz Böhm):特别强调对自由经济制度进行法律保护的重要性。对于上文中提到的1897年帝国最高法院进行的卡特尔审判,他认为对拓宽国家社会主义的经济道路具有重要意义。

罗普克(Wilhelm Röpke):认为良好的经济制度需要开放的人格,而开放的人格则需要具有文化适应力以及对价值的估算能力,以便应对任何专制体系。

阿玛克(Alfred Müller-Armack):对社会市场经济注2的概念有极大影响,他将“市场”与“社会福利”之间的和解称作一种“创造和平的模式”,因为这种和解意味着教条主义与现实主义相互妥协,并且为市场和社会找到共同基础,而非一味地消灭这两者之间的不同。

上文提到过,这些德国经济学家的观点与奥地利学派存在冲突。虽然路德维希·艾哈德的主张实际上与奥地利学派对立,但他一直强调理论适用现实的重要性,因此他对奥地利学派的观点也抱着开放的心态,或者说,他至少对此也予以关注。这首先就符合约瑟夫·熊彼特(Joseph Schumpeter)经典著作中对于“企业管理者”的定义。熊彼特认为,企业管理者要完成一项最基本的任务,即视竞争为机会:“如果企业管理者不再相信自由市场的作用,在我看来就是举手投降。”路德维希·艾哈德一直强调投资资本对国家繁荣的重要性,这也完全符合庞巴维克与米塞斯的经典学说:社会福利制度与政府部门不能过分要求企业盈利为此做出贡献。早在1953年艾哈德就认识到:“我们的问题不是‘国家控制’太少了,而是太多了。”至于他是否知道米塞斯、哈耶克两人与兰格(Oskar Lange)之间关于中央集权经济体系可行性的那场争论,我们不得而知。无论如何,艾哈德肯定反对“临时秩序”——在哈耶克看来,“临时秩序”可以自我进化为道德机制。恰恰在这一点上,艾哈德十分怀疑现代社会体系能否进行组织管理,并从经济角度维持人类的尊严。因此,艾哈德看到强大的国家有项任务必须完成,即制定规则框架。强大的实力同样重要,唯有强大才能应对失败的打击,而对路德维希·艾哈德来说,强大从不意味着万能,更不意味着大包大揽。他深知强大的规则框架极可能演变为中央集权,同时他也看到,欧洲计划中已经蕴藏着支持中央集权经济的教条主义者将其变成游乐场的危险,这种危险甚至已经部分成为了现实。

社会制度与经济制度中,如何统一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两者发生冲突时如何和谐化解,是永恒的争论话题,这时我们就需要在经济政策的讨论中关注现有的文化基础与学术准则,而这一点正是政治哲学的核心。它同时也对“责任、分配、担保”提出疑问——“各负其责”在经济学中的意义指的就是个人应当承担自己的机会成本,与“应向他人伸出援手”针锋相对。这三者的紧张关系涉及秩序的核心问题,余波绵延至今的2007年世界经济危机使这三者间的剧烈斗争大白于天下。因此欧根在其“竞争秩序建立原则”中要求废除担保限制以便破除市场的封锁原则。在这些原则中,他不仅将市场准入自由与缔结契约自由看作长期且可预见的经济政策,同时也看作私人财产,因为这样才能进行担保;除此之外,他还要求建立稳定的价格体系。这些原则反映了康德的规则建立逻辑,并就此创立游戏规则。所有人都应愿意遵守规则——如果有人要破坏规则,就应当有遵守“调控原则”的仲裁者介入。此处他还特别考虑了阻止市场的权力以及外部性的内在化。二战后,路德维希·艾哈德正是将这样的核心思想作为经济政策的高效催化剂付诸实践:经济必须要在一个制度框架中运行,这样才能区分游戏规则与游戏步骤,正如社会游戏或体育竞技总是需要规则,同样也需要裁判以防规则被破坏。当然,设立这些规则,就应当让遵守规则具有吸引力,因为只有这样,一项制度才可能在制度竞争中屹立不倒。竞争会优化制度,但这并不意味着国家可以就此认为事不关己;事实正好相反,从制度的层面来说,社会市场经济要求背靠强大的国家。康德描绘的“善良意志”是尊重经济秩序的社会基础,它反映在游戏规则中,而非游戏步骤中。与康德相同,路德维希·艾哈德一直以来着重强调自由与责任的统一不无道理:所以,国家不应当强行规定个人的自由界限,自由界限应当源自个人对全体责任意识的觉醒。

