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建筑废物再生利用管理与制度保障

1.4.1 国外建筑废物管理现状

发达国家早已开始探索将建筑废物变为资源的途径和技术,再生资源产业正在成为具有广阔前景的新兴产业。国外一些国家在再生利用建筑废物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这方面,日本、美国、德国等国家走在了前列[2325]

(1)国外建筑废物相关法律法规

发达国家均在循环经济立法方面做出大量的工作,就建筑废物回收回用、资源化、减量化等领域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以及优惠政策。这些法律法规及政策中都明确了相关责任主体在建筑废物处理中的责任和义务,普遍贯穿了建筑废物分类处理和存放的思想,甚至对其回收率做出了规划指标,促进建筑废物的减量化和循环利用。各国建筑废物方面相关法律法规见表1-2。

表1-2 各国建筑废物方面相关法律法规

① 日本 日本从20世纪60年代就着手建筑废物的管理并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以促进建筑废物的再生利用。日本在1970年制定了《废弃物处理法》;1977年率先制定了《再生骨料和再生混凝土使用规范》;2000年制定了《建设再循环法》等许多与建筑废物资源化利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

② 美国 在长达近一个世纪的实践中,美国在建筑废物处理方面形成了一系列完整、全面、有效的管理措施和政策、法规。美国在建筑废物管理政策方面已经发展到第三代:第一代是基于政府主导的命令与控制的方法,通过行政手段实现污染控制;第二代是基于市场的经济刺激手段,强调企业在建筑废物产生方面的源头削减作用;第三代是在进一步完善政策和企业的基础上实现政府的倡导和企业自律,着力提高广大公众的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

③ 德国 德国规定,建筑工程承包商须将建筑废物进行分类、清理和运走。有回收价值的垃圾,如金属材料、矿物质被再循环利用。土、瓦砾等经过加工可制成道路填充物或砖瓦等,可燃物质则被送往垃圾发电厂用来发电。

(2)国外建筑废物监管体制

一种监管体制可以间接反映出一个国家政府在某个领域中的管理力度。有些国家对建筑废物的源头减量、回收利用以及资源化已经实现了全过程管理。在建筑废物的排放环节,各国采用征税以及罚款的方式,减少建筑废物的随意倾倒、填埋和焚烧现象;对建筑废物再生产品的生产环节,美国和新加坡建立了建筑废物处理的行政许可制度,监管企业资质;在建筑废物再生产品的使用环节,除了政府的倡导和鼓励,韩国强制推行部分类别的再生产品的使用[2627]。各国建筑废物相关监管体制见表1-3。

表1-3 各国建筑废物相关监管体制

1.4.2 我国建筑废物资源化利用的难题

我国现有建筑废物管理法规较为粗放,建筑废物的污染鉴定标准、污染控制技术欠缺,存在受污染建筑废物的管理“盲区”。我国在建筑废物资源化的发展过程中主要面临以下问题[2829]

(1)施工管理和施工工艺技术的落后、建筑废物产生量大

在我国,由于采用落后的建筑材料、采用纯手工操作,必然造成材料的损坏和浪费;另外,管理的不善从而产生大量的建筑废物。要显著减少建筑废物,一方面要求加强建筑管理,在设计和施工的组织方面采取措施,即在建筑的各个阶段都进行仔细、周密的计划和组织;另一方面应大力推广新技术和新工艺,并采用新型建材。

(2)缺乏建筑废物处理的管理监督机制

我国现行的城市垃圾处理政策的法制约束力在于产生垃圾的部门需要交纳垃圾处理费,而施工单位所需交纳的垃圾处理费用比较低,在经济上无法对建筑废物的回收再处理进行有效控制。因此,应加强建筑废物资源化的立法工作,建立建筑废物处理的合理规范,理顺建筑材料和处理(填埋)建筑废物的价格体系。

(3)缺乏建筑废物资源化的推动机制

建筑废物资源化的出路在于建筑废物处理的专业化与产业化。一方面需要加强建筑废物资源化的科研工作,使建筑废物的处理专业化;另一方面通过采取优惠政策、建筑废物产品的标准化等措施来推动施工单位或者专业机构加强建筑废物的资源化、产业化处理。

(4)技术问题

技术上我国目前存在着破碎效率低,干磨干破噪声大、能耗高,粉尘多等不足,这些缺点直接导致建筑废物再生利用企业在环境影响评价上很难通过,这严重影响建筑废物减量化、资源化的发展。另外,再生建筑产品经济效益较低,采用再生材料做成的产品在市场上的销售价格往往比使用天然材料的产品要低,企业利润微薄,现有企业主要依靠政府的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扶持。同时,再生产品的原材料及再生产品的运输距离对加工场地的要求具有一定的经济性选择,城市建设规划时就没有给建筑废物再生产的企业留有土地空间,企业在场地选址时只能在城市郊区寻找建厂土地,运输距离过长增加的成本削弱了产品的盈利能力。

1.4.3 我国建筑废物再生利用的对策和建议

随着城市化和旧城改造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建筑废物的产生快速增长。城市建筑废物具有产量大、种类多、特性复杂等特点,使得建筑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方式和途径多种多样。而且,我国建筑废物在建材行业的综合再生利用技术领域总体科技水平和产业化水平明显不足,技术战略需求迫切。

① 在建筑废物排放环节,我国建筑废物没有进行分类回收,其成分混杂,分选困难且成本高,加之我国建筑废物资源化技术水平落后,设备落后,造成我国建筑废物回收利用率低。因此,没有进行全面的源头分类和分类回收是最主要的问题。

