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济法论丛(2018年第1期/总第31期)
- 陈云良主编 王红霞副主编
- 585字
- 2020-08-29 07:45:17
四 简短的结论
在中国进入新时代的特定“时空背景”下,立足中国本土展开的经济法研究,需要回应现实的新发展,探寻那些可能被忽略的中国问题。由于理论研究存在“阶段性”,过去被忽略的问题,今天或未来就可能会成为核心问题或中心问题,因而学界同人确需高度关注。
不断发现可能被忽略的有价值的问题,历来是科学研究的重要路径,这对于新兴的经济法学研究尤为重要。相对于传统学科,经济法学研究可借鉴的资源较少,而经济法领域的问题却非常复杂,有些重要问题可能被其他问题遮蔽,或者被研究者忽略或视而不见,从而导致许多重要关联难以被发现,这是在经济法研究中需要着力克服的问题。
基于上述考虑,本文着重探讨了经济法总论和分论中值得研究的一些问题,其中包含可能被忽略的中国问题,这些“中国问题”其实是包含于共性问题之中的、基于中国特定的“时空背景”而形成的特殊问题。基于共性与个性关系的原理,在探讨具体的“中国问题”的特殊性时,也应思考其是否存在国际共通性。
此外,经济法领域需要关注和研究的问题非常多,对于哪些问题值得关注,历来见仁见智,莫衷一是。因此,所谓“值得关注的问题”,不过是在新的发展阶段需要研究的一些有价值的“重要问题”,它们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呈现”或“涌现”出来的。随着上述问题从“边缘”走向“中心”,经济法的研究会不断深化,整体的经济法理论和制度也将不断得到有效发展。
(责任编辑:王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