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结论与建议

综合上述研究,可以得出如下结论:第一,近年来,内地对香港直接投资的规模迅速扩大,香港已成为内地对外投资的最大目的地、在内地对外投资中的中介和平台作用日益凸显,内地则成为香港最大的外资来源地。第二,内地综合经济实力持续增强、内地与香港具有紧密的地理与人文联系、内地与香港经贸往来日趋密切,为内地企业对香港投资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和良好的环境。第三,维护香港平稳过渡和顺利回归、促进香港服务业优势与内地生产制造优势有机结合、以香港作为桥梁开展国际化经营,是内地企业在香港开展直接投资的主要动机。第四,实证研究表明,内地对香港直接投资不仅有利于促进内地经济增长,而且有利于带动内地与香港之间资金、商品和人员的流动,从而推动两地建立更紧密的经贸关系。第五,内地对港投资面临行业高度集中、地区分布不均衡、投资主体结构有待优化、投资的促进与服务体系不完善等问题。

针对以上结论,建议从以下方面着手,进一步推动内地对香港的直接投资。一是优化内地对香港投资的行业布局。引导内地符合国际市场需求、具有较强优势的加工制造业企业在香港设立生产基地,以香港为桥梁开拓国际市场;鼓励内地科技企业在香港设立研发中心、开展研发合作,获得国际先进技术;支持内地商贸、金融、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利用香港优势构建全球营销网络、创建国际知名品牌;增加内地文化创意、旅游等消费服务业企业在香港的投资,带动新兴服务业的发展。二是按照分类指导原则推动内地各省区扩大对香港投资。根据内地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资源禀赋条件科学规划“走出去”的地域、行业布局,在鼓励东部地区企业进一步扩大对香港投资的同时,支持中西部地区企业联合大型中央企业和东部地区优势企业,借助外力带动优势产能以香港为平台向国际转移。三是鼓励民营企业扩大对香港的投资。选择一批有实力、有品牌、有市场的民营企业予以重点扶持,推动有实力的大型民营企业实现由产品经营、资产经营向以品牌经营为核心的国际化经营转变,着力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跨国经营的民营企业,促进内地对港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四是完善内地对香港投资的促进与服务体系。发挥财政杠杆的作用,鼓励中央和地方合作设立企业“走出去”的专项扶持资金,适当向内地企业赴香港投资予以倾斜;引导金融机构利用内地与香港金融市场相互连接的有利条件,针对在香港投资经营的内地企业开展银团贷款、“内保外贷”、境外资产抵押贷款等创新业务;建议内地与香港有关政府部门建立协调机制,定期对内地企业利用香港平台“走出去”的重大问题进行磋商,协调解决内地企业对香港投资面临的问题;加强商会、协会等组织建设,增强香港中国企业协会等行业组织的服务能力,支持内地企业加入香港商会组织,为内地企业更好地在香港经营、增进对外联系提供有利条件。

作者简介:陈恩,暨南大学经济学院特区港澳经济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责任编辑:刘泽生]

(本文原刊2014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