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践行“八八战略” 建设“六个浙江”(“六个浙江”研究丛书)
- 浙江省社会科学院课题组
- 8818字
- 2020-08-29 09:47:01
第二节 浙江战略目标的时代演进
一 经济建设目标的不断演进
党的十八大以来,浙江按照党中央的战略部署,结合自身实际,不断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经济战略目标向前发展,并把新发展理念贯穿于深入实施“八八战略”的生动实践,把打好经济转型升级系列组合拳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举措,“富强浙江”的目标水到渠成地提出。
2012年12月6日,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做出了《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扎实推进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建设的决定》,提出了“到2020年,实现‘四个翻一番’”,“在实现2020年‘四个翻一番’目标基础上,再经过一个时期的努力,把浙江建设成为具有较强经济综合实力、国际竞争力、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省份”。
2013年5月31日,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做出了《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提出:“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是我省立足全局、面向未来的重大战略抉择,是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强省、科教人才强省和平安浙江、法治浙江、生态浙江的有力支撑,是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的重要保证。”
2013年11月29日,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做出了《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的决定》,提出:“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坚决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再创浙江体制机制新优势。”“全面深化改革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经济体制改革作为重点,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这一核心问题,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资源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
加快发展信息经济,是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立现代产业体系,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为此,浙江提出打造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全国物联网产业中心、全国云计算产业中心、全国大数据产业中心、全国互联网金融创新中心、全国智慧物流中心、全国数字内容产业中心、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国家示范区等多项措施,推动信息经济加快发展。2014年,浙江省政府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信息经济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建设信息经济大省的目标,五年内基本建成特色明显、全国领先的电子商务、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金融创新、智慧物流、数字内容产业中心,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国家示范区建设扎实推进,成为长三角地区乃至全国信息经济发展的先行区。
2016年底,省委、省政府遵循经济发展规律、结合浙江实际,出台了《关于坚定不移持续深入打好经济转型升级系列组合拳的若干意见》,以创新驱动为引领、以治水为突破口、以“拆、治、归”为基本招法,实质性体现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浙江路径,是新常态下浙江践行新发展理念、推进高水平发展的重大创新实践。在实践中,转型升级系列组合拳围绕打赢“拆、治、归”三场大仗,突出创新驱动发展,突出实体经济提升发展,突出“互联网+”“标准化+”,全力抓好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全面破除环境污染、安全隐患的民生之痛,倒逼生成淘汰落后、优化结构的动力之源,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实现经济结构和发展方式根本转变,实现腾笼换鸟、凤凰涅槃,奋力开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境界,努力把“浙江的今天”建设得更好,为“中国的明天”贡献更多的浙江实践、浙江素材和浙江经验。通过转型升级组合拳的实施,浙江打出了干净整洁的好环境、产业升级的加速度、经济发展的大空间、制胜未来的新优势、人民群众的好口碑,经济转型升级初见成效,经济发展更加强劲、生态环境更加美丽、人民生活更加美好。
2017年6月,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建设“富强浙江”,确保到2020年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在此基础上,高水平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以“两个高水平”的优异成绩,谱写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在浙江的崭新篇章。
2017年11月9日,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会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创新力竞争力为导向,坚定不移打好转型升级系列组合拳,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加快形成质量高、效率优、创新强、体制活、协调性好的具有鲜明浙江特点的现代化经济体系。”为“富强浙江”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总之,党的十八大以来,浙江省委、省政府主动适应新常态、牢固树立新理念、全面贯彻稳中求进总基调,形成了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的政策框架。根据党中央作出“三期叠加”背景下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重要判断,省委将认识把握引领新常态作为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做好经济工作的大逻辑,并在此基础上创新发展理念、调整工作思路、实施精准政策。
二 法治建设目标的持续推进
省委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历届浙江省委沿着习近平同志开创的法治浙江建设道路砥砺前行,坚持把法治浙江建设作为深入实施“八八战略”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障,作为浙江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总抓手,把法治浙江建设放到总体布局中去谋划和推动。
2012年召开的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明确了建设“两富”浙江的历史使命,建设法治浙江成为现代化浙江建设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4年9月,省委在专题调研法治浙江建设工作时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深化法治浙江建设,努力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走在前列。
2014年12月4日,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体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部署,结合浙江实际,研究了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问题,作出《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的决定》。《决定》提出,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的总目标,是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继续走在前列。要认真落实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和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的要求,全面提升全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党的建设的法治化水平,到2020年,力争在六个方面走在前列。随后,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浙江省地方立法条例〉的决定》,旨在规范地方立法活动,完善地方立法程序,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深化法治浙江建设。
2017年6月12日,省委书记车俊在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上提出:“坚持和发展法治浙江建设的基本经验,切实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各项工作切实加强。”2017年11月9日,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会提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浙江。”
历届浙江省委秉承习近平同志提出的法治浙江建设理念、思路和方法,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以贯之抓落实。按照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决定的部署,坚持把建设法治浙江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咬定青山不放松,一任接着一任干。坚持问题导向,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明确法治建设主攻方向,拓展法治实践平台,丰富法治建设抓手,蹄疾步稳,善作善成。把长远目标与阶段性目标、重点任务与年度工作结合起来,从具体工作抓起,从群众关心的实事做起,积小胜为大胜,不断取得法治建设新进展。