一涉及担保,“社会”就有了一层新的含义,正如许多“星期天演说家”所认为的那样:如果熊彼特描述的传统企业家中的那些勇者与创新者在竞争中失败和被打倒后依然能生存下去,那么,对艾哈德而言,这就是“社会福利”。社会福利之网的意义也在于此,但它不能变质为社会疗养院。除此之外,竞争会压低价格,因此企业经营者在二战后开始攻击社会市场经济为“消费者共产主义”——事实上,这也不算无的放矢:“我们的经济政策服务于消费者;消费者是一切经济行为的衡量标准与裁判员。”最后:社会公共保险是社会市场经济的补充,但并非其根本特征。社会公共保险制度日益庞大虽然能带来数量可观的选票,但路德维希·艾哈德对其却始终抱持怀疑态度,因为他看到,个人承担的风险因此转移给国家,这会使国家在财政上不堪重负并最终丧失其存在的合理性。

上文提到的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的社会萌芽并非西方国家专利,正如文章开始所说,它在中国政治哲学中同样能找到。这共同的思想文化遗产中包括老子的道家学说里关于竞争的见解——老子强调在竞争中相互学习。根据《道德经》,万事万物都有阴影面,即“阴”,这也是弱小的一面;同时“阴”致力于转化为“阳”,即光明面,或说强大的一面。反之亦然。这一循环过程造就了“道”,也造就了宇宙轮转的法则。因此任何事物看起来都处于矛盾之中,但同时又能和谐共生,因为阴阳之力持续处于变化之中。世界的基本进化法则正是从弱到强或由强变弱,最后实现万事万物的大和谐。如果我们把老子的思想放到经济领域去解读,那么竞争与对抗也是如此。和谐对中华文化来说从不是通常的“异口同声”,而是充斥着各种对抗与组合,这是最高法则,也是世界的归宿。因此在中国的哲学背景下,经济秩序的发展能够更好地加入道德的考量。中国领导人现今对于价值体系的重新考量值得外界关注,这种价值体系符合儒家、道家与佛家经典学说,可以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挥作用。

中国在诸多方面可以向德国学习,因为中国目前同样具备“愿景、使命、受难、接受”这四个条件,关于法治与德治的讨论也方兴未艾。愿景——中国实现成为世界领先国家的伟大复兴;使命——只有经济繁荣才能实现复兴;受难——列强入侵、饥荒、文化基础的毁灭,这些苦难绵延超过百年,最终促成了邓小平的改革蓝图,并为现代中国打下基础;中国哲学,特别是道家与儒家学说为改革提供了“接受”的基础。邓小平从未教条地遵循马克思主义,他更多是将中国哲学应用于实践。

“大众福利”对中国来说并非陌生概念,在中国的许多朝代中它都是美好的社会蓝图,然而却常常被理解为“全民平分繁荣”而非全民生产繁荣,因此常常导致“全民贫困”。站在今天的角度,对“全民平分繁荣”可以这样补充:分配公平,起码要让全民觉得公平。艾哈德会说:这种分配应当以效率为标准,而且为社会所能承受。因此,他也强调:“至于国家有多少百万富翁,对我来说既不重要也并非衡量社会良心的标准,只有这个国家越来越多的人走向富裕并拥有社会安全感才行。”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设计师”邓小平来说,共同富裕作为改革的最终目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基本特征,并且建立在生产力提升与经济增长的基础上。他先知先觉地指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需要消灭贫穷。为了实现这一前提条件,邓小平指出要不断推进四个现代化(农业、工业、军事与科技现代化)。因此,实现现代化的第一个步骤应该是改变生产方式,特别需要强化个体的责任。新加坡的国父李光耀——或者说“教父”李光耀——的历史经验与1979年邓小平访问美国时留下的强烈印象都有助于邓小平形成这一思想。

改革开放始于1978年中国共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这次会议上,邓小平发表演讲指出,走向共同富裕需要考虑中国的基本国情:我们的经济政策需要允许一部分地区、企业和个人通过自身努力率先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相对贫困的地区(比如中西部)和相对贫困的个人也应当为发展做出贡献,一方面以期早日实现共同富裕,另一方面也证明改革措施在落后地区亦行之有效。1992年中共十四大通过决议,勾画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框架。与对内改革相呼应,中国以邓小平1992年南巡武汉、深圳、珠海、上海为标志开始对外开放。早前,中国已于1984年宣布14个城市为沿海开放城市,自此中国开始构建一个多层次的经济体系,加强对外经济联系,特别是与国外的经济竞争以及技术合作,从而保证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不断向前深入发展。在这方面,按照外国经济观察家的说法,中国推行的是“选妃经济”注3,也就是说利用国外投资者的相互竞争来实现中国急需的技术转移。

