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业伦理学进展(第1辑)
- 王思明主编 李建军 林慧龙副主编
- 3096字
- 2020-08-29 07:02:30
草地生态生产力的界定及其伦理学诠释
(一)生态生产力界定
生态生产力一词是由草地生态生产力衍生而来。草地生态生产力(Ecological Productivity of Grassland)是“在不破坏生态系统的健康状态下所表现的生产水平”。笔者于1992年提出这一概念以来,得到了广泛认同。近来就当前农业生产中所遇到的问题,深感有进一步加以界定,并给以伦理学诠释的必要。
首先,什么是草地生态生产力?过去我们停留于常识性理解,没有予以科学界定。现在出于草业科学管理的需要,对草地生态生产力有必要做出科学界定。草地生产力有多种表述方式。初级净生物产量(NPP),比较客观地反映生态系统的植物光合作用的生物量,为研究生态系统理论所常用。草地管理者常以此为基础,估测植被的地上生物量,来计算草地的承载能力,即通常所说的载畜量(Carrying Capacity)。但是从草地牧草生产到草地被利用,再到以其健康阈值来判断草地生态生产力,至少要经过6个转化阶,每一个转化阶都要经过检测,过程复杂而费时。目前以CVOR的草地健康评价指标检测草地生态生产力较为简便而准确。据此,草地的生态生产力可界定为:草地在某一利用方式之下,经过健康评价,其生态系统处于健康阈的草地,其利用程度可被认为属草地生态生产力利用水平,这时草地所表现的生产水平称为草地生态生产力,亦即在不破坏生态系统的健康状态下所表现的生产水平。草地利用方式不同,其生产力水平相差悬殊,其差异幅度可达26倍到上百倍。单纯以牧草产量作为草地生产力指标而做出利用规划不够安全,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
提出草地生态生产力的本意是给出一个客观、本真的草地生产力,防止草地利用过度,避免生态赤字,遏制草原退化,保持后续草地生产力稳定发展。草地生态生产力概念引发的生态效益,可概括为下列几项:保持植被的生物量稳定或有所增长;保持和植被植物学成分正常均衡;保持生草土肥力不致下降或有所提高;保持放牧家畜正常生长发育;保持草地生产水平、经济收益稳定发展。草地生态生产力是草原生态系统有序度的具体表征和保障,而有序度是任何生态系统所不可忽视的。
依据上述原理,各个不同农业生态系统应该有其独特的生态生产力。其测定方法各异,但基本含义相同,因此草地生产力也不妨泛称为农业生态生产力。但为了论述简约,本文仍以草地生态生产力为论述依据。
草地生态生产力对草地健康状况的影响广泛而深刻,是草地管理的重要概念。然而不止于此,草地生态生产力还有其伦理学内涵。
(二)草地生态生产力的伦理学诠释
草地农业是大农业系统中结构最繁复的一个分支。现代农业的多功能性,迫使我们对草地农业系统的生态生产力做农业伦理学思考。伦理学门派众多、理论杂驳,但落实到农业伦理学,不外乎农业生态系统为保持其健康状态,包含它所衍生的异化价值,所需要的付出与收入的合理性评价。生态生产力伦理学评估系统,主要应依据其生产过程和为此投入于产品分配的合理性与正义性。
第一,不违农时。草地农业生产活动须遵循严格的时序逻辑,“不违农时”,是一切农事活动的首要伦理准则。草地农业是与自然本体融合最密切的农业分支,与天时的积极配合尤为重要。如以放牧为主的生产方式,不同自然地理和地貌学的物候学特征从多方面影响其生产过程和市场效益。只有将农业动植物的生育期与当地物候节律紧密配合,才能获得最大生态生产力。
第二,取予有度。伦理原则要求保持草地生态生产力的当前收益与后续收益的均衡,即所谓“帅天地之度以定取予”。这不仅有利于生产管理和市场占有的常态运行,也有利于后续生产者的正当权益的保障。取予失常,尤其过分榨取的掠夺式生产,必然引发生态赤字,即前人预支了后人的生态资源,属于伦理学非正义行为。
