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

要客观认识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是落实城市战略定位、治理“大城市病”、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阶段性要求,符合城市转型升级的一般发展规律。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作用,区别不同情况,综合施策、有序推进,锲而不舍、久久为功,统筹增量存量,创新政策机制,严控人口规模,推动功能、产业、人口合理布局,更好地坚持和强化首都核心功能。

一、严格控制增量

强化源头管控,坚守功能禁止和限制底线,严控增量、控住总量,为调整疏解存量留足时间和空间。

严控新增不符合首都功能的产业。严格执行、不断完善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建立增量控制监测及评估机制,严把企业登记、项目审批准入关。在全市区域内严禁再发展一般性制造业和高端制造业中不具备比较优势的生产加工环节,严禁新增高耗水农业,严禁新建和扩建除满足市民基本需求的零售网点以外的商品交易市场设施,严禁新建和扩建未列入规划的区域性物流中心和批发市场。

严控新增教育、医疗及行政性、事业性服务机构等。严控在京高等学校办学规模,严禁在京审批或升格新的高等教育单位,严禁增加现有在京高等学校占地面积。严控医疗资源过度集聚,严禁在五环内新设立综合性医疗机构,鼓励和支持五环内现有医疗机构向外转移,严禁东城区、西城区增加医疗机构床位数量。严格控制在京新设或迁入行政性、事业性服务机构。严禁京外中央企业总部迁入北京,严控新增的其他总部企业在城六区集聚。

二、有序疏解存量

按照非首都功能疏解方案要求,分层次、有梯度推进存量功能疏解,带动城市内部功能重组和人口疏解。

坚决调整退出一般性产业特别是高消耗产业。就地淘汰一批有色金属、建材、化工、机械、印刷等污染较大、耗能耗水较高的行业和生产工艺,加快完成1200家污染企业退出任务。按照更严格的资源环境标准,支持一批存量企业技改升级。推动城六区特别是东城区、西城区制造业生产环节有序退出和转移疏解。依托“4+N”产业合作平台,引导和推动一般制造业龙头企业新增产能、非科技创新型企业向京外转移疏解,推进企业在京津冀全产业链布局。

控制高耗水农业生产功能发展。有序调减粮食生产面积,加快退出地下水严重超采区和重要水源保护区的粮食种植,有序调减畜禽养殖总量。

有序退出区域性物流基地、区域性专业市场等部分第三产业。引导和推动区域性农副产品、基础原材料等大宗商品的仓储物流功能外迁。积极推进服装、小商品、建材等区域性批发市场加快向周边有较好集聚基础的地区集中疏解。2020年全市区域性批发市场调整疏解和业态升级取得明显成效,逐步实现关系城市运行和保障民生的蔬菜、粮油等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经营方式转变和业态升级。

推动教育、医疗等部分社会公共服务功能疏解。把教育资源调整疏解与教育体制综合改革结合起来,推动部分市属高校本科教育、职业教育资源向外有序疏解,鼓励央属在京高校到外地合作办学。推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通过整体或部分搬迁、办分院、对口支援、共建共管等方式从城六区向外疏解和发展,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均衡布局。

稳步疏解部分行政性、事业性服务机构。有序推动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向市行政副中心转移。

三、强化政策支撑

统筹规划、政策、标准、管理、服务等措施,健全倒逼和激励机制,有序推出促进非首都功能疏解的改革举措和配套政策。

实施全域空间管控。划定城市增长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统筹城乡建设和生态保护空间管控,集中建设区集约高效,限制建设区减地增绿,生态红线区严格管控,形成“两线三区”全域空间管控机制。

严控新增建设用地。实施减量化发展战略,严格控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加强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促进集体建设用地减量和集约高效利用。2020年全市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2800平方公里以内。分区域控制建设用地和建筑规模,严控城六区建设用地规模。

加强腾退空间管控。系统规划使用城六区非首都功能疏解腾退空间,主要用于服务保障首都核心功能、改善居民生活条件、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增加公共服务设施。研究提出疏解腾退空间的管理和使用方案,确保“人随事走”,坚决防止腾退空间非首都功能和人员再聚集。

健全市场化疏解导向机制。理顺市场要素价格形成机制,制定完善分区域、阶梯式、差别化的公共服务、资源性产品价格和收费政策。健全完善节能节地节水、环境、技术、安全等强制性标准。

完善支持和激励疏解政策。落实京津冀产业转移相关税收政策,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渠道,支持疏解单位转移和承载地建设。研究制定疏解项目的土地利用政策和有利于功能疏解的就业、社会保障等相关政策。

四、加强人口调控

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统筹利用市域与区域空间资源,严格控制人口规模,优化人口空间布局,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创造良好的条件。

严格控制人口规模。以城六区人口减量为重点,坚决遏制人口过快增长,2020年常住人口控制在2300万人以内。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推进制造业生产过程的智能化,推动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劳动力同步转移,降低产业发展对人口增长的依赖。实施地下空间清理整治行动计划,严禁地下空间散租住人。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违法生产、违法经营等行为,坚决压缩违法生产空间。

促进人口合理布局。严控城六区人口规模,通过非首都功能疏解、严格控制居住和产业用地规模等方式,逐步降低人口密度。推动城六区以外的平原地区有序承接疏解功能和人口,抓住产业空间布局调整的机遇,适度增加就业岗位,促进职住协调。保持山区人口基本稳定。

健全人口调控机制。强化人口调控工作责任制,坚持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双控”机制,强化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完善户籍指标管理制度,严控户籍人口机械增长。制定实施与疏解非首都功能相适应的居住证制度。加快推进房屋租赁管理等立法,建立健全违法群租房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建立住宅出租规范化管理制度,推动老城直管公房管理体制改革。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针对不同区域建立有利于人口调控的公共服务及资源性产品价格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