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报告(2016)
- 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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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8-29 07:01:51
综合篇
一 政府对履约工作的组织领导
中国政府一贯支持《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目标和宗旨,高度重视履行《公约》工作,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履约法规体系和多层次的履约工作机制。中央军委有关领导、工业和信息化部、外交部等部委及地方各级政府相关领导多次听取禁化武履约工作汇报,参加履约相关活动,给予工作指导,提出工作要求,协调解决问题。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4月29日参观了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西单办公区举办的“履行公约维护和平——纪念首个禁止化学武器组织日”专题展览,并对做好新形势下禁化武履约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中央军委副主席范长龙5月26日赴吉林省敦化市视察哈尔巴岭日本遗弃化学武器挖掘回收和销毁作业现场,检查安全管理工作,慰问正在实施作业的中方人员,强调要敦促日方切实履约,加大投入、加快销毁作业进度,早日还中国人民一片净土。中央纪委驻工业和信息化部纪检组组长、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金书波8月29日出席国家禁化武办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公司举行的禁化武国际视察演练活动。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怀进鹏4月29日在《中国工业报》和《中国电子报》发表题为《严格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促进化学成就造福人类》的署名文章,并接受《中国化工报》记者专访,阐述履行《公约》的重要意义,总结我国履约工作的成就,提出未来我国禁化武履约工作的方向。12月9日怀进鹏出席全国禁化武履约工作座谈会并发表书面讲话,指出各级履约主管部门要认真研究、全面把握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正确认识履约工作对维护世界和平和国家安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履约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发展安全两件大事,创新进取,扎实工作,确保完成履约各项任务,维护负责任大国形象。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刘利华9月18日赴江苏省南京化学工业园区调研监控化学品进出口审批及相关立法工作。刘利华在调研中指出,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关系世界和平和国家安全。加强监控化学品进出口管理,防止监控化学品扩散,不仅是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国际义务,也是维护国家安全的内在需要。处理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中央军委国际军事合作办公室主任关友飞10月20日出席在南京举办的《还人民一片净土——处理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工作纪实展》并接受记者采访。外交部部长助理孔铉佑9月17日出席在长春举办的“还人民一片净土——处理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工作纪实展”开幕式并致辞;6月14日孔铉佑会见了来华出席“化学品贸易政策和出口控制研讨会”的禁止化学武器组织副总干事哈米德·拉奥大使,双方就中国与禁化武组织关系、日遗化武等问题交换了看法。
工业和信息化部切实履行主管部门职责,认真做好全国禁化武履约的组织协调工作,将禁化武履约工作纳入部工作计划,列入重点任务和目标责任制考核,对禁化武履约工作给予充足的经费保障。外交部、国防部等《公约》履约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根据各部门职责,在履约国际事务、军队履约、协助日本政府销毁遗弃在华化学武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6年,国家禁化武办联合外交部军控司、国防部处理日本遗弃化学武器办公室等部门,认真分析形势,深入研判,密切配合,积极制定应对策略,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认真做好国际国内禁化武履约各项工作。3月,国家禁化武办印发《2016年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要点》,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禁化武办结合本地情况,突出重点,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各项工作。12月9~10日,国家禁化武办在江苏省无锡市召开全国禁化武履约工作座谈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怀进鹏同志作书面讲话,安全生产司(国家禁化武办)司长肖春泉同志作工作报告。外交部、中央军委国际军事合作办公室、商务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海关总署相关司局等参加会议。举办全国禁化武履约宣传工作座谈会,策划组织“首个禁止化学武器组织日”专题宣传活动;组织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圆满完成国家宣布工作,向禁化武组织宣布设施1347个,约占全世界总数的26%;协调组织接受禁化武组织工业视察28次,累计接受视察360次,全部通过;在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公司举行1次禁化武国际视察演练;继续在全国开展监控化学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并通报检查情况;批准监控化学品生产设施建设项目18个,颁发生产特别许可证86个,批准进出口合同655项;编写并出版《中国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年度报告(2015)》;举办全国禁化武履约综合培训班;编印《中国监控化学品通讯》月刊;成功推荐1人担任禁止化学武器组织教育与外联委员会委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