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小企业会计核算的基本假设和基础

一、小企业会计核算的基本假设

会计基本假设是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前提,是对会计核算所处时间、空间环境等所做的合理设定。只有明确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才能运用科学的方法对小企业的经营活动和交易事项进行合理、正确地反映,以掌握小企业经营活动完整、真实的情况,并对其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小企业会计核算的基本假设包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

(一)会计主体

会计主体是指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空间范围,是会计为其服务的特定单位。为了向小企业财务报表使用者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提供与其决策有用的信息,小企业会计核算和财务报表的编制应当集中于反映特定对象的活动,并将其与其他经济实体区别开来。在会计主体假设下,小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反映小企业本身所从事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小企业的会计主体可以是一个特定的企业,也可以是一个企业的某一特定部分(如分厂、分公司、门市部等),甚至可以是一个具有经济业务的特定非营利组织。

会计主体不同于法律主体。一般来说,法律主体必然是一个会计主体。例如,一个企业作为一个法律主体,应当建立财务会计系统,独立反映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但是,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例如,独资、合伙形式的企业都可作为会计主体,但它们都不是法人。

(二)持续经营

持续经营是指在可以预见的将来,小企业将会按当前的规模和状态继续经营下去,不会停业,也不会大规模削减业务。在持续经营前提下,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小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小企业是否持续经营,在会计原则、会计方法的选择上有很大差别。明确这个基本假设,就意味着会计主体将按照既定用途使用资产,按照既定的合约条件清偿债务,会计人员就可以在此基础上选择会计原则和会计方法。持续经营这一假定前提为财务会计中许多常见的财产计价、费用摊销和分配方法等提供了理论依据。如果判断小企业会持续经营,就可以假定小企业的固定资产会在持续经营的生产经营过程中长期发挥作用,并服务于生产经营过程,固定资产就可以根据历史成本进行记录,并采用折旧的方法,将历史成本分摊到各个会计期间或相关产品的成本中。并且在小企业的经营收入和费用发生与其货币收付发生一定程度的分离时,小企业不能以是否收付货币资金作为收入、费用是否发生的标准,而应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也正是基于小企业持续经营的假设,小企业的资产才需要划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负债也有了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之分。

如果一个企业在不能持续经营时还假定企业能够持续经营,并仍按持续经营基本假设选择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原则与方法,就不能客观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会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的经济决策。

(三)会计分期

会计分期是指将一个小企业持续不断的生产经营活动划分为一个个连续的、长短相同的期间。这些期间通常为一年,可以是日历年,也可以是营业年。我国规定以日历年作为企业的会计年度,即公历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会计分期的目的在于,通过会计期间的划分,将持续经营的生产经营活动划分成连续、相等的期间,据以结算盈亏,按期编制财务报表,从而及时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有关小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信息。

在会计分期假设下,小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报表。会计期间通常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包括半年度、季度和月度等。

会计期间的划分对于确定会计核算程序和方法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由于会计分期,才产生了当期与以前期间、以后期间的差别,进而才产生了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才使不同类型的会计主体有了记账的基准,并进一步出现了折旧、摊销等会计处理方法。

(四)货币计量

货币计量是指会计主体在财务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以货币计量,反映会计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

在会计的确认、计量和报告过程中之所以选择货币为基础进行计量,是由货币的本身属性决定的。货币是商品的一般等价物,是衡量一般商品价值的共同尺度,具有价值尺度、流通手段、贮藏手段和支付手段等特点。其他计量单位,如重量、长度、容积、台、件等,只能从一个侧面反映小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无法在量上进行汇总和比较,不便于会计计量和经营管理,只有选择货币尺度进行计量,才能充分反映小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所以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货币作为计量单位。

在某些情况下,统一采用货币计量也有缺陷。某些影响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因素,如小企业的经营战略、研发能力、市场竞争力等,往往难以用货币来计量,但这些信息对于使用者决策来讲也很重要,为此,小企业可以在财务报表中补充披露有关非财务信息来弥补上述缺陷。另外,以货币作为统一的计量单位,同时要假定币值不变,即假定货币本身的价值是稳定的。但货币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其自身的价值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如果货币本身的价值波动不大,在会计核算中可以不考虑这些变动因素,即认为币值是稳定的,从而可以坚持历史成本原则;但在发生恶性通货膨胀时,就需要采用特殊的计量属性进行处理。

二、小企业会计核算的基础

小企业会计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权责发生制基础要求是: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无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计入利润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在实务中,小企业交易或者事项的发生时间与相关货币收支时间有时并不完全一致。例如,款项已经收到,但销售并未实现;或者款项已经支付,但并不是本期的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为了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特定会计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本准则明确规定,小企业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中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收付实现制是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的一种会计基础,它是以收到或支付的现金作为确认收入和费用等的依据。目前,我国的行政单位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事业单位会计除经营业务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外,其他大部分业务采用收付实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