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思想: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思想资源原载《东南学术》2008年第4期。

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儒家思想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包含有丰富的社会和谐的思想和观念,这些思想和观念不仅在过去对中华民族的形成和发展产生过重要的作用,而且在当今时代,它仍不失为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思想资源,具有重要而独特的价值和启发意义。

一 天人合一: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的一种可资借鉴的思维模式

在儒家思想体系中,和谐包括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以及作为个体的人自身的身心和谐。儒家关于人与自然和谐的思想和观念主要是通过天人关系的论述得以展开的。尽管不同的儒家学派对天人关系有不同的理解,如有的学者主张要顺应自然,有的认为应“制天命而用之”,利用“天”来为人服务,有的主张“天人交相胜”等。但儒家思想的主流则多主张“天人合一”。即强调“天”离不开人,人也离不开天。在儒家看来,天人是不能分为两截的,更不可能是一种外在的对立关系。相反,天人是相通甚至是相类的。例如,孟子就曾提出尽心知性以知天,“万物皆备于我”,将自己的性情与万物的本性相联系,讲求物我同一。他说:“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也。”《孟子·尽心下》。他认为人与天具有相同的本性,天人相通,因此,尽心、养性是知天、事天的必由之路。西汉董仲舒则提出“以类合之,天人一也”的思想,认为“人副天数”,人是通过对天的仿制被创造出来的,因而可以天人相感。到了宋代,理学家们继承并发挥了“易,所以会天道、人道也”的思想,“天人合一”更是成为理学的一个根本观念。周敦颐提出了太极图说,对“天人合一”的根源进行了探究,力求阐明人之始生是天道变化的结果,人道本于天道,人道与天道是统一的。张载提出了“民胞物与”的命题。《西铭》一开始就说:“乾称父,坤称母,予藐焉,乃混然中处。故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与也。”以天地之体为身体,以天地之性为本性,将民众看成是同胞,万物看成是朋友,认为人与天地自然同处于一个无限的生命体系和链条之中。二程对此也有类似的论述,程颢说:“人与天地一物也,而人特自小之,何耶?”程颐说:“道未始有天人之别,但在天为天道,在地为地道,在人则为人道”, “天地人只一道也。”“安有知人道而不知天道者乎?道,一也,岂人道自是一道,天道自是一道?”《二程语录》卷十一。朱熹则说得更为明确:“天即人,人即天。人之始生,得之于天;即生此人,则天又在人矣。”《朱子语类》卷十七。这就是说,天离不开人,人也离不开天。人初生时,虽然得之于天,但一旦有了人,天的道理就要由人来彰显,也就是人对天就有了一个责任。这种责任就是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充分体认到天地自然是一个“生生不息”的生命历程,是与人为一体的,人不仅要“知天”,而且还要“畏天”,自觉地遵循“天道”,在践履“天道”的过程中参天地而赞化育,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实现天人关系的统一和自己的人生价值。儒家这种把人与天即人与自然的关系,看成是一种内在的关系,而非外在的关系,是一种有机的统一,而非机械的对立,强调人对自然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把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作为人生的价值和目的的“天人合一”思想,既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根本观念,也是儒家思想的重要基石。它在生态危机日益严重的今天,对于帮助人们正确解决人与自然的矛盾,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或许可以提供一些有益的启示。

首先,“天人合一”作为一种思维模式,它要求人们不能把“天”与“人”、人与自然看成是机械对立的。人是“天”的一部分,“人之始生,得之于天”。破坏“天”就是对人自身的破坏。因此,人们不仅要“知天”,认识自然,从自身的目的出发去利用自然;而且要“畏天”,对自然要有所“敬畏”,自觉地遵循自然规律和法则,使自己的行为符合自然规律,把保护自然作为自己神圣的责任和义务。这种强调“知天”与“畏天”的有机统一,视人与自然的关系为一种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即在本原的意义上肯定人类与自然界的统一,把人类作为整个自然这个大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又认识到自己在现实生存中与自然界的分离,同时又不满足这种分离而追求人与自然的统一,这显然要优于西方近代以来流行的将人类社会与自然对立起来的那种思维方式,更有利于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它实际上代表着人类理解它自身与自然关系的一种较为深刻的观点,代表着人类在主客分离的现实世界中,克服主客对立的向往以及人向自然复归的企望。

