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易》理备包有无

依照《周易正义》的思想逻辑,虽然认为卦象对于卦的形成和诠《易》都是不可缺少的,故不能像王弼义理派那样轻易“扫象”,但主张取象的目的并不是为“象”而象,取象的目的在于明义,即所谓“托象以明义”。孔氏选王注作疏,本身就是对义理易学的最大肯定。他对王学赞誉有加,但所持态度为“义理可诠,先以辅嗣为本”,然后“去其华而取其实”,使其“信而有征”。表明了两者在出发点上就存在着差异。

在《序》中,孔疏引述并发挥了《易纬·乾凿度》观点,认为易之三义即简易、变易、不易,都是就“有”而言,“盖易之三义,唯在于有,然有从无出,理则包无”。孔疏进而指出:“是知易理备包有无,而易象唯在于有者,盖以圣人作《易》,本以垂教,教之所备,本备于有。故《系辞》云‘形而上者谓之道’,道即无也;‘形而下者谓之器’,器即有也”(《序》)。

有和无的范畴发轫于老庄哲学,王弼用来解《易》。“有”指卦象和物象,“无”则代表易理和世界的根本法则。王弼曾提出“言不尽意”的观点,认为易理无形,从而语言不能完全表达它,只有弃言才能得意,故主张“得意在忘言”。对此,孔疏加以改造,以阴阳二气及其变化之理无有形体解释“无”的涵义。在他看来,易理包括有与无两个方面:“有”指“器”的领域,器即有形有象的具体事物;“无”指“道”的领域,即无形,“道是无体之名,形是有质之称。凡有从无而生,形由道而立”(卷七)。有无关系如器道关系。孔疏不同意王弼所谓“言不尽意”“得意忘言”“得意忘象”的玄学易学观,认为易理虽无形,从而语言不能完全表达它,但它却可以通过卦爻象显示出来。因为无形的易理与有形的卦爻意是统一的,而卦爻象又是可以语言加以诠释的,因而人们可以运用语言先诠释卦爻象,再进而理解卦爻之理。

“无”虽指无形、无体,但不等同于王弼、韩康伯所谓虚无本体,即“寂然无体”“不可为象”,而是指尚未成形、尚未成体。所以凡未具备形质的东西,都可称为道。因此,阴阳二气及其变化的法则即为道,其表现为刚柔两画,成为八卦、六十四卦的爻象,即为器。“以气言之,存乎阴阳;以质言之,存乎爻象”(卷七)。“气”即阴阳二气,就是道,“质”与“气”对立,形质就是器。晋人韩康伯本于王弼注《易》,认为气无形而有象,称为“气象”,属于有的领域,是虚无实体派生的东西,不能称为“道”。孔疏将“气”纳入形而上的领域,使之与韩注区别开来,实际上是对王、韩的一种改造。

《易》理具有有、无两方面,在这两方面中孔疏更看重“有”,虽然有从无出,但易之三义唯在于有,因此圣人以《周易》之道教化百姓,必须重视易象和器用,不能空谈易理。《周易正义》在《序》中即开宗明义:“圣人作《易》,本以垂教,教之所备,本备于有。”就是说圣人以《易》教化百姓,必须通过卦爻象的变化,使百姓懂得君臣父子之义,各安其性,如《乾凿度》所云“易者所以断天地,理人伦,而明王道”。这种观点是针对玄学易学鄙视易象、废弃器用而言的,孔疏企图依据汉代象数易学纠正王弼派贵无贱有的偏颇。“江南义疏,十有余家,皆辞尚虚玄,义多浮诞。原夫易理难穷,虽复 ‘玄之又玄’,至于垂范作则,便是有而教有”(《序》)。此乃《周易正义》编撰的指导思想。