实践表明,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的“源头活水”,不仅来自省委高瞻远瞩的战略谋划,也来自基层一线、来自广大群众。于是在浙江,党委统一领导,人大、政府、政协各负其责,部门协同推进,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跃然而出。
三 文化建设目标的提升
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更进一步、更快一步,继续发挥先行和示范作用”的总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文化管理,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大力倡导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传承历史、守正出新,海纳百川、兼收并蓄,浙江文化软实力不断提升,文化建设不断取得辉煌新成就。
2017年6月,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报告提出了“文化浙江”的概念。“文化浙江”的提出,是为了在接力文化大省、文化强省建设的基础上,谋划新的目标载体,有利于增强文化自信、激发文化活力、提升文化软实力。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说到底就是要坚定文化自信。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报告围绕树立全社会高度的文化自信,从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等维度,提出要持续开展中国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红船精神”“浙江精神”。文化软实力是推进全面小康和现代化建设的深层动力。实现“两个高水平”的奋斗目标,既需要雄厚的物质基础,又需要先进文化的引领。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积极实施文化精品战略,大力繁荣哲学社会科学,持续推进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建设文化产业集聚发展平台。谋划我省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把大运河文化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让全省人民享有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生活是文化建设的最终目的。
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报告提出:“在提升文化软实力上更进一步、更快一步,努力建设文化浙江。”提出了“文化浙江”建设的战略部署。推进“文化浙江”建设,标志着浙江文化发展向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更高水平迈进。必将大力提升全省党员干部群众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大力提升浙江文化创造力、传播力、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实力,大力提升公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大力提升广大人民群众文化民生和文化权益保障水平,不断开创浙江文化繁荣发展新局面。
2017年11月9日,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会提出:“实施文化浙江十大工程,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提高文化软实力。”这使得“文化浙江”建设目标进一步提升。
四 社会建设目标的深化
“平安浙江”建设十多年来,浙江沿着习近平同志确立的正确方向,勇立潮头、风雨兼程、真抓实干,走出了一条具有浙江特色的平安之路,“平安浙江”已经长成一棵枝繁叶茂、硕果累累的参天大树,深深根植于浙江大地,为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遮风挡雨的重要作用。
2012年6月,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强省、科教人才强省和法治浙江、平安浙江和生态浙江,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012年12月6日,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做出了《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扎实推进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建设的决定》,再次强调了推进“平安浙江”建设。
2013年11月29日,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做出了《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的决定》,提出“着眼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完善建设法治浙江和平安浙江的体制机制”。
2014年12月4日,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体会议做出了《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的决定》,提出:“坚持和发挥‘法治浙江’的引领和保障作用,不断提升平安浙江建设水平”。
2016年,推进平安浙江建设,要实现一个目标:打赢“平安护航G20大会战”。建好两支队伍:建好过硬政法队伍和平安志愿者等群防群治队伍。做好七项工作:做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服务保障打好转型升级组合拳、加强重点行业安全监管、化解重点领域矛盾纠纷、加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机制以及加强统筹协调等七项工作。开展十大行动:开展反恐防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社会治安问题整治、生产安全问题整治、公共安全整治、出租房屋基础排查、重点管控、网络空间净化、群防群治和系列平安创建等十大专项行动。2016年12月,浙江印发了《浙江省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开具了以领导责任、部门责任、追究责任为内容的“三张清单”,进一步压实了各党政机关“保一方平安”的责任。
2017年6月12日,省委书记车俊在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上提出:“坚持和发展平安浙江建设的基本经验……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持续提升,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不断完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不断健全,群众安全感显著提升。”4月5日,浙江省召开建设平安浙江工作会议。车俊同志在会上强调,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委的决策部署,落实落实再落实,以铁军精神抓好平安建设。要进一步拉高标杆、守牢底线,把平安建设放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谋划,加快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平安网,努力打造平安中国的示范区,让群众有更多的安全感和获得感。9月29日,浙江省召开深化平安浙江建设工作会议,省委书记车俊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重要思想,认真贯彻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大力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建设平安中国示范区,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为“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2017年11月9日,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会提出:“制定实施富民惠民安民行动计划,建设平安中国示范区,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
平安建设的标准没有最高只有更高。这些年来,历届浙江省委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形成境安民富的良好局面。不平凡的平安浙江建设历程,让浙江越来越深刻地感受到:今天平安浙江建设能展现如此恢宏壮阔的气势,首先得益于习近平总书记当年的高瞻远瞩、深谋远虑,举旗定向、开篇破题;今天平安浙江建设能形成共建共享的生动局面,是因为浙江始终坚持“群众想什么,我们就干什么”;今天平安浙江建设能取得摧城拔寨的战绩,是因为浙江在一场场攻坚战面前既敢于迎难而上,又讲究策略方法;今天平安浙江建设能彰显热血忠贞的铁肩担当,是因为浙江有一支冲在一线、干在一线的平安铁军。沿着这条路坚定不移走下去,浙江就一定能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高水平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伟大进程中书写更加绚烂、更加精彩、更加美好的平安画卷。
五 生态建设目标的清晰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了以“美丽中国”为目标的生态文明建设思路。而浙江的生态文明建设一直走在全国前列。2013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在杭州指出:“希望你们更加扎实的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使杭州成为美丽中国建设的样本。”在此基础上,作为习近平总书记曾经主政过的地方,浙江理当成为美丽中国建设的先行区。因此,2014年召开的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专题研究生态文明建设,并且做出了《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决定》。