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中国经济进入飞速发展时期。深圳——1979年中国设立的第一个经济特区——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便是这种飞速发展的缩影。深圳这个最初只有2万人口的小镇改革开放后迅速发展成为人口超过1,000万的国际性大都会。在今天,改革开放36年后,深圳已经成为中国对外贸易第一城和最具创新精神的城市。作为改革开放的窗口,深圳在发展对外贸易的同时也不断引进外资与国外先进技术,一方面使中国市场经济有了根本性增长并开始急速向外扩展,另一方面也增加了就业岗位,改善了居民的生存条件并最终造福于全民。

中国市场经济的历史与德国如出一辙。在这段历史中怀疑与反对一直不断,因为崭新而大胆的经济制度不仅带来了财富与动力,同时也带来了一个大问题:社会主义的本质会不会受到损害?对此,邓小平的著名回答是:不管黑猫白猫,抓住老鼠就是好猫。如果中国在20世纪80年代的社会巨变前只敢踩着前人的脚步前行,中国就可能错过这次史无前例的崛起时机。城市与农村的显著变化、上升的平均收入水平以及中国的国际经济实力,统统归功于一点:中国走在市场经济的正确道路上。在体制竞争的框架中,今天的中国模式变成传统市场经济的巨大挑战并非出自偶然,而德国同样也需反躬自省哪些地方可以向中国学习。

除此之外,路德维希·艾哈德的改革与邓小平改革还有其他相似之处:他们的改革都始于以理服人,而并非威胁恫吓。要知道,他们俩所处的都是一个人人听到“改革”二字都会觉得吃惊的时代,当时社会并不存在呼吁改革的压力。然而,正如法国历史学家托克维尔(Alexis de Tocqueville)的《旧制度与大革命》一书中关于法国大革命的内容所说:滞后的改革通常到最后都会反作用于政府,而其后政府通常就会解体。事实上,从普鲁士启蒙时期的弗里德里希大帝的专制制度,到俾斯麦,再到路德维希·艾哈德,预防性改革都对德国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曾在公开场合数次推荐这本书,由此不难看出,持续深化改革在今天的中国依旧有着重要意义。

在此,我们要感谢北京的商务印书馆,特别是范海燕女士和李彬先生在重新出版该书中文版时提供的支持。该书在20世纪80年代首次于中国出版时是根据英文版第一版《Prosperity through Competition》翻译而成的。此次重新出版,我们依旧以该中文版本为蓝本,并参照经典的德语第一版对内容进行了修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德语系的同学们通读了80年代的版本并按照当代习惯更新了译本中的语言,还补译出英文版中缺失的部分。感谢费谷女士(Stephanie Figur)对比检查英德两个版本,同时也十分感谢赵越女士、钟佳睿女士、周冰女士、朱雪晴女士以及王紫东先生对中文版进行的校对与补充。感谢寇蔻先生在汉语使用模式上提供的诸多建议,感谢穆勒先生(Andreas Müller)和欧尔曼先生(Nils Ole Oermann)对哲学部分的审阅和修改建议。

该书的德语第一版中有许多在当时看来具有时代先锋性的漫画,为了从今天的视角更好地理解这些漫画,卜玉洗(Ulrich Blum)教授、佛格先生(Lars Vogel)及希尔墨先生(Andreas Schirmer)对这些漫画配上了说明,否则我们便无从理解它们的历史背景。同时,我们十分感谢史唯梓先生( Carl-Christoph Schweitzer)将这些漫画看作不可或缺的时代见证,是他一一查阅核对了这些漫画。最后,赵越女士将漫画与对应说明译成中文,并由冯晓虎教授完成校对。

我们希望中国读者通过阅读这本德国经典名著对德国经济政策以及“经济奇迹”的历史有一个基本的了解。我们想证明,建立一个开放社会,使全民享有所有机会,建立符合效率和公平要求的原则及为之进行社会争论,特别是经济政策上的争论,都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这项任务只能通过良好的规则,尤其是法治才可能完成;同时,它也要求国家首先是仲裁者,而非市场的参与者。

卜玉洗 赵忠秀

冯晓虎 周 冰

2016年1月于北京及哈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