其次,“天人合一”作为一种思维模式,它主张天人关系并不是一种外在的关系。因为“天即人,人即天”,人与天是相即不离的。人离不开天,离开了天,人就无法生存;天也离不开人,天的道理需要通过人才能得以彰显。天道与人道是统一的,人道本于天道。正因为人与自然的关系是相因相需、相辅相成的关系,天道和人道不仅是相通的,而且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因而人类尽管是万物之灵,但并不意味着人类在利用自然资源方面有何特权。相反,正因为人的高贵之处就在于他有理性自觉而其他生命体没有,因而他比地球上其他生命体更负有一种特殊的使命,那就是帮助天地来化育万物。凡有形于天地之间的动物、植物,都具有其独立存在的价值,儒者之道就是要尽其性以尽人之性,尽人之性以尽物之性,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时,既要考虑人类的价值和利益,也要考虑自然的利益和价值,从而在二者之中达到一种平衡,使物物各遂其性,各得其实,实现万物多样性的统一。这既是人性的体现,也是人类应尽的义务。所以《中庸》说:“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中是天下一切情感和道理的根据,和是对待万物的普遍原则,达到了中和的境界,就会“万物并育于其间而不相害,四时日月,错行代明而不相悖”,《中庸章句》。万物各得其所而生而发育,实现天地人的和谐发展。

再次,“天人合一”作为一种思维模式,它主张天人之间之所以存在一种相即不离的内在联系,其基础在于仁。“仁者,在天则盎然生物之心,在人则温然爱人利物之心,包四德而具四端者。”《朱子语类》卷六。天道生生不息,以仁为心。天有使万物良好发育的功能,因而人要效法天,要对人慈爱,要使万物得益。宇宙自然界不仅是人的生命之源,而且还是人的生命价值之源。天人一体,人得天之精髓而为人,所以人生在世当实现天的“盎然之心”。体认天道、成就天命,便是人生的意义和价值所在。因此,儒家提倡要以仁待人,以仁待物,即所谓推己及人,成物成己。人类不仅要亲亲、仁民,而且要把亲亲、仁民的道德观念扩展到宇宙一切物之上,要“自易以及难”,由亲亲、仁民而推及爱物,不仅天地人要和谐,而且要以和善友爱的态度对待草木鸟兽等自然之物,做到取之有时,用之有节。朱熹注“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二句云:“物,谓禽兽,草木。爱,谓取之有时,用之有节。”儒家这种强调要顺时爱物,把自然万物视作人类的朋友,要求人类把天赋的仁爱之心,由人际道德向生态伦理扩展,善待地球上的万物,并进而担当起维护万物生育发展的义务的思想和观念,对于我们解决目前人类面临的严重的环保生态危机,重建人与自然的良性互动、协调发展的关系,无疑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

二 和而不同:实现人与社会和谐的一条基本原则

中华民族是个注重和谐、和睦的民族,中国文化自古“贵和”。《国语·郑语》记载了史伯关于和同关系的一段论述:“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生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也。故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也就是说,不同的因素处于和谐的状态,事物就能繁荣发展;如果同质的因素简单相加,则事物就陷于停顿或死亡。这就像“和五味以调口,刚四支以卫体,和六律以聪耳”,人的口、体、耳与自然的五味、六律达到一种和谐,才是一种美味、美声。《左传》中记载的晏婴与齐景公的一段对话也说明了同样的道理。“公曰:‘和与同异乎?’对曰:‘异。和如羹焉。'”“和”与“同”是不一样的,“和”就像煮羹,是不同材料、调料的加工组合,由此才能组成鲜美的饮食。史伯、晏婴他们还把“和”、“同”相异的观点应用到政治方面。史伯认为弃和而专同,毁灭多样而强调同一,独断专行,这是周衰亡的原因。晏子则从和羹、和声、和味来说明治理国家,要实行和政。他认为,君臣之间,君不专制,臣能从不同的角度、不同层面提出各种不同的意见,君能加以综合、融合,使方案、设想得以完善,这就是“和”。这样就能做到政明人和。反之,君搞专制,乾纲独断,而臣唯唯诺诺,君云臣云,完全相同。君谓可,臣亦曰可;君谓否,臣亦曰否,这样排斥差异,泯灭对立,就叫做“同”。“若以水济水,谁能食之?若琴瑟之专一,谁能听之?‘同’之不可也如此。”《左传·昭公十二年》。