第三,生态补偿。生态产力概念为生态补偿提供计量依据。维持生态生产力,往往需要某些措施,如放牧家畜头数与放牧时间的限制,放牧率的调剂,某些放牧地块的定期休闲,以及采取某些草地改良措施等,都需要一定投入。这些投入都是维持生态生产力的成本。这些成本的收回需要对生态生产力的各个环节加以计量,然后核算应付的生态补偿。至于代际(父代与子代之间)、行业际(如工矿业与草业之间)和地域际(草地生态系统地区对城市、农耕地、河流的上游与下游之间等)的生态关联,都需要依据维持生态生产力付出的成本,计量其生态补偿,制定生态补偿方案。可通过公积金的缴纳、政府税收项目等,来调剂其生态机制,给以生态补偿。在生态补偿中需要特别强调两类伦理原关怀:一是对于直接生产者农牧民的福利关怀;二是对草地的生态受损的补偿关怀。前者是生态生产力的直接维护者,后者是生态生产力的提供者。两者应是生态补偿的重点对象。
第四,资源保护。为了保护生态资源而做出的必要支付应给以回报,也是生态补偿的特殊方式。这类补偿的实质在于维持保护区的生态生产力,避免生态衰竭。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类生态补偿越来越多。例如为了保持草地生态生产力而进行种群调节;为了观测生态健康动态而设立的某些生物多样性保护区;为了保护某些濒危动植物品种而采取某些措施等,需要根据保护区或保护目标种群的不同目的,进行定位研究,设计研究项目和观测方案。然后依据研究成果制定管理措施,这都需要一定的付出。这里普遍存在一种误解,认为一切保护对象都是绝对不能触动的,不要任何成本的自然过程。诚然,有些保护区,目的在于观察其生物群落的自然演替规律,必须排除任何人为干扰,但这种避免干扰本身也需要一定成本。至于要保持现有景观的自然保护区,为了维持其相对静态的生态生产力,长久维持其原本景观而不变样,看似不管理的管理,实际上是建立一种严格的生态平衡的偏途演替,其科学含量很高,绝非易事,需要必要付出。又如某些家畜地方品种的保存;某些濒危动物的保护,大象、老虎、云豹、狼等,它们被迫在狭窄的空间内挣扎求存,人居与野生动物处于平等竞争环境,当地人居常为此付出代价,成为一种特殊生态负担,这是生态生产力的悖论。这类负担属自然—社会复合生态系统中农业伦理特例,不应把这类负担完全交给当地生态系统背负,尤其不该由当地群众背负。从生态生产力的广域视角审视,应进行系统性研究并给以生态补偿。
(三)结束语
由草地生态生产力衍生而来的农业生态生产力,保护了农业的完整属性和美好形态。简单地说,草地生态生产力是“在不破坏生态系统的健康状态下所表现的生产力水平”。它规定农业在保持生态健康的前提下获取产品,从而保持了农业生态系统的勃勃生机,历久常新。
草地的生态生产力可以CVOR这一比较规范的方法来求解草地生态系统的健康阈限。这个阈限之内所表现的生产力被认定为草地的生态生产力。其他农业系统也应该各有自己的健康阈限,来表述各自的生态生产力。
一旦离开这一阈限,人们所认知的草地生产力就背离生态生产力,可能伤及生态系统本身。它们的误差可达近20倍到上百倍。据此而做出草地的利用管理决策风险很大。
农业的多功能特色,随着社会文明的提高而日益突出。因而伦理学对农业的拷问也相继而来。运作以时,取予有度是保持生态生产力的主要因素。面对繁多的农业开发和维护草地的生态生产力持续发展,生态补偿是我们今天所应采取的必要手段。生态系统科学和农业伦理学为我们提供了打开难题之门的钥匙。
生态生产力是农业生态系统的完美形态的载体。它生生不息,与天地共存,成为多样生命、多种方式生存的家园。它创造的和谐景观是人类的宝贵财富,其中蕴涵了优美、醇厚的精神产品。所谓田园诗歌、画卷、音乐等,都是由此延伸的伦理境界。遗憾的是,人们对生态生产力的这一内涵还缺乏认识,做了许多背离生态生产力的错事,把生态系统搞得千疮百孔、面目全非,美其名曰“开发”而自毁家园。我们应该深刻反省。
(原文刊载于《草业学报》2015年第24卷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