于是,孔疏在《序》中概括出了其易学观:“夫易者,变化之总名,改换之殊称,自天地开辟,阴阳运行,寒暑往来,日月更出,孚萌庶类,亭毒群品,新新不停,生生相续,莫非资变化之力,换代之功。然变化运行,在阴阳二气,故圣人初画八卦,设刚柔两画,象二气也;布以三位,象三才也。”这种观点强调《周易》是讲阴阳变易的典籍,变易乃《易》之灵魂,并且认为卦爻象的变化来于阴阳二气的变化;刚柔或奇偶两画,取象于阴阳二气;三画成卦,取象于天地人。

孔疏认为万物皆由阴阳和合而成,其运动变化来源于阴阳二气的相互作用。《周易》既然是对万物及其运动变化的反映,那么《易》卦的最基本单位阴阳二爻即是对阴阳二气的模拟和形象化。“易之为体,皆仿法阴阳拟议而动,不可远离阴阳物象而妄为也”(卷八),刚柔二爻的上下升降互易之运动变化,体现的是阴阳二气的相互作用。“变化之道在刚柔相推之中。刚柔即阴阳也,论其气即谓之阴阳,语其体即谓之刚柔也”(卷八)。因而可以用阴阳二气的变化解释卦爻义的变化。如孔疏释《坤·六二》“履霜,坚冰至”曰:“初六阴气之微,似若初寒之始,但履践其霜,微而积渐,故坚冰乃至”(卷一)。这是以气的变化解释爻义,阴气从微渐积,乃至积聚为有形之坚冰。

万物生成之理须在阴阳二气俱备,缺一不可。乾坤二卦看起来似纯阳纯阴之气所为,其实不然。“四月纯阳用事,阴在其中,靡草死也;十月纯阴用事,阳在其中,齐麦生也”(卷三)。可见不存在纯阴纯阳之气。

有学者指出,孔疏认为六十四卦所以分为上下二篇也是阴阳观念所致,引《易纬·乾凿度》证明,上篇三十所以象阳也,下篇三十四所以法阴也。施炎平:《周易和中国古代阴阳矛盾学说》, 《周易研究》2001年第3期。上下篇的始终卦也体现了阴阳之道。“乾坤者,阴阳之本始,万物之祖宗。故为上篇之始而尊之也”(卷首)。上篇之终为坎离二卦,代表日月阳阴。下篇明人事,咸恒二卦象征男女夫妇之道故为始,既济未济象征阴阳之转化故为终。

孔疏以阴阳二气解卦象及卦义的例子俯拾即是。如释《屯·彖》文“刚柔始交而难生”曰:“以刚柔二气始欲相交未相通感,情意未得,故难生也”。释《恒·彖》文“雷风相与”曰:“雷之与风,阴阳交感,二气相与,更互而相成,故得恒久也”。等等。

孔疏把阴阳二气及其变化看成是《周易》的基本义理。以此为基础对《系辞传》的“一阴一阳之谓道”作了新的诠释。“一谓无也,无阴无阳乃谓之道”。“道谓自然而生,故乾得自然而为男,坤得自然而为女……”。“易”和“简”都是自然无为之义,“故在阴之时而不见为阴之功,在阳之时而不见为阳之力。自然而有阴阳,自然无所营为,此则道之谓也”(卷七)。《系辞传》所谓“阴阳不测之谓神”,孔氏解释为:“不知所以然而然,况之曰神也”(卷九), “天下万物,皆由阴阳或生或成。本其所由之理,不可测量之谓也”(卷八)。孔疏还将王弼“以无为心”“以无为本”释为无心而为,或自然无为,即万物自生自化。这些说法实际上来自于玄学派中郭象的观点。此种解易倾向,使王弼的易学观逐渐从贵无论中摆脱出来,对后来易学和哲学的发展产生了很大影响。

《周易正义》诠《易》之义理,一方面借鉴了汉易中的阴阳二气说,另一方面本之于王弼派的玄学易学观。众所周知,这两方面的思维路径是对立的。但孔氏试图将两者调和起来,或者发挥汉易之论,或者保存了以玄诠易的观点和形式,或者对玄学派观点予以新的解释。孔疏论《周易》义理的基本倾向是,力图扬弃王弼派贵无贱有的思想,以阴阳二气解释易理,标志着从汉易经魏晋易到宋易的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