“和”虽并非孔子的发明,但“和”作为儒家思想的核心议题却贯穿于儒家学术讨论的各个层面和维度。《论语》载:“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这是从礼的角度解释“和”, “和”不仅是礼之所用,也是为政之道,而且是一种美。先王之道,以“和”为美,大小之事无不以“和”为原则。孔子还把“和同之辩”运用到处理社会关系上,提出了“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的重要思想。这虽然是从做人的角度解释“和”,但“和而不同”也可以视为一种维系社会的原则。在儒家那里,“和”是指多种因素、元素的冲突融合,“以他平他谓之和”,而不是同一种因素、元素的相加。“和”既是万物化生的根据和源泉,也是万物存在的一种状态,还是大本达道的原则,即“恰好底道理”。治平之本、仁爱之核的贯彻和实现,必须通过“和”来理顺各种关系,处理各种冲突,达到冲突融合以至和合。“和而不同”的理论思考首先在于强调和睦相处,“和”的起点在于“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以和为贵。其次,强调只有以“不同”为前提,始终保持个体间、民族间、国家间的差异,“和”才具有真正的内涵和意义。人们因为“不同”,存在相异和相关,才需要交流、认同;唯有和谐,才能沟通,以善意回应善意,互利才能归于双方。再次,强调“和”的本义并非绝对的同一,凡事必缘理而不经绝,“和”也是有原则的。《礼记·中庸》倡导“和而不流”,就是强调与人相和而不随波逐流、同流合污。最后,在“不同”下求“和”之道是“和必”,即用中庸之道来防止冲突和斗争激化,促成矛盾的转化和解决,使各方达到协调与均衡。所谓中庸之道,就是在两个极端间取其中项,执两用中,不偏不倚,无过无不及,恰到好处,此“中”即所谓“和”。《中庸》首章云:“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和”为天下之达道,能“和”则能四通八达,无往不利;达到“中和”,天地才能得以正,万物才能得以育。“中”是天下的本根,“和”是天下的归属,达到中和是天地万物的根本目的,这就将“和”的意义提到了很高的地位。

儒家以和为贵、和而不同的思想和观念,作为中华文化之精粹,不仅在中华民族的发展过程中产生过巨大的影响,而且在当今时代,它仍不失为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思想资源,对于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推动和谐社会与和谐世界的构建都具有重要而独特的价值。

首先,坚持“和而不同”将有助于人们正确看待和处理不同国家、民族、宗教、文明之间的关系,为世界文化共存、避免战争,取长补短、互相促进提供价值观和方法论的指导。

当今世界,机会与挑战并存,和平与发展仍是世界的两大主题。一方面,随着全球化的发展,世界的联系更加紧密,甚至在某些方面出现了“趋同化”、“一体化”的迹象,并且正在形成、出现一些共同的规则、价值。但另一方面,世界多极化的趋势也更加明显。应该看到,不同国家、不同民族的社会制度、意识形态及价值观念总是不同的历史、政治、文化传统和地理环境等综合作用的结果。不可能也不应该完全一致。世界是丰富多彩的,不可能也不应该只有一种模式、一种道路、一种文化。多元文明之“和”,是人类文明繁荣发展的前提,单一文明之“同”则是人类文明发展的桎梏。一个和平共处、共同发展的世界,只能是一个各种文明相互交汇、相互借鉴,所有国家平等对待,彼此尊重,充满活力而又绚丽多彩的世界。因此,人类要想在21世纪避免战争,维护和平,促进全球经济增长,就应求同存异,相互尊重,寻求文明的共识。提倡“有容乃大”,避免唯我独尊。在尊重不同国家发展模式、发展道路的前提下,寻找彼此之间的共同之处,协商制定各方面都能接受的游戏规则;在承认文化独特价值的前提下,宽容地对待不同文化,通过文化交流和对话,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共同发展。而在这方面,“和而不同”的思想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智慧结晶,将为各种文明和社会制度的长期共存,在竞争比较中取长补短,在求同存异中共同发展,为世界和平和发展贡献其独特的智力资源。

其次,坚持“和而不同”,将有利于推动和谐社会的构建。构建和谐社会的提出,不仅是基于现实的考量,而且,它与中华民族“以和为贵”、“和而不同”的思想也密切相关。和谐社会并不是无差别的社会,更不可能是没有任何矛盾和问题的社会,而是能够提供一种不断解决矛盾和化解冲突的机制,包括顺畅的社会流动机制、合理的利益调节机制、安全的社会保障机制、有效的矛盾疏导机制,使矛盾得以克服,形成总体上的平衡与和谐。在经济方式、社会组织方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日益多样化;人民的民主意识、政治参与意识不断增强,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诉求更为强烈;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加,社会结构分化明显的情况下,只有坚持“和而不同”,既坦诚地承认社会矛盾和差距,又努力地为解决这些矛盾,缩小这些差距而奋斗,才能推动和谐社会的构建,真正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和而不同”这一中华文化之精粹,赋予其新的内容,已经融入中共的执政理念之中。中国领导人曾多次提到,“和而不同”是社会事物和社会关系发展的一条重要规律和人们处世行事应当遵循的准则。2002年江泽民访问美国时在乔治·布什总统图书馆的演讲中说:“中国先秦思想家孔子就提出了 ‘君子和而不同’的思想。和谐而又不千篇一律,不同而不相互冲突。和谐以共生共长,不同以相辅相成。和而不同,是社会事物和社会关系发展的一条重要规律,也是人们处世行事应该遵循的准则,是人类各种文明协调发展的真谛。”《江泽民在乔治·布什总统图书馆发表重要演讲》,《人民日报》2002年10月25日。事物之间、国家之间、民族之间、地区之间,存在这样那样的不同和差异是正常的,也可以说是必然的。世界各种文明、社会制度和发展模式应相互借鉴,在和平竞争中取长补短,在求同存异中共同发展,用“‘和而不同’的观点观察、处理问题,不仅有利于善待友邦,也有利于国际社会化解矛盾”。《温家宝哈佛演讲提出广泛文明对话和文化交流》,《人民日报》2003年12月11日。胡锦涛在2005年9月15日举行的联合国成立60周年首脑会议全体会议上指出:“我们应该尊重各国自主选择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的权利,推动各国根据本国国情实现振兴和发展;应该以平等开放的精神,维护文明的多样性,加强不同文明的对话和交流,协力构建各种文明兼容并蓄的和谐世界。”《胡锦涛强调努力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海峡通讯》2005年第10期。面对一个多元并存、差异显著的社会,只有“和而不同”,全体人民才能各尽其能、各得其所;世界万千群类也才能维系至天长地久。