该决定指出:“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提出努力建设美丽中国,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提出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建设美丽中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重要内容。他还提出,‘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等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这标志着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的认识进一步深化,表明了我们党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该决定进一步指出:“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是建设美丽中国在浙江的具体实践,也是对历届省委提出的建设绿色浙江、生态省、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等战略目标的继承和提升。这些年来,我省在生态文明建设实践中,始终以‘八八战略’为统领,进一步发挥浙江的生态优势,坚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思路,坚持一任接着一任干、一张蓝图绘到底,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把发展生态经济和改善生态环境作为核心任务;坚持全面统筹、突出重点,把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和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作为着力点;坚持严格监管、优化服务,把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基本要求;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把创新体制机制和倡导共建共享作为重要保障,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和积极成效,为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奠定了坚实基础。”
2017年6月12日,省委书记车俊在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上提出:“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思想。”2017年11月9日,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会提出:“牢固树立和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千年大计,制定实施优美环境行动计划,积极创建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美丽中国示范区。”使得未来浙江生态建设的目标更加清晰。
六 廉洁政治建设目标的确定
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伟大实践中,我们党科学判断世界形势的深刻变化,深入总结中外反腐倡廉建设的经验教训,紧紧围绕不同阶段反腐倡廉所遇到的重大问题,勇于创新,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气派和中国特点的反腐倡廉道路,也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反腐倡廉理论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基于对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的科学判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作出了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确立了“建设廉洁政治”的反腐倡廉的战略目标。浙江的反腐倡廉、廉洁政治建设的实践也伴随着党和国家大政方针不断调整、发展、完善,始终坚持党确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始终坚持服务于中心工作,不断适应形势变化,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探索符合浙江实际、具有浙江特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经验。
2012年5月31日,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通过《中共浙江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向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的报告》。提出:“创新工作载体,完善长效机制,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健全具有浙江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2012年6月10日,省委十三届一次全体(扩大)会议通过《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按照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求,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强调:“带头推进反腐倡廉,努力建设克己奉公、廉洁从政的领导集体。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模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加强从政道德修养,做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表率;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始终把权力置于有效监督之下。”
2015年6月12日,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的决定》。提出:“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乡镇(街道)党(工)委要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村(社区)党组织要对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四风’问题突出或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要‘一案双查’,严肃追究责任。”并要求:“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全面推行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制度。驰而不息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我省‘28条办法’的贯彻落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严肃查处基层党员干部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和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坚持抓早抓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基层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2016年11月26日,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从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中国共产党浙江省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的决议》。强调:“建设廉洁政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制度防线。”“持之以恒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坚持抓常、抓细、抓长,紧盯年节假期,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
2017年11月9日,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浙江省委关于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奋力推进“两个高水平”建设的决定》。强调:“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反腐惩恶。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高标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结合浙江实际制定我省具体实施意见,坚决杜绝‘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党的十八大至今,是中国特色、浙江特点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之路内涵进一步丰富的重要时期,也是“清廉浙江”提出的实践积累期、制度酝酿期、民意诉求期。这一时期,浙江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凸显纪委的政治监督和纪律保障作用,把令行禁止作为重大政治原则和政治纪律落小落细落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积极协助省委高标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定并严格执行省委“28条办法”“六个严禁”等规定;充分发挥巡视“利剑”作用,不断创新巡视方法与强化巡视结果运用,提前完成十三届省委巡视全覆盖任务;扎实推进纪检体制改革和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努力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其中,2017年6月12日,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率先提出建设清廉浙江的口号。2017年11月9日,省十四届二次全会提出:“到2035年,大幅提升……全面从严治党水平,全面建成……清廉浙江。”因而,要“强化纪律执行,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清廉浙江”的提出,既是对浙江政治生态山清水秀的基本判断,又表明了持续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和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