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还只能阅读儿童书的时候,误读了一本叫做《稻草人手记》的书。书是从邻居姐姐家借的,如获珍宝地抱回家,看了几页才发现,这本书里的世界与儿童的世界相差甚远。虽然世界不相同,但是读起来却是不费力,看完之后,我强烈地渴望结婚——与寂寞的童年相比,结婚实在是好玩又热闹的事情。
三毛在那个时候也与《西游记》里的妖精们一样,成了我的精神偶像,她与妖精们在那时的我看来都是一回事——自由,神秘,独立,或者还有美丽。
我并不像我这个时代的大多数人一样对三毛有着分外特别的情感。三毛之于我,仿佛是少年时遇过的一个好老师,这样多年过去后,重新与她照面,没有大喜悦,而是亲切的温暖。
能为三毛写传记,是件艰难又兴奋的工作——传记题材的作品,我第一次尝试。因为是第一次,所以根本不确定自己写传记的方向,是强调历史的真实性多一些,还是文学性要多一些?而且,我要写的对象是三毛,我所能抽取到的她生活里富有小说细节的情趣,早被她自己抽取并书写过。
写作的过程并不顺利,时不时感觉沮丧停笔一段。
有时,是因为阅读别的传记作者的笔记——看他们花七八年的时间来了解自己的传记对象和搜集资料,感觉自己准备的时间太短;有时,是因为好友的意见——初写时,我旅居西安,那时好友西岭雪正在写《张爱玲传》,她时常来我家喝下午茶,理所当然会看到《三毛传》的初稿,她非常不喜欢初稿的《三毛传》,我们进行了激烈的争辩,虽然当时谁也没能说服谁,但是每次要写的时候,总会想到她那天从我家离开时说的最后一句话“你迟早会推翻重写的”;有时,是因为琐事——小病一两场,笔记本坏一两次;有时,是因为迁移——从内陆到海滨;有时,是思考过度……
这样三番五次的停笔,书写的情绪就不能统一,虽然读者可能是看不出来,但是却没法对做为作者的自己说得过去。
所以,将五万字的初稿全部推翻。
以前的五万字偏真实,尽量地引三毛的原著,希望这样能使传记显得真实可靠一些。
而重新写的传记应该是叫传记小说,并且我在写作的过程中,遵从了“只述不评”的原则,尽量地将三毛的生活再现,而这些生活,是对是错,是否有意义,由不得我评说。
另,三毛原名陈懋平,三岁改名陈平,二十九岁时才正式使用“三毛”为笔名。为了行文方便,全书中统称为三毛,请读者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