三 安身立命:实现个体身心内外和谐的一个重要方法

儒家不仅重视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而且还高度重视作为个体的人自身身心内外的和谐。强调人们要经常保持平和、恬淡的心态,正确处理“礼”与“欲”的关系,追求“仁者之乐”。儒家肯定人们对物质利益的正当追求,肯定人的正当欲望,但主张要取之有道,用之有义。孔子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论语·里仁》。“饭蔬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也。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又说:“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之为,如不可求,从吾所好。”《论语·述而》。强调“君子惠而不患,老而不怨,欲而不贪,泰而不骄,威而不猛”,要始终保持中和的状态,实现身心内外的和谐。

儒家一向非常看重“安身立命”。所谓的“安身立命”就是对自己有个道德修养上的要求,通过实践和自省提升自己的人格和道德,以使自己身心和谐,内外调适,使自己的言行符合“做人的道理”。儒家认为,寻找一个“安身立命”处,对保持自己身心内外和谐至关重要。朱熹曾这样说道:“但能致中和于一身,则天下虽乱,而吾身之天地万物,不害而为安泰;其不能者,天下虽治,而吾身之天地万物,不害而为乖错。一国一家,莫不然。”《朱子文集》卷十三,《答张敬夫书》。如果自己身心内外能够做到中正和谐,即使天下大乱,在自己和天地万物之间,对自己的身心安泰就不会有什么影响;如果自己身心内外不能够做到中正和谐,即使天下治理得很好,自己的身心也是不安和错乱的。汤一介:《儒学的现代意义》,《江汉论坛》2007年第1期。那么,怎样才能做到“安身立命”呢?儒家认为,关键在于“修身”, “在明明德,在新民,在止于至善”。《大学》说:“自天子以至庶人,壹是皆修身为本,其本乱而末治者否也。”《中庸》也说:“为政在人,取人以身,修身以道,修道以仁。”儒家认为人格的自我完善是内在自我与外在自我在复杂互动中不断展开的,“仁”是内心的自觉与感通。因此,儒家主张要“求诸己”、“内自省”,主张要养心、求放心,那些有碍自我身心和谐的外在影响都要排除。曾子说:“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做个君子,每天都应时时警惕自己,看看自己为人处世,是否符合道义。养心是对道德理性培养的过程,就是遇到福、贵、利、禄能用义来衡量取舍,是积善养义、与道合一的过程,是保持心灵世界平衡和宁静的过程。养心的最高境界是乐道,乐道是对天道、地道、人道的彻悟与体认,是对生命意义的真正理解和把握。“修身”的目的是为了齐家治国平天下,是要通过个人的道德修养,以使自己的精神境界得以升华,来实现“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实践“立大本以行大道”,实现《礼记·礼运》中所描绘的“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这样的大同社会理想。儒家认为只要人们能够做到时时处处修德敬业,这样就可以在活着的时候尽伦尽职,在离开人世时保持安宁,即张载所说的“存,吾顺世;殁,吾宁也”。张载:《西铭》。儒家这种主张人们要经常保持平和、恬淡的心态,强调要通过实践和自省以提升和完善自己的人格和道德,为自己寻求一个“安身立命”处,以实现个体身心内外和谐的思想,对于解决现代社会由于内外种种压力,特别是人们无止境地追求物质感官享受导致的身心失调、人格分裂等一系列社会病,实现个体心灵的平衡和谐,以平和的心态对待升迁,以豁达的胸怀处理得失,以奉献的精神服务社会,不为浮名所累,不为私利所缚,不为权欲所惑,在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而奋斗的征程中实现人生的价值,或许是一剂不错的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