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文化企业品牌案例
- 陈少峰 张立波 王建平
- 2648字
- 2021-03-28 11:58:42
二、一鸣惊人的背后
2011年中国音乐选秀类节目正处低谷,上有国家广电总局“限娱令”“限广令”“限唱令”等诸多政策门槛,内有选秀节目创意老化趋同、观众审美疲劳的市场困境。灿星制作在政策禁令和市场红海中打造出让人耳目一新的“现象级”娱乐节目,其成功的商业模式值得我们探析。
(一) 灿星成功原因探析
除了独特的出身背景带来的“先天基因”优势,灿星的成功还依托于以下几个主要因素。
1.强大的制作班底
灿星制作虽然是民营节目制作公司中的新面孔,但其制作团队却是“老媒体人”。灿星制作的节目班底是原SMG的精锐团队。2010年星空华文集团成立之后开始召集管理团队,SMG的部分媒体人跳出体制加入这一民营制作公司,灿星CEO田明(同时任星空传媒CEO、梦响强音董事长)、灿星总经理金磊(同时任星空传媒副总裁)、灿星副总经理兼宣传总监陆伟等,都是原SMG的重要成员,曾担纲过《中国达人秀》《舞林大会》《加油,好男儿》等大型综艺节目,有着多年的娱乐节目运作经验。除了原SMG成员,灿星制作还广泛招揽吸引各界专业人才,如曾任湖南卫视《天天向上》制片人的张一蓓,就于2013年加入灿星制作公司。这群从体制内走出来的媒体人,不仅深谙中国市场娱乐节目制播的政治环境,具备极高的专业素养和整体运作能力,更是对如何解放生产力,推动创新,实现市场化运营有着深刻的认知和独到的见解。
2.优秀的海外节目模式
引进模式节目的常态化是近年来中国电视娱乐节目制作的一大特点,通过购买国外较为成熟的节目版权,结合本土化制作的电视节目,投资风险较低,受到节目投资人的青睐。海外电视节目的引进,也有利于国内节目制作公司学习国外先进的创意、制作和运营经验,不失为中国电视节目在发展探索阶段诸多问题的“良药”。灿星制作引进的优质节目模式《The Voice》,曾先后被包括英国、美国、法国、德国、日本在内的40多个国家引进并改编,在全球各地掀起了收视狂潮,是经过了国际市场检验的优秀节目模式,已经非常成熟。这种利用国外优秀的版权模式,结合大投入、精制作和专业化打造出来的节目,相对来说有一定的收视保障。
3.节目模式的创新能力
灿星制作在节目模式上的创新能力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引进模式节目的本土化创新;二是推出原创节目模式。灿星制作的模式节目引进并不是单纯的简单“模仿”,而是结合中国市场特点进行了优化改造,如在《中国好声音》中更加突出“盲选”和“反选”环节,强化声音、音乐本身,突出好声音的主题,并且增加了节目的故事性,规避了观众对作秀和炒作的审美疲劳,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秀”的效果。相较于引进节目模式,公司在原创节目的IP开发和产业链打造上更有主动权,如《中国好歌曲》《中国出彩人》《中国好男儿》等综艺节目,均是灿星制作自主研发的,这些原创节目对公司品牌的个性化塑造和潜力开发具有重要意义。原创节目必然是未来中国电视节目发展的重要趋势之一。2014年4月,英国国际传媒ITV集团宣布从中国灿星制作订购模式节目《中国好歌曲》,这一节目成为第一个真正意义上销售到海外的中国电视模式,意味着中国电视界开始从购买洋节目模式发展到出售本土节目模式的新阶段。
(二) 灿星模式的特点
灿星制作的成功,从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现阶段中国民营电视制作公司的发展水平,探索灿星制作的商业模式,有利于我们了解国内节目制作的特点。
1.创新利益分配模式
灿星并不是最早尝试在中国娱乐综艺节目市场推行制播分离的公司,但其运作的对赌投资分成模式,是中国电视综艺节目发展史上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制播分离,将国内的制播分离模式推向了新的发展阶段。目前国内的制播分离形式主要包括台内分离和台外分离,其中台外分离是指电视播出机构将部分节目委托给独立制片公司来制作,代表了制播分离发展的主要趋势和方向,是体制内广电媒体改革的热门话题。传统的制播分离模式是电视台按照相对固定的预算采购社会制作公司的节目内容,节目制作公司的利润收入非常有限,积极性得不到调动。而灿星制作与浙江卫视创造性地推出了制播分离+广告分成的利润分成模式,改变了以往节目制作公司只赚制作费,电视台垄断广告费并同时承担风险的模式。电视台负责投入设备、器材,而灿星制作作为节目制作方,负责前期资金、人才、具体运作,承担节目制作的大部分费用。公司同电视台签订协议,按照节目后期收视率进行广告收入的分成,节目收视率越高,灿星制作节目制作的分成比例越高,但当收视率未达到协议标准时,灿星制作则要承担节目损失。灿星制作与浙江卫视达成的“版权共有、共同投资、联合制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模式,给中国电视娱乐节目带来了新的制播分离变革风潮。
这种对赌的利润分成形式,能够最大限度地激励节目制作公司的制作热情,避免了以往节目制作公司无法通过节目播出开源,只能通过压缩制作成本节流,而影响节目质量的问题。节目制作公司和电视台在这一模式下形成紧密的合作伙伴关系,而不仅仅是节目制作方和节目播出渠道“两张皮”的状况。随着政策的放松和市场的成熟,制播分离+对赌分成的模式,是拓宽节目生产平台、培育我国的节目内容制造产业、提高节目生产商的活力和投资热情的重要模式,也是提高精品娱乐节目数量和质量的一种重要途径。
2.全产业链模式运作
星空华文强大的经济实力使得子公司之间相互协同,使得融合节目模式、音乐产品和艺人开发的全产业链模式成为可能。为配合灿星制作推出的《中国好声音》的后期产业链运作,2012年12月星空华文注册成立了梦响强音,注册资本1500万元,负责影视节目的品牌管理开发运营、艺人经纪、互联网衍生产品开发、现场演出、音频内容运营等,为灿星制作提供艺人后期开发的“打包”服务。根据公司财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末,梦响强音总资产为2.02亿元,净资产为6568.85万元,其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3454.03万元,净利润为5068.85万元。根据中国投资网分析,其中艺人经纪及商业演出业务约占2013年总收入的60%。星空华文还拥有亚洲最著名的音乐平台Channel V和连续举办了16届的《华语音乐榜中榜》,为节目后续艺人的持续开发和营销提供了一个国际化平台。
以《中国好声音》为例,除了节目本身的衍生视频、版权产品开发和线上歌曲的销售外,灿星制作还从导师到选手、从演唱会到线下演出、从选手签约到各类商业演出,乃至付费彩铃业务的各个环节入手,尽可能挖掘产业链中每一个可赢利的元素,实现可持续赢利。在整个产业链打造过程中,灿星制作都参与分成,不仅保证了明星导师星们的长期共同投入,也为《中国好声音》的品牌打造推波助澜。通过多方面的合作,灿星制作打造出一个全方位的立体产业链(见图1)。
图1 中国好声音全产业链开发简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