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本书的创新点与不足

本书的研究特色和创新之处体现在如下方面。

第一,从产业视角入手,引入产业集群的概念,分析了金融服务业的地理布局问题。在注意到金融作为一种服务型产业的同时,本书还注意到金融服务业同时也存在产业布局的问题。考虑到金融作为一种生产者服务的重要性,以及生产者服务在大城市聚集的特征,本书引入产业集群的概念来分析金融服务集群的产生与发展,并从集群角度对金融中心进行了重新理解。与传统研究视角更多关注金融货币的功能、金融市场发展、金融机构改革和金融监管等问题相比,新颖的研究视角成为本书最主要的特色。在分析过程中,笔者尝试着把传统的金融理论整合到一个新的框架中。

第二,本书对金融服务业的产业特征和区位选择依据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剖析。产业特征和区位选择是金融服务产业集群研究的依据和微观理论基础,本书强调了金融服务产出难以计量、产业组织表现为垄断竞争、人力资本与知识高度密集的产业特征。在此基础上,本书从供给、需求和环境三方面对金融服务区位选择进行了成本收益分析,说明了沉淀成本、内部和外部规模经济、不完备信息和一些偶然性因素对金融区位的影响。

第三,在对金融服务产业集群的经验证据和理论模型加以介绍的基础上,本书系统阐述了金融服务集群的动因、机制与效应。在既有集群理论的基础上,本书构建了一个金融服务产业集群的一般分析框架,揭示了集群内部各经济主体之间的信息交流和互动关系,论证了金融服务为何有地理集中的需求。本书认为,报酬递增和正反馈构成了金融服务产业集群的发展机制。根据信息腹地和路径依赖理论,本书解释了金融服务集群于某个特定地区的原因。关于金融服务产业集群的效应,本书认为在微观上,处于集群内的金融服务企业的增长率要明显高于平均水平,并且较强的集群实力有助于吸引其他金融企业进入集群地区;在中观上,产业集群提高了金融服务集群区内金融业的竞争优势和竞争力,进而形成了一些著名的区域品牌和良好的地区声誉;在宏观上,有利于集群区内的经济发展和就业增加,但在国家层面上可能会导致甚至加剧区域之间的不平衡发展。

第四,从集群角度对金融中心的形成和发展进行了重新考察,在对伦敦金融服务集群案例加以分析的基础上得出了一些有益的启示。从集群角度来理解金融中心,本书认为可以从金融就业人员、银行总部数量、票据清算量、股票交易量、外资银行数量等方面来把握金融中心的关键特征。如果说金融中心诞生有赖于合适的地理位置和制度因素,甚至一些运气成分和偶然性因素,那么在金融全球化背景下金融中心发展和扩张的主要机制就在于金融集群效应。在考察了伦敦的金融集群之后,本书认为金融服务集群成功的关键在于一套完善的发展机制、厚实而具有流动性的劳动力市场、良好的基础设施和有限的政府管制。

第五,考察了我国金融服务业的产业发展水平,并对其地理分布和地区差异进行了统计与聚类分析。本书计算了金融服务业增加值比重的真实数据,总结出了改革开放以来该比重先增、后减、再增的变动特点。基于标准差系数、集中率和区位商的计算结果,本书得出结论认为我国金融服务业在地理布局上是比较分散的,并没有呈现出高度集中化的趋势,不存在某几个少数地区占有绝对优势的情形。基于省区数据的聚类分析表明,如果要在国内建设一个全国性的金融中心并朝着国际化的方向发展,应该首先在上海、北京、深圳和天津四座城市之间进行选择。

尽管本书做出了一些尝试性的研究工作,并得到一些阶段性的结论,但笔者深深感到本书仍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其一,对金融服务业产业特征的论述不够全面。作为一个产业,特别是考虑到金融的特殊性之后,其具有许多区别于传统产业的特征表现,但本书仅概括了其中的三个方面,这是远远不够的。其二,本书没能够完成关于金融服务集群与地区经济增长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实证研究工作。在探讨金融服务集群的宏观效应时仅是提出假说认为金融服务集群有利于地方经济增长,而不利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对于这个假说,我们没能够根据国内外的统计数据做出有说服力的论证。其三,没有详细分析我国主要城市的金融产业集群问题,本书仅在聚类分析的基础上认为金融中心建设应在上海、北京、深圳和天津四座城市之间进行选择,但尚未对四座城市的具体情况进行深入考察针对某个城市内产业集群问题的考察大多是采用案例研究的方法,往往需要发放大量的调查问卷和直接访谈,这也是本项工作没能得以展开的原因。

除了本书存在的上述不足之外,笔者最初的想法是希望全面探讨金融服务业的地理布局问题,即除了金融服务集群之外,我们还希望考察金融分散化布局的模式,并把国外社区银行与我国农村金融问题纳入这一研究框架中。我们希望得出的结论是,在我国这种“地大物博”的国情下,金融布局的理想模式是集群发展与分散布局相结合,即既要建设和发展全球性的国际金融中心,也要充分考虑到贫困落后地区的金融服务供给。但囿于时间、精力和研究水平限制,本书没能够完成这一部分研究工作,只能寄希望于在下一阶段的学习和研究中完成。