② 在处置环节,建筑废物环境风险意识薄弱,国内对其关注度不够,建筑废物的无害化处理不到位,造成建筑废物无害化处理困难。

③ 在利用环节,再生利用产品精细化程度低,再生骨料等市场利用率低,产品附加价值不高。

④ 在法律法规环节,建筑废物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无法对建筑废物进行规范化管理。

“十三五”目标主要是针对上述问题进行研究,解决建筑废物存在的问题,形成完善的建筑废物管理技术方案,研发建筑废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及资源化再生利用技术,制定完善的建筑废物相关法律法规。

建议完成的具体目标如下。

① 制定详细的建筑废物分类目录。危险建筑废物给出主要的危险建筑废物类别及鉴别标准;可资源再生建筑废物列出必须回收利用的建筑废物名目。

② 加大建筑废物的关注度,积极评价建筑废物带来的环境风险,在大中型城市建立建筑废物无害化处置基地,使建筑废物的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③ 突破建筑废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作业时采用的传统干磨干破法,研发适合于建筑废物作业的湿磨湿破工艺,该工艺可直接与国际竞争,避免作业时产生的噪声、粉尘等环境污染。

④ 在战略重点领域研究和开发出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对建筑废物经济实用的资源化再生技术,在大中型城市建立10个具有市场前景的建筑废物资源化利用新技术、试点工程或示范工程,使我国建筑废物的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0%,将再生利用产品由粗放型向精细型转变,提高其附加值。

⑤ 编制和修订一批建筑废物处理和资源化技术政策与技术标准;完成多项重点工程技术评估和验证工作;制定建筑废物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⑥ 建设15个左右相关重点领域的建筑废物处理和资源化技术信息交流平台,面向全社会提供行业技术培训、技术信息咨询和综合技术服务。

⑦ 加速技术成果的扩散和转移,素质较高、结构合理的技术、工程和管理人才提高15个百分点。

(1)源头分类与二次污染控制

针对目前我国建筑废物绝大多数未实现分类收集和精细化粒级筛分的粗放型利用现状,高校可开展建筑废物源头分类和精细化筛分技术研究。目前高校在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领域(如城市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等)已积累多年的源头分类和精细化筛分技术及工程应用经验。借助高校基础理论平台、重点实验室硬件设施以及与企业长期的研发推广应用合作,借鉴垃圾分类分选和工业尾矿破碎分选技术,开展建筑废物源头分类削减技术研究和工程示范,如建筑废物结构拆除技术、原位分类分选技术、新型高效低噪低粉尘破碎技术和设备等。

城市建筑废物在筛分、破碎、资源化回收利用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废气、建筑废物残渣、噪声等二次污染物是建筑废物资源化利用过程中的重大环境风险,另外建筑废物再利用过程中的污染物迁移转化机制及潜在环境风险也是再利用过程需要研究的重要课题。高校特别是环境类专业院系在污染控制和资源化利用方向能为建筑废物处理处置二次污染控制提供有效的基础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撑。全国各环境类院校在城市污水、大气以及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方面拥有多年的经验和大量成熟、可靠、广泛推广应用的技术。借鉴这些技术并结合建筑废物处理处置和污染物迁移转化特点,高校能有效开展建筑废物处理处置二次污染控制技术研究,实现技术的迅速市场化和推广应用。

(2)建设建筑废物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研究平台

根据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需要,针对城市建筑废物处理和资源化领域发展中的重大关键性、基础性和共性技术问题,持续不断地将具有重要应用前景的科研成果进行系统化、配套化和工程化研究开发,推进其产业化,为适合城市建筑废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企业规模生产提供成熟配套的处理技术工艺和技术装备,推动建筑废物处理处置行业的科技进步和发展。城市建筑废物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主要任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 建立城市建筑废物处置和资源化新技术试点工程或示范工程,发挥对建筑废物处理处置行业的技术扩散、辐射作用。加强建筑废物处置工程技术中心的建设,提高应用技术的研发和技术转化能力。

② 开展建筑废物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实现城市建筑废物产生—收集—运输数据信息、管理信息、调查数据信息的整理、分析、共享和应用;开展环境保护科普基地网络的建设,提高公众的环境科技和资源化利用意识,加强科技成果的宣传,促进环境科技更广泛的发展。

③ 参与相关领域建筑废物处理处置和资源化技术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的研究制定,承担相关的工程技术评估和工程化验证,向政府提交相关领域技术发展报告,向社会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同时为国家城市建筑废物管理、监督与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④ 运用平台的工程化研究开发和设计优势,积极开展国外建筑废物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与创新。在该领域工程技术研究开发方面全方位地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

⑤ 实行开放服务,接受国家、行业或部门、地方,以及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等单位委托的城市建筑废物处理处置、资源化及其相关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和试验任务,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3)建立健全建筑废物再生利用市场化政策与法律法规

目前建筑废物资源化产物普遍存在的附加值低、杂质含量高、产品品味低等缺点,以及前段的筛分、破碎和再生存在附加成本劣势,以上因素导致建筑废物资源化产业难以符合市场需求。高校在探索建筑废物资源化利用管理模式及财政政策方面,能为相关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提供有效的政策建议,制订建筑废物再生品质量标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高校通过和相关部门、地方政府以及从事相关建筑废物再生利用的企业加强合作和工程示范,通过技术支持、减免税务或者财政补贴的方式,能对建筑废物资源化产业进行扶持,起到示范作用。

严格管理和保护知识产权,鼓励科技中介企业参与科技成果推广和转化。鼓励地方建立面向建筑废物资源化和污染防控的环保产业、生态工业园区和循环经济示范区,大力推广建筑废物资源化利用的高新技术和产品。

建立“创新引领重大专项战略研究”技术服务平台,打造成果共享平台或利用现有网络共享平台,开展专项科技信息交汇、重大技术发展调研和运行机制研究,提供技术成果转化、技术标准化与推广的中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